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血染胭脂古林鬼火
又一次来到大理寺第三处殓房中,谢阮一面因冰寒至极的空气不停跺脚,一面翻阅着手里的帛书案卷,借着空当,还时不时地偏头去瞧正在检验尸首的李凌云。
“莫非大理寺全寺上下一起吃错了药?”谢阮瞥一眼躺在绳椅上的司徒仵作,压低了嗓音,“这还算是偷案卷吗?都准我们进来验尸了,根本是让敞开了查。”
“明少卿说到底也是大理寺仅有的两个少卿之一嘛!”司徒仵作闭着眼,“准你们查就行了,虽然没有明确的文书,但行个方便有什么不可以的呢?你们这些孩子,事情有的做就对了,反正已经拿了好处,刨根问底也没意思。”
谢阮当然知道司徒仵作这话没毛病,但她心中还是充满不解。她皱着鼻子走到尸首旁边。或许是李凌云改良过的口鼻罩效用斐然,又或是谢阮真的吐啊吐的就习惯了,看见这具脸面稀烂的腐败尸首,谢阮不但没有作呕,还评价起来:“这尸首瞧着可真是够烂的……”
李凌云一旦开始验尸,精力就集中在尸体上,他简单地回答:“案子发生在城郊,加上当时大理寺颇为忙碌,就循例先交给了东都负责的县府处置,结果因雷雨天,尸首被水浇过,又是在炎热夏季,县府那边保存不善,送交大理寺时就腐败成这副模样了。”
再度充当记录人的明珪抬头瞄了谢阮一眼,欲言又止。由于李凌云已拿出那怪异的封诊尺开始测量尸首的重要尺寸,他也只好集中精力,记下李凌云的每一句话。
“死者身高五尺七寸三分三厘,脚长七寸三分三厘,从臀部骨盆形状看,是个男子……”李凌云拨开腐肉,戴着油绢手套的手摸索着尸体各处的骨骼,“嗯,从骨骼的粗厚程度看,死者年纪在四十上下……”
李凌云又捏捏尸首,摸着没彻底腐坏的腿和胳膊道:“肉头极厚,浑身肌肉发达……腿骨脚骨都很粗,可见他身体很壮,下盘也颇为稳健。”他又伸手摸摸尸首腹部。“腹上的肉很紧,触之形状分明,大约有八块。”
“肚子上的筋肉竟有八块?而且下盘极稳的话……我说,此人平日应该习武健身吧?寻常百姓哪怕做的是粗重活,肚子上也未必有八块筋肉的。”
谢阮还在琢磨,此时李凌云已摸到了死者后脑,他边触摸边若有所思地道:“后脑处的骨头碎得相当厉害,应该是由钝物造成的。”他掉转头颅方向,露出后脑伤处,仔细观察片刻。“多处伤口击打得很深,足以致命了。”
李凌云手指一处后脑伤。“你们看,这个伤口是方形的,说明凶手很有可能拿的是一把方锤,”他拿起封诊尺,测量了一下,“子璋记一下,伤口长两寸,宽也是两寸,凶手拿的应该是一把打铁用的方锤,这种锤子小巧,便于携带,市面上倒是很常见。”
他又仔细看看死者面部,叹道:“面部稀烂,但仍能看出一些方正的伤口痕迹,骨头已完全破碎,看来凶手不但用这锤杀了人,还用它给死者毁了容。”
说完,李凌云做双手虚握一锤状,朝死者头部挥去,随后停下动作。“锤伤多集中在右前脑,且伤口受力方向朝后脑倾斜,如果凶手站在死者身后,用力击打他,那么伤口应该朝死者面部方向倾斜。但这名死者的伤口恰恰相反,也就是说,凶手是站在死者面前,面对面击打其头部的。如果凶手惯用右手,落力点应在左边的头部上,而这具尸首则截然相反……”
说到这里,李凌云突然转身看向明珪,神色严肃地道:“凶手是个左撇子,而那个砍你阿耶头的家伙也是个左撇子。两人都是与凶手面对面地被害的,另外,这个死者的手上,除铁钉穿刺伤外没有其他伤痕,更没有抵抗痕迹,我推测,本案死者恐怕也中了迷药。”
“……莫非,当真是同一个凶手在杀人?”谢阮闻言大为兴奋。
“还不能这么早下结论。”李凌云掰开死者的嘴看了看,从封诊箱中取出一根纤细的铜棒,这根铜棒尖端被做成一个挖耳木勺模样。李凌云将铜棒伸到死者口中,在牙齿上刮弄数下,殓房内顿时响起了令人牙酸的吱吱声。
“牙齿上有许多牙垢。”李凌云小心地拿着铜棒。谢阮皱眉道:“宫中都用青盐柳枝漱口,百姓却不怎么用,有牙垢也不稀奇。”
“有牙垢,就能从其中看出死者近期吃了些什么……”李凌云说着,开始拨弄封诊箱。那个已被两人看习惯了的怪箱子又开始发出细密的机关声,伴着咔咔的声响,箱子就像鸟儿展开翅膀一样朝两边层层张开,中间一个黄铜制的筒状物逐渐露出身形。此物被李凌云取出时,谢阮和明珪才发现,它的下面还连着一个沉重的底座,底座上又额外接出一个向上的圆形托盘来。
李凌云把铜棒上附着的牙垢小心地弄下来,放置于圆形托盘正中。他又叫谢阮端来一盏灯,放在那怪东西前方照亮,接着取出两根极细的银针,双手各握一根。
谢阮仔细一看,发现那黄铜筒上覆着一层极薄的透明水晶镜,之前她就对那个黄铜柄水晶镜印象深刻,记得它能让东西看起来变大,此时她推测道:“咦,莫非这个东西,也能把细小的痕迹弄得看起来很大?”
