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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穿到六零当恩人的后妈 林果冻 11857 2024-10-18 21:53

  

  ◎三合一◎

  大队长的儿子叫钱大富, 他一到朱家,已经整理好东西的朱家人就开始搬行李了。还没搬上几件,林老太带着儿媳妇、钱淑红带着她男人郑文明也过来帮忙了。

  看似在院子里放了一堆的行李其实很简单的,除了阁楼里搬下来的粮食之外, 也就三个人穿的衣服、缝纫机和被褥。县城的家里是有衣服和被褥的, 一切生活用品都齐全。但是自从今年二月份朱母过世, 县城那边就没有住过人,所以那边的被褥需要洗过晒过才能用,那就干脆从乡下带走了。

  等所有东西都搬上牛车之后,朱安和任见琛爬上牛车,朱大宝骑自行车。

  “小安,如果在县城遇见困难遇见麻烦了, 记得回大队来,咱们家里有人, 可以一起想办法。”钱淑红叮嘱。

  “淑红说的对,还有家里你放心, 有我们看着呢。”林老太也附和道。

  “谢谢婶子、谢谢阿婆, 我知道了,这段时间谢谢你们对我们两兄妹的关照,等有空了我会回来看你们的。”朱安感性的道。

  朱大宝则骑着自行车好脾气的看着大家。

  任见琛坐在牛车上, 看看众人、又看看四周,眼睛里流露出一丝丝的迷茫。两天前, 他还要被大伯母送走,可现在他要跟着姨姨和舅舅去县城了。县城对乡下人来说,是向往的地方, 是遥不可及的地方, 家里如果有个县城的亲戚, 那够让对方吹嘘骄傲的。可对五岁又从来也有离开过生产大队的他来说,是让他陌生、让他不知所措,甚至让他有些害怕的地方。

  任见琛的小手,不由自主的抓住了自己的衣服。就算前方是刀山火海,他也愿意向前走。

  ……

  朱家在县城有个小四合院,在县城的胡同巷里,那一带的房子都是小四合院,密密麻麻的。这小四合院是外公留下的,因为是民国时的房子,所以这房子有些年代了,不过朱父朱母在世的时候,修缮过房子。

  下午的胡同巷里并不安静,一条条的巷子里,有孩子们嘻嘻哈哈的笑声,也有大人们说话的声音,虽然不安静,但是也不吵闹,只是比农村多了一些人间烟火味,有当下老百姓的生活气氛。

  当牛车进入胡同巷的时候,倒是引来了路人的注意。

  “是小安回来了。”巷子里几个聊天的人看见了,不由的打量他们,其中一个老婆子更是打了招呼。

  钱大福见有人打招呼了,就停下了牛车。

  能住在这胡同巷里的基本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再加上外公以前是大夫,又开过药房,给很多人看过病,所以也算是这一带比较出名的人了。而朱安又是在这里出生长大的,自然有不少老人还认得她。且每个月朱母也会来城里,要么陪读书的女儿住上几天,要么去领居民福利。

  “秦阿婆。”朱安叫了一声。

  “朱安啊,这半年来怎么没见你娘啊?”又一个老太太问道,“我这段时间身体有些不利索,还想着等你娘过来让她给我看看的。”

  说起朱母,朱安的眼眶一红,可能是这具身体留下来的感情反应,她声音有些沙哑的开口:“我妈在二月份的时候生病去了。”三月份和四月份的居民福利还是小朱安带着朱大宝去领的,因为小朱安拿不动,领了福利之后,兄妹俩就骑着自行车回大队了,所以巷子里的邻居们也不知道朱母去世的事情。

  “什么?”几个聊天的人一震。

  “这……这好好的怎么就……”秦阿婆也不知道怎么问。

  朱安扯出一个笑,没说原因:“阿婆,我们先回家了,有空再和大家聊。”

  “哎……哎……”

  牛车又动了起来,秦阿婆等人看着牛车的影子不由的有些发愣。有人还嘀咕着:“这琼娘好端端的怎么就?”

