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高如铁认罪(3)
十五年前,高如铁还有一份认罪,他的人生似乎就是在犯罪、认罪、伏法中轮回。
因为是有理有据的自认,再加上光头樊纲的指认,高如铁的认罪信就作为主要犯罪证据,配合其他人证、物证,仅仅两个月的时间,公检法速侦、速诉、速判,一审那天,轰动全国,媒体记者蜂拥而至。高如铁因有前科,一审被判处死刑,但二审时,也许律师发挥了作用,也许还有高如铁虽然承认但证据并非铁证的原因,被改判死缓。
高如铁的认罪书,其实就是写给芳芳的一封信。其内容如下:
亲爱的芳芳,我是爱你的!可我知道,这爱很沉重,很苦涩,很罪恶。当然,这罪恶不是你,是我。我是罪恶的。
我必须向你坦白,虽然我无心伤害你,但对于姐姐高爱莲的死,我将对此负责。是我杀害了她。我知道我这一生不会得到她的原谅,不会得到高家人的原谅,当然也不会得到你的原谅。
我也不准备谁原谅我。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是我作孽,我当然得对此付出代价,承担责任。
我知道,你和你周围所有的人都会问:为什么要杀害你的姐姐?为什么不能放过姐姐而一而再再而三地置她于死地?
我来告诉你吧——芳芳!对于你,我是从不隐瞒什么的,表现得最真实和诚恳,是最能坦诚相见的。还记得我给你夹过鱼眼睛吗?其实这就是明证。因为我发过誓,要用鱼眼睛的清澈面对你,要以鱼眼睛的透明来对待你。
我叫李铁,这个名字你是知道的。我是李家的人,我们在农村。我家里除了爸爸妈妈,还有一个姐姐。姐姐叫李石,聪明、漂亮、善良。我三岁那年,姐姐已经十五岁。姐姐读书、干农活都带着我,就是学校读书,她也常常带我去。总之,姐姐不管到哪里都带上我,除了玩耍,还经常带我到矮山上摘野果子,到水田里捉泥鳅。我四岁前的童年,几乎就是姐姐的尾巴。
那年放暑假,家中来了一个城里的亲戚。这个亲戚以前没有见过。他来了以后,住一天就走了,将一个和姐姐同年的姐姐留在了我们家。这个姐姐名叫高爱莲,穿衣打扮比我和姐姐洋气多了,而且她还有很多好吃好玩的东西。我和姐姐之初是很喜欢她的。
但是,大约半个月后,发生了一件让我至今刻骨铭心的事。这件事几乎改变了我的人生,改变了我对世界的看法。
姐姐李石带着高爱莲姐姐还有我,我们一起到水塘边去摘菱角。芳芳,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吃过菱角?小时候有没有到池塘边去采摘过菱角?反正我是记忆深刻,那种青青的、粉粉的味道,那硬邦邦的外壳,我很喜欢。姐姐也知道我喜欢,每次摘到了,她自己不吃,总是剥给我吃。菱角有刺,姐姐的手指经常被刺得血淋淋。
那天午饭后,太阳悬在头顶,晒在我身上火辣火辣,我长得黑,似乎感觉到全身滋滋的出油。午饭前,高爱莲姐姐跟姐姐约定,一定要她带着去采摘菱角。姐姐答应了,但瞒着爸爸、妈妈。因为池塘很大,据说池塘中间的水也很深,爸爸、妈妈从来都阻止我们单独前往。有城里的姐姐在,爸妈尤其制止。
但我们都经不住菱角的**,偷偷地去了。
高爱莲姐姐是城里的,没用的小公主,站在水塘边什么也做不了。每次将塘中一盘盘的菱角苗拖回塘边都是姐姐所为。姐姐灵巧。菱角是水中的浮萍,大风将他们吹在塘边,方便人采摘。但采摘的人多了,靠边的菱角苗上都没有菱角果了,而只有塘中间的才有,姐姐用一根带枝丫的竹竿将菱角苗一盘一盘地拖到塘边,然后采摘。