李凌云没回应,操持银针把那坨牙垢戳开翻看,大致心中有数后,他才把谢阮喊了过来。谢阮只是朝那黄铜筒瞥了一眼,顿时惊讶无比,原来通过筒孔看去,托盘上那只有芝麻粒大小的牙垢竟变得无比清晰,其中夹杂着一些朱红色,还有一些发灰的碎块。
“要不是跟你混熟了,我真觉得你们封诊道个个都会妖法!”谢阮长吐一口气道,“那么一点东西,在这个水晶镜下居然可以变得硕大无比。”
“这是我们封诊道的‘幽微镜’,体积细小的幽微之物,通过此镜看去,就会显得巨大无比,用它来查看细小痕迹最可靠不过。”李凌云皱眉道,“牙垢中有红、灰碎屑,这种牙垢通常出现在服食各种丹药的人口中,成分多为朱砂、铅之类的,它们都是炼丹常用的东西……”
“习武又服丹,莫非死者又是个术士?”明珪微微一震。却听李凌云否定道:“达官贵人或修道之人都会服丹,眼下还确定不了死者到底是哪一种。”
李凌云回身抓起死者的双手,看看手腕处,道:“他的手腕骨骼上,被钉入了两根拇指粗细的铁钉。”他又看了看死者小腿。“小腿骨骼上,也被钉入了这种钉子……”
李凌云向司徒仵作问道:“已验过尸首,钉子为什么还留在死者身上?”
“这是怕丢了,故意塞回去的。”司徒仵作回答道,“你不必用钳子,拿手就能取出来。”
李凌云果真徒手将其拔掉,他把拇指粗细的钉子并排放到一起。“没有钉帽,倒像是四根圆柱形的铁棍被截成四份后直接打磨而成的,而且四根钉子一样长。”
他又拿出那黄铜长筒镜,将钉子一根根仔细看过。“钉子前端的打磨用料和手法痕迹极为相似,一般人无力将这么粗的铁棍截成四等份,需要用专门的工具才能完成,这四根钉子,应该是凶手在某个铁匠铺定做的。”
“既然作案地就在东都郊外,钉子又是特制的,那么工具没必要从远处带来。铁匠铺多半就在东都城里,这件事可以交给凤九郎去查。”
谢阮快人快语,等李凌云用封诊尺测过钉子的长短粗细,她便请司徒仵作把她放出了殓房,说是要托话给凤九,让他尽快查出那铁匠铺的底细。
谢阮没了人影,李凌云手上却不停,他扒开了放在封诊罐中的腐败内脏,并一一用水晶镜看过,接着又转头在那剖开的胸腹中查探起来。
明珪在旁边看着李凌云的操作。李凌云有些男生女相,再加上他专心致志做事时脸上露出的那种淡漠的神情,看起来很有寺庙中观音造像的美感;可他的双手偏偏插在腐败的尸首的胸腔里,不断地摸索,这幅画面,又让明珪联想起了封诊屏上的那幅地狱变相绘卷。
李凌云摸了半天,总算从胸腔中艰难地扒拉出一些已霉变的食物残渣,他又拿到灯下用水晶镜看过,奇怪地道:“是葡萄籽,而且有许多,只是发霉了粘在一起……”
“新鲜葡萄非常罕见,都是从西域传过来的,普通人家很难吃到,死者吃了这么多葡萄,看来他还是个有钱人?”李凌云道。
“新鲜葡萄百姓自然不容易吃到,但真想要弄到手也不会太难,通常来说,葡萄在宴会、酒席、青楼等地均可寻觅,近年来种得多了,在大街上也有售卖的,不过百姓那点银钱,要吃得起这个,还是很不易的。”
“原来如此,可他到底在什么地方吃的,却也不得而知。”李凌云低头看死者双手,口中喃喃道,“不管是在什么地方,此人手中肯定不缺银钱……他到底是做什么的,从手上或许能察觉端倪。”
李凌云捏住死者双手看了看。“指甲很长,不劳心干活的人才会有这么长的指甲……咦?指甲缝隙中有许多红色膏泥?”
他弯下腰,从封诊箱中又取出一根铜棒,这根和此前那根取牙垢的极为相似,但前端被打造成了扁扁的小薄片。
李凌云用此物将指甲缝里的膏泥挑出,又拿到那幽微镜下观察,看清为何物后,他把膏泥拿出来捻了捻,并放在鼻端嗅了嗅,这才道:“嗯……是女人用的胭脂和香膏。”
“香膏?香膏的话,良家女子却不常用。”明珪刚要凑过去,便听见身后赶回来的谢阮问:“嗯?什么良家女子?”
