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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农庄一日游

喝粥求恋 寒烈 7940 2024-10-18 15:58

  

  远之直接驱车回父母住处。

  盛家爸爸妈妈如今已经处于半退休状态,日常最喜欢的,是一清老早,两夫妻携手,到附近农贸市场,同菜贩讨价还价,务必以最合理价格,买到最新鲜时令食材。偶尔兴致所致,还会得拎了新鲜食材,到老房子的私房菜馆露一手。

  老饕们至爱盛爸一手出神入化浓油赤酱的本帮菜功夫。

  只是大家越来越讲究健康养生,大鱼大肉的菜色,盛爸渐渐做得少了,如无预约,老底子饕客们爱吃的八宝填鸭,红烧蹄膀,草头圈子,已很难吃得到。

  即便如此,仍不能抵挡老饕们的热情。

  常有老饕呼朋唤友,闻香而来。

  远之记得自己还没有从心理上抗拒烧菜的时候,顶顶喜欢就是放学做完作业,到厨房里去帮忙。空气中有各色香味弥漫,叫人垂涎欲滴。

  有时盛爸盛妈厨房中事忙,来不及给远志远之兄妹做晚饭,便会为两兄妹各下一碗小馄饨,在碗里搁一勺猪油,上头撒上香脆猪油渣与碧绿生青的香葱末儿,只看着已经教人食指大动。

  周六早晨起床,远之洗漱完毕,走出房间,一眼看见饭桌上刚端上来热气腾腾的猪油香葱小馄饨。

  远之坐到饭桌边上,拿起调羹,稍微撇一撇面上的葱花,然后舀起一点点猪油渣送到嘴里。猪油渣瓜拉松脆,满口留香。

  远之吃得眯一眯眼睛。

  远志出来看见妹妹眯眼享受的颜色,笑起来,“这样好吃?”

  “再好吃不过。”远之微笑,小馄饨在汤里沉浮,仿佛一只只小小桃花水母,吃到嘴里,皮子滑爽,肉馅鲜嫩,再可口不过。

  “喜欢的话,我这碗也给你。”远志小时候还会同远之抢好吃的,谁也不肯让谁。可是渐渐长大,远之考去外地大学,寒暑假回来,远志总觉得妹妹又瘦了一圈,便再不同远之抢东西吃。

  不仅不抢,还晓得把好吃的留给远之。

  盛妈妈从厨房里出来,一边抹手,一边说:“我还有馄饨皮和馄饨馅,喜欢吃我再包,你们两兄妹不用让来让去。”

  一家四口吃过早饭,远之进厨房帮妈妈洗碗。

  说是洗碗,盛妈妈哪里真要女儿动手,远之不过是打些接过碗盘一一放进沥水架上去的下手罢了。

  盛爸爸同儿子两人在客厅里看新闻。

  “远之的点心店生意如何?”盛爸低声问儿子。

  远志回头看一眼厨房方向,见远之没有注意他们,才以同样低低声音回答:“第一个月生意不是很好,第二个月大抵能收支平衡,下个月应该会有起色。”

  “你多介绍几个供货商给妹妹,这方面她是外行。”盛爸爸心疼女儿,每次见她,总觉得一次更比一次瘦。

  “我晓得了。等一下就带她去生态农庄看看。”远志早考虑过,然而远之自有远之的脾气,她决不肯平白倚仗家中势力。

  等吃过午饭,盛爸盛妈习惯午间小睡片刻,远志提出来,带远之出去走走。

  外头天高云淡风轻,阳光仿佛将深秋的寒意悉数驱散,的确是外出的好天气。

  远之点一点头,才打算换衣服出门,想一想,又叫远志稍微等一等她。

  远之跑进厨房去,打开冰箱,取出里头一只大玻璃罐子,又另拿一只略小一些的广口玻璃瓶,从大罐子里取出九只咸蟹来,一一放进广口玻璃瓶里,又倒了一些咸蟹的卤汁进去,拧紧真空盖。

  远之将大玻璃罐仍放回冰箱里去,小些的广口玻璃瓶塞进自己包里,对远志笑,“麻烦先到粥记弯一弯。”

  周六金融区远无平日那样喧嚣热闹,小马路上各家小店中午都十分冷清,粥记也不例外。偶有周末前来加班又或者住在附近的客人,会得到店里来,解决三餐温饱。

  远之推门进去时,午市基本已经结束,两个服务员正在靠窗的座位上,一边晒太阳,一边绣十字秀。大师傅小武不在店堂里,远之估计小武大抵到后巷过烟瘾去了。

  两个服务员见远之过来,打算起身,远之摆一摆手,“谢磊呢?”

