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四卷
在沈宅前庭,平素学剑之处,花若鸿精赤上身,运着白鹿洞内功,调息养伤。
白鹿洞武学平和淳正,在镇伤止痛上头尤具好处,只是花若鸿修为不高,又不像兰斯洛被人灌输绝世内力,自我疗伤的效果也就差劲得多。
调息半晌,想起下次战役,若是碰上兰斯洛、有雪任何一人,那还好办,碰上别人那就麻烦了些,倘使遇上石存忠,单凭他今日下午化人为石的本事,自己便万事皆休,不如早早预备棺材了事。
想着想着,胸口微痛,又是几声轻咳。
“唉呀!怎麽一个人躲在这里偷闲啊!”
背後传来人声,转头一看,雪特人笑着踏步走来,踱到他身边坐下。
“唔!你身上的伤不轻啊!刀伤剑伤又是内伤,这一路上赢来不轻松啊!”
“鬼藏前辈见笑了,若鸿这一点皮肉痛,又哪及得上您每次浑身浴血,肢残体破呢?您为了正义与公理而牺牲、舍身的崇高精神,真是让我感动惭愧得不知┅┅咦?鬼藏前辈,您的脸色为何这样难看?”
“┅┅没什麽,我只是在想,大家都不过是出来混口饭吃的,干嘛弄得这麽辛苦,每次被人当猪肉垫打,不是毁容就是残废,我上次被炸掉的左手,现在还会痛,何必呢┅┅何必呢┅┅”
“┅┅”
双方交谈片刻,有雪把话题转到源五郎嘱咐他来试探的方面。
“我说,若鸿啊!我瞧你每次上擂台,咬紧牙关苦干,受得伤重,可从来也没退缩过,不像是个临阵退缩的人啊!”有雪拍胸道:“人家说你是懦夫,这我可不信,那天的事我也听老大说过了,有没有什麽我们不知道的因头,你现在可以说说看啊!”
花若鸿看了有雪一眼,低头道:“没┅┅没有什麽,我真的是┅┅”
“去!胡说!将相无种,男儿自强,哪有人生下来就注定受委屈的。”有雪摸准他个性,诚恳道:“人在江湖,难免受到委屈,给人误解,好比我,难道还给人诬赖少了吗?大家兄弟一场,你把话说出来,有困难,我们一起解决。”
给有雪这麽一说,花若鸿心中登时泛过一股暖流,做着他不熟悉的自我解释。
“那天┅┅阿翠央着我带她离开,本来,我立刻便想答应她的。”花若鸿道:“但是,那时候东方家戒备森严,带阿翠离开,要是惊动守卫,我与她逃不出去也就罢了,牵连到麦当诺大侠,这该如何是好?倘使还为了我这小人物,使东方世家对耶路撒冷为难,那我便更是万死莫赎了。”
有雪频频点头,觉得这小子思虑周全,再非初识时那傻头傻脑,凡事都想一死了之的颓丧性格了。
“你能这麽想,那好得很啊!是我们家的那个笨蛋错过你了!”
“不,王大侠传我武功,对我恩重如山,不管他如何待我,我都不会有怨怼之心。”花若鸿道:“而且┅┅现在,我对自己开始有了点信心,希望将来能正式在擂台上夺冠,把阿翠风风光光的┅┅迎娶回来。”
他最後一句话说得声音低微,脸更是红得像个火炭,但语调坚定,显然脑中想得透彻,有雪不禁微笑,这笨小子真是长进良多。
这等劝说工作,本来不该由有雪负责,只不过,该负责的那人,此刻无暇他顾,正藏身在远处的树林中,微笑旁听。
“看,事情就是这样,其实你可以对若鸿小弟有更高一点的评价的!”源五郎微笑道。在他的对面,自然是满面不悦的花次郎。
“叫我来就是为了听这无聊东西?!”花次郎冷哼一声,掉头便走。
“花二哥!”源五郎出声道:“我让有雪去说这番话,不单是说给若鸿小弟,也是说给你听的。”
“什麽意思?”
