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奇人马奴道术幻境
来到大理寺院中,李凌云站在自己的花马旁伸手解马绳。明珪跟来,苦笑道:“我这大理寺少卿就是个没用的假货,这些人一贯不待见我,却没承想他们连案卷都不愿意给我们翻翻。”
“他也没说错,去宫中请来旨意不就可以了吗?”李凌云翻上马背,不以为意地道,“案子既是天后让我们破的,遇到麻烦,不找她找谁?”
“啊?”李凌云这话听得明珪一愣,旋即点头笑道:“大郎说得对,这种事情何必跟大理寺争执?是我有些笨了。”
说完明珪忍不住笑起来。二人翻身上马,一路向宫中去。眼看即将离开东城,却远远瞧见有几位衣着华美的男子站在东城门外,手中牵着骏马,探头探脑地望着城中。
“像是东宫的人。”明珪勒马走在李凌云身侧,及时提点道,“未着官服,穿的都是翻领胡服,窄袖长靴,看来不是在东宫任职的官员,而是太子亲近的下人。”
李凌云抬鞭指了指,问他:“东城官署众多,各家下人都会在门口等主人,何以见得这些就一定是东宫的人?”
“太子李贤从小聪慧机敏,但性情**得厉害。他对自己的母亲掌握朝廷大权向来有所不满,当了太子后,干脆召集人修书,针对天后,做事颇为不计后果。”明珪也用马鞭指指那些家伙,“太子身份尊贵,东宫的人自然跟着水涨船高。虽说除了皇家之人,非经赏赐不能穿明黄色衣服,但有些大富大贵之家的婢子会把红绿绸缎做成衫子穿在里面,暗中彰显自己的地位,当然也不乏有人把明黄色衣服穿在里面,只要不露出来,权当没有僭越之事。”
李凌云朝那边看去,果然隐约看到这些人里衣的明黄色边缘,他奇怪地问:“这不已经露出来了吗?”
“僭越嘛,本就是故意做给人看的,不然怎么彰显自己的地位呢?”明珪哈哈一笑,“否则就是衣锦夜行,白白花银子做毫无意义的事情。况且有人看见,也不能真的把他们给怎么样,毕竟是太子的眼前人,就算只是下仆,也没人能拿他们是问,否则难免被扣一个不敬东宫之罪。”
说话间,那几个东宫下仆中却有一人上了马,朝二人直直骑过来。来人是个青年男子,相貌堂堂,皮肤洁白,身材高大,五官英气十足,年轻气盛,看起来有一种野性的俊美。他手中未握缰绳,竟是只靠双腿驾驭着这匹大青马。
只听一声口哨,大青马便在距二人不到一丈的地方停下来。来人也不行礼,露出玩味的眼神,上下打量了李凌云一番,这才对明珪道:“明少卿,可是又找了人来查你阿耶那桩案子?不知你这次能否查到我们东宫里面去呢?”
此时,青年男子身后的几个下仆都上马赶来,围在这人身旁哄笑连连。明珪面色一沉,并不回答,拉起缰绳策马绕过他们,继续向前去。
李凌云对那人多看两眼,然后打着花马屁股追上了明珪。“你认识?”
“他是太子的马奴,名叫赵道生。”明珪见李凌云看向那人,冷笑道,“大郎是不是觉得此人相貌不凡?”
“确实长得英俊,就是说话太跋扈。”李凌云回过头,“能仅用双腿驾驭马,他力气一定极大,也算有些本事。一个马奴怎敢这样跟高官说话?就算大理寺不待见你,可你毕竟是四品少卿,满朝文武中比你位高的也没有多少人。”
“怎么不敢?这赵道生虽说只是养马的贱仆,却是太子身边独一无二的红人,一天也缺不得他。我阿耶的案子虽还没破,但外面都说是东宫的人干的,天后又让谢三娘暗中搜检东宫臣属居所。虽说是暗中搜检,可谁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所以我跟东宫的仇怨已深,他也不是第一次向我示威了。”明珪摇摇头,颇为无奈。
“天朝太子为何缺不得一个马奴?”李凌云不解,“太子又不用每天骑马。”
明珪思忖片刻,这才小声道:“京中传闻,赵道生跟太子的关系很不一般,二人……就像夫妻一样。”
“可他明明是个男的,莫非太子不是男人,是女人?”
李凌云的话听得明珪在马上打了个趔趄,忍笑道:“大郎平日很聪明,但有时候却叫人无话可说。太子自然是男的……”
两人的马朝着宫中的方向跑去。一路上,明珪少不得跟李凌云多解释几句,在到达之前,总算让他搞明白了,那个赵道生与太子两个男子之间,存在着某种不可言说的暧昧关系。
二人在宫门前下了马。虽说是前来请旨,明珪倒也未必要见天后,只是让宫中人给谢阮带了个话,并没直接入宫。
不多时,谢阮身穿黑色胡服,臂上系一条红绢,满头大汗地朝敞开的侧门跑了过来。
等问清二人来意,谢阮连连摇头。“今日有属国使臣来京中觐见,偏巧天皇风疾发作,天后正在主持觐见典仪,我看你们今天肯定是请不到旨了。不如这样,我这几日请好旨,再出宫去寻你们,如何?”
明珪点头道:“也好,到时你命人到我宅中知会一下,再由我去找李大郎,我们再到东城门口相见,一同去大理寺。”
李凌云微微皱眉,却还是点头说了声:“甚好。”
谢阮奇怪地看他一眼,笑道:“李大郎的表情跟说出来的话很不符啊。你是不是心有不满?”
李凌云坦然道:“我是着急断案,破案时限是天后定下的,却要让我们等几日,实在没有道理。”
“看来还是让大郎不高兴了。”谢阮冲李凌云笑了一会儿,又好奇道:“那你为何又说‘甚好’?”
“因为可以看出你已竭尽全力做了最好的安排。”李凌云对谢阮微微弯腰,感谢道,“谢三娘为人爽朗,不会骗我,还对我仔细解释,所以我虽然着急,还是觉得甚好。”
“……说的什么话,一点小事罢了……”谢阮面上飞起一抹红晕,却又马上散去。她像个男子一样爽利地大笑道:“李大郎虽说棒槌了一点,但我们既然相识一场,朋友的事情又和天后有关,某敢不尽心尽力吗?”
“‘棒槌’是什么意思?”李凌云袖着手眨眨眼,隐约觉得不是个好词,但下一秒他的注意力就转移到了“朋友”二字上,喃喃道:“我们这样,就算是朋友了吗?”
“不是朋友又是什么?”谢阮好笑地伸出手指,一桩桩数起来,“我们早就互通姓名,就连你这个人都是我从大牢里提出来的,我们一起破了两桩案子,现在更是一起为天后做事,怎么不算朋友?”
“原来如此,”李凌云恍然大悟,“这就是朋友。”
见李凌云这副模样,谢阮奇道:“李大郎……你不会没交过朋友吧!”
“好像没有,除了六娘、阿奴,来往的大多是长辈和家中仆役,再就是师兄弟……”李凌云一面回忆,一面看向明珪和谢阮,摇起头来,“之前学习封诊道时,因为我不会看人脸色,阿耶说我容易惹人不快,就不让我跟其他人一起学习。学成之后出门查案,都是阿耶先以文书派遣,到了地方,我只管封诊查案,并不怎么跟人往来。”
“看来,只有我和明子璋称得上你的朋友了?”谢阮刚说到这里,就听见有女官隔着老远唤她,连忙应声,与二人告辞而去。
“谢三娘在打马球,她一向是做领队的那个,所以走不开。”明珪说着,与李凌云牵了马缓缓离开宫门。
“何以见得?”李凌云问。
明珪顺口解释道:“她平时喜欢穿红色,今天却是一身黑,是因为宫中打马球时要分两队,黑白对抗。只要看穿着便可猜出一二。”
“子璋好像对宫中事颇为熟悉?”