  小姑娘指一指后头办公室,远之挥挥手,示意两人继续午休,然后蹑足走到后头办公室门前。

  办公室的门开着,正对门方向的办公桌后头,谢磊正低头看书。

  远之微笑,鲁迅先生说:无聊总读书。

  远之伸手敲一敲门,办公桌后的谢磊抬起头来,看见远之,眼中有诧异同欢喜颜色,“远之,你怎么来了?”

  远之走过去,从背包中捧出广口玻璃瓶,放在谢磊办公桌上。

  “我有事要出去,正好过来弯一弯。喏,这是我家自己腌的咸蟹,处理得十分干净,腌得时间刚刚好。我记得你说令尊是宁波人,应该会喜欢。拿来借花献佛,祝令尊生日快乐。”远之顿一顿,“也代我向令兄道谢,谢谢他上次送我去医院就诊。”

  “却之不恭,那我就收下了。”谢磊放下手中的书,起身,“谢谢你,远之。”

  远之微微笑,“那我先走了,再见。”

  “再见。”谢磊目送远之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垂睫望着桌上的玻璃瓶,忍不住微笑。

  远之回到车上,远志见她的背包瘪下去,打趣,“千里送咸蟹,礼轻情义重,可对?”

  远之的反应是大力拍哥哥肩膀,“快开车!”

  远志驱车带远之到近郊的一处生态农庄。

  那农庄占地面积颇大,远之一眼望去,都望不到头。

  农庄里有四通八达的红砖小路,可以步行,也可以在农庄门口,借了脚踏车骑进去。

  两兄妹选了那种样式复古,把手拗成M形,龙头前挂着藤编车篮的老式脚踏车,远志在前带路,远之在后跟随,慢悠悠往农庄深处骑去。

  因是深秋,红砖小路两旁的农作物并不茂盛,可是即使一片青菜地都能叫远之大为好奇。

  远之没有绿手指,从来都不能将植物养得葱茏浓郁,小学植物老师发下来一人一株小小仙人掌,说是最好养活的植物,偏偏远之都能养到腐烂。

  这是城市人远之第一次如此近距离与农作物接触。

  远志回头看了,微笑,果然带远之出来走走是对的。

  “等一会儿到农庄中心地带,还有更好玩的,你别把时间都浪费在路上。”

  “哦。”远之这才加快速度,追上远志。

  远志引着远之,将脚踏车骑往农庄最深处,越过搭在有潺潺流水经过的小渠上的木板桥,又穿过一片夹道旁一人多高的小竹林,等出了竹林,一入目,便是一大片波光粼粼,望不到头的池塘。

  午后的阳光洒在水面上,仿佛为池塘笼上一层金色薄纱,有鸭群在池塘上游来游去,发出十分欢快的“呷呷”声,打破农庄的静谧。

  远志停下车,指一指池塘,对远之说,“天气晴好的时候,来这里钓鱼,最惬意不过,可惜现在天气太冷。”

  远之对着鸭子游过,划碎一池金芒的池塘,发了片刻呆,直到远志再一次踩动脚踏车,按响车铃,远之才跟上去。

  又骑出很远,远到远之已经觉得累,倏忽听见风里传来小猪特有的“哼唧”声,还有母鸡发出的“咕咕”声。

  远之精神一振,脚上用力,骑过去。

  只见用竹枝编成的篱笆内,有大人孩子张开双臂,追逐小猪与母鸡,奈何散养的小猪母鸡动作十分敏捷,见有人来,即刻四下逃散。

  那小孩子大约八、九岁年纪,已跑得满头是汗,面孔通红,可是并不气馁,哈哈笑着东本西跑,十分快活。忽然一只小猪大抵是被惹怒,蓦地返身冲向小孩子,小孩子先是一愣,随后尖叫着跑开。

  远之看得微笑起来。

  “要是喜欢,你等一下也可以进去,自己捉一只小猪,或者母鸡,当晚饭的食材。”远志见妹妹微笑,十分欢喜。

  远之连连摆手,虽则烧饭烧菜做点心难不倒她,可是叫她面对活猪活鸡?

