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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花朝阁廊下拒美意 岚州城街头显神威……

武林盟主只会平A 清供 4416 2024-10-18 20:57

  

  三天后,林鹿春三人顺着官道,来到了岚州。

  照理说,岚州地处偏远,本不应太过热闹,但三人来到这里时,路上却人来人往,车马拥挤。

  且许多人一眼看去,便知是有功夫在身的。

  林鹿春知道,这必然是正道高手发了英雄帖,召集了天下英雄,一同围剿邪魔。

  “你们去前面找家客店,我要去见师父的一位故人,晚些时候过来寻你们。”

  狄雪青急着找人,进城没多久,就和林鹿春两人分开,先行一步了。

  “这些乡野莽夫,不知又要生些什么事。”

  剩下林鹿春和江鹤同两人并行,路过一家酒楼的时候,林鹿春听见这么一句话。

  她抬头看了一眼酒楼的布置,只见这酒楼排场极大,一看就是招待达官显贵的地方。

  楼上有一个雅间的窗户开着,其中一人头上戴着一顶乌纱,样式比寻常男子所戴的幞头规整严肃一些。

  坐在他对面的人,倒是一副武人打扮,并无什么奇特之处。

  “总之一有消息,就速速到麟州通报与我。”

  “是,张公。”

  林鹿春不禁有些好奇,心想这人看起来是个官,怎的还管江湖上的事?

  白鹿兀自驮着林鹿春往前走,过不多时,几人路过一座花楼。

  虽然只是待在街边,林鹿春依旧感到香风习习,一抬头,又看见一片石榴红。

  花楼里的女子穿着石榴裙,身上披着轻薄的丝绸大袖衫,一双玉臂倚在栏杆上,在轻纱之下若隐若现。

  忽然,一朵芍药花被人从楼上抛了下来,落在了江鹤同怀里。

  “郎君,可要上来吃一杯酒?”

  楼上女子个个貌美非常,妙目殷殷切切地看着江鹤同,似乎十分期待他的回答。

  林鹿春仰着头,只觉得快要被漂亮姐姐们“秋天的菠菜”电晕了。

  然而江鹤同只是摇头失笑,驾着马向前走了。

  竟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那是花朝阁的人,素来与玄机楼不睦。”江鹤同提醒着林鹿春,“花朝阁主手下有十二堂主,个个以花为名,刚才那栋花楼里的,应是芍药。”

  江鹤同心里觉得好笑,心想着自己一个将死之人,拉拢了又有什么用?

  最多不过让老二生顿气罢了。

  可惜两人没走出几步,就有一个番邦人飞身而出,追了过来。

  林鹿春听见动静一回头,发现是个熟人,开口便喊,“好侄孙,逛了花楼,连姑奶奶也不叫一声了!”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前几天在易州口出狂言的番邦人。

  听了林鹿春的话,那人顿时恼羞成怒,新仇旧恨一起清算,心想着你这小丫头不过有把子力气,难道武功还能强出我不成?一掌杀了你这多嘴的丫头,看以后谁还拿那赌约说事!

  这般想着,那番邦人抬起手,直奔着林鹿春后心就是一掌。

  “小心!”江鹤同手里的马鞭向着番邦人的手掌卷了过去。

  “哎呦不好!鹿兄救我!”林鹿春大声怪叫。

  白鹿则猛地向前一冲,带着林鹿春躲过了那番邦人的攻击。

  “阁下是谁?为何无故伤人?”江鹤同骑在马上,不便使剑,马鞭缠住那番邦人的手腕,神色间不由有些恼怒。

  “小白脸,我劝你少管闲事!”那番邦人手掌一翻,就要把江鹤同扯下马来。

  江鹤同一撑马背,顺着他的力气飞身下马。

  那番邦人又一个用力,正自期盼着江鹤同吃些苦头,不料江鹤同面上露出一丝笑意,松开了手。

  此时番邦人再松手,已然迟了。

  只听噗通一声,这人四脚朝天,屁股朝地,摔了个结实。

  “汉人奸诈!”

