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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阿苏默勒

嫁给龙傲天 张源起 3650 2024-10-18 21:05

  

  996迄今为止, 给莫恙检测出了三个主角,一个是燕凌云,一个是仙尊, 一个是东方衡。

  莫恙觉得以后说不定还有六七八个, 跟葫芦娃一样,过一阵来一个, 全看996高兴不高兴。

  果然, 下一刻,他又听到了播报:

  【正在导入数据……导入失败……重新开始导入……正在导入数据……导入失败……重新开始导入……】

  莫恙:“……”

  除了燕凌云,它没有一个导入成功的,而且就算是燕凌云,它能窥探到的剧情,也只有刚穿越界壁时, 看到的那个画面。

  两千年后, 天地崩裂, 燕凌云立地成仙。

  离现在还很远。

  不过被996捕捉到的,就算不是主角, 应该也是重要人物, 所以莫恙想了想, 主动提出去那边看看。

  “也好,说不定能得到些信息。”叶秋水同意。

  骑马翻过山坡,莫恙看到了下面的情况。

  山坡下, 枯草蓬生,遥遥看见一百多个人影, 是一支十几人的部族正在被百人的马匪围攻, 远远都能听到马匪的欢呼声, 就像猎人发现了肥美的猎物。

  那部族为首的是一个青年, 看样子也是一匹狼,颜色却干净得像雪一样,灰白短发,穿着兽皮短打,眼眸像是寒冰,反射着清冽的天光。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这个青年难以一眼看透,似安静,又似残狞,越看,越像蒙着一层雾,最后只看到他灰白被风吹起的短发。

  更奇怪的是,他那十几个族人竟然全都是兔族,一双双红红的眼睛,雪白的尾巴,尽管痩,但每走一步,都莫名让人流口水,瑟瑟发抖团在青年的后面。

  几人神识极佳,都听到了下面的对话。

  “你们想要什么。”青年问。

  马匪贼首抬了抬鞭柄:“你,可以走,你的族人,留下。”

  “除非踏过我的尸体。”

  “有意思,看在你和我同族的份上,你敢和我比一场吗?”

  “赌注是什么。”

  “你赢,我们走;我赢,你归顺我。”

  “好。”青年说。

  草原上的风很大,将乱草压得很低,春日即将到来,太阳有了一两分的热度,西霄的人穿着袄衣,在山坡眺望要发生的争斗。

  贼首的马膘肥体壮,披着战甲,吐着热气。骑马的贼首更是魁梧强悍,拿着双板斧,牙齿上还残留着撕碎猎物的血迹,寸寸筋骨都在绷紧,目光如电。

  青年却什么也没有,他缓缓佝下身体,眼中流淌着冰川反射一样的清光,盯准了贼首,那是准备冲锋的动作。

  马匹向他碾压而来,忽的,他动了,速度极快,和妖马擦身而过,随即反手抓住鬃毛,直直压上了马匹,躲过抓袭,近身扭住了贼首的脖子,直直把他的头颅拧了下来!

  这一下迅猛至极,只在瞬息之间,热血就洒在了草地上。其他马匪骇然,想要冲上去,青年却夺了贼首的马,挥舞他的头颅,冷冷道:“他已经失败,你们还要追随他?”

  说罢,把头颅扔向了马群,引来了数人的争夺,那将决定谁是下一任首领。青年在鲜血和厮杀中眼眸依旧如冰雪,看不清楚情绪,太阳照得炽烈泛白,灰白短发下,他朝着西霄在的方向看了过来。

  天极高,细小霜雪还在飞舞,巨日晕出黑色的影子。

  莫恙看见一把刀砍到了他,他反手便砍了回去,正中那人脖子。

  这一路莫恙看过很多妖族厮杀,但看这个青年,总觉得很怪异,他似乎没有一点情绪波动,不喜欢,也并不讨厌。

  “不是修士。”秦开道,“也看不出天赋神通。”

  可整个战场的节奏都被他掌控,对战游刃有余,最后投出标枪,杀死了马匪最后一个领袖。马匪群被他震慑,终于退去,他的族人得以保全。

  青年骑着半残妖马,妖马踉踉跄跄,最后失去挟制,才哀鸣着倒了下去。

  十几只兔族顿时抱成了一团,把青年抱在了中间,给他舔舐疗伤。

  西霄几人互相示意,骑马半跑下山坡,兔族听到动静,发现了他们,脸色顿时惨白。

  碍于天性,他们很怕狼,但此时仍然紧紧护着最中心重伤的人。

  青年已经昏迷,像泡在血里,衣服脏污不堪。

  莫恙驭马走到兔子群周边,丢下了伤药,学着狼族的样子,冷冷用妖语道:“给他上药。”