“李大郎说死者指甲中有胭脂和香膏,我告诉他,香膏良家女子平日用得少。”明珪解释了一句。
谢阮点点头。“不错,胭脂是女子常用来染面的,但用香膏的人却不多。通常胭脂里本就要用到花卉,自带一股香气;香膏虽香,却过于俗丽了,只是胜在香味比胭脂水粉要持久,所以一些教坊歌妓之流,因需要时不时外出为客人演奏,倒经常会用。”
“……死者被害前吃过许多葡萄,现在已在指甲中发现胭脂和香膏,”李凌云道,“我怀疑他在被害前,可能近过女色。”
“何以见得?”谢阮问道。
“如此大量的胭脂香膏被刮入指甲内,可不是简单接触一下,摸摸女子的脸,就能留下的。可见死者在被害之前,只怕是与某位女子在**翻云覆雨了一段时间,唯有这样才能留下此物。”
“就算推测出他经历过这些风月之事,对查案又有何用处?”谢阮抱臂,“又不能查出凶手到底是谁。”
“封诊查案,从来不问痕迹类型、线索大小,无论有用无用都要记录。”李凌云回答道,“凶手行凶,不可能不留下痕迹,然而所有的痕迹线索中,可能只有极小一部分直接与凶手相关。记录越充足,便越有可能推衍出与凶手直接相关的那些线索。许多案子,破获之后才会明白,之前看似无关的痕迹其实大有用处。封诊道收集痕迹线索,就像收集豹皮的斑纹,集得越多,越容易拼出整张皮子来,到那时,那豹子便无所遁形了,而案子也一样,真相会自然而然地显露出来。”
谢阮觉得“痕迹豹纹说”颇有道理,便点头道:“那大郎你又推出了什么线索呢?”
李凌云闻言,看向明珪。“那就要问子璋了,妓女和恩客会在什么地点**,你能不能说一说?”
明珪不假思索地道:“死者既然跟风尘女子行房,那就有好几种方式能选。可以在自己家里;也可以是朋友宴请,在朋友家中;当然更有可能是在青楼里。”
“葡萄籽是在死者胸部食道所经部位附近发现的,可见他死时,这些葡萄籽尚未进入胃囊之中,也就是说,他与女子欢好后不久,便被杀害了。”李凌云皱起眉头,“按理说,女子在他受害时应该也在场,换句话说,他就是在女子身边失踪的……可如果是在自己家中**,凶手带走家主,极有可能会惊动家人。再说,家主突然消失,家人寻找无果一定会报官。可这桩案子发生后,东都之内的官府并未接到类似的报案。”
“在朋友家就更不可能了,举个例子,如果是明子璋设宴,邀你李大郎到自己家中狎妓,那他一定会很注意客人的举动,怎么也不可能客人失踪了还不闻不问吧!”谢阮摇头道,“案卷我看过,尸首被发现后,县府也好,大理寺也罢,都在京中贴过布告,描述了死者的身高、体形、年岁等特征,更对比过同期报案的案卷,但至今仍不知死者是谁,也没有人前来报失踪。”
“……那就只剩下最后一种了,”李凌云道,“死者独自出门前往某妓户嫖妓,他是个富人,不会没有家人,但家人并未报官,多半因为他经常在外行走,长时间不回家,家人已经习惯了,再报官时只怕也与案发时日错开来了,所以官府的认尸布告才无人认领,而同期案卷里,也找不到相应的报案记录。”
“这个说法倒是颇有可能……”明珪抬头问道,“你有几分把握,本案与其他案子是同一人所为?”
“约莫五分。”李凌云道,“我要再想办法确定一下,死者被钉在树上时是否还活着,如果还活着的话,我才能肯定他是中了迷药。”
李凌云吩咐谢阮:“劳烦三娘你再跑一趟,让凤九查查洛阳附近有多少家妓院可以提供葡萄这种果品。另外,死者是男性,年龄在四十岁左右,长期服用丹药,身形健硕,有八块腹肌,曾去青楼嫖妓,这种体格应当比较容易给风月女子留下印象,所以不妨让他再问问那些妓户,看看有没有经常光顾妓院的客人突然很长一段时间不再上门。”
谢阮应声离去。李凌云又将那把奇形柳叶小刀拿了出来,从死者四肢伤口处下刀,在被铁钉钉入的地方削下一些骨片,放在幽微镜下查看。
“嗯,这骨上有血。”李凌云把明珪叫过来。明珪看完,道:“骨头里这些是血吗?”
“是,骨质本身并无颜色,但骨上有膜,上面有许多血脉通路,这膜可以让骨从细小逐渐长得粗壮,人骨折后,也是依靠这种膜才能让断骨重新长合到一起。虽然这些血脉极为纤细,但里面是有血液的。人骨一旦受损,这些纤细的血脉就会破裂,血液渗进骨中,洇出血片,这样的情形,我们封诊道便将它叫作‘骨洇血片’。”
“这能说明什么?”明珪问。
“这说明,那人被钉在树上时一定是活着的,死人的血脉怎么可能流血?”
明珪想象了一下,喃喃道:“大活人被用铁钉钉在树干上,是何其痛苦的事情,死者却没挣扎,恐怕和那被挖眼的一样,都处在昏迷状态,所以……这次凶手作案,也是用了迷药?”