明珪一怔,很快恢复正常。“与你说过,我常常替阿耶去宫中送丹,知道些宫中情状也不足为奇。”
“也对!”李凌云只当他随口一提,并未在意,望着一水之隔的东都城郭,有些沮丧,“看来只能按谢三娘所说,要过一些时日才能继续往下查了。”
“反正已经如此,倒不妨趁机休憩一下?”明珪上马坐好,低头问李凌云,“既然你说没有朋友,想来东都城你也不会经常乱逛吧!”
“会去南市买一些胡药之类的……”李凌云也上了马,打马慢慢向前走,“为什么要乱逛?要用什么,直接到市场买就是了。北市我也会去,那边有极好的铜铁匠,可以打钳子。”
“钳子?”明珪奇怪地问,“为什么要打钳子?”
“封诊道的工具都是特制的,和市面上卖的不一样,比如说给尸首开胸时,需要用一种利钳夹断肋骨,才能看到心肺……”李凌云详细地解释着,缓缓跟明珪走向直通洛水的天津桥。
洛水因官府开渠,共分三股,同一片地方修建有三座桥,只是后来另两座桥被水冲毁,唯独天津桥经多次修缮而保存下来。如今桥头上建有四座重楼,为日月表胜之象。楼上人影影绰绰,桥上车马行人川流不息,还有人在桥上驻足,不断眺望远方。
二人策马路过一群端着酒杯的人,他们明显是在给朋友送行。在洛阳,过了天津桥就是前往边关的路,人们通常在这里送别友人。李凌云朝他们看看,又望向桥边摆着方布的摊位,这些摊上大多放着龟甲铜钱,不时有人停下来掏点通宝,听一下占语。
发现李凌云好像对这些人感兴趣,明珪笑道:“我所居的安众坊有个异人,占卜非常灵验,你喜欢的话可以尝试一下。”
“异人?”李凌云策马跟上,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歪梨,塞进丑马嘴里。
明珪似乎没料到李凌云会用昂贵的梨喂马,愣了一下,看了那丑马片刻,才回答道:“嗯,此人名叫葫芦生,虽双目失明,但精于占筮之术,在洛阳名声极大,他的房舍就在我家对面。”
“早上我就想问,安众坊中一直杂住着许多庶民,你阿耶是正谏大夫,虽是个散官,但也不必与百姓为伍,为何不在东都另找一个更好的居所?”
明珪解释道:“阿耶自入京后,大多待在宫中,偶尔才回这里住。他本就是因为不太喜欢世家那一套规矩,才会跟人修炼道术,族中之人觉得他不走正道,丢了世家脸面,不与他来往,所以他干脆另购房舍,不与明氏族人住在一起,乐得自在。再加上一时间找不到好的院落,他就把住处选在了安众坊,虽然周边住的都是平民,但并不吵闹,胜在清静。”
李凌云自打认识了明珪,又接了明崇俨的案子,自然而然地对明家的事情多少了解了一些。
李氏一门是封诊道中人,平时深居简出,就算李绍在世时也是忙于封诊,由妇人持家,所以他那姨母胡氏难免要外出走动,也听到不少市面的风声。
李凌云从姨母那里打听到了关于术士的种种,得知明崇俨这样的术士多依靠异术出名,只因得到皇家赏识便突然被提拔封官,对治国齐家毫无用处。在大部分人眼中,他们就是邪魔外道,所以明珪说他阿耶明崇俨虽是世家出身,却不被族人接纳,倒也不难理解。
谈话间,两人已深入城坊。
洛阳城内的道路被泥土夯实,表面铺一层碎石,一来防止尘土飞扬,二来也是为了防止大雨落后变成稀泥一片。路上策马牵牛的人极多,牲畜不通人性,粪来就拉尿来就撒,为了避免污秽之物横流,很多人会在牲畜臀后挂个箩筐,用来接住粪便。在城中行走时,虽说偶尔有粪味传来,但至少路面看起来并不污浊。
大路两侧遍植阔叶树木,挖有排水沟渠,流水淙淙从洛水而来,流过街道,增加不少清凉之感。李凌云放眼望去,觉得眼前的一切看起来整齐干净,周围行人或广袖飘飘,或胡服矫健,虽说都是市井情状、人声喧扰,倒也很有一些温暖的人间烟火气息。
明珪问李凌云:“要不要去南市外瞧瞧?虽说不比长安,但洛阳南市也有一百二十行,足足三千肆,靠近南市的坊中有胡商聚居,风情与我大唐截然不同,尤其是胡庙,挺有意思,很值得一看。”
李凌云正要答,却瞥见有个人突然拦在马前,他连忙拉住缰绳。只见朝天鼻花马刹不住脚,从那人身边擦过才站住,差一点就踏中此人。
那是个一手持竹竿,面容清癯的青衣道人。此人似乎完全没察觉危机,仍然毫无畏惧地昂起头,望着李凌云。
李凌云仔细一看,发现这道人眼球居然是烟灰色的,明显是个瞎子。他正想问这人为何冒险拦住自己,却见明珪下马恭敬地迎上去,喊了声“先生!”,又问:“您为何会在这里?”
李凌云见状,也下马来到那人跟前。明珪连忙介绍道:“这位就是方才我提起的异人,葫芦生。”
李凌云上前行一礼。“听明子璋说先生擅长占筮之术,今日是出来为人占卜的吗?”
明珪闻言一愣,心知李凌云这是觉得葫芦生是他的熟人,试图像一般人那样套套近乎,虽然明白是好心,但还是忍笑道:“大郎慎言,求先生占筮的人能排到洛阳城外,先生根本不用离家摆摊,再说先生患有眼疾,外出营生也不方便。”
“哦,既是如此,先生为何来这里,又为何拦我的马?”李凌云不解地问。
明珪同样感到古怪。那葫芦生摸着白须道:“我吗?当然是为你而来的。”说着,他快如闪电一般抓住了李凌云的手肘。
被一个瞎子抓着,李凌云并不觉得害怕,况且他感觉葫芦生并未使力,他也就没有反抗。
葫芦生缓缓说道:“你这人身上缠着重重因果,却又与我大唐国运纠缠在一起,你的命途真是怪异得很。”
“命途怪异?”李凌云试着抽手,谁知那葫芦生的手指看似苍老如树皮,实则力大无穷,他根本无法抽出来。
“小郎君不要急,我说完就会放了你。你父亲不久之前死于血光之灾,你母亲也在许多年前死于非命,啧啧啧啧,你可真不是个寻常人。”葫芦生瞪着灰白眼眸,死死盯住李凌云,就好像那双瞎了的眼睛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一样,“你要小心,不要为邪恶所惑,切记切记……”
李凌云正不解,葫芦生却已松手,转身用竹竿戳着地面,缓缓摸索而去。“我是三世人,你却是两生人,有趣有趣,你也非常人,我也非常人,我们都不是人……”
李凌云与明珪对视一眼,后者道:“你别看我,我也不知为何会遇到这位,他的话你听听就算了,不必当真……”
“我阿耶的确死于血光之灾,可我阿娘是病死的,这是阿耶亲口所说。”李凌云喃喃回忆道,“……嗯,是病死的才对。”
明珪见他有些恍惚,拍拍他的后背。“别想太多,我阿耶就是术士,他们这些人大多神神秘秘,有时说话也是云山雾罩的,若仔细分辨,其实每句都留了余地,只要能说准一二便是神异,至于不准的,也可以解释为被他们化解了。市井之人多是报喜不报忧,时间一长,被人宣扬出去,便是神通显灵,这术士自然免不了门庭若市,钱财滚滚而来。”
此时街上人多,明珪和李凌云没再骑马,而是牵着马顺着人流缓缓向前走着。
李凌云听明珪继续道:
“一些术士爱玩弄语言陷阱,这其实也是一种‘道技’,因是说话的方法,术士私下里便称之为‘话术’。
“天津桥上的术士大多精通话术,他们给人占卜时,首先观察来人的穿衣打扮。若是庶民,要问的无外乎与婚姻、钱财有关。若是富人,情况又要细分:比如来人表情急切,便要试说该人恐遇祸事,出些银钱,便可给出化解之道;若来者面有喜色,自然要道出祥瑞,旁敲侧击地告知对方天降红运,好事临头,只要把来者说得舒服,自然少不了赏钱。
“就算偶尔说不准也无伤大雅,退掉银钱,全当磨了嘴皮子,倒也没人会与他们较真。日子久了,也可以积累出几分名气,在东都城里混口吃食还是很轻松的。”
李凌云听完突然问:“什么是三世人,什么又是两生人?”