“若鸿小弟有情人,你何尝没有?他与他的小情人身处两地,不能相见,你何尝不是?所差者只是东方家与白鹿洞後山,地方不同而已!你早先对若鸿小弟发的脾气,是气他?还是气你自己?”
源五郎温言道:“别用花次郎的身份听我说话,我这话是对你说的。你的这段感情,江湖上无人不知,误解的人也不少,而你漂泊这许多年,对自己的折磨也该够了,现在连若鸿小弟都有勇气抬起头来,争取自己的东西,二哥!你一世英雄,难道真要就此颓丧一生?”
“┅┅”
“别用那种表情看我,手也请离开剑柄,我伤还没好,你硬要砍人,我只好赔一条命给你,不过在那之前,请让我把话说完。”
源五郎叹道:“事在人为,你还在世,她也还在,只要不是天人永隔,有什麽困难不能解决的?若鸿小弟要赢回他小情人原是千难万难,现在不也是成功在望了吗?不错,他是得到了我们的帮助,但二哥你武功天才胜他千倍,怎麽就不能像你这徒弟一样,勇敢走出过去阴霾,别再受旧日恩仇所囚,活出自己的新生命呢!”
这番话,说得情深意真,花次郎面上笼罩着寒霜,僵凝半晌,终於长长叹了一口气,手离开剑柄,浑身紧绷的气势消失无踪,反倒像只斗败公鸡。
“这小子是比我想像中要有出息┅┅”花次郎凝视着远处花若鸿,好一段时间,摇摇头,转身便走,犹有一丝低语遗下。
“也比我要有出息┅┅”
源五郎没有阻拦,知道这是让他独自沈思的时候。这时,有雪那边又传来喧闹。
“可是,好奇怪啊!照老大的说法,那天你的小情人岂非和东方玄虎共处一室?”
有雪侧头思索,委实纳闷。
“是啊!这点我也不解,难道是发现我们潜入,他急忙赶来吗?”
有雪摇头,瞪着花若鸿,满脑子尽是雪特人的龌龊念头,忽然低声问道:“小兄弟,你和你那小情人┅┅那个过了吗?”
“那个?哪个啊?”
“一男一女光着身子滚来滚去会做的那个!”
“喔!”花若鸿满脸通红,忙摇手道:“没有!绝对没有!这如何可以!未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洞房花烛,我等秉圣人之道,怎可┅┅怎麽可以┅┅”
焦急过度,说到此处,已是语无伦次。有雪摇头叹道:“唉!你真迂得可以,有花堪折直须折,你不抢着把花折了,说不定那东方老鬼好色如命,已经喝了你小情人的啖头汤,还一喝再喝,将来到你嘴边,只剩烂渣了。”
花若鸿急红了脸,待要分辨,有雪哈哈大笑,道:“所以男人行走江湖,就该像老子一样聪明,有马能上赶快上,将来就算换人骑,也只能闻老子臭屁,穿老子旧鞋,可够他呕的了┅┅”
讲得得意,雪特人更仰天狂笑,做出惊人之语。
“不只是你,就好比那绿头剑龟李煜,就是不明白这真理,我赌这蹩脚小子一定也和你一样死脑筋,没成亲连手都不敢碰一下,现在可好,这麽漂亮的马子给人掳去,一定白天骑、晚上也骑,说不定凌晨还加鞭又骑,李小子剑法越高,乌龟也越做越拿手,现在可不成了乌龟精了吗?乌龟精┅┅哈哈哈,真是笑死我啦!喔呼呼呼,唉呀,我肚子笑痛了┅┅”
这段话讲得花若鸿面红耳赤,只是敬他前辈,不敢反驳,但在树林那边,情况可不简单,源五郎见到眼前人立即伸手按住剑柄,一头乱发就像刺般根根竖起直立,身上浓烈杀气直冲天际,看来比自己上趟惹火他时更要愤怒十倍。
源五郎满心骇然,连连祈祷,希望可怜的青蛙胖子等会儿不会被砍断四肢,硬生生给抽筋剥皮,倘使此事真的发生,自己只好袖手当作看不到,省得给怒气波及,连自己也给宰了,还刚好和那胖子混煮成一道暹罗新菜“五郎青蛙粥”。
所幸,前头那人始终没有踏前,反而转了回头。
“五郎!我今晚想自动请命,到城外守夜,可以吗?”