  琼娘是朱母的名字,身为县城里的姑娘,又是大夫家的独生女,朱母不仅读过书,还因为生母去世的早,父亲没有再娶,所以朱母又从小收拾家里,照顾父亲,都安排的井井有条。在老一辈的眼中是个勤快又伶俐的姑娘,这一带的长辈里喜欢她的还不少。所以听到她已经去了的消息,这几个人一时之间还没反应过来。

  “是不是小朱欺负她了?”有人道。

  “这不可能,我之前每次见到她,她都精神着呢。而且小朱看上去也挺老实的一个人,琼娘能看上他,可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气,他敢欺负她。”

  “可你们看,小安和大宝两兄妹带着满家当的东西来了,也没见小朱啊。”

  至于牛车上的任见琛,直接被他们忽略了。

  牛车到了朱家四合院的门前,朱安从牛车上下来,坐了一个小时的牛车,屁股颠婆的有些疼,连脚都有些麻了,下牛车的时候还靠朱大宝扶了她一把。

  “大哥、大福叔,你们把东西都搬到厨房这边来……大哥,你把缝纫机搬到我的房间去。小琛,你在门口看着牛车上的东西,姨姨出去一趟。”

  “哎。”任见琛正蠢蠢欲动的也想搬东西,听到姨姨的话,马上乖乖的在门口看东西了。

  朱安离开没多久,不过五分钟就回来了,她还是跑回来的,到家的时候还气喘吁吁的。不过她到了之后,牛车上的东西也搬好了,主要是朱大宝和钱大发力气大。

  搬好东西时间也不早了,他们下午从大队里出来的时候就快两点了,这会儿已经三点了,钱大发要赶着回去。朱安也没留他吃饭,在他走之前,给他塞了一包烟,就是刚才她离开的五分钟里去买的。

  钱大发走了之后,一家三口人又开始忙碌了起来。

  两个月没住人的家里很脏,朱安带着大家开始大扫除了。

  朱家这四合院不大,但好在房间够。

  这四合院除了不大之外,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围墙很高,仿若古代高门大户家的围墙一样。这房子是标准的长方形,前后为长,两边为宽。大门是开在前面的,大门进去,左边有一间大房间,是外公的房间,后来朱大宝长大了,不适合和爹娘一起睡了,就和外公一起睡这间了。直到外公去世,这间屋子就成了朱大宝的房间了。不过现在,成了朱大宝和任见琛两个人的房间。

  大门的右边是一出很空阔的地方,搭着好几个木头架子,是外公用来晒草药的,以前一家人会坐在木头架子旁唠嗑。后来外公虽然去世了,但这木头架子一直没有拆。朱安觉得,用来晒东西挺好的。

  大门的正对面有两间卧室,一间厨房。最左边一间是朱安的卧室,中间一间是朱父朱母的卧室。最右边一间是厨房。对于朱父朱母的卧室,朱安也有打算,等以后任见琛长大些,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朱大宝的那间屋子就留给他,而朱大宝搬来这间屋子。

  而厨房里,还隔出了一个洗澡间。

  厨房旁边还有一个弄堂,也就是厨房侧面和宽度的墙壁之间,还有一米多的空间,里面是户厕,还有一条晒衣服的杆子。

  三人又是打扫房间,又是擦地擦床,等全部打扫好,已经是一个多小时后了。朱安累的直接坐屋檐下了,她觉得自己的身子骨都要瘫痪了,小朱安的身体本来就不太健康,也是自己过人的意志力支撑着。朱大宝和任见琛见状,也到她旁边坐下,他们也累了。三个人安静的坐了一会儿,又抬头看看天空,天空上晴空万里,仿佛把人的疲倦一扫而空了。

  休息了一会儿,朱安看了一下时间,发现已经四点半了,要做晚饭了。于是道:“大哥、小琛,你们玩一会儿,我去做晚饭。”

  “我来给姨姨烧火。”任见琛道。他不喜欢玩,又想做点什么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这是他在陌生的地方不安的关系。