明珪想起那葫芦生所说,跟李凌云解释道:“所谓三世人,简单来说,就是能活三世的人。这个葫芦生一直对外说,此生是他的第二世,他前世就是生在这洛阳城中,等他在此修行到第三世,便能化仙飞升而去。”
“就是说,他是转世投胎来的?”李凌云摇摇头,“这怎么可能?人死了,尸首很快会腐败,多年以后只剩下骸骨,用什么来转世?”
“也非绝对,我大唐太宗皇帝时,三藏法师玄奘前往天竺,取得了大藏佛经。我阿耶虽是修道人,但也听过僧人讲经,据经文记载,人有前世、今生与来世,修行的人可以把福祉带到来世。怎么,李大郎不信吗?”
“宜人坊太常寺药园中有一块土,种植了各种灌木,特意围起来不给人看,你可知道那里是派什么用场的?”李凌云刚提出问题,不等明珪回应,旋即又自顾自解释起来:“那块地方其实是我们封诊道研究尸首腐败过程之所。洛阳无名尸首很多,一些新鲜尸首会被运到那里,由我们封诊道弟子将其放置在土地上,观察不同天气下的腐败状态,并做记录。不管是酷热的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季,都有尸首被陆续不断地放到那里。我自小没事便前去观瞧,人死后不是被虫蝇吃掉,便是化为泥土,怎会有转世一说?”
“可活人能思考,死后便僵直如物,足以见得,人死后,魂魄就离开了躯体,如果不能转世,那魂魄又去了哪里呢?”明珪好笑地问。
“我也不知去哪里了,只是不相信人可以重生。”李凌云抬手抓抓脸颊,“否则,这世上所有人都知道自己以前生在什么地方,叫什么名字,娶谁为妻,生得几子。那世上不就一片混乱了吗?”
“大郎说得颇有道理,只是传说人死之后归于地府,黄泉下有碗孟婆汤,喝了以后就不再记得前世因果。大唐有中元节,说是地府阴魂会在这个日子回到阳间,探望他们的亲友。你连这个也不信?”
“反正我不信,我只知道人死了便万事皆空,所以,我们封诊道一旦接了案子,就要竭尽全力查出死因,抓住凶手。如果我们相信有来生,倒不如修仙练道,追至地府向死者询问到底是谁害了他,这岂不更容易,那又何必费尽周折去破案呢?”
明珪在旁边听得摇头直笑。两人安步当车,慢慢走进了一座房屋低矮的坊中。这里看起来并不华贵,坊内几乎见不到二层小楼,道路两边站满经商的小贩,只留下中间一条非常狭窄的通道,行人来来往往,摩肩接踵,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愉快、兴奋的表情。
“此处唤作道术坊,从坊名便能听出,东都城的术士和百戏艺人都聚集在这里,因此得名。只是这里的术士并不像我阿耶那样出名,大多只是靠一些雕虫小技为生。可也不能小瞧他们,这些人中不少都有绝活。”
这样热闹的场面李凌云没怎么见过,平日他只会在南市和西市购买些日常用品,虽然环境也很嘈杂,但那些地方都是正经商户和买客。而道术坊却以百戏杂耍之人居多,十步之内必有围观叫好声,热闹程度可见一斑。
李凌云有些目不暇接,面前许多都是他不曾见过的光景。在他左面有个昂藏大汉,**着毛茸茸的胸脯,手持两根纤细铁杆,杆头燃着熊熊火焰。
那大汉用铁杆上的火烧着胸口的毛发,响起嗞嗞声,大汉的胸口还冒出了青烟,吓得路边围观者不断后退。
大汉见围观者害怕,哈哈一笑,张开大嘴把铁杆吞入喉中,再拿出时,火焰已完全熄灭。他张开嘴给大家观瞧,嘴里竟没有一点伤痕。
李凌云手指大汉,正想问这是怎么做到的,明珪却朝那大汉扔去一个通宝,拽着他往前走去。
明珪在他耳边小声解释道:“这些人平日都以滚烫的东西为食,还常喝沸水,渐渐便不再惧怕高温。而且你看他们吞火时通常会把头仰得极高,口对天空。那是因为火焰一般向上燃烧,不会向下蹿入喉咙。此时只要尽快含住火焰,隔绝空气,便能让火熄灭。”
“我们封诊道也研究过,如果把火焰用工具密闭起来,就算最初燃得再旺,也会在顷刻间自动熄灭,不过也非绝对,有些燃物会在熄灭后复燃。”
“看来那人口中的并非此类燃物,否则定会性命不保。”明珪闻言笑笑。此时李凌云又被右边一群挨挨挤挤的人吸引了注意力。
一位年轻术士身穿法袍,撩起大袖,露出瘦削的胳膊展示给路人。他从看客里邀请一人来到近前,并让此人仔细摸过他的手,以证明他手上并无任何东西,随后,他突然将胳膊伸进了面前正沸腾的油锅里。
年轻术士下手极快,看客毫无心理准备,几个小娘子被他吓得尖叫出声。那术士却面色不改,手在那油锅中划来划去,许久之后,他从里面摸出了几个油滋滋的通宝。
众人惊诧之余纷纷大方地掏钱,都觉得这是一场非常精彩的把戏。
李凌云在旁边看了一会儿,耸耸鼻子对明珪道:“我好像知道他是怎么做的。”
明珪很好奇。“你知道?”
李凌云伸手扇风嗅了嗅。“空气中有股醋味,油锅中应该放了不少的醋。醋放在屋里不易生虫,在我们封诊道看来,它有清洁之效,所以我们会用醋清洗尸首及工具。另外,醋还可以祛除瘟疫,方法很简单,将房屋门窗关紧,在屋内将醋煮沸,使之散发气味即可,我们称之为熏蒸法,对可能存有毒虫和疾病的现场,我们也会用到此法。”
“这跟他在油锅徒手取物又有何关系?”明珪笑得有些别有深意。李凌云警觉地道:“看来此术法的原理,明子璋你一定知道。”
明珪哈哈笑道:“确实知道,只是想看大郎能不能看穿。”
李凌云哼了一声:“熏蒸醋汁时我就知道,醋即便沸腾冒烟,摸起来也与温水无异。那人的油锅中有醋味,油下一定放了不少醋。油比醋轻,会漂在表面,等火烧得醋沸腾起来时,油锅粗看貌似滚开,实则并不怎么烫手,想从下面摸出通宝更是轻而易举。”
明珪赞叹道:“真是妙解,路人都被蒙蔽,没想到大郎却能一眼识破,可见你们封诊道果真不同寻常。这人只是会些百戏小伎俩,不算有真本事,可小伎俩也是他人的求生之道,大郎你心知就行,不要四处去说。”
“我明白。”李凌云点点头,“那个人是因为要生存,所以才将骗术拿来做把戏,是吗?”