“守夜?没这必要吧!最近又没什麽┅┅”守夜原是要拦截城外重要情报或人物,但自从上次遇着旭烈兀,花次郎自叹倒楣,就终止了这项行动,现在他忽地重提此事,源五郎不由一愣。
“没关系,不知怎地,我今晚忽然很想活动一下!”
“不好吧!又没有预设目的,你去也只是浪费时间而已,别去吧!”
“没关系,我很想去!”
“唔┅┅我还是觉得┅┅”还想婉拒,但给对方杀气腾腾的目光一瞪,源五郎登时改口。
“这个绝对没问题!二哥你辛苦了,今晚请你放手大干一场吧!”
“那我先走了!”
看着这人远去背影,源五郎暗喘一口气,回瞧有雪,这雪特人兀自大笑,浑然不晓得自己已与死神错身而过。看来结义以来,这人表面冷漠,对兄弟们却着实有了几分感情,否则刚才岂有不屠宰雪特猪罗的道理。
“唉!今晚想要进城的生物一定很倒楣,希望明早别血流成河┅┅”
源五郎低叹着摇头,蓦地,一股突来感觉刺激着他的天心灵觉,令他难以置信地望向西方。
好半晌,源五郎露出一丝奇异微笑。
“好家伙!无怪青楼查不到他行踪,果真是八方风雨会暹罗┅┅花二哥,今晚你有得累了。把守城门和要进城门的,究竟哪边会倒楣些呢┅┅”
不久前令东方玄虎猜不透的关键人物,此刻正呆在沈家梅林中,盘坐吐纳。
兰斯洛生性好动,要他坐下来静心练功,实在不易,当初修练风华所传口诀,便是风华连哄带劝,这才耐着性子修练;但是今午看了石存忠的骇人邪功,再想起上趟战败之辱,假使两天後与他擂台上重逢,自己岂非大糟特糟,说不定给他化成石粉,洒得满地,连火化都省掉!
因此,一回梅林,就在风华护法下,开始勤练那半本手卷中的功诀,希望临阵磨枪,纵使不亮,只要能逮个机会偷毙掉石存忠,那便上上大吉。
不过,说也奇怪,这本经书果有些门道,不像上趟风华传的口诀,修练时使人心境平和,这书上的功夫一练起,整个人若身登极乐,通体舒泰,轻飘飘地几欲离地而起┅┅
一旁的风华,听闻兰斯洛气息稳健而悠长,情知他修练顺畅,没有走火入魔之虞,却哪知道他体内有此变化!
一轮调息,兰斯洛疲倦收功,自觉内力更形凝固,使用上又有进步。睁目一看,赫然已经天黑,再转头侧望,风华纤柔身影便在身边树下,淡淡发光。
兰斯洛有些疑惑。近日来,风华的身影颇不似初识时那般清晰,明明近在咫尺,看上去竟也有些朦朦胧胧,有时更令他心中一惊,险些认为这缕幽魂就要从此消逝┅┅
“风华,你没事吧!你看起来好像很累似的┅┅”兰斯洛说着,微感歉咎,这几天忙着练武逞能,比较之下,对风华的关注确实减了许多。唉!难道这真是男人的劣根性?一旦到手了就不珍惜┅┅
“看起来真是这样吗?呵呵,所以┅┅大哥你要再把我抱得紧些啊!不然,说不准我呼的一下就再也没有了。”风华婉然一笑,身上亮度陡增,形影又清晰起来,看上去好像没事,但兰斯洛却有一种感觉,好似这温婉女孩只是在硬撑。
“你别吓我啊!有事要对我说喔!我们订过约,十五号那晚我要带你离开这里的,我每天不管多忙,晚上可都是乖乖来这报到呢!”
