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九日,星期三,下午五点三十分
这天下午我们的造访使管家显得很不自在,虽然她看起来有点像男人一样健壮,但是很明显没有了精神,她的脸上明显带着不安的表情。当我们进去他家的时候,史尼金对我们说关于这桩案件的所有报道她都仔细阅读过了,而且不停的问有关于它的更进一步的消息。
我们的来访让她感到特别诧异,万斯指着一把椅子让她坐下来,她眼神明显带着几分忧虑不安。万斯目光犀利的看着她,当她看到他的目光时她的眼神有点躲闪,于是很快就把视线移到其他地方了,好像他们当目光相对的时候,他就已经发现了她内心的隐藏的秘密了。
万斯很直接的问:“亲爱的普理丝太太,班森是不是很注重他的假发,尤其在会见客人的时候?”
普理丝有点不紧张了,说:“他几乎不那样。”
“您能回忆一下,班森先生以前有没有不戴过假发会见过客人?”
她紧皱双眉,然后想了想说:“噢,他的一个老伙伴奥斯查尔上校常常来家里,听他说他们以前在一起住过,我记得有一次他把假发摘下来让他看过。”
“他没戴假发会见过其他人吗?”
她想了半天,说:“就见过奥斯查尔上校一个人,其它的就没有了。”
“客户呢?”
她接着说:“他在陌生人面前很注重这个。当温度升高,天气非常热的时候,他肯定会把窗户关上,把窗帘拉的严严实实的,然后才将假发摘下来。”接着她望着挨着玄关的那个窗户说:“当然,在台阶处可以看到房间里的一切。”
“谢谢你说的这一点,假如我从台阶处轻叩窗户,房间里的人会听到吗?”
“的确可以,我以前就那样过,有一次我出去忘带钥匙了。”
“你说谋杀班森的人是不是通过这种方式进入到房间的?”
“很有可能。”她回答。
“我觉得凶手跟班森先生应该非常熟悉,这样他才会敲窗户进入房间。你赞同吗?”
“是的。”她说话的时候有点迟疑,像这样的问题很明显不在她的能力范围之内。
“假如一个陌生人在敲窗户,班森先生有可能没戴假发出去吗?”
“没有这种可能,他绝对不会让其他人进房间的。”
“您当天晚上听到门铃响了没有?”
“没有听到。”她很干脆的说。
“台阶上有灯吗?”
“没有。”
“假如晚上班森先生看是谁在外面敲窗户,他会认出是谁吗?”
妇人犹豫着:“我想应该不会。”
“假如站在屋里,在不打开大门的情况下,你能看出外面站的是谁吗?”
“不能,我倒希望这样。”
“那么,有人在敲窗户,班森先生肯定可以辨别出他的声音来吗?”
“的确。”
“你肯定,没有人可以不用钥匙进入房间?”
“没有人可以进来,门是自动上锁的。”
“是那种自动弹簧锁?”
“是”
“那么肯定有一个可以关上的锁孔,门上锁后也可以从两边把它打开。”
“对,是有一个锁孔,有一天班森先生说这个锁孔比较不安全,就叫人来把它给搞坏了。我怀疑他没有锁好门就出去了。”
万斯走到玄关跟前,我很清楚地听见他开门关门的声音。
他查看了一会说,“那么,其他人真的没有你家里的钥匙?
“只有我和班森先生有这里的钥匙。”
万斯点了点头接着说:“你说在班森先生被谋杀的当天晚上你没有关上房间的门,平常的时候门是打开的吗?”
“平时门都是关着的,那天天气太热了,所以才打开的。”
“门开这是很不寻常的了?”
“是的”
“如果门关上了,你还能听到声音吗?”
“这门非常厚,关上门之后就很难听到声音了”
“不但厚,而且还很精美”万斯称赞。
他看着两扇很大的桃花心木门露出羡慕的神色:“你知道什么是文明吗,马克汉?就是设计一些廉价低级的替代品来代替固有的美丽而耐用的东西。所有现代文明的退步史从木料工艺品上就能看出来,你看那扇古老的门,把它的木料和雕工跟现代用机器生产出来的众多的木板较一下,你就知道我说的没错了。”
他研究了那扇门很久,然后突然转身,看到普理丝太太正好奇地望着他,于是问道:“班森先生在外晚餐时,是怎么处理那个珠宝盒的?”