  远之想,她或者并不比里头的小孩子勇敢多少。

  两兄妹继续往里头骑,远之一路又看见一排大棚。

  “这是一整个绿色环保的生态系统,”远志腾出一只手来,在空中虚虚划一圈,“大棚后头有沼气池,整座农庄产出的动物粪便,生活垃圾,统统集中到沼气池中,以生产沼气,供给农庄的燃气要。大棚里的蔬菜水果花卉,多数都采用无土水培,生物灭虫,喷灌滴灌技术,所以这里种植的蔬菜水果,全是无污染无化学残留的绿色蔬果,可以直接食用。”

  远之听得大感好奇。

  远志见妹妹并不嫌枯燥,又细细向她讲解,怎样利用频振原理,使用频振杀虫灯消灭害虫;怎样用沼气池产出的沼渣养猪喂鱼栽培蘑菇。

  远之大为叹服,原来现在当农民都有这许多讲究,难怪有报道说,大学生毕业,放弃外企高薪工作,跑到农村务农,还有企业高管,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管理,自己去搞养猪种水稻。

  “大家越来越重视食品健康,不但饮食习惯要健康,食物的原材料也同样要求绿色无污染。”远志终于将脚踏车停在一处三层楼建筑前。

  远之也停下脚踏车,下车。

  两兄妹并肩走进大厅,大厅里暖意融融,一点不觉得冷,却并不显得燥热。

  “他们使用水暖地热,以沼气燃烧加热。”远志看出妹妹的疑惑。

  远之在心里“哗”一声,是她孤陋寡闻,还将农民想得面朝黄土背朝天。不料他们使用的技术手段,其实已经十分先进。

  这时有穿蓝色印梅兰竹菊四君子花纹布料对襟盘扣上衣,黑色直管长裤的工作人员上前来接待。

  “两位中午好,请问有什么需要服务的吗?”

  女孩子大眼生生,长头发齐齐拢在脑后,绾一干净的发髻,眉毛粗犷,面孔红润,有种野性的美丽。

  远之暗暗赞叹。同都市女郎那种精雕细琢的精致美丽不同,伊的美丽天然奔放,自成一格。

  远志微笑,“我姓盛,与程先生有约。”

  在等候程先生的间隙,远之在大堂里慢悠悠闲逛。

  偌大面积的厅堂,以青砖铺地,正对大门的餐厅有一片水幕玻璃墙,流水如瀑,下头是钢化玻璃地板,能望见底下布满鹅卵石的小小池塘。小池塘里有成群的锦鲤游来游去,优游自在。

  倏而玻璃墙对面有一张孩童面孔,紧紧贴在墙上,连五官都挤得变了形,隔着水幕看起来,更形趣致。

  远之一怔,随即“噗嗤”笑出声来。

  大抵是哪家大人带孩子来生态农庄,小朋友坐不住,跑过来顽皮。

  那孩子透过水幕玻璃,隐隐约约看见对面的远之,也不怕生,挤眉弄眼,扮起鬼脸来。

  远之一时童心大发,弯下腰,伸手推一推鼻尖,做个猪鼻子鬼脸。

  身后传来远志的笑声,然后他伸手撸一撸远之头顶。

  这时候有脚步声从大厅一侧,月洞门后的走廊里传来,渐行渐近,未几,一个年轻男子走出来。

  远远看见远志,张开双臂,上来同他熊抱,两人大力拍打对方肩膀。

  远之便静静站在一旁,打量来人。

  来人穿一件蓝白条纹V领薄毛衣,露出里头群青色衬衫领子,配一条很旧的牛仔裤,裤脚管已经磨得发毛,膝盖处甚至格外打了两块补丁,脚登一双平底农夫鞋。鞋面虽然拭抹干净,然而仍能看见往日的斑驳痕迹。

  是个不修边幅的人呢,远之想。

  这时来人同远志放开彼此,远志向他介绍,“远之,这位是农庄庄主,程宏。程宏,这位是家妹,盛远之。”

  远之与程宏彼此对视,有迢遥记忆浮上心头。

  “程宏?!”

  “盛远之!”