“嗯,我真的没事。大哥你别多心。”
说到此处,风华心中无声一笑。多麽讽刺,本来见个人都会脸红的自己,现在居然能把谎话说得这般流畅,所谓的红尘人世,真是个易污的大泄缸啊!
出现在兰斯洛眼前的自己,本就是一缕脱离肉身的虚渺灵体。失去肉身依凭,支持灵体存在的,全靠自身灵力强弱,若灵力耗损殆尽,只有魂飞魄散的结果。
身为太古遗族,西王母的灵力之强,傲视当代,某些地方便连雷因斯女王也有所不及,即使是灵体状态,也能修养调息,使灵力循环无损,时间再长也是无惧。但是,自从与兰斯洛相识以来,连串事情皆是大耗灵力之举,对他的多次救护,尤是损得厉害。
倘使只有这样,还可以慢慢调复回去,但近日来昆仑山长老们搜魂秘法施得越益频繁,范围更缩小在附近一带;为了不让她们发现,只得设下多重伪装灵障,但这麽一来,更使得本已濒临危险界线的灵力,终於不堪耗损,无法循环补回。
假如再这麽下去,当灵力耗竭,自己仍未回归肉身,烟消云散便是唯一结果。
修行多年,在以前,死亡并没有什麽可怕的,因为对一切事物均无牵挂,生与死,同样仅是漠不关心的两面。
然而,现在的自己却没法这麽放得开,倘使与这世间永诀,便再也看不到这个让自己欢喜无限、却也忧心不已的男人。那样子的恐惧,光是想像,整颗心儿便纠结成一团。
无怪世间俗人这般贪生怕死,原来,当心中对世上某件事物有所依恋,要割舍起来,真的好难、好痛!
兰斯洛凝视风华。这女子常常说话说到一半,便自顾自地陷入沈思,想到另一件不相干的事,浑然一副哲学家面貌,自己看在眼里,有时也觉好笑,只不过,倘使她能把脑里想的事多说出来些,自己也可以少担心点吧!
好比最近几天,每当那股冰冷感觉弥漫梅林,风华就浑身打颤,要自己把她抱往梅林东侧,直到那冰冷感觉消失。事後更是好几个时辰,脸色惨白得像鬼┅┅唉!这形容词真烂,风华本来就是鬼,脸色不像鬼,难道还该像僵尸麽?
脑里方自烦扰不休,那股冰冷感觉再次笼罩整片梅林,兰斯洛不待吩咐,连忙抱起风华,就往东首移去。他曾问过风华,这冰冷感觉究竟是什麽?风华总是微笑不语,问不出个所以然。
冰冷的感觉持续约莫顿饭功夫,虽然让整座梅林冻得像是冰点,但始终对匿於东首的某件事物感到惧怕,未敢过份进逼,僵持片刻後,如过往几次那样消褪无踪。
看着风华彷佛生了场大病般的雪白娇颜,兰斯洛心中不忍,待要出言追问,她微微一笑,道:“大哥,你不是一直好奇这梅林东边藏了什麽吗?风华有件新发现的东西给你看,好不好?”
假如那冰冷感觉是一种对风华有威胁的东西,梅林东首必然藏了一样可以破坏那冰冷感觉的宝物,此事兰斯洛纳闷已久,这时听得风华提起,好奇心大起,搀扶起她,拨开长长荒草杂干,一齐往东首深处走去。
“就是这里了,大哥,你看看吧!”