“是,我想已经可以认定此案跟你阿耶的案子,以及那死水湖案是同一个凶手所为,只是我还有一些问题无法想通。”李凌云难得地面露愁容。
他拿出一根棉花裹的小棍,在死者被砸烂的鼻道里转动片刻,取出来给明珪看。“迷药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鼻子突然大量吸入,导致昏迷;另外一种是食用的,就像死水湖案,用的是酒水。可是你看,本案死者鼻腔内并没有烟灰粉末,说明凶手用的并非气状迷药,而只可能是食入性迷药。可胃囊腐败严重,除了几颗葡萄籽,食糜已混在腐水中无法辨别,迷药到底拌在什么东西里无法确定。另外,凶手能让死者食入迷药,二人多半彼此熟识……”
“或许正如之前推测的,凶手是一名医道,用自己酿造的药酒下药。”明珪思考道,“我阿耶因为吃了食物,加上自己也酿酒,所以很难判断他到底中的是哪一种迷药。”
“是啊……而且这一次,凶手割掉了死者的**,按他一贯的作案手法,**肯定也是在死者还活着的时候被割掉的。可凶手要这个东西做什么用?如果说砍你阿耶的头是为了掩盖你阿耶的身份,那也是说不通的,你阿耶这么有名,即便无头也不会认错人。还有那死水湖案里,被活生生挖下来的眼珠……如果这些都是突然被刺激后的泄愤举动,那凶手绝不可能提前让铁匠铺打造铁钉,也不会提前准备砍树的大斧……有预谋行为的人,绝不会因为冲动杀人。”
说到这里,李凌云笃定地道:“这些案子都是凶手精心策划后才实施的。虽然凶手的作案动机现在还捉摸不透,但每一次凶手对死者的凌虐手段都匪夷所思,这方面极有共性……头颅、眼珠、**……如果接下来的第四桩案子也是如此,我觉得除了凶手是在进行人祭这种可能之外,还有另一种可能。”
“是什么?”
李凌云有些迟疑,但还是对明珪道:“我看,凶手……恐怕不是个正常人,更像是个冷静的疯子。”
“世上怎么可能会有心思这么缜密的疯子?我看李大郎你是想多了。”
置身于洛阳城西面的古老木林中,谢阮一边说一边环视周遭,发现旁边都是枯掉的巨木。
她来到一根枯木旁,用刀鞘拨去一片树皮,一丛细小的蘑菇从里面露了出来。“这里就是案卷记载的和尚发现尸首之处,此地距离我们进入的城西树林边缘足足有十里之遥。要在妓院把死者迷晕,还要带出这么远,疯子怎么能做得如此隐秘?”
谢阮手指众人来时经过的路,路上到处都是树木,盘根错节,不论牛车还是马车都不可能进来,于是她道:“这么难走的路,也多亏那个和尚是个苦行僧,否则谁愿意往这里跑?想想他跑得也真够快的,居然能赶在雷击木的火被大雨熄灭之前就来到这里。”
李凌云轻声道:“这是由于人有着不为人知的潜能,人在心急如焚时,有可能会爆发出异常的力量。贞观年间,长安西市有一胡商运送货物的马惊了,在大路上飞奔,险些撞到一名小儿,小儿的母亲平日手无缚鸡之力,此时却手疾眼快地把孩童从马蹄下救出,之后这个妇人手足瘫软,浑身无力,在家中整整休息了三日,才能下床重新行走。那个苦行僧能这么快跑过十里地,也是因为他心中焦急,要争那根雷击木。”
“照此说来,在战场上有些士卒能够挣脱重重包围,想来也是因为在生死关头爆发出了身体的潜力喽!”谢阮道。
“大概是吧,”明珪笑道,“正所谓人有急智,或许就是如此。”
李凌云手指一棵大槐树。“这树的底部系了根草绳,应该是此前官府做下的记号,那具尸首就是被钉在这棵树上的。”
说罢,李凌云绕着大槐树四处看了看,有些失望。“案卷中说那僧人发现死者时正天降雷雨,这里的地面被水冲刷过,瞧不出有什么痕迹。看来死水湖案中发现的脚印,还要等以后找到新的证据,才能进行对比。”
“倒也不必如此着急,你们封诊道不是相信‘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吗?做过的事一定会留下痕迹,按部就班地来就行了。”明珪安抚李凌云,抬头看看天,皱眉道,“天色已晚,眼瞧着就要看不清了,这还怎么查?”
话音未落,站在一旁的谢阮突然神情警觉,从腰间抽出直刀,双手握刀做出劈砍姿势,悄声道:“林子里有东西。”
明珪连忙抽刀将李凌云护在身后。谢阮缓步退到明珪身边。明珪问道:“什么东西?”
“绿中带黄的一些影子,一晃眼便不见了。”谢阮睁大双眼,警惕地四处看着,忽然,她手指西面大喊道:“又来了!”