姐姐采下菱角,将皮剥下,都给了我和高爱莲姐姐,姐姐自己一个也没吃,让我们两张贪婪的小嘴享受了人间美味。
本来已经采摘了不少,我们也吃了很多。但高爱莲姐姐贪吃,还要姐姐多采一些,说带一些回去。姐姐于是继续伸长着竹竿,将池塘中间的菱角苗往岸边拉。
可就在这时,不知哪里放鞭炮,还是山炮,姐姐专注的心受到惊吓,一不留神,滑进了池塘。
我看见姐姐在池塘里蹦跶,我哭着喊着,我将目光投给高爱莲姐姐,很想她将姐姐掉在塘边的竹竿捡起,伸过去给姐姐,将姐姐拉上岸。但令人不齿的是,高爱莲姐姐却跑开了,而且也没有去叫人,而是躲起来了。
就这样,我可亲可敬可爱的姐姐沉下了水塘,当我哭着回家跟妈妈说起此事时,已经完全来不及了,姐姐早就无影无踪了。
当爸爸得信后跑到池塘从深水中将姐姐捞起时,姐姐已经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姐姐死后,妈妈疯了。疯掉了的妈妈也于一天跳水自尽了。我们并不富裕但温暖的家庭从此就分崩离析了。
家中一连失去两位亲人,爸爸痛不欲生、心力交瘁,人也变得糊里糊涂,疯疯癫癫,于某一天独自跑去我母亲的老家——新疆流浪去了。高家因有愧,就将我带到了城里,认做了养子。
从此,我成了城里人,成了高家的人。
但我一辈子也忘记不了姐姐死前那期盼和无助的眼神,以及高爱莲对姐姐的临阵逃脱和漠不关心。我恨她!尽管在我成人后她一直对我很好很好,但我心中怎么也驱赶不开姐姐李石的那双眼睛,那声最后对我的呼喊。因此,我发誓,我一定要实施对高爱莲的惩罚来安慰我的姐姐,一定!
我知道,我这样做,已经疯狂了,已经无可救药了。但我已经深深地陷进去了。我心中经常有两个李铁在争执,在挣扎,一个是谦虚、温良的李铁,一个是偏执、有着深深仇恨的高如铁。
其实,我李铁的内心,除了摆脱不了替姐姐报仇的那份情恨,其他情况下,我渴望着做一个好公民,做一个让人疼让人爱让人崇敬的男子汉。即便是大学期间的那次冲动,那次坐牢,也都是我这份情恨种子的发芽和仇恨的延续。因为我每每想到姐姐,就会忍不住要破坏什么,要发泄什么。
芳芳,我知道,我这样一个人,配不上你,而且,因有仇恨在心中,我或许给你带来不了幸福。但我欣慰的是,你在姐夫家的这段短暂的时光里,以及医院的这一个月里,你给了我爱的权利和义务,我感谢你,我将永远珍藏和保留着这份美好!
我走了。我终将会走的。警察没那么傻,他们始终会找到我的。
我提前写好这份自白,写好这份告别,不是我对自己的谋划没有信心,而是我信奉:不管你曾经做错过什么,老天爷都会找你偿还。何况,我作恶多端,已经不是错误的问题,因此,我作好了随时离开的充分准备。应该说,在你读我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不再是自由的人,或者已经在姐姐高爱莲面前亲自忏悔了。
最后,请允许我跟姐夫和生我的父母,以及养育我的父母说声对不起。我让你们所有的人都失望了——我变得灭绝人性了!
谁也不要为我的“灭绝”买单。我是我自己的,或许,我生下来就该为两个姐姐而纠结一生。这应是我的命数。就让我在这样的命数中随风而去吧!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我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这很符合自然,也符合因果报应。
再见了!我亲爱的芳芳!
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