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天市
叶辰看了一眼躺在**的南鸣。
皮肤并不算很稚嫩,有着被日晒的痕迹,大致应该就是在林村出生的孩子。
闭合的双眼之下,有着一排微微翘起的睫毛,还未完全发育好的鼻子和一张小小的嘴巴。
即便是皮肤不算白的他,也能给人一种想要保护的欲望。
一个本应该读书的年龄,但却遭受到了末世与活体研究的双重折磨。
或许,这就是他出生后,已经被选中的命运。
叶辰没有觉得可惜,也没有觉得心疼。
生活就是如此。
每个人都不能选择逃避,只能被动接受,至少这样,才会好受一点。
“那我走了,预计七日之后回来,这里就交给你们了。”
叶辰将背在身上的背包放在了一旁,迅速朝着地下室外走去。
“呼。”
叶辰来到了地面,他顿时感觉自己仿佛如释重负一般。
因为在钱逍林和苏祠等人的面前,他不敢过多暴露自己的一些能力。
虽然苏祠为他研究源武器,但若真要追根溯源的话,苏祠他并不了解。
这人的背景以及以前的经历,都是处于一个朦朦胧胧的状态。
若不是因为源武器的原因,他也不会选择让苏祠加入到自己的队伍中来。
而钱逍林,则更是一个重磅炸弹。
他让钱逍林跟着自己的原因,无疑就是想利用钱逍林的实力来达到一些目的。
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他对钱逍林加入自己队伍的目的,又浮现出了一个新的想法。
叶辰边跑,边思考着内心的疑团。
他并不自认为现在已经无敌了,上一世,他虽然了解整个世界的大致结构和大事件发展顺序。
但他,也只不过是一个生活在底层的小小蝼蚁。
不同的身份所接触的东西不一样,所以,他看不到七年前的末世,那些科技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黑暗之中,或许依旧有了超越他自身能力的科技出现,甚至有着一双双无形的眼睛,正在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他所踏的,是一条无尽黑暗中带着些许光明的道路。
他不会选择救人,只会选择做是否对自己的利益和生命有帮助的事情。
郭小白是如此;苏祠和钱逍林,也是如此。
一夜过去,万物再次回归到了光明之中。
叶辰在依靠着疾步之鞋和本身速度的加持下,他已经来到了那煤山所在市区的郊外。
这个市区的名字叫做:天市。
四周地形辽阔湿润,有河流围绕,物产丰富,皆觉得是上天恩泽所赐,便取为天市。
但也正是如此,也使得天市的郊外与其他市区不同,只要一接近,就能看到附近有着许多变异的动物。
“先看看还剩下多少金币。”
叶辰打开了自己的系统面板。
自身基因体魄为Lv7,而金币剩余的数量为3412。
一把闪电匕首的价格在18400金币。
所以,他必须在天市获得15000左右的金币。
不过叶辰早就有打算,上一世天市最为出名的一个变异体生物,就是蚯蚓!
因为天市土地肥沃,而蚯蚓这类生物本就喜欢潮湿的泥土,以至于四周临近的城市,有着许多变异蚯蚓都会朝这边来寄居。
从而,天市的三分之二面积,已完全被蚯蚓所霸占。
叶辰此次前来,所寻找的生物,就是蚯蚓!
这类生物,杀了又会分裂,可谓是赚钱的小能手。
叶辰将【末世】召唤在了手上,一步一步朝着天市的市区走去。
四周嗅到叶辰身上味道的变异体和丧尸,纷纷朝着叶辰冲来。
但这种生活在郊外的怪物,本身能摄取到的食物就是少之又少,其等阶完全入不了叶辰的眼睛。
“红莲斗篷,开!”
火焰附着在叶辰的全身。
郊外的生物在触碰到叶辰身体的瞬间,纷纷被融化成灰,消散在空中。
叶辰手中握刀,脚下生焰,宛若入无人之境一般,踏入进了天市的城镇之中。
若说郊外的模样,除开那些变异体外,还算是一片祥和。
那这城镇里的样子,可谓是大变样。
四周建造的矮小楼房,此时已是蚯蚓攀满,严丝合缝,几乎看不到半点缝隙。
而叶辰脚下所建造的松柏路,此时也已经完全被蚯蚓钻的不成样子了,泥土飞溅,散落四周,甚至还能看到一些蚯蚓正在不停往地下钻。
抬头是蚯蚓,低头也是蚯蚓。
这里已不是一座人城,而是一座被蚯蚓占据的,蚯蚓之城!
眼前的景象,足以刷新人的世界观。
以往的城市,不过是崩坏、损毁的样貌。
而叶辰眼前所看到的这座城市,却仿佛就是这群蚯蚓创造出来的一个新文明。
给人一种,人类也不过如此的想法……
“蚯蚓的繁殖速度太快了,这座城市的蚯蚓不被清理,不出意外,再过一年,以天市为中心,四周百里内的城市,都将会被蚯蚓所占据。”
叶辰看着蠕动的蚯蚓,喃喃说道。
就在叶辰感慨之时,突然间,叶辰发现地面的沙子出现了微微颤抖的迹象。
前面有东西在奔跑!
叶辰眼睛微微眯起,捏了捏手中的【末世】,抬头看向前方。
1秒、2秒……
一道人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是一个奔跑的人类,他的手中正拿着两个食物,而他身后还跟着三个同伴。
三男一女。
而在他们的身后,还有着一个拖动着巨大身躯的蚯蚓。
其体积大约有大象那么庞大,其身躯与死亡蠕虫有些相像。
全身呈现暗红色,每一截都有着一个环,而头部处,所浮现的,只有一个凸起的地方。
那是蚯蚓的嘴巴,名为口前叶。
蚯蚓长期生活在地下,所以它是没有眼睛的,这也是为何叶辰进入天市后,四周蚯蚓没有攻击叶辰的原因。
因为叶辰没有活动,没有发出声响,使得这群蚯蚓没有注意到叶辰。
而这群人明显不知道蚯蚓的特征,他们剧烈跑动,让本身对震动和光线敏感的蚯蚓,感受到了他们的存在。
其中一名体型较为大的胖子,跑在最后面,他的速度渐渐被蚯蚓所追上。
嗖!
蚯蚓身体迅速旋转,随后,它的尾巴直接将那胖子的身体蜷缩在了里面。
砰!
蚯蚓抓起胖子的身体,如同插苗一样,直接将胖子整个身体插入进了泥土之中。
这些蚯蚓喜欢食用腐烂的食物,所以,在捕获人后,它们不会立即食用,而是将其插进泥土里,类似种庄稼一样。
不同的是,庄稼是等着它成熟,而蚯蚓的“庄稼”是等着它腐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