  “那好啊,小琛帮我烧火,大哥呢?”朱安没有拒绝任见琛,也知道烧火对从小在任家长大的他来说,可能是最轻松的活了。而且,她也一起在厨房里,不用担心会出事。

  “我……”朱大宝想了一下,“我也和小琛一起给妹妹烧火。”

  朱安给两个乖孩子画了小饼:“那太谢谢小琛和大哥了,为了表示我的感谢,晚上我给大家做好吃的。”

  听到好吃的,朱大宝的眼睛亮了,就像二哈看到了鸡骨头。任见琛的眼睛也微微睁大了些,显而易见的很期待。

  事实上,三个人一起干活就是快。

  朱家的灶头是双灶头,一个灶头可以放两个锅的那种,两个灶头,任见琛和朱大宝一人烧一个,一个锅烧热水,一个锅用来做饭。

  朱安打算做的晚饭是玉米粉疙瘩汤,速度快又让人有胃口。

  玉米粉疙瘩的做法很简单,先是把玉米粉揉成面团,不用发酵。揉成面团后,她又切成一块一块的,就和一块一块的年糕块一样。切好之后先放着,开始做汤。

  汤是用鸡汤做的,她从其中一只鸡上面切了四分之一个,这都是养了一年的鸡,很肥。朱家因为有钱,所以很舍得喝鸡汤,不像有些人家,那鸡都是养了好几年的老母鸡。

  朱安把四分之一只鸡去皮切块,鸡皮熬汤有些油,不适合她和任叔叔吃,所以她打算把鸡皮留到明天用来油炸炒菜。接着她又放了一点点的油下锅,油热了再下锅炒鸡块,约莫烧一两分钟再加水。朱安加的是另一个锅里已经烧热的水,等鸡汤快烧开的时候,再加入玉米粉疙瘩,接下来就等汤烧滚了。

  “大哥、小琛,我在外面,你们有事情叫我啊。”朱安叮嘱两个烧火工。

  “知道啦。”

  两个烧火工异口同声的回道。

  一分钟……两分钟……

  随着玉米粉疙瘩汤香味的不停传出,坐在灶头后面烧火的两人已经成了木头人了。因为不当木头人,他们怕嘴巴馋的要流口水。

  咕噜噜……

  终于,有人找到了机会。

  朱大宝的家教很好,他也很懂事,尽管嘴巴很馋,但是他没有吵着要吃。可现在:“妹妹,我听到小琛肚子在叫了。”他在厨房里大声嚷嚷道。

  任见琛的小脸蛋咻的一下红了,他赶忙用手捂住自己的肚子,一双眼睛瞪大了,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朱大宝,他不是,他没有叫,舅舅一定听错了。

  朱大宝见任见琛看着自己,还朝着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一口洁白的牙齿真是让人又羡慕又妒忌。

  朱安蹲在院子里,她把这里原来的床单被套用肥皂打泡然后泡在水里了,打算明天去洗了。

  “妹妹,我听见小琛的肚子在叫了。”朱大宝没得到妹妹的回应,又出去叫。

  朱安:“……”她觉得是大哥自己的肚子饿了,但是看着他一脸憨厚的样子,她竟然找不出一点证据。

  朱大宝见妹妹盯着自己,他有些不解的朝着妹妹露出一个笑容:“妹妹?”

  朱安起身,她心想,大哥喊的那么大声,任叔叔可能羞愧死了。所以,她只能走到房门口,故意大声道:“我的肚子刚才也叫了,是要吃饭了。”

  任见琛在厨房里,小耳朵却一直听着外面的动静,刚才舅舅的大嗓门他也听见了,他气的都想打舅舅了,舅舅怎么这样啊。

  可听到姨姨说,她的肚子也在叫了,他才松了一口气。但小脸蛋还是憋的通红通红的。

  朱安进了餐厅,就看见灶头后面有个小脑袋在往门口的地方张望,看到她进来了又马上缩了回去,看到这一幕的她,心情很是愉悦。

  灶头的汤已经滚开了,朱安又把今天新摘的青菜放了进去,青菜在热汤里拌一分钟就好了。“大哥、小琛,拿碗来排队盛饭了。”

  “来了。”

  朱大宝和任见琛拿好碗,在朱安的身边开始排队。

  只不过……朱安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任叔叔拿着的是饭碗,而她大哥拿的是汤碗,这两人的对比也太明显了吧?

