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妙手侠盗屋顶较技 江湖好汉席前失和……
林鹿春虽然觉得离谱,心里却并不害怕身后追击的那些人。
她飞上一处民宅屋顶的时候,还有余暇回头去看身后的追兵。
这一看,还真让她吃了一惊。
身后那些人,竟然都在40级往上,甚至有几个人到了5、60级。
林鹿春并非是大惊小怪。
实际上,即便是武侠世界,真正称得上是练武之人的,必然也是少数派。
行伍里那种会些拳脚的军汉,在习武之人眼里,只能算是刚刚入门。
但凡是有些名气的门派,必须要学有所成的弟子,才能出山门闯**。
这些弟子里,小门小派2、30级的居多,中等的门派则高一些,多数在3、40级。
而名门大派的,则在40级往上,小辈的弟子里,甚至有60级的高手。
至于堂主、长老一类的级别,可就难说了。
林鹿春这些天确实见识了不少高手,只不过这些高手多数都是路过此地,或是专门过来参加英雄大会。
放在平时,岚州这种地方,是不可能有这么多高手的。
更何况武林人士自持身份,大多不喜为权贵卖命。
这些人在一些中等门派也算是长老一级的人物,却在这里给一个小小的参军卖命,委实不可思议。
没过多久,就有人解答了林鹿春的疑惑。
「有人!」
小霸王突然出声提醒。
与此同时,林鹿春刚从高处的阁楼跳下,正要落在一处平房之上。
半空中,一支袖箭从暗处嗖地一声打了出来,直奔着林鹿春小腹而去。
林鹿春眼疾手快,突然取出了装备。
天青色的道袍在夜色里和黑色的夜行衣差别不大,偷袭者只觉得眼前一花,对方就已经脱下外袍,将袖箭卷了进去,躲开了攻势。
“狗奴才身手不错,再吃我一箭!”一个女子的声音出现在林鹿春耳边。
她听见声音,正要躲避,却发现并没有破空声袭来。
偷袭者与她擦肩而过,随即跳了开去。
“你为那狗官卖命,姑娘且绕你几两银子花花!”偷袭者的声音很是活泼,一眨眼便往前面逃出了很远。
林鹿春一摸腰间,钱袋果然不知去向。
“原来他们追的是你这小贼!”她一挑眉毛,追了上去。
可不能让她把钱袋就这么摸走,里面可还有师父昨日给的零花钱,足有两大锭二十两的银子!
本来嘛,林鹿春倒是不介意背个黑锅,毕竟后面的人可追不上她。
但是这女人拿走她的银子,可是万万不行。
四十两银子在这里可不是一笔小钱,背了黑锅又损失了一大笔钱,谁会做这等赔本儿买卖?
于是林鹿春提气便追,几个纵跃便和那夜行的女子拉近了一大截。
论轻功的灵活程度,她可能确实不如对方,但单纯比速度,就需要看内力了。
自从来到这,林鹿春可没见过谁比她内力还深厚。
前面的女子看着她飞速逼近,不由露了怯。
“你这等功夫,为何给那狗官卖命?”
林鹿春可没有高手“不屑解释”那一套,当即反问:“狗官是谁?”
对方也发现了不对劲。
她打量了林鹿春一眼,又看了看自己。
两人都穿着夜行衣,且身量纤细,听说话声也都是女子。
这刺史府的门客,干嘛穿夜行衣出来追人呢?
女子眼珠子转了转,把钱袋丢还给林鹿春,“原来是误会一场,适才多有得罪。”
林鹿春还记着放冷箭的事,心道要不是自己反应快,换个人估摸着早就成尸体了,哪还有机会解除误会?
当下也不多言,只将钱袋重新系回腰带上,就准备回客栈。
“等等!”女子从后面叫住了她。
林鹿春一皱眉头,“怎么?”
“你也是从刺史府出来的?”
“不是。”林鹿春顿了一下,问道:“这里的刺史是否姓张?”
那女子一声轻笑,“姓张的虽多,这岚州刺史却是姓马的。”
林鹿春闻言皱起眉头,心想着,既然如此,那张公又是什么身份呢?
这时女子又说道:“这狗官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你猜他为何派这许多高手追我?”
说着,她从怀里掏出一本账册,抛来抛去,嘻嘻笑道:“拿了他的账本子,过些日子扔到皇帝老儿的皇宫去,看他杀不杀狗官的头!”
“你能溜进皇宫?”林鹿春这才回过头,细看了那女子一眼。
53级,算不得一流高手。
“这天底下还没有我进不去的地方。”女子一插腰,随即侧耳一听,“哎呦不好!那些狗奴又追过来啦,女侠,咱们后会有期!”