  两人指一指对方。

  “高三一班的程宏。”

  “高三一班的盛远之。”

  两人异口同声,然后笑起来。

  程宏笑着拍远志肩背一记,“我一直也没敢贸然问你,是否有个妹妹叫盛远之,想不到果然是有。来来来,老同学,今天我请客,现在先带你去大棚看看,挑些你喜欢的材料。”

  远之抿嘴微笑。

  正是高中二年级时候,此君一句“盛远之你身上怎么总是一股子油烟味儿啊”,教远之心生芥蒂,多年不肯入厨。

  此君只怕老早不记得了罢?

  程宏领远志兄妹去蔬菜大棚,挑选时鲜蔬菜。

  进入大棚,远之觉得自己就像进入了梦幻奇境的爱丽丝。蔬菜大棚看起来,仿佛一座小型植物园,番茄并不种在地上,而是半空中,间隔一行行,有绿色藤蔓缠绕,透过藤叶,能看得到嫩嫩绿色黄瓜。贴近地面膝盖高的植物阴影里,有一排排水培蔬菜槽,上头碧绿生青的种着黑豆芽,木耳菜一类的水培蔬菜。

  远之看得爱不释手。

  这是真正新鲜无污染绿色食品。

  程宏信手摘下几只已经成熟的小圆番茄,分给远志远之,自己也拿一个,就在毛衣上来回擦拭两下,便送进嘴里。

  远之有样学样,一点不担心干净与否。

  那小圆番茄,只比车厘子略大一些,咬在嘴里,稍微用力,薄薄的皮立刻破裂开来,里头的汁.水充盈整个口腔,酸甜浓郁,使人精神都为之一振。

  “唔……真好吃。”远之不吝赞美。同外头那些个头颇大,可是长相怪异,口味寡淡的农药催熟番茄相比,这小圆番茄个头虽小,可是味道极正,令远之想起少时母亲买来的大个番茄,用温水洗净,一剖为二,给她和哥哥当水果吃,正是这个味道呢。

  “好吃的话,等下回去时候,带一个番茄小果篮回去,无论生吃拌色拉亦或炒菜,都可以。”程宏笑道。

  远之摆摆手,有些不好意思。

  远志微笑,“我每年从他这里进最新鲜蔬菜,你收他一篮小番茄算什么?尽管挑喜欢的拿回家。”

  远之一听,心间一动。

  “农庄生产的农副产品,不只供应农庄,还对外销售?”

  程宏抬手摸一摸后脑勺,“呵呵,我们想广开财路,所以农庄里生产的蔬果禽畜,还直供客户,盛记就是我们的大客户之一。我们每年直供盛记数以吨计的新鲜食材,省去许多中间环节,务必保证最新鲜的食物原材料,在第一时间送达盛记的各家饭店餐厅……”

  蓦然想起远之并不是他的客户,程宏拍一拍头顶,“哈哈,对不起,职业病,职业病。”

  不料远之听得津津有味,甚至举手问:“那如果是小客户,每天所需量不大,是否也能从你这里进货?”

  程宏点点头,“可以,当然可以。其实客户无大小,每个我们都欢迎。我们也有家庭客户,同我们签定供菜合同。一个月一签,一季度一签,半年或者一年一签,都可以。我们按照客人需要,每隔几天,送一次新鲜蔬菜禽肉,品种由我们搭配,由客户自行选择亦可。一切由电脑系统控制,操作非常方便。”

  远之觉得自己大开眼界,原来即使务农,也可以有这许多商机在里头。

  远志微笑,任由妹妹同程宏讨论得热火朝天,并不出言干涉。

  三人自大棚出来,又去看了暖棚果园同大鱼塘,程宏亲自去捞了鱼上来,这才一道返回农庄一号楼。

  那条鱼由一根草绳从腮旁穿过,拎在手里,一路走过来,一路活蹦乱跳地扑嗒扑嗒甩尾巴,鲜活得不得了。

  一走进室内,远之便看见一个颇丰腴的女郎,只着薄薄一件针织及膝连衣裙,正捧着一个裹在连体婴儿服里扭股糖般不断拧来拧去哭闹不休的小宝宝,来来回回在大厅当中踱过来踱过去,嘴里念念有辞。

  远之离得远,只隐约听见“淮海路……南京路……北京路……”,仿佛打算将本埠都跑一遍的意思。

  见他们一行进门,那女郎几乎是奔过来,甩炸-药包似的,一把将婴儿塞进程宏怀里。

  “程宏,快点帮我哄一哄!他怎么都不肯睡,一直闹,我要崩溃了。”女郎下眼有明显青痕。

  程宏一手还拎着鱼,不得不抬高手臂,抵住婴儿臀-部,一手托住头颈。

  那女郎长出一口气,打个哈欠,摆摆手,“我回去睡一会儿,宝宝就交给你了。”