明珪温和地肯定道:“正是如此,求生不易,几个小钱罢了,既给人带来欢笑,倒也不必当作骗局看待。”
说话间,两人又经过几个百戏摊子。有的人从空帽中突然变出活物,有的人则从怀中随手掏出火盆,用的无外乎是一些障眼法,见得多了,李凌云便也没了最初的兴致。
正在此时,前方却有大笑声传来。李凌云朝那边看去,发现是有人在耍猴子。
耍猴人在一块空地上吹着笛。几只猴子浑身是毛,却都穿上了一套合身的小衣小裙,随着主人吹奏的曲调演起猴戏。
李凌云仔细一瞧,几只猴子演的竟是书生路遇妖女的剧情。这种故事百姓向来喜闻乐见,不多时就聚起一大群看客。也不知主人是怎么训练的,明明是一张张猴子脸,姿态却十分迷人,甚至有几分楚楚可怜。演戏时,它们也学着人的表情,深情款款,格外滑稽,看得观者大笑不止。
这群人正乐不可支,忽然从空中掉下一个东西来。那东西在地上骨碌碌滚了滚,停在李凌云脚边。他低头看去,猛地发现那东西竟是一颗小孩的头。
只见小孩的双目紧闭,表情悲苦,脖颈上还流着血水。
一个看戏的小娘子吓得大叫,抓住李凌云的胳膊死死不放。李凌云见惯了尸首,没被小孩的头吓着,反而被这小娘子给吓了一跳。
就在这时,一个中年汉子拨开人群走了过来。那汉子长了一张苦情脸,他连连揉眼,对众人哭诉道:“我家小儿命不好,刚才至上界仙宫偷取鲜果,不想被仙人发现,天兵天将把他斩首分尸。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还请大家助我一些钱财,好让我可以回乡安葬我儿。”
李凌云侧头看去,发现那中年汉子身后跟来一群百姓,这些人表情激动地交谈着,他们自称看到了整个过程,来为汉子证明事情是真的。一时间,大家无不同情起这汉子来。
有个男子手捧一颗硕大的仙桃,对大家道:“刚才他家小儿说要去天庭摘取鲜果,天上突然无端垂下一根绳索,那小儿就顺着绳索爬上云端,之后久久不见他的踪影。他过一会儿就抛下来几颗仙桃,他阿耶正说够了,叫他赶紧下来,谁知那绳索忽然断开,掉落在地面上,再后来,我们就看见他家小儿的脑袋被从空中抛下来了。”
众人听得惊慌不已。那汉子抱着孩童的头颅在一旁痛哭流涕,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人们见状纷纷慷慨解囊,就连那耍猴的艺人也忍不住掏出几个通宝塞给他。
李凌云狐疑地看着那汉子,又望望他手里孩童的脑袋。不一会儿,天上竟又落下一些碎块来,搞得在场的人惊呼不断。仔细看去,大都是小孩的手脚,甚至还有少许肠脏,肢体的断口血糊糊的,令人不忍直视。
那中年汉子大哭不已,把收到的钱财放进怀中,又从身后背囊里取出一个巨大的口袋,将孩子的尸首碎块一一捡起放了进去。
那汉子擦干眼泪,对四周团团作揖。“多谢多谢,这些钱财不但足够安葬我儿,还可以和仙君做一笔交易,将我儿唤回人间。”
众人闻言大为惊讶,纷纷议论起来,认为孩子已被分尸,不可能复活。
那中年汉子不管别人怎么说,对着上天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地不断祈祷。念完一大段祷词,那汉子转身提着口袋,喊道:“痴儿!还不醒来?”
话音一落,装尸块的口袋突然震动不已。众人惊得眼睛都直了。只见那汉子缓缓解开口袋,一个肢体完好无缺的男孩活蹦乱跳地从口袋里钻了出来。那汉子拽着孩童跪地祷告,口称神迹出现。
有看客好奇,想去验证,伸手去拽那孩童的胳膊,孩子疼得哇哇大哭起来。
“果真是活的!”
亲眼瞧见死而复生的神迹,看客自然欢声雷动。李凌云却大皱眉头,问道:“这是什么?”
明珪浅笑道:“你觉得是什么?这当然就是所谓幻术了。”明珪还来不及深讲,那中年汉子已察觉了李凌云的质疑,突然大步走到他面前,向他献出一颗桃。
“我与贵客极有缘分,这枚仙果就赠予您了。”
说罢,汉子把桃硬塞到李凌云手中,牵着孩子便转身而去。
李凌云搞不懂那个汉子的意图,费解地望着已走远的父子二人。
忽然,他听见身边陆续有人倒抽凉气,再低头,他发现手中捧着的桃不知何时竟变成了一条乌黑的蛇。那蛇浑身长满斑纹,口吐红芯,盘成一团,看起来相当恐怖。
除了明珪,李凌云附近的人已全部退开,他却毫不畏惧地掂起那条蛇,缠在手上看了看,冲着明珪道:“幻术果然神奇,只是所见非所得,他先给我的是桃子不假,但当我抬头看他时,手中顿感一凉,此时桃子已经被他换成了这条蛇,可见他与先前的艺人一样眼明手快,才能让幻术成真。”
说完,他又朝那对父子看去。只见那男童正坐在父亲肩头回头看,发现李凌云对蛇并不畏惧,就对他咧嘴笑笑,嘴里好像正咀嚼着什么。他仔细一看,孩童手里抱着的正是那颗桃子。现在那桃被那孩童啃了个缺口。
“此蛇无毒。”李凌云把蛇扔进水沟,拍了拍手,“幻术这东西,还真有些意思。”
李凌云动作随意,可明珪发现身边百姓脸上都露出了畏惧之色,便过去压低嗓音说:“大郎,我们走吧!不然他们要把你当作异人看待了。”
“就因为我不怕蛇?”李凌云皱皱眉,“桃子和蛇的问题很好解释。可天上垂下绳索,孩童爬进仙界,这些也是他们的障眼法?”
“这是人家幻术师的秘法,最好还是不要揭开。我说过,有的人以此为生,暴露人家吃饭的手段容易得罪人。”
明珪拉着李凌云走出人堆,仔细解释道:“东都洛阳奇人异士颇多,其中许多人,你我根本弄不清来头。幻术里低级的那种或许是障眼法,高级幻术手段却极为玄奥。你不信他们那套倒也无妨,只是不要在人多的地方探讨,就像大郎你们封诊道,不也有些独门手段是秘而不宣的吗?”
“子璋说得对。”李凌云点头,“只是还有一件事。刚才那些天上掉下来的尸块,是真的。”
“真的?”明珪一愣,“死孩子?”
“死是肯定死了,但不是孩子。”李凌云边走边道,“蜀中白帝城一贯以猿猴鸣叫举世闻名,据封诊道记载,这是因为蜀中有一种猿猴鸣声响亮。此猿猴中的雄猴毛发浓密且发青,成年后身形巨大,与几岁孩童无异,那些尸块就是这种猿猴的。”
“大郎是怎么看出来的?”明珪忍不住问。
“封诊道擅长剖验尸首,所以孩童尸首我也经手过许多。”李凌云的声音渐渐低沉,“虽说京畿之内如今还算安定祥和,但前些年朝廷征高丽,讨突厥,不巧又遇天灾,成人尚无力支撑生活,何况孩童。所以在东西二京附近,有不少病死或饿死的幼童……如果有人愿意提供尸首给封诊道,我们会给予一些钱财,那些幼童的父母会为了钱……”
似乎是觉得话题有点沉重,李凌云没有继续下去,而是说回到了猿猴身上。“那些断肢上覆盖着衣物,让人一时间很难分辨是人还是猿猴的断肢。猿猴的骨骼与人的骨骼外观相近,却也有所不同,他们能用这一手骗人,不过是仗着一般人不敢细看尸首罢了。至于头颅,也很简单,用一些化装手段把猿猴的脑袋稍微装扮一下即可。”
“在看猴戏的地方,遇到用猿猴的尸块充当孩童尸首的幻术表演……我说那个耍猴人怎么会愿意掏钱,他们可能根本就是一家的。这些幻术师倒也舍得下本钱,只是那从蜀中捉来的猿猴,只是为了一场幻术便被杀掉,总觉得有些不值。对了,”明珪又道,“虽然方才被大郎吓了一跳,但我也笃定那些尸块不是孩童的。”
“哦?”李凌云问,“子璋也会认猿猴骨头?”
“我可没大郎那一眼看破的本事,”明珪抚着宽厚的下巴,笑道,“可我知道,东都城中,光天化日之下,要是真死了人,凤九便会马上得知消息,怎会让这些人在街上表演?他们胆敢这样做,只怕金吾卫街使早就过来拿人了。”
明珪的解释却让李凌云更加大惑不解,他惊讶地道:“东都人口何止百万,你为何这么笃定凤九能在第一时间知道?他的消息灵通到这个地步了吗?”