明珪朝那边看去,果然看见一团小小的绿光在树后一闪而过。“你守着李大郎,我过去看看。”
二人紧张不已。李凌云此时却突然出现在二人身边,伸头看看,不以为意地道:“我以为是什么,原来是鬼火。”
“原来是鬼火?都有鬼出现了,你为何如此镇定?”谢阮见他这么淡定,不由得咋舌。
“鬼火有什么好稀奇的?”李凌云一马当先甩开二人,走向鬼火飘来的方向,口中道,“你要是跟死人打交道多了,也会时常看到这个东西的,此物最常出现在乱坟岗,飘飘忽忽的,一闪即逝,飘到你面前的话,用手一打,便会马上消散。”
“它叫鬼火,不就是因为在可能出现鬼魂的地方,才会有这种火出现吗?”谢阮不解地跟上去。
“与鬼魂根本无关,倒是和尸骨有些关系。自儒家流传于世,百家沉寂以来,我们封诊道所用的尸首来源也变得稀少,极少有人愿意在死后让人剖尸,毕竟大家都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我们有时难免也要去乱坟岗上寻些无名尸首,用来教授道中学徒。阿耶也带我去过两京郊外的乱坟岗,所以这个玩意儿,我还是个孩子时就看过很多了。”
正说着,李凌云面前忽忽悠悠飘来一团鬼火,他随手一拍,此物果然消散。
“这种东西,见得多了,就知道它是如何产生的。我曾与子璋提过,太常寺药园里有一处围起来的地方,封诊道会把尸首放在那儿,观察其如何逐渐腐败。你如果半夜去那个地方,就偶尔也会见到尸骨上有这样的火焰飘出,看着神秘,说透了不过是因为人骨中有些东西,在腐败后会逸出,自己在空中燃起来而已……”
说着,李凌云走近一棵极大的槐树,这棵槐树与旁边的枯木相比要大得多,凭肉眼估计,至少要一二十人才能将其环抱,恐怕它在化为枯木前已在这里长了成千上万年。
李凌云走到巨槐边站了片刻,发现又有几团鬼火从槐树那边向众人飘来。他再次移动脚步,走到槐树前。“看,这里有个树洞,鬼火就是从这里飘出来的。”
说罢,李凌云捏住鼻子,弯腰进入洞中。片刻后,他从洞里捡到一块弯曲的骨头,快步走了出来,等到了离巨槐远一些的地方才松开捏着鼻子的手。
“这是人的肋骨,鬼火有毒,我们离远一些为好。”李凌云道,“此林在东都周遭也算赫赫有名,只是没在案卷上写清楚,倒是记在封诊道弟子的手记里了。那是隋朝炀帝大业十四年正月的事了,李密的瓦岗军进逼洛阳,在洛水南一战中败给隋军王世充部,被围困洛阳,此林树木葱茏,便于隐蔽,是两军大战之所,当时许多人便死在这林中。后来打扫战场时,大部分尸体便被草草掩埋了。”
李凌云环视周遭枯木,道:“在掩埋尸体时,很多树木的树根都被挖断,所以才会出现枯木成林的情形。这棵巨槐由于常年有虫蚁啃食,形成一个巨大的中空洞穴。当年负责掩埋的士兵可能是为了省事,将许多尸体直接扔进了树洞。方才我进去查看,发现树洞之中白骨累累。所以虽过去了数十年之久,但一到夜晚,仍然会有鬼火飘出,久而久之,这里便被附近的村民称为‘怨鬼林’。”
“交战搏杀之地,又叫这种阴森森的名字,谁还敢来这里?果然是杀人越货的最佳场所。”谢阮正说着,不远处的案发地,树顶上面突地亮起一团巨大的火球,火球腾空灼灼燃烧,照亮了前方林地。
“大郎,大郎,你在哪里?”六娘的声音从那边传来。
“在这儿。”李凌云高声回应着,和另两人一起赶往火球处。到了凶手钉人的树下,谢阮这才发现,有一根足足十丈高,人的大腿粗细的黄铜灯柱立在地上。阿奴站在一旁扶着灯柱,上方是用铜丝编绞的圆笼,笼子比灯柱要大得多,里面有一团物事在熊熊燃烧,冒出股股黑色浓烟。
“闻这气味,点燃的是松脂?可是怎么会这么亮?”谢阮抬头看向这个巨灯,对它发出如此明亮的光芒感到惊讶。至少在宫中,或是东都城内,那些木质火把是无法把这么大的范围照得如同白昼的。
“不是松脂,是石脂水浸透的麻布。东汉班固著《汉书》,其中写‘定阳,高奴,有淆水,肥可蘸’,指的就是此物,又叫水肥、石漆,燃烧时烟太大,所以很少在家里用,否则房梁都要被熏黑了。而且这些烟中有毒。不过燃烧之后,凝结的烟尘细腻漆黑,收集起来可以制成墨团。”
“阿奴一个人扶着这么沉的东西,能行吗?”谢阮望着岿然不动的阿奴,忍不住问道。
“如果只相信眼睛,眼睛就会欺骗你。”李凌云手指灯柱,“这‘摘日灯’的铜管是空的,打成薄薄的一层,只有几根头发丝厚,这样的东西本来不能承重,可如果把它卷成筒状,几节套起来,便可以支撑得住相当的重量。”
“摘日灯?好名字,的确亮得宛若白昼。”谢阮点头道,“只是照这么亮干吗?”
“照亮自然是有缘故的。你们看,从树林边缘到钉尸首的这棵树,其间路途漫长,凶手带着昏迷的死者和四根铁钉,这些东西单靠人力搬不了这么远。我估计此案与死水湖案一样,凶手定是带了一头牲畜,解决运送问题。另外,到达这里后,他还要把死者钉在树上,那么花费的时间一定不短,而在这段时间里,他的牲畜多半会在这附近吃草。”
李凌云蹲下身去,平视着草地。林中极少有人走动,所以地上杂草丛生。谢阮在一旁道:“就算吃过草,那又能怎样?时间已过去那么久,你要怎么才能察觉不同?”
