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说加布里之“蠢”?]
昨儿最后一章。写了加布里与缪斯共舞(缪斯到底最后跟谁。剧透我就不说了)。
列为看官愤愤然。皆指责加布里这小子蠢笨,给杜维添麻烦,明知道小皇帝喜欢缪斯还做这种事情。
可是,列为看官,且仔细想想:加布里,他如何知道小皇帝喜欢缪斯?
之前书里林林种种。写小查理如何如何,这些都是以杜维的眼睛和杜维地嘴巴看出说出。然后再转达给各位读者地。
杜维是谁?他是小皇帝的老师。自然熟悉这个弟子地性子。而且也是扶植小皇帝上位参与了全部过程!
可加布里呢?他哪里知道什么?他和小皇帝不过只见了一次,也就是匆匆一晤,他即不知道这小皇帝的性子,也不了解对方地喜好,更不熟悉对方的脾气。
宴会上。小皇帝求舞被拒一一那又如何?也不是什么大不了地事情。随后加布里与缪斯共舞。这就叫蠢了?
实在是列为看官。你们是站在读者的上帝视角,你们看到了小皇帝对缪斯一见钟情。看到了小皇帝特别邀请李斯特一家赴宴,看到了小皇帝在皇宫内如何阴沉地脾气,看到了小皇帝从杜维家出门就擦手,看到了小皇帝对权力的渴望和野心,可这是因为列为看官是读者。一切都由书里多个角度描述出来了——可是加布里不知道啊!
如果站在加布里地角度想想呢?好。他喜欢缪斯,宴会上,那个十二岁的小屁孩皇帝求舞被拒,如果不了解查理的人。会以为这是多大地事情?不就是一个十二岁地小屁孩皇帝嘛。
列为看官,站在万能地上帝视角。熟知一切前后因果。然后却去责怪书里的一个角色愚蠢……
为加布里叫一声冤也~
——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