“凤九执掌鬼河市,而那些鬼河人可不只是待在地下,他们平日会混迹在东都的三教九流之中,时刻为凤九盯着各处的异状,这也是鬼河市的存在能被朝廷默许的原因。就算是金吾卫与河南尹,也未必有凤九消息灵通。”明珪神色严肃,跷起右手大拇指赞扬道,“凤九可谓东都城中一霸了。”
“凤九竟有这么强的实力?他到底是什么人?我记得他说过一直在帮我阿耶查案,难道他与你和谢三娘一样,也是天后的人?”
“没必要多问。大郎只要记得,凤九的消息极为可靠就行了,反正其他方面你也接触不到,只是……”明珪从李凌云的眼睛里读到了他对凤九的兴趣,小声提醒道,“你可以相信凤九的消息,却绝不能过分倚靠他,更不要对凤九本人太信任。”
“什么意思?我越来越听不懂了。”李凌云眯起眼睛,“明子璋,你到底想说什么?”
“总之你记住我的话便是。”明珪正色道,“与凤九打交道,一切公事公办最好,千万记得防备他。”
“你不敢明说,是因为说出来会有麻烦?”李凌云追问。
明显不想再继续解释,明珪对李凌云笑笑,大步往前走去。
这里叫作道术坊,术士也的确随处可见。二人路经一段街道,路边如天津桥一样有许多摆摊占卜的术士。其中一人很是特别,他以黄雀为人抽签,看起来相当有趣。那小小黄雀仿佛通人性,术士随手一指,它便展翅去衔起竹筒内的木签,术士又一勾手,它转身便回,将木签准确无误地放进术士手中。
众人瞧了,无不惊奇。因黄雀取签着实好玩,摊子的生意也格外红火。李凌云观瞧了一会儿,忽然听见拍手顿足的声音,转头发现有人在街上舞蹈。
为首的舞者是一位长得极其好看的女子,她缓缓走在街上,有节奏地用双脚踩踏地面,嘴里唱着歌谣,每唱一段,身边的人就齐声应和。
“怎么有人在这里跳《踏谣娘》?”明珪奇怪地端详那女子,“此坊以百戏为主,大家一般在这里看些奇人异事,并没人会在此歌舞卖艺。”
舞蹈的人越走越近。李凌云盯着女子,发现她身材高挑,甚至高于一般男子。仔细看其脖颈,被故意拉高的领子恰好遮挡着喉结,再瞧脚上,穿的虽是女式线鞋,但又宽又长,显得很是怪异。
“舞者是男人。”李凌云说。
“大郎怎么连这都不知道?历来跳《踏谣娘》的,只能是男人。”明珪笑道,“此舞来自北齐,那时有个人姓苏,虽无官职,却自称郎中,平时喜欢喝酒,每次喝醉了便殴打他的妻子,他的妻子经常在挨打后向邻居哭诉。后来有人据此编了歌舞。扮演妻子的通常是男扮女装的人,你等会儿还能看到有人扮演丈夫的角色,一边跳舞一边做殴打状来逗笑大家。”
李凌云看着舞者,不解道:“女子不幸,被丈夫如此虐待,得知情况的人不心生怜悯也就罢了,为何还要编歌舞嘲笑她?”
“……呃,你这么一问,我也不知该如何解释。或许是所有夫妻间的矛盾,在外人看来都无关紧要吧!”明珪猜测。
“殴打妻子或丈夫这种事,只要有过一次,就绝不可能会终止。”李凌云继续道,“我们封诊道接触过很多案子,妻子或丈夫不堪受辱,或是争吵,或是打骂,或是拔刀相向,再或者下毒杀人,都不少见,一旦发生,就是恶案,在坊间影响甚大……《踏谣娘》的故事不是喜剧,而是悲剧。外人要是得知夫妻在家中互相打骂,一定要想办法尽快解决,否则可能会死人的。”
舞者突然停了下来,走向李凌云,那张扑满厚厚脂粉的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他对李凌云和明珪弓腰行礼,道:“我家主人有请,二位客,请随我来。”果然,和明珪说的一样,舞者说话的声音是男音。
“你的主人是谁?”李凌云奇怪地问,“找我们又有什么事?”
“二位去了自然便知,仆没有资格替我家主人回话。”舞者说完撩开了自己的衣袖,让他们看他的手腕。腕内皮肤上有一个狼头刺青,图案精美,纤毫毕见,李凌云一眼认出那刺青的图案跟之前那个叫小狼的童子戴着的狼头面具非常相似。
“你的主人是凤九吗?”明珪问。
舞者没回答,只是转身在前方领起了路。
明珪看看李凌云。“要不要跟上?”
“去看看也好,凤九找我们说不定有事。”
两人随舞者离开了道术坊。坊外停了一辆油壁牛车,舞者掀起车帘,等二人上车后,舞者便甩起了鞭子。
车行了很远才停下。二人下车后,明珪四处看了一眼,笑道:“竟然到这里来了,果然是凤九的地盘。”
李凌云闻言看向坊内,只见绿树掩映着红墙亭台,风景很是雅致,不由得疑惑地问:“这又是哪里?凤九的地盘不是在地下吗?”
明珪手指远方,那里有一片波光粼粼的水泊。“你看那水泊像不像是一轮明月?它叫作月陂,是东都名胜。这里就是东都大名鼎鼎的明义坊,宫中的左右教坊便设在此地,此间是整个东都最**的去处。”
正说着,舞者来到前面,引二人前往坊内深处。
两人且走且看。他们脚下的道路是用青石剖成片铺砌而成的,路边绿树浓密,其中夹杂许多开花灌木。坊内楼阁林立,修建得秀美可爱,红白相间的楼阁里不时传来丝竹声与女子的嬉笑声。就连空气中都弥漫着胭脂水粉的气味,放眼望去,整个教坊给人一种妖娆的感觉。
李凌云这辈子从没来过这样的地方。教坊司虽在宫外,但也是宫中管辖的,就算有案子也轮不到李凌云来办。他平时除了查验死人尸首,就没有跟活着的伎子有过往来,更别提进教坊了。此时他面露好奇之色,左右张望个不停。在他们前方靠近那片月陂的地方,有一座两层朱楼,远远看去,二楼上有些女子正在舞蹈,人数还不少,身形袅娜如仙。
舞者领着他们走到楼下。冷不丁地从李凌云头上落下个东西,明珪眼明手快,在那东西砸到李凌云之前抬手接住,张开手掌一看,竟是一颗紫色的冰冻葡萄。
二人抬头一看,只见一个戴着半边面具的风姿秀逸的紫袍男子手里端着个银制葡萄盘,正靠在二楼栏杆上往下瞧,果然正是凤九。
凤九见二人朝自己看来,魅人地一笑。“来哉来哉,客人总算是到了,快把他们叫上来,不要让这里的妖怪给吃掉了。”
李凌云当然听不明白,凤九说的“妖怪”就是教坊女子。
这些教坊女子一般都是被没入宫中的罪人后代,她们常年在教坊习舞作歌。地方上的教坊女子还要给官府官员表演,但东西两京的教坊大多只为宫中服务。
教坊女子身份低微,可平时接触的男子非富即贵,所以比起普通女子,她们要更加知书识礼一些。大唐律法并不限制官员狎妓,反而认为这是一种风流雅趣。这些女子因读书识字,眼界颇为开阔,彼此往往以兄弟相称。在教坊里,如有女子成婚,其他人便称此女的丈夫为“娘子”,其中规矩跟普通人家很是不同,所以来教坊寻欢的男子被女子调戏、挑选,很是常见。
明珪当然知道凤九指的是什么,却没有提醒李凌云,应该说,面对一无所知、纯情笨拙的李凌云,他不知道要怎么提醒。
等二人进了楼,李凌云才发现,楼里到处都是浑身香气的女子,她们或娇艳,或魅惑,当然也偶尔夹杂着一两个容貌清丽、打扮秀气的,不过不管哪一种女子,都用好奇的目光看着他们。
有几个胆大的女子绕着二人看了又看,笑道:“真是美貌的郎君,而且还一次来了两个,尤其那个看着柔弱一些的,相貌甚是好看,甚至不输咱们女子,就算卫玠再世,恐怕也不过如此。就是不知道这么好看的小郎君,会不会像卫玠一样身虚体弱,被我们姐妹的眼光给看死了!”