  朱安忍住笑容,给他们盛好。不过:“小琛,疙瘩汤很烫,让你舅舅来端。”

  “小琛,我来端。”朱大宝在一边,听到他妹妹的话,他麻利的端了起来,然后走向餐桌,仿佛这刚出锅的疙瘩汤是她的错觉,其实已经凉了。

  每人一碗疙瘩汤之后,她把剩下的疙瘩汤全部装进大汤碗里,然后洗了锅又倒入冷水。晚上三个人洗澡,一锅的热水显然不够。

  朱家的餐桌是四方桌上面放着一张大圆桌的桌面,吃饭的人多的时候需要大圆桌,如果吃饭的人少,就可以把大圆桌的桌面拿掉。现在他们三个人吃,大圆桌的桌面就拿掉了,三个人坐三边,都津津有味的喝着疙瘩汤。

  朱安很少有这么放松、这么惬意的时候。在上辈子,她整日整夜的读书,因为孤儿院的条件有限,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只有成绩好的学生,才能继续读书。年少时,她想要有出息,所以拼命的读书。长大后,她的人生目标里又加了一条回报任叔叔,所以还是拼命的读书。

  可其实,一个人的拼搏是很累的。身体累了,没有人照顾你。精神上累了,没有人关心你。

  而现在不一样了,她有家人了,有能帮助她的人了。她劳力活做不动的时候,身边有人会帮她做。她身体不舒服的时候,身边有人会端茶倒水。她有拥有赤子之心的大哥,有聪明机灵的任叔叔。

  朱安看着他们,眼眶不由的有些酸涩。她赶忙低下头,免得让大哥和任叔叔看见,尤其是大哥,如果看见她哭了,肯定会担心的不得了。

  朱安吃饭很快,上辈子养成的习惯,她吃好饭,朱大宝和任见琛还在吃,她道:“大哥小琛,你们慢慢吃,我先去洗澡了。”她有两三天没洗澡了,有些不习惯。虽然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也不是每天洗澡的,但那是小时候。

  后来上学了,因为没洗澡被同学嫌弃过,自那之后,她就每天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的,以至于这个习惯养成了。

  “妹妹,我会慢慢吃的。”朱大宝听话的叫人哭笑不得。

  任见琛本来见姨姨吃好了,自己也想加快吃,可是听到舅舅这样回答,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快还是慢了。最后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跟着舅舅。“姨姨,我也会慢慢吃的。”

  “真乖。”朱安夸了他们一句,就去洗澡了。

  洗澡间在厨房的隔间里,她把兑好冷水的热水装进水桶里,然后慢吞吞的拎进洗澡间。这里的洗澡间和乡下的洗澡间一样,是现代版干湿分离的洗手间的简易版。外面是换衣服的地方,里面才是洗澡的地方,里外用一米高的泥墙隔开,这样在里面洗澡的时候,水不会溅到外面。

  朱安放下水,又去房间里拿了换洗的衣服。

  等朱安洗完澡出来,就看见朱大宝和任见琛蹲在地上在洗碗。而桌子已经收拾干净了。

  “大哥、小琛。”她叫了一声。

  “妹妹,我们在洗碗。”朱大宝看了妹妹一眼,又继续洗碗了。

  任见琛有些紧张道:“姨姨,我们会把碗洗干净的。”他在任家经常洗碗,有丰富的经验。

  “哇,你们两真棒。。”朱安没有拒绝,而是夸奖了他们。

  得了夸奖的两人跟充了鸡血似的,干劲十足。

  等朱安把脏衣服放到洗衣桶里,再把换下来的**洗干净晒好之后,发现两人已经把碗洗好了。

  “大哥、小琛,你们也可以洗澡了。”朱安检查了一下,碗确实挺干净的,就叫他们去洗澡了。今天忙了一天了,大家都累了,这会儿她想上床去睡觉了。不然,她也不会把换下来的衣服放到明天去洗。