“这里的草长得格外茂盛,而且有些草是多季生长,并不是一季就死。草与人一样,受损之后总需要时间恢复元气,这会导致草与草长势不一,只要仔细观瞧,还是能看出区别的。”李凌云目光一凝,起身向东面去,走到地方,他又左右看看,“这里的草地明显低于附近,想来那凶手的牲畜当时应该就系在此处。”
李凌云蹲下身,戴上绢制手套,按顺序一点点拨开草丛。草丛底部积累了大量落叶,看起来很像是从附近树林被风吹落至此的。
李凌云扫去一些树叶,发现了几坨险些被雨水冲碎的椭圆形灰白色粪便。“是驴粪球?”
谢阮凑了过来。“凶手是用驴将死者运过来的?”
“看这树林间隙,以驴子的身形刚好可以轻松穿过。凶手作案时,只要把死者放在驴背上一路赶来便可,如遇他人询问,则可谎称死者酒醉或熟睡,当然,一般也不会有人过问。”明珪皱眉道,“只是在死水湖案中,大郎推测凶手用的牲畜是马,为何在此案中却换成了驴?莫非这两桩案子不是一个人做的?”
听出明珪话语中的焦虑,李凌云抬头看看他。“此处距离东都洛阳并不遥远,再说,谁也不知凶手到底是不是只有一匹马,或许这头驴也是他的。”
明珪心知这是在安抚自己,便不再多话。李凌云用那尖头夹子夹碎驴粪球,在其中看到一些草茎,他边拨弄边道:“这头驴是常年散养的。”
“这你都看得出来?”谢阮很是惊讶。
“好在有落叶包裹,就算经历了多次大雨,驴粪也没完全变形,因此我们可以观瞧一二。你们看,驴粪成形效果不好,水分含量大,说明这头驴平时食用的是新鲜草类。常年食草的驴的粪掰开后呈莲藕丝状,那些丝其实是草里的筋络,如果吃的饲料里混有谷物或干草料,驴粪晒干后一捏会呈粉末状。这些驴粪球内除了草类残渣,并无谷物颗粒,可见这头驴没有被用固定的草料喂养,是处于散养状态的。而且它应该也不是用来出租的驴,否则租客骑驴时发现驴没有力气,必定会大为不满。”
李凌云说着,把驴粪彻底揉碎,放在一个麻制布袋中。六娘接过布袋,在清水中反复揉搓,待用掉多个水袋,直到汤水清澈,才把布袋重新递给他。
清洗之后,布袋中剩下一些驴粪残渣。李凌云用水晶镜观察片刻,道:“这头驴在来此之前,吃的是牛筋草和野稗子草,这两种草我方才在附近草丛中都没看到。我们兴许能以此追踪这驴的来处,如果是家养的,那么……”
“哎?好了,我知道又要麻烦凤九,会记下的。”谢阮很是自觉地说。
李凌云起身,把装有驴粪残渣的小袋递给六娘收好,又抬头看看那盏明晃晃的灯,突然感慨道:“在明亮的光下,阴影便会无所遁形。”
明珪有些奇怪。“大郎何出此言?”
“你们瞧……”李凌云说着,走向那钉死人的槐树前,伸出手指,在树皮上沿一条不起眼的灰黑痕迹轻轻地抚摩,随后对六娘道:“给我石膏笔。”
六娘从封诊箱里取出一根手指粗细的灰白色石膏圆柱交给李凌云。他用这圆柱笔沿那灰黑痕迹外延画了一圈。
谢阮与明珪定睛一看,大吃一惊,他们骇然发现,那灰黑色的痕迹竟是一个人形。
“凶手曾经在树皮上用东西画出过死者的形状,”李凌云在树上又点出四个白点,正好对应死者被钉在树干上的孔洞,只是与实际位置稍有偏差,“凶手是用一种黏稠汁液在树干上画出人形的,这种黏液到底是什么还不得而知,兴许是某种树汁。这种汁液经过长时间风干,就变成不起眼的黑褐色。也就是说,凶手曾提前很长时间在这棵古树上做好了标记,他甚至连受害人手臂在什么位置,钉子钉在哪里,都标得清清楚楚。”
“也就是说,凶手在作案之前,曾来这个树林预演过如何行凶?”明珪惊讶道,“他是早就选好了要杀的对象,那这绝不可能是一时兴起了。”
“何止不是一时兴起,凶手杀人前钉下的位置和真正作案时钉下的位置十分靠近。”说着,李凌云用石膏笔圈出前后两个点。明珪发现,两点竟只有微小的偏移,他面色剧变,道:“凶手对死者非常熟悉,死者腿长多少,双臂展开有多宽,他都了如指掌。此人一定早就认识死者,与死者关系不一般。”
“剖尸时,我们已经推断出,死者要么是术士,要么便是依靠丹药调理身体的富贵之人。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对凶手来说,能与这样的人相熟,那凶手大有可能是一名术士,这与死水湖案的‘凶手是医道’的推论正好相符。”
“依大郎所见,此案与我阿耶被杀一案,是不是同一人所为?”明珪神情急切地问道。
李凌云仍是一副摇摆不定的模样。“我们手上还有一桩案子,要等全部查验过,才能下定论。”
“既然大郎这么说,我便再等等。”明珪也自觉太过着急,有些不好意思。此时谢阮这个急性子却道:“你们慢慢来,我要先一步回东都去找凤九,顺便追问一下之前让他打探的事情进展如何了。”
谢阮说罢,也不管两人是否答应,自己提了个灯笼转身就走。明珪在她身后喊道:“深夜回京,还是一起走吧!”
