曾国藩原来打算献俘,将李秀成槛送北京。他在安庆时,就在给清廷的报告中作了请示:“李秀成、洪仁达应否献俘,俟到金陵后,察酌具奏。”
李秀成被俘后从容不迫、巧言令色又刚强绝伦,曾国藩在他的供词文字里以及在几次谈话中,发现此人颇有心机,非同平常等闲之人。曾国藩为之大为震撼,举止不安。
李秀成在被囚中仍有相当大的震撼力。在押解投降被俘的鬆王陈得风前来见曾国藩时,正逢李秀成在场,陈见到李后竟当即长跪请安。曾国藩幕僚赵烈文、庞际云、李鸿裔等分别审讯李秀成后所写的报告中也都说此人狡黠,有心机,刚柔并济。而供词里的阿谀和诋毁,也颇遭曾氏兄弟、湘军、朝廷、满洲亲贵,以及其他派系将帅的忌恨。
言多必失。李秀成在秦骂秦,在楚骂楚。供词里此类文字写得过多了,曾国藩读了除了避嫌,还因为过于重复,将空话、废话之类都删除了。李秀成既然能在供词里谩骂洪秀全,难道就不会在北京揭露曾国藩和湘军吗,如湘军的冒功,特别是所谓在破天京的三天里杀了太平军十余万人,以及天京诸王府没有藏金等事。
所以,曾国藩在读了几天供词后,决意改变原意,已打算要就地处决李秀成。
8月3日,在与赵烈文商定时,他就想要将李秀成处决,不须再等候北京诏旨定夺了事。赵烈文表示:“生擒已十余日,众目共睹,且经中堂录供,当无人复疑,而此贼甚狡,不宜使入都。”(《能静居士日记》二十)此说正合曾国藩心意。
8月5日,曾国藩决定向北京朝廷报告先行处决李秀成。
8月6日,在杀死李秀成的前夕,曾国藩假惺惺地设宴款待李秀成。这时,曾国藩已接到北京发来的诏旨,命速送李秀成、洪仁达等往赴北京。李秀成当然不知内情,在谈话中,“有乞恩之意”。曾国藩却推卸说:“我不能作主,要听圣旨决定”,这几天正考虑此事呢,待到有定夺后必将相告。他似乎也有要李秀成做好被杀死的思想准备,只是没有说得明白,让李秀成自己去领会、猜测。
李秀成回到囚中后,第二天清晨始,就奋笔直书了“招降十要”、“天朝十误”和“要防鬼为先”。此时此刻,有学者认定李秀成也许自视为身处十字路口,或有剩余价值,可获解脱。但笔者认为更多的成分乃是“死而足愿,欢乐归阴”。他是抱有必死的思想的。
李秀成所写的“招降十要”,写得相当细致、具体,正可谓用心良苦,一气呵成:
一、要准恩赦两广之人勿杀,给票其回,或散作生意。肯散两广之人,其各易办,因两广人起随起义,至肯赦者,天下闻知,无有不服。其欲愿投入军者,不必用他。各省县之兵亦要赦去。如行此举,大幸民安,免劳大清财货,免劳将相之心。
二、欲恩行此举,要中堂发一二人同我差使前去。若我京城贵营拿有我之人,准我保数个代我带文前往,先收我儿子为先。
三、要收我堂弟李世贤为首。李世贤之母亲及其家眷概被苏州李抚台溧阳带去,业宽养重待。欲收我弟,速见功者,求中堂行文取其母到皖省,我行文前去,可速成功定也。其事母至孝,今我被擒,办此者之易甚也。其母不到,我文前去,迟些日期,亦可成事。
四、欲将听王陈炳文收服。陈炳文与我至爱,两好作为亲亲。我今被获在此,我文至,其定肯从。其各肯从成此事,因我在此,各有去路,定而成也。陈炳文从,汪海洋亦至,我家弟从,朱兴隆、陆顺德从之定也。若不收服此人,虽中堂兵欲争,能平此等,实有费力费财,其等在外路阔,尔兵到此,其又去彼,何不有乱于民?被围严紧,尚有计他逃,不独该在外许广野而无别计者乎?欲代收此等人者,亦差使往。
五、查幼主果能到外,再有别样善谋,又再计较,此人必不能有了。
六、老中堂肯行此举,非马玉堂及赵金龙二人为用,其去必成。