  “哎,洗澡啦。”朱大宝的智商虽然宛若四五岁的小朋友,但是动手能力却不是小朋友可以比的。他自己兑水洗澡,不用朱安帮忙。

  大朋友和小朋友洗澡比较慢,等他们神清气爽的洗完澡出来,朱安笑眯眯的道:“大哥、小琛,你们先把自己换下来的**去洗了。”她是愿意帮忙洗的,但是她觉得教大哥一些生活上的常识也不是坏事。

  “我……我不会洗。”朱大宝傻愣住了,妹妹以前从来没有叫他洗过裤裤啊。

  “我会洗。 ”任见琛道,“舅舅,我来教你。”能被安排干活,任见琛是高兴的。

  听到小外甥会洗裤裤,而自己不会,朱大宝就有了学的欲望。他可以比别人笨,但是他不能吧小琛笨,因为他是舅舅。

  任见琛是洗惯了衣服的,他在任家不仅洗自己的衣服,也给其他人洗过衣服。所以他教朱大宝的时候非常的细心和耐心。朱大宝虽然没有洗过,以前有朱母洗,后来有妹妹洗。不过,有任见琛做榜样,他学的非常开心。

  等两人把自己的**洗好又晒好,朱安又和他们一起刷牙洗脸之后,三人就回去睡觉了。

  这一个晚上,三人睡的特别踏实。朱安不认床,作为孤儿,她的适应能力非常的好。任见琛人小,体力差,能熬到现在已经是很强的毅力在坚持了,所以一到**,他还没有克服陌生的环境带来的不安,就呼呼大睡了。尤其是和朱大宝睡在一起,身边的人给了他足够的心安。

  第二天

  昨天晚上约莫七点左右睡的,虽然累了一天了,但因为睡的早,所以第二天醒来也早。

  朱安打了个哈欠,她平时睡眠比较浅,因为心思重,没有想到一觉到天亮,竟然睡的那么好。朱安伸了个懒腰就起床了,今天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先带任叔叔去买几双新鞋子,再带他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回来还有一堆衣服和床单被套要洗。

  只不过,等她走出房间,看见坐在她门口的一大一小时,她原本还有些懒洋洋的精神顿时清醒了。“大哥、小琛,你们坐在这里干什么?肚子饿了吗?”

  “妹妹……”朱大宝满是委屈的叫了一声,“你看……”他指着任见琛胸口的五角星。

  任见琛一共两件衣服,昨天带帽的卫衣换了,今天穿的是胸口有五角星的POLO衫,尤其是这五角星还是用红色的线绣上去的,对小朋友来说,红色五角星的**力太大了。

  任见琛有些尴尬。昨天洗好澡,他只穿了小背心和小裤裤,他也不知道这件衣服上面有五角星。早上穿衣服的时候,看到上面的五角星,他实在是惊喜极了。然后衣服被舅舅看见了,他当时觉得,如果他的衣服足够大,大到舅舅也可以穿,舅舅肯定会抢去穿的。“舅舅喜欢这个五角星。”任见琛不好意思的解释。

  朱安:“……”失算了,看样子以后准备小朋友的东西时,得准备两份。“那等我有空了,也给哥哥的衣服上绣上五角星,好吗?”

  朱大宝满意的点点头,终于眉开眼笑了。不过,他也不是三岁的小朋友了,可没那么容易被妹妹敷衍。于是又问:“那妹妹你什么时候有空吗?”