那舞者见此情形,连忙把这些女子轰开,在她们娇媚的笑声里带着二人上了楼。二楼有一群女子正翩翩起舞,其中一位相貌美丽的宫装女郎在旁边弹奏着箜篌。
箜篌巨大,用木头制成月牙状,月牙中满是琴弦,拨弄琴弦的人必须坐着,用双臂把箜篌裹在怀里才能弹奏。这是一种很费力气的乐器。
凤九却无心欣赏这些。他没在雕饰华丽的坐**,而是靠在二楼栏杆边望向远处,好像有些走神,连李凌云和明珪来了都没注意。
“主人,客已请到了。”舞者到凤九面前说了一句,便主动退下。李凌云看看周围,果然在角落里发现了那个叫小狼的狼面童子。看来,凤九不管到什么地方,都会带着这个童子。李凌云心中难免有些在意,狼面童子到底是凤九的什么人呢?
此时凤九才缓缓转过脸,若有所思地看看二人,目光在明珪和李凌云脸上游移片刻后,他突然笑起来,对两人轻声呵斥。
“你们两个,为什么要在道术坊里谈论术法?还让不让人做生意了?”
“什么生意?”李凌云莫名其妙。
“还问什么?当然是嘴里吞火、锅里捞钱、猴子演戏、天宫偷桃的那种生意。”凤九起身进屋,随意摆了摆手,那群正在跳舞的女子便停下来,恭敬地退出了房间。弹奏箜篌的女郎起身,从坐床旁拉出一扇绘着祥云的屏风挡住二楼入口,避免别人误闯进来。
凤九走到李凌云面前,他光着双脚,走动时身体不停摇晃,看起来歪歪斜斜的,好像有点醉意。他今日身披着一件紫色鹤氅,头上随意用木簪绾了个小髻,这样身体摇晃的时候给人一种大袖飘摇、赏心悦目的感觉。
凤九在李凌云身前停步,凝视对方,俊美的脸上带着笑容,却语气不善地道:“就算你们明白术法里有什么古怪,也不要在道术坊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出来啊。你们把机关道尽,人家还怎么营生呢?他们又没有做伤天害理之事,只是逗人一乐,不必如此追根究底吧!”
“你怎么知道?”李凌云奇怪地道,“是谁告诉你的?”
“在东都,没有事瞒得住我,只要我想知道,我就能知道。”凤九坏坏地笑起来,他手里提着紫水晶一样的葡萄,摘下一颗随手塞进嘴里,“听说你们今天前往大理寺,想查其他案卷,怎么样,查到了吗?”
“要是查到了,就不会出来游玩了。”明珪苦笑,“我们的事,你比我们自己还要清楚,又何必为了嘲讽我们刻意拿来逗趣呢?”
“你们被大理寺刁难的事,天后现在还不知情。我的意思是,谢三娘在应付那些使臣,所以还没来得及告诉天后,至少我收到的消息是这样。陛下的身子不好,这次来朝贡的又是一些不安分的家伙。不过别在意,谢三娘会用马球教他们,对大唐应该怎么做才叫作谦恭,就是不免要见见血罢了。”凤九不以为意地招招手,“坐下说话!”
等李凌云与明珪在席上坐下来,凤九拍拍巴掌,有人从楼下送来蔬果、烤肉,还有各色或红或绿、形状可爱、制作精美的糕点。
凤九提起鸮鸟形状的镏金酒壶,将两人面前的酒杯斟满。“既然到了我这里,自然要用好酒好肉招待。你们不必拘束,这教坊和那鬼河市一样,我们在这里所做的一切,都不会有人传出去。”
李凌云跑了一整天,此时正好感觉有些饥渴。他见凤九自斟自饮,也就不客气地端起面前的银杯一饮而尽。见他豪爽,凤九显得很高兴,又给他倒了满杯,笑眯眯地道:“李大郎果然是爽快人。”
凤九又道:“既然这样,我便要讲清楚,否则就是对你不够仁义。你要知道,在这世上做事要讲很多规矩的,你到了一个新地方,就一定有新规矩要遵守。只要你还是个人,就注定无法随心所欲。那道术坊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绝不能谈论术法之秘,只可看个热闹。你们记住了,以后万万不要在那里多言。”
“那些术法跟骗术也没什么区别,你为什么放纵他们骗人?”李凌云吃了一口脆爽的酱瓜,仍是不解。
“就你李大郎聪明,你当那些看客真不知道那术法是骗人的吗?”凤九拿出一柄白玉如意,在桌上有节奏地敲击着。李凌云耳中充满叮叮咚咚的声音,莫名有点介意。
凤九吩咐那个宫装女郎道:“你继续奏你的箜篌。”他又吩咐那狼面童子道:“有客到,怎能忘记焚香?”
二楼音乐声渐渐响起。狼面童子打开博山炉,塞入一枚黑乎乎的香丸。众人周围很快弥漫起熏香的气味。唐人爱熏香是出了名的,不管是屋里还是衣柜中,只要花得起钱,都要熏香。市面上有一种镂空熏香球,用金银制成,里面有奇妙机关,香丸在里面燃烧时,无论怎么移动都不会落下,它是用来在被子里熏香的。凤九这里的香味道很独特,李凌云分辨了一下,应该是用了许多名贵香料,嗅起来令人心情舒畅。
凤九吃东西时并不用竹筷,而是直接上手。他拿起一块肉塞进嘴里,那也不知是什么肉,被厨子以极好的刀工切成树叶一样的薄片,看起来像水晶一般晶莹剔透。
凤九边咀嚼,边说道:“人生已经非常辛苦了。虽说只是碌碌终生,但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也未免太过无趣。道术坊里的这些百戏艺人,粗看好像是在骗人,但路人观瞧时都在叫好,给钱也是心甘情愿的,李大郎你就当他们做了一场美梦不就行了?又何必什么事都要戳穿呢?”
“若只是一场梦,自然不用在意,但也无法避免这些人利用所谓神技招摇撞骗。真相既然不是表面上的那样,自当广而告之,以警示众人。”李凌云也吃了一筷子,发现那种肉嚼起来爽脆无比,唇齿留香,却一时间分辨不出到底是用什么兽肉制成的,正要继续询问,却听凤九哈哈大笑起来。
“真相,这世间的真相有什么意义?其实根本没有人想要知道真相,因为真相往往不堪,甚至令人恶心。大家苟活一世,不过都是看看表面的热闹而已。”
不知为何,凤九说这话时,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愤世嫉俗的气息,与柔婉的箜篌琴音形成了强烈对比。
李凌云还想说点什么,明珪一把拉住他的衣袖,对他轻轻摇了摇头。凤九见二人这副模样,微笑道:“明子璋,你也太看重李大郎了,生怕他惹恼了我。不过你放心!我并没有觉得生气。我怎么会跟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斤斤计较呢?”
李凌云虽然迟钝,但多少也听出了凤九的讥诮。就在这时,他莫名感到有些燥热不安,于是突然伸出手去抓凤九脸上的面具。凤九对他毫无防备,居然被他把面具给抓了下来。
对李凌云的这一举动,楼上的人无不感到惊讶,包括突遭“袭击”的凤九。
李凌云看着手中的面具,又抬头望向凤九的脸,奇怪地道:“我还以为凤九你是戴罪之人,脸上有罪人刺青,或是你的脸上有疤痕、胎记,所以才戴上面具。现在看来,居然并非如此?”