  兔子们不敢接。

  直到莫恙似发怒一样用鞭子打了打地,才有一只双马尾兔子精捧起伤药,脱下自己的衣服,取了羊皮水壶里一点珍贵的水沾湿,然后给青年脱衣服擦干净身体。

  他身前背后全是伤疤,一看就是陈年旧伤,现在又反复被劈开。

  莫恙见他们水也没有,就把自己的水袋丢了下去:“他的名字。”

  “阿苏默勒。”双马尾兔子胆怯回道,双手交叉碰着手臂,向他表示尊敬。

  药粉洒在伤口上,很快止血,做好简单的包扎,兔子精们都看向了莫恙,十分不安。

  “阿苏默勒,英雄。”莫恙想象上辈子看过的电视剧,抛出了个合情合理的理由,“我欣赏他,你滴,你们滴,抗上他,和我们走。”

  至于燕凌云,他握着缰绳在最后面,完美扮演了孤狼六人组大哥的角色,体型比刚才的贼首有过之而无不及,兔子精们看都不敢看他,远远的绕开了他。

  莫恙有点想笑,眼睛都弯了。

  这里血腥气尚存,很快会引来妖兽。妖修可以号令妖兽,普通妖族却未必抵挡得过成群结队的野兽,所以听到莫恙的话,兔族没有反抗,接受的很快,老老实实排队跟在了他们的后面。

  莫恙还有六匹追风马,早就被他提前召出,沉默地护卫在周围。追风马看上去就是普通的妖马,在草原常常为妖族所驯服,只不过兔族太过弱小,所以连马匹也没有。

  他们也不敢骑,就只像俘虏一样,走在队伍后面。只有阿苏默勒,他们大着胆子向莫恙请求让他躺在板车上,由双马尾兔子照顾。

  莫恙同意了,他们也没再待在战车里,而是坐在了前头拉车的蛮牛背上。

  下面的兔子羡慕的偷看他们。

  穿得好,吃得好,有这么多粮食,还有这么多车马,是他们这些弱小族群做梦都想要的。

  在草原上,狼总是要比兔子活得好。

  莫恙发现他们很多都冻得不行,甚至连双鞋子都没有,全靠一身皮毛保暖,走到傍晚的时候,有人就坚持不下去,倒在了地上。

  倒下来的兔子精变成了兔子,僵硬的在寒风中蹬腿。

  “停下,生火。”

  在其他兔子绝望,想要努力把落下的同伴背着走的时候,却听到了天籁般的声音。

  寒冬过后的草原,自然是找不到什么柴火生火的,所以叶秋水从板车上丢下了好几捆柴火,点了两团篝火,一团给他们取暖,一团给兔族。

  板车离篝火也很近,双马尾兔子兢兢业业给阿苏默勒擦脸。

  兔子们不敢相信自己也能享受烤火这样的好事,一个个都悄悄变成了原型,挨在火堆边,红色眼睛静静看着火光,舔舐同伴。

  它们的三瓣嘴动了动,从雪下翻出枯死的草根啃食,莫恙看不过眼,给他们丢了一捆板车上的萝卜和板栗,兔子们都很瑟缩,却又很感激,低头轻轻吃这几个月来最好的一餐。

  今晚繁星遍野,西霄几人烤着篝火,传音通信。

  徐饶:“这队人来得正好,沿这条线走,我们不久就要进城打探消息,吸纳越多本土妖族,越不容易暴露。”

  叶秋水:“好主意。”

  “先打探清楚,他们是何人。”燕凌云添了把柴,“再做打算。”

  为了让阿苏默勒尽快醒来,谷蓝去喂了一颗丹药,不过因为不能让人看出端倪,她喂的是最低端的药丸,过了几日,他的意识才彻底清醒。

  这么晚醒,除去重伤,也跟青年长期的饥饿、亏损有关。

  这个可以用小药慢慢补,莫恙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食材。他连煮了三天的骨头萝卜汤,兔子们也蹭到了肉,因为没带那么多碗,这里也没木头,所以莫恙是直接拿了个大锅让他们一起吃。

  兔子们幸福的你一口,我一口,化作原型蹲在锅边,没一会儿就喝完了。

  篝火一晚上都不会熄灭,它们搭了枯草趴在上面,烤得皮毛都是暖烘烘的。有狼保护,还很安全,不用担心受到袭击,经过这么几天,它们已经放下了戒备,不由发出兔子细微的哼声。

  阿苏默勒就是听到这样的声音,渐渐醒来的。

  夕阳刚刚落下,地平线还带着一丝暗红,远远传来哨声,莫恙转头,就看到阿苏默勒靠在板车上,灰白短发黏在脖子上,静默的看着他。

  “你醒了?”

  其他人都被他惊动,转头看了过来,兔子们悄悄蹭过去,围在了他的身边,舔舐他的手心。

  阿苏默勒摸了摸族人,嗓音沙哑,像风一样,那双铁灰色眼睛却盯着他们:“你们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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