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浪子小说 科幻 末世之我有一把打野刀

第211章 天市

  

  叶辰看了一眼躺在**的南鸣。

  皮肤并不算很稚嫩,有着被日晒的痕迹,大致应该就是在林村出生的孩子。

  闭合的双眼之下,有着一排微微翘起的睫毛,还未完全发育好的鼻子和一张小小的嘴巴。

  即便是皮肤不算白的他,也能给人一种想要保护的欲望。

  一个本应该读书的年龄,但却遭受到了末世与活体研究的双重折磨。

  或许,这就是他出生后,已经被选中的命运。

  叶辰没有觉得可惜,也没有觉得心疼。

  生活就是如此。

  每个人都不能选择逃避,只能被动接受,至少这样,才会好受一点。

  “那我走了,预计七日之后回来,这里就交给你们了。”

  叶辰将背在身上的背包放在了一旁,迅速朝着地下室外走去。

  “呼。”

  叶辰来到了地面,他顿时感觉自己仿佛如释重负一般。

  因为在钱逍林和苏祠等人的面前,他不敢过多暴露自己的一些能力。

  虽然苏祠为他研究源武器,但若真要追根溯源的话,苏祠他并不了解。

  这人的背景以及以前的经历,都是处于一个朦朦胧胧的状态。

  若不是因为源武器的原因,他也不会选择让苏祠加入到自己的队伍中来。

  而钱逍林,则更是一个重磅炸弹。

  他让钱逍林跟着自己的原因,无疑就是想利用钱逍林的实力来达到一些目的。

  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他对钱逍林加入自己队伍的目的,又浮现出了一个新的想法。

  叶辰边跑,边思考着内心的疑团。

  他并不自认为现在已经无敌了,上一世,他虽然了解整个世界的大致结构和大事件发展顺序。

  但他,也只不过是一个生活在底层的小小蝼蚁。

  不同的身份所接触的东西不一样,所以,他看不到七年前的末世,那些科技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黑暗之中,或许依旧有了超越他自身能力的科技出现,甚至有着一双双无形的眼睛,正在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他所踏的,是一条无尽黑暗中带着些许光明的道路。

  他不会选择救人,只会选择做是否对自己的利益和生命有帮助的事情。

  郭小白是如此;苏祠和钱逍林,也是如此。

  一夜过去,万物再次回归到了光明之中。

  叶辰在依靠着疾步之鞋和本身速度的加持下,他已经来到了那煤山所在市区的郊外。

  这个市区的名字叫做:天市。

  四周地形辽阔湿润,有河流围绕,物产丰富,皆觉得是上天恩泽所赐,便取为天市。

  但也正是如此,也使得天市的郊外与其他市区不同,只要一接近,就能看到附近有着许多变异的动物。

  “先看看还剩下多少金币。”

  叶辰打开了自己的系统面板。

  自身基因体魄为Lv7,而金币剩余的数量为3412。

  一把闪电匕首的价格在18400金币。

  所以,他必须在天市获得15000左右的金币。

  不过叶辰早就有打算,上一世天市最为出名的一个变异体生物,就是蚯蚓!

  因为天市土地肥沃,而蚯蚓这类生物本就喜欢潮湿的泥土,以至于四周临近的城市,有着许多变异蚯蚓都会朝这边来寄居。

  从而,天市的三分之二面积,已完全被蚯蚓所霸占。

  叶辰此次前来,所寻找的生物,就是蚯蚓!

  这类生物,杀了又会分裂,可谓是赚钱的小能手。

  叶辰将【末世】召唤在了手上,一步一步朝着天市的市区走去。

  四周嗅到叶辰身上味道的变异体和丧尸,纷纷朝着叶辰冲来。

  但这种生活在郊外的怪物,本身能摄取到的食物就是少之又少,其等阶完全入不了叶辰的眼睛。

  “红莲斗篷,开!”

  火焰附着在叶辰的全身。

  郊外的生物在触碰到叶辰身体的瞬间,纷纷被融化成灰,消散在空中。

  叶辰手中握刀,脚下生焰,宛若入无人之境一般,踏入进了天市的城镇之中。

  若说郊外的模样,除开那些变异体外,还算是一片祥和。

  那这城镇里的样子,可谓是大变样。

  四周建造的矮小楼房,此时已是蚯蚓攀满,严丝合缝,几乎看不到半点缝隙。

  而叶辰脚下所建造的松柏路,此时也已经完全被蚯蚓钻的不成样子了,泥土飞溅,散落四周,甚至还能看到一些蚯蚓正在不停往地下钻。

  抬头是蚯蚓,低头也是蚯蚓。

  这里已不是一座人城,而是一座被蚯蚓占据的,蚯蚓之城!

  眼前的景象,足以刷新人的世界观。

  以往的城市,不过是崩坏、损毁的样貌。

  而叶辰眼前所看到的这座城市,却仿佛就是这群蚯蚓创造出来的一个新文明。

  给人一种,人类也不过如此的想法……

  “蚯蚓的繁殖速度太快了,这座城市的蚯蚓不被清理,不出意外,再过一年,以天市为中心,四周百里内的城市,都将会被蚯蚓所占据。”

  叶辰看着蠕动的蚯蚓,喃喃说道。

  就在叶辰感慨之时,突然间,叶辰发现地面的沙子出现了微微颤抖的迹象。

  前面有东西在奔跑!

  叶辰眼睛微微眯起,捏了捏手中的【末世】,抬头看向前方。

  1秒、2秒……

  一道人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是一个奔跑的人类,他的手中正拿着两个食物,而他身后还跟着三个同伴。

  三男一女。

  而在他们的身后,还有着一个拖动着巨大身躯的蚯蚓。

  其体积大约有大象那么庞大,其身躯与死亡蠕虫有些相像。

  全身呈现暗红色,每一截都有着一个环,而头部处,所浮现的,只有一个凸起的地方。

  那是蚯蚓的嘴巴,名为口前叶。

  蚯蚓长期生活在地下,所以它是没有眼睛的,这也是为何叶辰进入天市后,四周蚯蚓没有攻击叶辰的原因。

  因为叶辰没有活动,没有发出声响,使得这群蚯蚓没有注意到叶辰。

  而这群人明显不知道蚯蚓的特征,他们剧烈跑动,让本身对震动和光线敏感的蚯蚓,感受到了他们的存在。

  其中一名体型较为大的胖子,跑在最后面,他的速度渐渐被蚯蚓所追上。

  嗖!

  蚯蚓身体迅速旋转,随后,它的尾巴直接将那胖子的身体蜷缩在了里面。

  砰!

  蚯蚓抓起胖子的身体,如同插苗一样,直接将胖子整个身体插入进了泥土之中。

  这些蚯蚓喜欢食用腐烂的食物,所以,在捕获人后,它们不会立即食用,而是将其插进泥土里,类似种庄稼一样。

  不同的是,庄稼是等着它成熟,而蚯蚓的“庄稼”是等着它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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