这是凤九第一次在李凌云面前露出整张脸,他年纪虽大,但面容英俊无比,尤其是眉眼间,颇有雍容华贵的气质。
听李凌云说话如此直率,凤九脸上隐隐有了点笑意。然而此时明珪脸色却难看起来,对李凌云严厉呵斥:“李大郎,不可这般无礼,赶紧跟凤九道歉。”
“我只是奇怪他为什么要戴面具。凤九,你可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见李凌云追问,一旁的明珪顿时尴尬起来。
“我的确见不得人。”凤九伸手从李凌云手中拿走面具,缓缓戴了回去,“明子璋不用紧张,我不会记李大郎的仇,二位在这里慢慢吃便是。今天让人带你们来,只是为了警告你们一下,顺便让道术坊的人知道你们是我的座上客。至于面具的事,往后或许会有机会跟李大郎解释,不过现在还不行。你们要记得,那道术坊跟鬼河市一样,有些人手段诡谲多变,如果他们有意对二位行凶,就算有我的人阻止,也难保你们不受伤害。”
李凌云仍在纳闷凤九为何遮脸,但揭下面具,一睹凤九真容,也算给之前的猜测寻了个答案。此时听凤九道出潜在危险,他又莫名觉得心中燥热。为浇灭心头火,他又多喝了几杯酒。
明珪小心观瞧,发现凤九没有怒意,这才渐渐放下心来。
凤九随即向明珪询问了些案件情况。因日后还要仰仗凤九,明珪并未隐瞒,把眼前的困境和查案时的思考一并说了出来。
“既然线索全部中断,翻查案卷倒也是个途径。”凤九沉吟一会儿,又道,“跟李大郎的看法相近,我也觉得凶手犯下的不止一个案子。你们可知,在鬼河市中,有一些专害他人性命的人。这些人,在我看来已经不可以称为人了,他们只要害过一次命,就不会停手。我尝试过把这些人给关起来,不让他们杀人,结果用不了多久,这些人就会疯掉。”
凤九势力庞大,能在东都把人暗中关押起来倒不奇怪,可听他的口气,分明是想关就关,这难免让明珪有些吃惊。他看着凤九,不知该如何应答,倒是一旁的李凌云把话头接了过去。
“我们封诊道也有类似的说法。”李凌云拉开领口,用手掌朝里面扇起风来。可无论用多大的力气,他还是觉得燥热无比。不过正值酷暑,又饮了酒,燥热也属正常,他扇了一会儿,觉得无济于事,便松手端坐,道:“虽不是很常见,但在我们封诊道记录的案件里,也有不少连环作案的凶手。所犯案子间有些细节有相似之处,可判断是同一人或同一伙人所为。案犯在受审时往往供述说,自己有克制不住的作案冲动,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杀人,只有这样,他们心中的躁动才能平复。只要不被抓获,他们便会一直作案。”
凤九听得连连点头。“这么说来,那凶手既然没有被抓获过,那他犯下的疑案,就有可能在大理寺内存有案卷。但你们有没有想过,若有命案久查不破,那么在民间就不可避免地会有些传闻。加之你们推测,凶手作案手法诡异,习惯把尸体摆成奇怪的姿势,我想百姓中说不定有人拿来当作奇闻怪谈传播。”
“凤九说得对。”李凌云觉得口舌干燥,又饮了一杯,擦拭着嘴角残酒说,“可现在我们不能进大理寺查案卷,摸不清线索,也只能等天后下旨,强迫大理寺服从了。”
“没有天后的旨意,想让大理寺乖乖配合查案的确很难。可只是调查河南道里有什么民间传闻的话,那就是我擅长的事了。”凤九不由得大笑,又给李凌云添上一杯:“大郎你可知这是什么酒吗?”
李凌云素来不常饮酒,只在年节时和家人一起小酌几杯怡情。依他的逻辑,今日在场之人都饮了酒,他当然不能拒绝。可听到凤九的询问,他才意识到自己居然不知喝的是何种佳酿,认真地摇了摇头。
“此乃长安西市腔,在东都轻易是饮不到这种酒的,就算去长安城里购买,也要起早排队。酒铺每天仅售一百坛,不到天明即可卖完。诗人口中的‘斗酒值千金’,说的就是这西市腔。”凤九站起身。
李凌云抬头看凤九,不知是不是因为饮酒过度,凤九的脸在他的眼中竟旋转起来。
李凌云顿觉迷惑,眯着眼睛盯着凤九的面具看,结果凤九的脸倒是不转了,可他身边的一切好像河中的漩涡一样,把李凌云的目光全给卷了进去。
李凌云对此情形感到诧异,他听见明珪唤他“李大郎”,喊叫声在身边回响,可这声音又离他越来越远了,到末了,他只能依稀辨出是从远方传来的缥缈人声,他甚至无法确定是不是真的有人在叫他。
李凌云连忙爬起来抬头看向周遭,谁知他的身边突然变成一片浓郁的血色。他迷茫地跑到栏杆边,朝楼外看去,只见天空中骄阳似火,然而就连那轮明日,也异样地在空中放射着灼灼的血色光芒。
再回头去看时,他发现楼内既没有凤九,也没有明珪的身影,更没有那狼面童子和弹奏箜篌的女郎,只看见一个身穿道袍的男子正背对自己坐在一枚蒲团上。
而蒲团的正对面,是一座庞大的四龙黄铜丹炉。李凌云呆呆地看着。那人抬头望向丹炉炉顶上直冲天际的引雷针,口中念念有词。
李凌云忍不住问那术士:“你可是明崇俨?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那人没有回头,却说起话来。然而那人并不是在回答问题,反倒是在提问。
只听那人徐徐说道:“这里是六合观天师宫,李大郎,你为何会在此?”