  “……我们早上要去医院,下午回来要洗东西,我晚上给绣五角星行不?”朱安有些怀疑,大哥会不会每件衣服都要五角星啊。

  其实,朱大宝虽然在乡下的孩子里算吃的好的,穿的好的,但是和妹妹还是没得比的。他的衣服拢共也就那么几件。因为他身在乡下,活动圈子也都是在乡下的,如果衣服太多了,容易吸引人,会让人觉得太高调。所以他平时穿的也都是粗布。

  而小朱安因为是姑娘,又在县城里念书,如果穿的太差了,会被人轻视。再加上没在村民的视线之内,所以她想怎么穿就行。

  也因此,她的衣服很多,就是睡衣也有好几套。有的是朱母做的,还有的是百货大楼买的,其中有一件当下比较有名的牡丹牌丝绸睡衣,白色娃娃领短袖睡衣裙,领口还绣着红色的小碎花。其实小朱安的生活,大概就是后世白富美的生活。

  奈何……

  “行的啊。”听到妹妹晚上会给他做五角星,他就满足了。不过,朱大宝又想起了一件事,“妹妹,我还想要衣服上有帽子,前面有大兜兜,和小琛的一样。”

  朱安知道他说的是任见琛昨天穿的那件。她思考了一下:“好的,但是要慢慢来,先做五角星,明天再做帽子和大兜兜。”他的衣服没有多余的布料,如果做上帽子和衣兜的话还得找布料。可她手中没有布票了,所以……她觉得可以把朱父的衣服剪了,朱父的衣服大哥也穿不上,衣服放着也是浪费了,送人的话一来她也舍不得,二来毕竟朱父已经过世了,说不定人家心里会有想法,所以留着不会避讳的自家人用正好。

  “妹妹你真好。”朱大宝露出他标准的大白牙,笑的眼睛都要眯起来了。

  朱安无奈叹气:“你们刷牙洗脸了吗?没的话先去刷牙洗脸,如果洗过了来给我烧火,我要做饭了。”

  “洗了哦。”朱大宝道,“我和小琛还烧了热水哦。”

  “你们热水也烧好了?”朱安有些意外,两人究竟起的有多早?是她起的晚了吗?可是她刚才看过手表,明明才七点多啊。

  “嗯。”朱大宝又道,“我和小琛还去挑水了哦。”早上起来,他本来就打算在妹妹的房门口坐到妹妹醒来,但是小琛说要去烧热水、刷牙洗脸。后来没水了,小琛又说去挑水。

  朱安听到朱大宝的话,垂眸看向任见琛。

  任见琛被她看的有些不好意思他,他抿了抿嘴,不知道姨姨会不会生气他带着舅舅做家务。他只是……他只是……

  “小琛,你真是太厉害了。”

  突然,任见琛听见了姨姨的称赞。他原本还担心的双眼猛的亮了。

  “你会烧火,会带着舅舅洗碗,还会带着舅舅刷牙洗脸,更会带着舅舅烧热水挑水,你这是个宝藏男孩啊。”朱安朝着他竖起大拇指。

  任见琛的瞳孔慢慢的放大了,他虽然没听过宝藏男孩,但是他知道宝藏啊,宝藏多好啊。所以下意识的认为,这是赞美一个人的话,他知道像宝藏一样好的男孩。

  任见琛勾了勾嘴角,有些开心,姨姨之前还说,他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小朋友,现在他又成了宝藏男孩。他……太开心了……

  看着小男孩亮晶晶的双眼,慢慢有了红晕的脸,朱安也笑了。

  早饭是青菜白粥,她还炒了萝卜干炒鸡蛋当小菜。熬粥的时候,又把鸡心、鸡肫、鸡胗给卤了,还把三只鸡给做了腊鸡去风干,余下的四分之三只鸡则留着他们自己吃。

  早饭后,朱安带着一大一小去了百货大楼。因为出门的不算早,和工人们的上班时间错过了,所以在胡同巷里倒是没遇见什么熟人。

  大清早的百货大楼没什么人,三个人进去之后,好奇的到处张望。朱安好奇,是因为这个年代的百货大楼和后世的百货大楼相差太大了,这种富有年代气息的地方,不免让她多看了几眼。朱大宝好奇,是因为他是个大孩子,对什么都好奇,就算来过百货大楼好几回了,他的好奇心都不会褪去。相比起来,任见琛的好奇是带着对新事物的探索、对未知的惊讶。