女子几个起落飞得远了,夜风里,林鹿春隐隐听见她嘀咕了一句,“可不能让他发现了,幸亏他看不见,不然又要生我的气……”
林鹿春摇了摇头,也提气在屋顶飞奔,没多久就把那群人甩得远了。
第二天,林鹿春从卧房里钻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
江鹤同此时正坐在临窗的位子上,和窗外的一个小乞丐说话。
客栈掌柜对江鹤同和林鹿春这一对师徒很是好奇。
一来,江鹤同年龄不大,不过二十三四岁,却领着一个十五六的姑娘当徒弟。
二来,这对师徒师父不催徒弟练功,徒弟也心安理得睡到日上三竿,委实是前所未见。
三来嘛……
这师父不仅娇惯着徒弟,还出手阔绰。
光是这几天,店里就帮着代收了不少东西,什么绫罗绸缎做的成衣、脂粉面药铺子里的头油面脂、女子束发的银簪……五花八门,少说也花了几十两银子。
今天早晨,掌柜的和江鹤同说玩笑话,问他怎的不催徒弟用功,得到的回答却是,“小孩子长身体,且让她睡吧!”
掌柜的想到这,忍不住大摇其头。
寻常人家十五六的女子说不准都嫁人了,怎么能算孩子呢?
掌柜的当然不知道,很多名门大派的内功心法都是童子功,这类内功心法练到后期,比之普通心法不知强了多少倍,唯一的约束,便是有所成之前,不得**。
因此大门派的弟子,虽然不至于人人都练童子功,但三十许岁仍未婚配、或是终身不婚的,也委实不算稀奇。
林鹿春的年纪,在武林高手的眼里,还真只是个黄毛丫头,江鹤同拿她当小孩子,也不是没有道理。
看见师父和一个小乞丐说话,林鹿春走下了楼,在江鹤同对面落座。
那小乞丐偷眼看了林鹿春一眼,见她没露出嫌恶的神色,才留在窗边没走,捧着江鹤同给他的鸡腿,狼吞虎咽地啃了起来。
等他吃完了,抹抹油光锃亮的嘴,说道:“郎君是好人,小叫花没什么可报答的,只能给郎君说点趣事。”
江鹤同还没开口,林鹿春就又拿了一个羊肉馅胡麻饼递给小叫花,“快说快说,我最爱听故事了!”
小霸王在她耳边吐槽。
「你能不能不要装得这么天真无邪?我害怕!」
“闭嘴吧你!”
林鹿春脸上依旧笑眯眯的,心里却回怼了小霸王一句。
小乞丐从林鹿春手里接过胡麻饼,看了一眼她的脸,耳朵一下子红了,磕磕巴巴地说道:“我、我、我昨天去酒楼讨饭,趴在窗户根上,看见华山派的人和一个邋遢道士吵起来了。”
林鹿春和江鹤同对视一眼,寻思着,莫不是张颠?
“怎么吵起来的?”林鹿春问道。
这时候,林鹿春发现,小乞丐长了一双蓝灰色的眼睛。
难怪师父会和他说话。
小乞丐的眼睛骨碌碌转了转,才小声说道:“他们要当皇帝哩。”
“你是说,他们要去找玉玺?”
“他们就是这么说的,那道士和一个仙女娘子是一起的,道士不愿意去找玉玺,说是要去找贼人,一群人大吵了一架,席都没吃就走了。”
林鹿春猜测,仙女娘子就是公孙芷。
这小乞丐八成是认不全江湖上的门派,才说是华山派要当皇帝。
灵鹫峰一役,她就发现江湖正道不是铁板一块。
要说只有华山派的人觊觎玉玺,林鹿春是不信的。
英雄大会那天,许多人都看见了那首诗,玉玺失窃的事,恐怕早就在江湖中传开了。
华山派不过是做了出头鸟罢了。
张颠和公孙芷,一个是无为山庄的人,一个是形意门的长老,从他们的表现来看,应当是对争权夺利的事没什么兴趣。
“你这故事可不能随便和别人说,妄议皇帝可是要被杀头的。”林鹿春从钱袋里拿出一小块碎银子,塞给了小乞丐。
小乞丐的眼睛亮晶晶的,深深地看了林鹿春一眼,咬着胡麻饼走了。
“无为山庄一向与世无争,想让他们参与这种事,无异于痴人说梦。”江鹤同给自己斟了一杯酒,说道。
林鹿春忍不住问了早就想问的问题,“师父,这无为山庄是什么地方?”
“无为山庄拜老子和庄子为祖师,最是崇尚清静无为。”说到这,江鹤同停顿了一下,抿了一口酒,接着说道:“无为山庄高手众多,但个个都是奇人,行事做派和常人不同。比起武功,他们更醉心于悟道……”
这边林鹿春和江鹤同说着无为山庄的事,那边山林里,公孙芷和张颠则正在寻找鬼七的踪迹。
“归妹……无妄……”张颠一指东南方第七棵树,“走这边!”
身后各派高手纷纷跟上。
“这黎万钧委实不像话,皇帝老儿的玉玺与我等何干?再者说,捕风捉影的事,何以就当了真!”
崆峒派掌门飞虹子兀自愤愤不平,却没注意到,人群里早有人神思不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