“为什么在这里?我也不知道……”李凌云茫然无措。
“啊……莫非,你也是来看老道炼丹的吗?说来,这引落天雷之神技,是老道独此一份,世间再无第二人。”那人的语气颇为癫狂,他手指丹炉道,“你看,老道就是用那根针把天雷从空中引到炉内的,我在这炉里放了许多灵药,引下天雷之后,就能将这些灵药炼成宝物。不怕告诉你,天皇、天后都对我引雷炼丹充满期待……”
说话间,天师宫内便震动起来,隆隆雷声响起,又有电光开始闪烁,然而那电光也是血色的。
那人不再理睬李凌云,开始对上苍祷告。他的语速极快,李凌云根本听不清他到底在说什么。
一道巨雷落下,照得室内如同血色白昼。李凌云脸上一片温热,似乎有什么东西持续不断地喷溅在他身上。
李凌云身边弥漫起血腥的气味。又一个闪电打来,他惊讶地发现,面前那个术士的头颅已不见了,鲜血从术士的脖颈喷溅出来,斜斜地冲上半空,又洒在地上。
李凌云伸出手,下意识地摸了一把自己的脸,低头一看,双手沾满了热乎乎的人血。
一道黑影来到李凌云面前。李凌云抬头,看见一个身穿夜行衣的高大男子正背对自己脱下术士的衣裳,随后抱着**裸的尸首缓缓朝着丹炉炉顶爬去。
在这个过程中,高大男子一直背对着李凌云,李凌云看不清他的相貌。
高大男子用力举高无头尸首,把尸首穿在引雷针上,随后用刀剖开尸首的腹部。一腔内脏因为重量撕破筋膜,冒着热气,和鲜血一起落在丹炉上。随后又是一个巨大的闪电,这一次,冰蓝色的闪电在血红的殿堂里跃动,顺着引雷针钻进了尸首的脖颈,发出可怕的声音。
李凌云目瞪口呆地看着,过了好久,他终于想起什么,朝着凶手扑去,谁知就在他即将扑到凶手面前时,一切又归于黑暗,沉寂无声。
在他意识恍惚时,一点血色亮光逐渐在他眼前出现,越来越大,照亮他的周身。李凌云发现自己竟跪在一摊血里,身边站满了人。那些人围着他,嘴里不停地说着什么,他听不清楚,只觉得非常吵闹,令人厌烦。
李凌云不想看那些人。他朝身下的血泊望去,看见一个女子的手正无力地摊在血泊边缘,女子的身体被那些人挡住了。他下意识地感到这只手的主人一定是和他很亲近的人,只是他想不起来这到底是谁。
于是他去抓女子的手,这时他发现自己的手上满是血水。一种心痛的感觉突然袭来。
李凌云嘶吼起来,这嘶吼声在他自己听来根本不是人可以发出来的声响,就像是猛兽的咆哮声。
猛然间,李凌云感到自己的身体在剧烈摇晃,一切怪异的情境都不见了。围绕在他身边的那些人突然消失,他手中抓着的女子冰冷洁白的手也忽然不见了。他奇怪地瞪着自己的掌心,那里没有血迹,他只能看到自己的掌纹。他环顾四周,发现天地间仍是无尽血色。
这时他终于听见了明珪的喊声。明珪叫着他的名字,声音由远及近,越来越大,直到他感觉叫声就在耳边。
李凌云扭过头,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试图确定明珪的位置。几乎在一刹那间,房中的一切突然恢复了,没有血光,恢复了平常的样子。明珪就在他面前,满脸焦虑地用双手抓着他的肩头,奋力地摇晃着。
“明子璋……”李凌云喃喃道。
见他终于有了回应,明珪惊喜地道:“你说话了,看来没什么事,刚才我见你在我身边狂吼,目眦欲裂,那样子太吓人了。”
李凌云环视四周,发现整个二楼只剩下他跟明珪两人,凤九、弹箜篌的女郎和狼面童子都已不见踪影。
“他们人呢?”李凌云问道。
“我也不知。你我二人本来在跟凤九饮酒吃食,不知怎的,我突然间回到了阿耶死去的那个暴雨之夜。”明珪心有余悸,摸着胸口回忆道,“我看见阿耶一个人坐在天师宫中,有人从窗口进来,我声嘶力竭地喊着,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扑到阿耶身前也根本碰不到他。我拦不住凶手,只能眼看着凶手杀死我阿耶,然后把尸首穿在引雷针上。正当我痛彻心扉,对着阿耶的尸首大哭之时,却又不知怎的突然就回到了这个房间,这时我才发现凤九他们已经不在了。”
明珪说到这里,担心地看着李凌云。“我醒来时,见你双眼木然地看着前方,眼睛发红,手中好像抓着什么东西,嘴里大声狂叫。我便连忙过来叫醒你,还以为你癔症发作了,所幸没有叫你几声,你就醒了。”
李凌云皱眉道:“太奇怪了,我也突然看到了你阿耶被杀时的情形,只是在我看到的地方,天地间是一片血色,唯独闪电是冰蓝色的。随后我就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被许多不认识的人团团围住。我看不见他们的脸,也看不见他们到底在做什么,只知道他们在对我说话,可每句话我都听不清。在我身边还躺着一个女人,她应该已经死了,只是我看不见她的脸,因为她的身体被其他人挡住了。我觉得她好像与我非常亲近,却想不起她是谁。正在这个时候,你叫醒了我。”
李凌云说到这里,下意识地打了一个寒噤。明珪也面有菜色,忍不住朝左右看看,可无论他瞧得多么仔细,也没在这座楼中发现什么特别之处。
“还是尽快离开这里为好。”明珪对李凌云建议道。
李凌云也觉得两人同时看到几乎相同的幻境,一定事出有因,只是他想不明白,凤九到底对他们做了什么,于是猜测道:“或许我们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譬如迷药。”
明珪闻言摇头。“如果只是吃了迷药,无法解释你我为何会看到几乎相同的情景。就算被迷晕过去,也应该只是各自做梦。我俩经历不同,怎会做情节几乎一样的梦?”
“这里有些古怪,我们还是先离开再说。”说完,二人互相搀扶着走下楼去。
来到一楼时,他们发现楼下居然空无一人,方才那些女子,此时竟也一个不剩。
走出小楼,李凌云回头看看,希望能在二楼的栏杆处发现凤九靠在那里,可事与愿违,栏杆旁什么都没有。
两人满怀心事地朝坊外走去,出门便看见那辆来时乘坐的牛车。驾车的舞者对二人笑道:“让两位客受惊了,主人觉得你们查案辛苦,本来只是希望你们吃了东西放松一些,所以在酒中添了舒缓心神的药物,谁知二位就那么在楼里睡了过去。主人不愿打扰,便把所有人都打发走了。二位请上车,我送二位回道术坊。”
明珪看着牛车,想起刚才的遭遇,顿时面色铁青。“多谢凤九款待了,我们自己走,不劳相送。”
说罢,明珪拽着李凌云在旁边的铺头租了两头驴,用最快速度离开了这里。
舞者看着两人,有些好笑地下了车。他大手一挥,旁边蹿出几个兽面随从,驾走了牛车。随后,舞者走进坊中,来到月陂旁的小楼外。狼面童子从楼中出来,问他:“人送走了?”
舞者恭敬地回道:“他们不肯乘车,租了两头驴,已经离开了。”
小狼点头,转身上了二楼。弹箜篌的女郎正一扇扇地打开窗户通风。凤九侧身躺在坐**,一颗一颗地揪着葡萄吃。他的面前还放了一个大号水盆,盆里养着一朵半蔫的明黄牡丹。
小狼走到床边。“都走了。”
见凤九不答,小狼继而问道:“您设下这局,有什么意图吗?”
“我不高兴。”凤九伸手摸摸水盆里的牡丹,牡丹边缘的花瓣已经蔫了,只有中间部分还算硬挺,“她让谢阮给我送这个来,所以我很不高兴。本来我不想答应‘那边’的提议,不过现在我觉得,一切都按照她说的做,也不太好。”
“这要怎么说?”小狼走到凤九身边坐下,抬手拿凤九揪下来的葡萄吃。他的动作非常自然,吃东西时面具上的狼嘴会大大张开,让人可以看到面具后面的半张脸。
小狼的鼻子与嘴形都很好看,与凤九非常相似。
“怎么说呢?”凤九坐起来,把小狼搂在自己怀里,“你姑姑是怎么死的,你还记得吗?”
“被她杀死的。”小狼低下头嘀咕,“您说过。”
“当然,你姑姑也做错了一件事,而且是很大的错误……”凤九对小狼道,“她不应该去碰那个男人,天子的龙床不是那么好睡的。”
凤九闭上眼睛。“可是代价还是太大了,她可以对你姑姑加以处罚,但没有必要在家宴上就要了她的性命,还让你的两个舅爷背上罪名。”
“这些我知道。”小狼伸手摸了摸凤九的头,“您不要难过了,这些都过去了。”
“是啊,都过去了。”凤九笑了笑,“我没有难过,你放心,我已不是那个时候的我了。可是她总是不肯让我忘记,你看,她送来牡丹花,就是为了提醒我,别忘了你姑姑的死是因为什么。”
“她想要什么呢?”小狼不解地问道,“您明明已经很听话了。”
“所以我觉得,她可能认为我早晚会对她起异心。既然这样,那么我不如就顺着她的心思来。虽然这样会让她对我感到头疼,但她也会认为我的一切举动都在她的预料之中。当她感觉自己掌握了一切,她自然就会安心一点,少给我找些麻烦,不会再搞什么送花提点我的破事。”凤九笑眯眯地道,“拿纸笔来,我要告诉那个人,已按他的要求对这两人做了试探。明珪想要为父报仇,而李凌云……他的心里隐藏着一些非常黑暗、非常可怕的事情。不过,到底是什么事,我看连他自己都弄不明白。”
西晋名士。字叔宝。河东安邑(今山西夏县)人。中国古代四大美男之一。
酒名。唐朝的名酒历史上都有记录,如当时荥阳有土窟春,富平有石冻春,剑南有烧春,郢州有富水酒,乌程有若下酒,岭南有灵溪酒,宜城有九酝酒,长安有西市腔酒,此外还有从波斯进口的三勒浆、从大食进口的马朗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