  远之见势,便伸手,从程宏手里接过鱼来。

  程宏感激地向远之笑一笑,然后双手抱住婴儿,熟练地拉开婴儿身上的连体服,伸手进去摸一摸,然后微微竖抱起来,轻轻拍抚婴儿背部。

  果然那小宝宝不再拧来拧去,渐渐安静下来,隔一会儿,打出一个饱嗝,便爬在程宏肩头,自己吐泡泡玩。

  程宏向远志远之微不可觉地耸耸肩膀,“让两位见笑了,这是我侄子,才五个月大,最粘人,时时刻刻要人抱在手里,稍微放下来便嚎啕大哭。”

  虽然这样说,可是他动作温柔,并无一点点不耐烦颜色。

  远之早想起来,初夏时候,正是他,在医院走廊上,打翻她那一保温桶椰青老鸽汤。

  过一会儿,那小宝宝仿佛熟悉了盛氏兄妹,趴在程宏肩上,对两人咿咿呀呀地。

  “呵呵,我们家小少爷话很多,是不是?”程宏双手托着婴儿腋下,将他举起来,小宝宝便吱吱咯咯地笑,露出才长了米粒般大小的两颗门牙,毫不畏惧。

  远之看得母爱大发,把手里的鱼挂到远志手指上,“我能不能抱一抱?”

  程宏点点头,双手将婴儿交到远之跟前。

  远之小心翼翼地接过小宝宝,微微有些无措。

  “这样……”程宏做个样子给远之看,“一手托着头颈,一手托住臀-部……对,就是这样。”

  远之抱着小宝宝,同婴儿一双湛蓝眼瞳望个正着。

  小小婴儿的眼瞳极之清澈,仿佛能映出整个宇宙,远之在里面,看见自己,倏忽心间柔软得能滴出水来。

  该走出来了,找一个能与她彼此相爱的人,组成家庭,生一个这样可爱的宝宝。

  远志一直留意妹妹,见她眉目温柔,嘴角有笑,便也觉得高兴。

  那小婴儿在妈妈怀里哭闹不休,不想在远之怀里,十分乖觉,只管伸长发面馒头似的白胖小手,不停去抓远之系在脖子上的真丝围巾。

  那围巾是两兄妹生日时,盛记的一位老饕熟客送给远之的礼物,爱玛仕中国风限量大真丝方巾,上头是龙与凤的图腾,张扬耀目。

  远之曾经在杂志上看见有名媛将同款的两条大方巾改成旗袍,穿在身上出席时尚晚宴,博得一片喝彩声。

  只是远之天性不爱出风头,只循规蹈矩,将丝巾绕两绕,围在脖子上。

  远之大学里最要好的上铺姐妹,那个在她生病时,泡即食粥给她喝的曹露冰,在大学毕业一周年同学会时,对远之说:盛远之,好衣服穿在你身上,简直明珠暗投。

  远之当时只是嘿嘿笑。

  这时候小小婴孩伸手要抓她脖子里的限量版真丝围巾,远之便微微倾下-身去,迁就那白胖可爱得让人想一口吞下去的小手,任他将丝巾鲜艳的一角抓在手里,揉搓片刻,倏忽往嘴里塞去。

  远之大惊。

  她倒不心疼丝巾,只担心有细菌吃到宝宝肚子里去。

  程宏忙上前来,拍一拍婴儿的手,对着他说:“要吃坏肚子,知道吗?”

  然后温柔而坚定地自婴儿手里抽走丝巾,将他从远之怀里抱回来。

  “对不起,他最近开始有抓什么都往嘴里送的苗头。”

  远之摇头,她才不会同这么可爱的宝宝计较。

  “两位先坐,我把宝宝送回去,一会儿回来。”

  盛氏兄妹齐齐点头,宝宝优先。

  两兄妹自去找了位置落座,要了农场自产自销的花草茶,又选了两样小点心,相对一边品茗,一边闲聊。

  这时的远之并不知道,离农庄八十公里远的市中心,谢长润的生日晚宴,即将开席,而谢磊带去的那一瓶咸蟹,将引起一场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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