  不过,朱安还记得那天带他去供销社的时候,被她牵着的小手绷的紧紧的,小嘴巴也是抿紧了。同时,他的身体靠的她很紧,还稍稍有些躲在她身后。那个时候的他,像一只小狼崽进了陌生的地方,带着警惕和防备。又像一只小羔羊,有些自卑。

  可是今天,他既不像小狼崽一样的警惕,也不像小羔羊一样的自卑。他大大方方的打量着四周的一切,像个初生的婴儿般,在认识从未见过的东西。

  对于这样的任叔叔,朱安丝毫不会意外。如果没有这样的适应能力,没有这样的胆识,一穷二白,没有任何背景和助力的任叔叔又怎么可能白手起家?成为全国知名的企业家、慈善家。

  三个人来到服装区,这里有布匹、也有成衣,他们的目标是童鞋。童鞋柜台上的款式不多,有皮鞋、妇女手工生产的粗布鞋、还有帆布鞋。

  朱安看中的是粗布鞋和帆布鞋。不过她只有一张鞋票,只能买一双。想了想,粗布鞋到时候花点钱可以请胡同巷的妇人做,于是选了帆布鞋。“同志你好,麻烦把这个适合孩子尺码的拿一双试试。”

  年轻的女售货员笑眯眯的道:“孩子穿几码的鞋子啊?”

  “我也不知道,你看这要穿几码?”朱安的确不知道,她问了任见琛,可小孩子也不知道自己要穿几码。他所有的鞋子都是堂哥穿剩下的。售货员从柜台里探出身体,她在里面,看不到孩子的脚。可当她探出身体,看到孩子的脚之后,她傻眼了,这是怎么回事?看三个人穿的整整齐齐的,非常的体面,可孩子的脚上的鞋子是怎么回事?不仅脏,还破烂,大脚趾都从里面钻出大半个了。而大脚趾还穿着白色的袜子,这也太奇怪了吧?

  售货员马上道:“妹子,这孩子的脚那么脏可不能试穿,万一弄脏了鞋子就不好了。”看到孩子的脚,她才注意到这男的长的又高又壮,这女的虽然瘦,但是皮肤白嫩。可这孩子却瘦的皮包骨了,这真是……

  任见琛原本还很期待鞋子的,可是听到售货员的话,他亮晶晶的双眼一下子失去了光芒。他低下头,小手拉了拉朱安的衣服:“姨姨,我……我不用买鞋子的。”他的声音依旧脆生生的,可这句话仿佛耗尽了他所有的勇气。

  不过他的话才落下,又一到憨厚声音气呼呼的响起:“姐姐,小琛的脚不脏的,他昨天有洗澡哦,洗澡的时候也洗脚了,很干净的。”

  任见琛听到朱大宝的话,猛地看向了他。“舅舅……”他的声音有些哽咽,带着很多很多的委屈。

  售货员的年纪虽然比朱大宝大,但是听到朱大宝叫姐姐,她觉得有些奇怪,一般人不是应该叫大姐吗?而且,这大男人说话也有些奇怪。不过她也没有多想,而是解释:“同志,我们这边有规定,我也没有办法。”

  朱安倒是没有怪售货员的意思,毕竟她时候的也是事实。所以她对朱大宝道:“大哥,你把小琛抱起来。”

  “啊?哦。”朱大宝老老实实的把任见琛抱了起来。

  接着,朱安把任见琛的鞋子脱了下来,里面早上才换上的白袜子也有些脏了。朱安又把任见琛的袜子脱了下来,袜子里的脚虽然是瘦瘦的,脚上的骨头都有些凸出来了,但是这双脚却是干净的。“同志你看,我家孩子的脚很干净,我们赤脚试可以吗?”