七、要求中堂发一谕与我,押带我文并往,有文去不用印信。今用印者,到我营中,其众将格而不信,他定疑中堂自造诱他。我亲书字到,我营将个个可知,格宜稳便。我在天朝时用文盖印者,无我亲画密号,其将不从。收服我弟及我子我侄我将之后,又收黄文金,总赦回乡,其事定成。我业落这边,是部辖定概从之。我部从顺,处处皆从。天朝独我部众,将我部收齐,余各记话而从。
八、要求中堂今将南京城内不计是王是将,不计何处之人,求停刀勿杀,赦其死罪,给票给资,放其他行,留其传出于外,人人悉中堂中丞宽恩赦他,其心免结,图事速成。
九、要收服天朝各将,免乱天下者,务用善心抚恤。有中堂如此仁爱收服,又有罪将帮筹为引,不计其何将,不计有罪,以义用收服天朝将兵后,捻匪作乱,举手而平,在安省居南北便利。
十、要劳老中堂如行者求行,出示各省远近州县乡村,言金陵如此如此,今各众不计何人俱赦,仍旧为民,此是首要。今俱用仁爱为刀,而平定天下,不可以杀为威,杀之不尽,仁义而服世间。
李秀成写得头头是道。他盼望能得到宽恕,还表示“如办不成,正国法是定”,“心虔有余,无有二心”。
这是一份写在纸上的被俘者乞降的心路历程。它没有什么功效。曾国庆此时功成名就,日高中天,再也不愿增添功名以成众矢之的了。李秀成也只是空谈。其实当时在囚笼中的李秀成也应该懂得,他已不可能有过高威信,让流离在浙、赣的几十万将士听命于他一人了。
当天,当李秀成在续写了“天朝十误”和“防鬼反为先”等文字后,曾国藩命候补知府李鸿裔前来通知李秀成:今天将要处决他。李秀成面无蹙容,就李鸿裔所说遁词“国法难追,不能开脱”,作出一副无所谓的姿态说:“中堂厚德,铭刻不忘;今世已误,来生愿图报。”
傍晚,李秀成谈笑自若,从容走上刑场。他早就做好了被杀害的思想准备。供词也没有写完,临死前只写了一首绝命词,以抒尽忠之意。
据赵烈文《能静居士日记》称:“傍晚,赴市,复作《绝命词》十句,无韵而俚鄙可笑。付监刑庞省三,叙其尽忠之意。”
此词当时未见有记录。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上海图书馆葛正慧先生介绍,当年王重民先生来沪期间,曾与他谈及:当时有个安徽歙县茶商汪某,于天京失陷后路过南京,闻外国传教士所述。据传教士说,此词系得自两江总督衙门,乃李秀成临刑时所作,为传递者事后追记,此后就在衙中传诵。汪某就记录于账册中,在澳门推销茶叶时将它传播。有澳门人手记了其中两首:
新老兄弟听我歌,我歌就义活不多;
心有千条亲天父,不容天堂容妖魔。
新老兄弟听我歌,天堂路通休错过;
太平天日有余光,莫把血肉供阎罗。
词是广西山歌体。据称,其余八首的第一句,都和此两首的第一句相同。每首内容亦都是劝人敬天父,死后可入天堂。
李秀成被处死了。
曾国藩对他算是例外照顾,不采用前两天晚间对病重的洪仁达所施行的凌迟极刑,只是斩首,一刀了之。
翌日,曾国藩却对北京朝廷报告,圣旨由安庆转到南京迟了四天;原打算等候圣旨后送京,因怕李秀成自知必死,中途不食,或被劫夺逃脱,已将他处死了。先斩后奏,既成事实。清王朝明知就里,也只得不了了之。
李秀成被杀后,曾国藩将他尸体用棺木安葬,且遵王朝旨意,将他头颅装在小木笼里,由一个差役拎着,另个差役鸣锣吆喝,在江南当年李秀成活动地区沿途传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