  那番邦人一个鲤鱼打挺儿跳了起来,又要再战,这时楼上一个身穿白衣的公子哥儿手摇着折扇,走到了窗前,“野利都,别急着动手。”

  “公子。”叫野利都的番邦人立刻站定,向那公子行了个礼。

  江鹤同听见他的姓氏,眼中闪过一丝诧异。

  野利部是党项人的部落,楼上之人想必身份不凡。

  “小王素闻中原有一位江六郎,风采斐然,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那人冲着江鹤同拱了拱手,言谈间似乎很是客气。

  这时林鹿春说道:“原来你叫小王儿啊!小王儿,你这奴仆还欠我三声好姑奶奶没叫,这等言而无信,可是不该呀!”

  那人是党项的一个王爷,转眼间就变成了“小王儿”,路人听了,都忍俊不禁。

  野利都见主上被人侮辱,顿时心头火起,向着林鹿春抓了过来。

  楼上那公子哥儿见了,却没有出声阻拦,可见也动了怒。

  林鹿春学了几日十步剑,因此江鹤同便在铁器铺子给了订了一把青钢剑给她。

  她的剑在武林人士眼里着实普通,既不是名匠所铸,也没有玄铁等异宝的加持,只不过是许多门派入门弟子所用的长剑罢了。

  眼下林鹿春有意试试技能的威力,看着野利都抓过来的手,上身往后一闪,拔出长剑,顺势一个“信陵饮酒”,稳住下盘,手中长剑从后至前划了半圈,向着野利都的手臂砍去。

  野利都即便有那双指夹剑的本事,此刻反手去夹却也不可能来得及,于是只好也往后一闪,躲开了林鹿春的剑锋。

  “好你这不肖子孙,连你姑奶奶都打!看招!”

  林鹿春嘴上占着便宜,手上动作却不慢,手腕一转,立刻来了第二招。

  野利都不了解中原武功,更不知道十步剑一招强似一招,只觉面前的小丫头剑招突然猛了几分,不免有些错愕,应付起来顿时慢了一步,又让林鹿春使了一招。

  等林鹿春第三招使出来,又比前两招更强,野利都更是手忙脚乱。

  “十步剑愈打愈强,中原武学果然神奇!”楼上那公子哥嘴上夸赞,实际上却是在提醒野利都。

  野利都猛然醒悟,招式突变,一招刚猛的虎煞掌,向着林鹿春胸口打去。

  林鹿春腰上一紧,只见江鹤同一手使剑,一手揽着她腰,招架住野利都的手臂,将林鹿春“救”了下来。

  “下属比武,六郎何必亲自出手?现下本王不出手,倒显得小瞧了六郎。”楼上的公子哥叫得亲近,运起轻功,姿态潇洒地落了地。

  这人心眼极小,今日豪掷千金都没能见到花魁芍药姑娘一面,却见芍药派婢女主动邀请江鹤同,心里不忿,想要给江鹤同点苦头吃,顺便在美人面前逞逞威风,让她知道该跟着谁。

  “一会儿找到机会,就赶紧走。”江鹤同拔出长剑,挡在林鹿春身前,低声叮嘱。

  “你们今日一个也跑不了!”野利都大喝一声,从腰后解下两柄金瓜锤,摆开了架势。

  “唉!”林鹿春叹了口气,装模作样地说道:“师父,咱们两个今天说不得要以大欺小了。你是我师父,这野利都是我侄孙,那他主人必然也是你侄孙了。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

  “好一个牙尖嘴利的丫头!掌嘴!”