  售货员见小孩子的脚也确实干净,就没有拒绝了。她拿了两双鞋子出来:“你们比照一下孩子的脚底,看看哪双大小合适。”

  朱安比照了任见琛的脚底之后,把其中一双给任见琛穿上,然后温柔道:“小琛,你在地上走几步,看看硌不硌脚。”

  售货员提醒:“别往不干净的地方走。”

  “嗯。”任见琛的声音软软糯糯的,他从朱大宝的怀里下来,然后在地上走了几步,“姨姨不硌脚的。”

  “那鞋子穿的舒服吗?脚趾有顶到吗?会不会太小了?”朱安又仔细问道。

  任见琛摇摇头:“前面还有一些空着的。但是姨姨,可以再大一点,等我再大一些也能穿。”

  “那听我们小琛的。”于是,朱安向售货员要了大一号的鞋子,而后又道,“小琛来,今天就可以穿新鞋子了。”

  任见琛其实不想穿的,他担心弄脏新鞋子。可是,待会儿还要去医院,他担心自己穿着旧鞋子去,又要被人说。他是不怕自己被人说的,可是他不想因为自己让姨姨丢脸。姨姨那么好,他不要别人说姨姨的闲话。于是他点了点头:“我听姨姨的。”

  三人从百货大楼出来之后,朱安看得出任见琛心不在焉的,不像进去时那样兴致勃勃的,一张小脸更是病恹恹的,连眼中也没有了朝气。朱安自然知道是什么原因,她轻声的问:“小琛,你知道姨姨为什么要让你脱了袜子试鞋子吗?”

  任见琛听到姨姨这样问,扬起小脑袋看着她。

  “刚才那个姨姨说你脚脏,担心新鞋子试穿的时候被弄脏,那我们脱了袜子试,就能证明新鞋子在试穿的时候不会弄脏了,是不是?”

  任见琛点点头:“嗯,鞋子脏,我脚不脏。”

  “所以遇到问题,我们不能逃避,要学会想办法去解决。如果我们刚才不想办法去解决试穿会弄脏鞋子的问题,那么鞋子就不能试穿了,我们也买不到这个鞋子了。可是我们脱了袜子试穿,也就是找到了不会试穿鞋子不会弄脏的办法,这样鞋子就买到了,你说对不对?”朱安慢慢的分析给他听。她知道这是小孩子的自尊心,就像她小时候被同学嘲笑是孤儿一样,会自卑,会难过。但是,她不能用自卑这个话题去解释,要从另一面去解释。

  任见琛虽然是个早熟的孩子,但是很多深奥的道理他还是听不懂。可是姨姨说的话他会记住的,遇到问题不能逃避,而是要学会想办法去解决。“姨姨,我记住了。”

  朱安轻笑:“但是我们家小琛是小朋友,小朋友遇见问题了,可以叫家里的大人来解决。再说了,我们家小琛那么厉害,洗衣服烧火都会,可是全能小朋友呢。”

  全能小朋友?任见琛被朱安的话给吸引了,刚才的阴郁也慢慢的随之散去了,他现在比较想知道的是,最可爱的小朋友、宝藏男孩、全能小朋友,这三个小朋友哪个最厉害呢?

  县城医院的人同样也不多的,毕竟这是生病能熬则熬的年代。不过,他们检查身体的速度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快,因为检查身体的不仅只是任见琛一个人,而是一家子三个人都检查了。

  详细的检查报告要三天后才能出来,但大概的情况医生说也说了一边。

  朱大宝的身体可真是倍儿棒的,毕竟他吃的营养好(鸡蛋、奶糖、白米饭、肉)、常年锻炼(上工)、心又宽(除了会为想要五角星而坐在妹妹的门口委屈,就没有别的心事了),所以朱大宝的身体能不健康吗?

  任见琛的情况和镇上卫生所的医生说的一样,营养不良,发育偏慢,需要好好的补身体调节。

  至于朱安自己,因为父母相继去世让小朱安遭受村人的闲言碎语,语言上的暴力导致了她心思重,郁结于心,同样需要注意身体。但好在底子是好的,问题不大。

  所以最严重的还是任见琛。

  不过,想到后世任见琛的情况,朱安虽然担心,也不着急。毕竟后世任叔叔除了行走不便之外,还是一个高大英俊的帅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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