“我又不是弱女子,不必担心。”谢阮在远处摆了摆手,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密林之中。
这桩案子暂且告一段落,而众人手上剩下的最后那桩案子,却是发生在距离东都较远的一个县城村落里。由于光是赶路就要耗费很长时间,所以三人早已经商议好,验罢此案就先回洛阳城中整顿,再一起出发。当然,其间还要等凤九的调查结果。
李凌云和明珪站在一旁,看着阿奴将摘日灯的铜管一截截拆下,把其中还在燃烧的麻布扔进一个刚挖掘的土坑中,用泥土仔细掩埋,并将坑周围的干枯杂草全部清理到一旁。
“如此小心?”明珪问道,“为何不用水灭火呢?”
李凌云解释道:“石脂水容易点火,却不易熄灭,只要遇见一点外气,便会一直燃烧个不停。这里四处都是枯木,稍有不慎便会引起火灾。若用水浇的话,石脂会浮于水面四处流淌,反而会扩大火势,所以一直以来只能用土石掩埋的方式来灭火。”
明珪闻言点点头。二人一时无语。李凌云沉默许久才道:“我知道你先前有些心急,如果换成我,对杀我阿耶的凶手的身份有了头绪,我肯定也会如此。但子璋你要明白,查案不同于百戏艺人表演故事,未经实证,一切便只是猜测,不可以作为证据来用。我们封诊道做出的判断,关系到他人生死,必须得慎之又慎。”
“我明白。”明珪轻叹,“自从跟你相识以来,一同破过这些案子,你是什么样的人,我也心中有数。正是因为大郎你从不会轻易揣测,所以我才放心让你来查我阿耶的案子。不怕坦诚地告诉你,天后也问过我是不是交给你办就行,我对大郎一直是深信不疑的。”
他说着有些面露悲色。“只是身为人子,又在追查杀死自己阿耶的凶手,难免有时心浮气躁了些。如果真像你猜测的那样,有一个人在暗中不断对术士下手,又或许,他是凤九郎所说的那种对杀人着了迷的魔鬼。不管是哪种,我都担心,这人只要没被抓住,就还会继续犯案。”
“这也是我担心的。”李凌云提着灯笼,尾随前方背着工具的阿奴和六娘缓缓向前走去,小声道,“至今为止,哪怕所有揣测都是正确的,可我们还是没能找出凶手的作案缘由,甚至都不明白他为何从死者身上切下这些东西特意带走。”
在夜色中,明珪悄无声息地打量着李凌云的脸。在灯笼发出的暖黄光芒里,那张精致的面孔显得肃然悲悯,令人不由自主地再一次联想起那些从遥远天竺传来的菩萨造像。
“他一定还会再造杀孽的。”李凌云声音平淡,却暗含山雨欲来的味道,“但愿在此之前,我们能抢先一步,把他从芸芸众生中一把揪出来。”
李凌云等人来到洛阳城西的厚载门时,已是月上中天。如果他们只是一般百姓,就只能在门外等到天明开门才能入城。可有了明珪这种身份特殊的人一起行动,入城这件事,就谈不上困难了。
在夜色掩映下,一行人被守门兵卒悄然放进了城中。经过西市时,明珪抬手示意封诊车停下,转头看向右侧黑色的街道。
一抹红影走进燃烧的火盆光芒中,不是别人,正是之前独自离去的谢阮。只见她面色疲惫地道:“凤九什么也没有查到。”
“怎么可能什么也没有查到?那可是凤九。”明珪惊讶地问。
“不知怎么说才好。”谢阮抓抓头,从怀中掏出一沓硬黄纸递给明珪。明珪借着路边火光看了看,叹道:“原来不是没查到,而是查到了也没什么用。”
说罢,明珪又将硬黄纸交给李凌云,后者有些狐疑地打开,发现上面写着两件事情。
其一,是查证铁钉出自哪一家店铺。
上面写道,凤九命人问过鬼河市中的铁匠,据说打磨铁钉比均分铁棍容易得多,别看市面上售卖铁钉的铁匠铺极多,但拿出来一看,那些铁钉都是大小不一的,长度如此整齐划一的铁钉很少见。
最终,凤九在洛阳城北市的一家知名的铁匠铺里打听到了消息,铁匠说,这四根铁钉的确是出自他之手,铁匠确定这四根铁钉是他在很久以前制作的,但具体是哪一天做的,他也想不起来了。
此番查探得到的结果中,唯一有点用处的,是那铁匠回忆起,定制铁钉的是一个看起来很魁梧的男人,看上去三十余岁,那男人说话时有些头上一句脚上一句的,前言不搭后语,让人捉摸不透,给铁匠留下了深刻印象。
其二,则是查探在洛阳城中,有多少家妓院可以提供葡萄给客人。凤九命人查过,总共只有五家,其中三家在城中心的月陂旁边,与教坊为邻,格调高雅;另两家却在城西面,这两家妓院中的妓女虽非教坊女,但接待的也都是富户,因西域胡商经常光顾,胡人爱吃葡萄,所以这两家妓院才常备了许多葡萄。
追查至此,凤九派人去询问妓院假母等人,据说玄门术士光顾的情况颇为常见,时日过去得久了,并不太记得。
“倒也不是全无用处,至少知道那凶手体格魁梧,至于妓户不记得,倒也不要紧。”李凌云将硬黄纸收入怀中,“杀人者必然是要隐藏身份的,教坊月陂那边的三家妓院可以排除在外。毕竟带着一个神志不清的壮汉并不怎么方便,从城中到城西,花费的时间也太长了,如果那迷药药效过去,死者突然醒来,麻烦就大了。靠近那怨鬼林的两家自然是首选,死者一定是在其中一家消失的。”
谢阮听言,失落的情绪略微平复,此时也跟着推测道:“凶手说话前后不接,难道真是疯子不成?”