风华指着长草尽头,一堵被杂草堆覆盖的白墙,兰斯洛顺着她手指方向看去,依稀见得白墙上有字,走近过去清光杂草,赫然发现墙上龙飞凤舞地题了两阙词。
上头的一阙,明显是被人以利器刻下,字迹剑拔弩张,每一字都似欲破墙而去,显然题字人除了伤心,更有着无穷激愤,将全副情绪发泄在字里词间。
兰斯洛看着字迹,心头一动,觉得那字彷似毒龙恶虎,便要向自己扑来,连忙凝神以待。
红趐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
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
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在这一阙之後,又有另外一阙写在墙上,这次的却是以毛笔留字,并且是女子手腕,字迹温婉柔和,并非原先挥剑题字的那人。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乾,泪痕残,
欲笺心事,独语斜栏。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
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兰斯洛胸中墨水有限,对这阙〈钗头凤〉辞意一知半解,只是想不通这烂墙烂字,和宝物有什麽关系!
风华也料到兰斯洛不明白,嘴角微笑。兰斯洛虽然直觉灵敏,但於武道终究修为尚浅,对剑术更是差劲,所以没能发现到,在第一副字中,蕴藏着一股毁天灭地的飙狂剑气。
当年题字之人,必是剑道上的绝顶强者,在心情极度激荡时,挥剑题词,以致惊世剑气随着满腔漏*点,尽数长留壁中,千百年不散。
这股剑气积郁不散,影响所及,非独使得沈家梅林在暹罗酷暑中,千年来冰寒无比,终日梅花不谢,更形成了一个异变力场,使得梅林中发生种种异变。
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就是自己的灵体,再来到此地後,被锁於梅林中,不得离去,归其所以,还不都是因为这道剑气作怪!
因果,因果,看来一切真是前尘早定,就不晓得千多年前是什麽人在这里留下一剑,这才衍生出今日自己与身边男人的一段情缘。
说不晓得题辞者是什麽人,其实也未必,看这两阙词,倘使西王母族中那个传说是真,那麽┅┅
深夜,暹罗城西一里处,月暗星稀,周遭一片凄清,只有座新搭的小茶,兀自闪着灯火。
“嘎──嘎──”拖曳声自远方传来,不久,一辆小木拖车在黑暗中缓缓现出了踪影,前方只凭一头老牛拖拉,速度甚慢,一名素裳女子戴着斗笠,坐在前头操车;後头一名男子躺卧车板上,斗笠遮面,鼾声大作,睡得正熟。
黑夜行路,危险本多,何况暹罗地界近日不太安宁,但这一双男女看来悠闲无比,浑没将夜路凶险放在心上,就像是田间闲步一样,慢慢驶着牛车,来到小茶坊旁。
眼见暹罗城门在望,驾车的女子止住车子,转头柔声道:“老公,暹罗城到了,你醒一醒,咱夫妻准备入城了。”
後头男子半坐起身,似乎懒得动作,斗笠仍遮在面上,嘟囔几句後,又传出鼾声,身上更有隐不住的酒味。
女子似是对丈夫偷懒的脾气司空见惯,微微一笑,摘下自己斗笠,踱下车来。
长发倾泻,斗笠之下,赫然是张罕见的美丽娇容。较诸风华的倾国绝色固有不如,但明明未施脂粉的清新面孔上,却另有种艳在骨子里的娇媚,柔眸一瞥,软语微嗲,就让身边男性连骨头都趐了。
若只看她艳媚芳容、火辣辣的喷血曲线,任何人都会将这天生媚骨的美人儿,当作妓馆中的红牌,男性的恩物;但当她抿唇笑起,原本的柔媚尽数转为一股凛然英气,明艳英魅,教人由衷敬慕,却又不敢轻侮。
“小二哥,请打壶热茶,我和我家老公还要赶着进城呢!”
当她往小茶坊走去,本来趴在桌上瞌睡的小伙计,立时为眼前美貌所惊艳,忙不迭地送上热茶。
只是,当热茶送上,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先被对方堵死话头。
“在这麽冷僻的地方盖茶坊,哪有生意?又何况深夜营业?你回去向你主子传话,要做什麽,光明正大的来,再死盯着我夫妇俩,说不定我发起脾气,一把火将她香格里拉的魔屋烧成白地。”
身份被一语揭穿,伙计不敢多言,只是恭敬道:“是。如您所言,老板娘知道贤伉俪将於今夜入城,特命兄弟们在四城门外伺候,看看夫人您有什麽地方,要使唤兄弟们做的┅┅”
“不必了,拿青楼伏在自由都市的人力网招待我夫妇俩,我们可受不起┅┅或者,你们老板娘另外暗示些什麽呢?”