  那白衣公子手里的扇子脱手而出,就要打在林鹿春的脸上,林鹿春往后一仰躲了开去,扇子却如回力镖一般,从后方又飞了回来。

  林鹿春赶紧一矮身子,又躲了开去。

  野利都这时已经挥着金瓜锤冲了过来,林鹿春也解除了休闲模式,右手状似无意地在野利都腰侧一拍。

  这一掌直接让野利都腰上穴位一麻,身体霎时僵硬起来。

  林鹿春大呼小叫,嘴里叫着“不得了”、“吾命休矣”,实际上却左躲右闪,在野利都身上东拍一下,西拍一下。

  旁人只以为她三脚猫功夫,挠痒痒似的在那番邦人身上拍来拍去,根本伤不了他,却不知道野利都身上许多穴位都酸麻一片,兀自惊疑不定。

  江鹤同那边和那白衣公子你来我往,打得不可开交,竟是又动用了内力。

  林鹿春见状蹿到江鹤同身后,大声叫道:“师父救命!”,说着,一只手就顺势搭在了江鹤同后心之上。

  被林鹿春叫声分神之际,江鹤同手中长剑被逍遥扇卡住,脱手而出,那白衣公子乘胜追击,江鹤同却突然不由自主地抬起了手,一掌击在对方的胸口。

  “砰!”

  那人断线风筝似的,横飞出去,一连撞翻了七八个摊子,噗地吐出一口血,昏死过去。

  “小王爷!”野利都快步冲了过去,期间还摔了一跤。

  众人只当他护主心切,并不知她是被林鹿春的内力震得身体发麻。

  也幸亏系统判定平A需要手持武器,林鹿春也不会什么掌法,否则野利都早就不知道死了几次了。

  江鹤同呆立一边,错愕地看着自己手掌,一时反应不过来。

  林鹿春却早就趁机收回了手,一脸崇拜地说道:“师父神功盖世!”

  她双手叉腰,昂着头对野利都说道:“好侄孙,今日我师父大发神威,你还不带着你那小王儿赶紧滚?”

  野利都忍着羞辱,把那白衣公子哥背在背上,抬腿就要离开。

  “等等!你们砸了这么多摊子,赔了银子再走!”林鹿春颇有些不依不饶地说道。

  “哼!给你们就是!”野利都一把甩下钱袋,背起自己的主子,灰溜溜地跑了。

  等他走了,林鹿春才笑嘻嘻地凑到江鹤同身边,“师父,你那一掌真是神了!”

  江鹤同左想右想,也想不出自己是怎么发出那一掌的,只记得那一掌的掌法很是普通,不过是江家子弟学武时入门的掌法罢了。

  难道有高人暗中相助?

  江鹤同扫视四周,依旧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他又怎能想到,自己被人从后背突然传了一股内力,传功的人还是面前一脸稚嫩的小徒弟呢?

  毕竟林鹿春不会武功的事可是实打实的,连最普通的长拳都不会的人,竟有着别人几辈子也练不出的内力,这事绝对是匪夷所思之极。

  “先去找一家客栈吧!”江鹤同面对林鹿春的赞美,实在是不知所措,只得岔开话题。

  “师父,我想住那家!”林鹿春指着酒楼对面装修豪阔的万隆客栈。

  好在江鹤同并不缺银子,两人进了客栈,要了三间上房,便坐在二楼的雅间里,要了一桌好酒好菜。

  江鹤同看着楼下人来人往,摩挲着手里的青瓷杯,心事重重。

  他刚才打了那惊人的一掌,却到现在也没有感觉身体不适。

  这时林鹿春看见对面酒楼里走出来两个男子,正是之前在楼上用饭的两人。

  “他怎么在这?”

  林鹿春听见隔壁雅间里有人说话。

  “这些狗官不知又蝎蝎螫螫做些什么……”

  楼下,那武人打扮的男子行了个叉手礼,头戴乌纱的男子翻身上马,带着几个护卫,顺着主街走了。

  武人打扮的男子和酒楼掌柜说了几句话,林鹿春听见那掌柜恭敬地称他为“参军”,想来是个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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