“不一定,如果患有口吃的毛病也会这样。”李凌云道,“还有,小儿时期高烧病痛之后留下后遗症,也会语无伦次。”
“对了,凤九知道我们要去阳武县,说他也会赶过去,只是不跟我们同路。”谢阮皱眉,“他说让人去查你那驴粪球里的草到底生在何处,因为阳武县太遥远,恐怕我们查案时,等消息先送到东都再过去会来不及,干脆他自己也去一趟阳武县……我看他就是找个机会,跑远一些玩玩罢了。哼,这家伙在京中总是被天后差遣,他嫌烦而已,却不知道这分明是天后疼爱他……”
发现自己好似说漏了嘴,谢阮忙道:“我先回宫,阳武县在河南道最东面,明日早间街鼓停时,我们走东边的建春门离京,我带百骑在那边等你们,李大郎不要走错路。”
“这你不用担心,我去府上接他就是。”明珪点头示意,知道谢阮会这样仔细提醒,是因为李凌云过去大多奔波于京畿各县封诊,对东都城不太熟悉,如果不告诉他,他可能要找上半天。
李凌云闻言却疑惑地问:“三娘这次要带百骑吗?毕竟是背着大理寺到县上查案,带那么多人是不是太招摇了?”
“大理寺不足为虑,不晓得凤九是如何说动他们的,反正现在不论我们做什么,大理寺都会保持沉默。”谢阮神情古怪地说完,走回了黑暗中。
一忽儿之后,她又骑着那匹大白马从黑暗里走出,与前面一队抓捕“犯夜人”的街使擦肩而过。那些金吾卫街使身上甲胄森森,手中把着直刀,逮住一个出坊的百姓,正在街边凶神恶煞地盘问,却看都不看谢阮一眼。
跟这群人打交道的日子长了,李凌云知道,明珪、谢阮和凤九各自都有特殊身份证明,在夜晚用于回避街使。而且他自己也得了一个,就是挂在封诊车顶端的九个绘有五芒星的小圆灯笼,有了它们,众街使便会拿他们当空气,不再过问。
从前方传来的人声里,他能听出,那犯夜人是东都某大商人家中的部曲,因家里人发作急症,漏夜来寻大夫。此种情形在都内并不少见,那群街使查看了坊中出具的令牌文书,确定无误,也就放那人离去了。
这队街使走到众人跟前,瞥见封诊车上的灯笼,只当没看到一般,迅速走了过去。
到了岔路口,明珪对李凌云道:“就在此处分别了,大郎回家路上小心,明日再见。”
说罢,明珪上马朝另一条路走去。李凌云则骑着花马,跟封诊车一同赶回李氏宅院。走远了一些后,李凌云还朝着明珪离开的方向望了一望。见他这副模样,六娘在车辕上笑他:“大郎是在担心明少卿吗?能看出明少卿应该是会武的,用不着你担心。”
“他一个人回去不会有问题,我也不如何担心。只是觉得和他们一起查案,让我莫名有些快慰。”李凌云整理着心中的感受,缓声道,“自小时候起,我便与同龄人玩不到一起去,查案也大多是跟阿耶一道,此外便是跟你与阿奴一起了。最近这几次却都是跟谢三娘和明子璋一起,不知为什么,刚才分别时觉得有些意犹未尽。”
“大郎真是跟寻常人大异其趣。向来只听说那些书生举子以文会友,作诗作词,或是载歌载舞,喝酒奏曲之时,会觉得意犹未尽;谁知我们大郎,跟人一起去瞧死人,剖尸首,封诊断案时,也能有这番感受。”
六娘忍不住笑了起来。李凌云倒也不介意,反而自问:“原来这便是与友同行的感觉吗?倒也不错。”
他这么一说,六娘的笑声停了下来,她目光温柔又带着一些怜意,注视着李凌云的背影道:“都说大郎有些迟钝,又整天与尸首为伍,可我们家大郎却是这世上难得的真心人。如果有一日,明少卿与谢将军知道大郎真心把他们当朋友看待,想必也会十分珍惜这友情的!”
“我与人往来,只管做自己想做的,就算我拿他们二人当朋友,却也不一定就需要他们同样这般对我。”李凌云这样说道。
“是是是,大郎是做自己罢了!”六娘的笑声又起,轻轻散入了东都带着湿气的夜色之中。
唐朝的1尺约合今30.7厘米,1尺为10寸,1寸为10分,1分为10厘,10尺为1丈。
先秦古籍《山海经》即对水晶有所记载,也就是说水晶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水晶在唐代已经广泛流行了。
唐代的1里约合今454米。
隋炀帝杨广的年号,605年—618年。
隋唐洛阳郭城内商业作坊区。商旅贸易,车马填塞,为东都最繁华之地。市内有彩帛行、香行、丝行等多种行业,多有胡商。
家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