长发丽人抿唇轻笑,话意中的尖锐却令这小干部更招架不住,险些跪地求饶。
情知问不出什麽,长发丽人提着茶壶,走回牛车边。
她身上的穿着,只是素净布衣,和那绝艳芳容太也不相称;而她那睡在牛车上的丈夫,浑身的打扮与其说随性,不如说是散漫,穿得似乡野村农一般,更洋溢着一股土气,和这等丽人一比,简直似个随从,要说这丽人嫁他为妻,只怕任何人都会摇头长叹:鲜花插在牛粪上。
只是,瞧着她凝望丈夫的眼神,满是笑意的欢悦中,浑然找不到半丝不耐与嫌弃。
“老公,起来了,你瞧,这边已经有人盯上了,说不定等会儿就有敌人来偷袭了喔!要是你像乌龟一样被人砍着,那多糗啊!”
连摇几下,半醉半睡的男子只是嘟着几句梦呓。
“┅┅三更半夜┅┅乌龟和敌人┅┅都还在睡呢┅┅你别去惹事,不会有敌人上门的┅┅呼┅┅呼噜┅┅呼呼呼┅┅”
丽人淘气地笑起来,待要去搔丈夫的痒,逼他起来,忽地浑身一震,戒慎地望着空中。
四月天,暹罗未算酷暑,却也气候炎热,但此时天空居然一点、一点,白白的细点漫空飘落,随风纷飞,竟是不可思议地下起雪来了!
“青莲残雪,六月飞霜。是他?”
丽人微声惊呼,万万想不到会遇上此人,更值得高兴的是,他这麽明显地表露了挑衅之意。
当灵觉在天心意识运转下高度提升,赫然可以感知道,在暹罗城头,有名男子独自吹笛,声调悲怆激越,一头银白长发随风飘扬┅┅
知道对方在江湖上的地位与神功,丽人没有半分胆怯,面上反而升起了更多跃跃欲试之情。那并非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而是同为当代用剑高手的自信,跟着,她腰带一束,探手腰间神兵,便要赶奔前去。
只可惜,甫一踏步,一只强而有力的手臂,立即挽着她的手,阻住她前奔的步子。
回头一看,便如预料一般,本来打着呵欠的丈夫,斜倚车板坐着,双目凝望东方──这场大雪的源头。只是他面上找不到半分面对同级数强者的喜悦,有的只是最深沉的疲惫。
就像每个江湖人知道的一样,他此生最讨厌战争┅┅
“老公!拜托┅┅让我去嘛!答应我┅┅好不好嘛!”
苦笑着望向软语哀求的爱妻,不晓得的人,还以为她只是想耍什麽小淘气,哪想得到她是急着与三大神剑以下,当代的第一剑手决一死战┅┅
唉┅┅
男子蓦地双目一睁,迫散去一身与自然平和共存的静逸感,取而代之的,是股如十万大山层层相叠,雄浑强霸,直欲顶天镇地的凛然刀气,如波如潮,猛往暹罗城头涌去。
正在暹罗城头吹奏横笛的银发剑士,眉头一紧,尖锐声波里蕴着无匹剑劲,凌厉飙迫出去。
一刀一剑,一者如云海千幻;一者似怒涛裂岸,两股无形气劲在触及瞬间,作最猛烈的爆发。
在此同时,隔着一里遥距,两人眼前都彷佛看见了对方的巨大身影。
完全不是彼此预料的意外状况。相隔四年,自从当日中都皇城一役後,风之大陆的“剑仙”、“天刀”,於焉再会。
《风姿正传》卷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