她有点紧张“他只是把它留在那桌子上了,其他的什么都没干。”
“当他走了之后,那个珠宝盒还在吗?”
“对,我想把它收起来放好,但是之后我想还是不要轻易去动它为好。”
“在班森先生离开家之后,有没有陌生人到过门口或屋里?”
“没有。”
“你确定吗?”
“嗯,我确定。”
他站起来在屋里走来走去。当他走过普理丝太太跟前时,突然停止了脚步,面对着她:“赫林蔓是你娘家的姓?”
她最害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她的脸突然变得没有一点血色,那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惊得哑口无言。
在她还没有清醒过来的时候,万斯很友好地站在她跟前说:“前些天我很高兴见到您美丽的女儿。”
“我的女儿……” 普理丝太太的嘴张得很大。
“赫林蔓小姐,班森先生的秘书——那位金发迷人的年轻小姐”
“她,不是我的女儿。”普理丝坐直身子,结结巴巴地说。
万斯好像是在斥责一个做错事的孩子,“普理丝太太,为什么你要欺骗我们呢?你忘记了当我提到你对和班森先生喝下午茶的年轻小姐有某种私人情感的时候,你是多么焦躁不安。你肯定特别害怕我认为她是赫林蔓小姐。请问普理丝太太,你为什么会紧张?她是一个不错的的姑娘,你怎能因为她姓赫林蔓不姓普理丝而责备她呢。赫林蔓是王宫贵族,而普理丝则可以是一个小地名,也可以是坠毁或爆炸之意,更可能是蛋糕、面包发酵的意思。”
他对普理丝太太微笑着,这让她心情平静了下来。
她反驳:“不是你说的那样,先生。我想让我聪明的女儿在这个国家里变成一位高贵的淑女。”
万斯愉悦地说:“我明白,赫林蔓小姐很聪明伶俐,因为您害怕当别人知道她的母亲是管家后会阻碍她的成功,所以您很伟大,为了她的前途而一直隐姓埋名。请问您的女儿自己一个人住吗?”
“嗯,她一个人住在莫尼塞丘,我们每周会见一次面。”她很小声说,几乎都听不到。
“的确,我相信一有机会你们俩肯定就会见面。你之所以从事管家工作的原因,是不是因为她是班森先生的秘书?”
当她抬起头的时候,眼中流露出一丝痛楚的神色:“嗯。她告诉我他的人品不怎么样,他经常让她在晚上的时候来家里加班。”
“你希望她能够在这里被保护?”
“就是如此,先生。”
“谋杀他的第二天早上,当马克汉先生问你班森先生家中有没有枪时,你为什么那么紧张并且坐立不安?”普理丝太太很快将目光转移,吞吞吐吐说:“我,没有紧张啊。”
“普理丝太太,你别骗我们了,我可以直言不讳的告诉你为什么,你害怕是赫林蔓小姐谋杀的他。”
她开始哭泣,“不,不是的,我发誓,我的女儿那天晚上根本不在这里,她不在这儿……”
她不停地颤抖,一个星期以来的紧张情绪终于让她彻底崩溃了,她显得十分无助和软弱。
万斯安慰她:“别这样,普理丝太太,我们没有认为班森先生之死与赫林蔓小姐有丝毫关联。”
她仔细观察他的表情,由于她心中长期恐惧的结果,起先的时候她不敢相信,后来他花了十五分钟的时间来费尽唇舌的解释自己所说的全部是事实。当我们要离开时,她的情绪终于渐渐稳定下来,不再那么波动。
在我们赴史蒂文森俱乐部的途中,马克汉无言地全神贯注地沉思着,访问普理丝太太后所推理出的新的事实,让他再度陷于困惑中。
万斯衔着烟,转过头不停地看着路两旁经过的建筑物,当我们往东行经四十八街,车子路过纽约圣公会教堂的时候,万斯坚持要我们欣赏一下,于是让司机停了车。
“基督教,仅仅看他们的建筑即可分辨,仅有少数比较例外,教堂是全城之中看了最不碍眼的。巨大便是美,这是美国人建筑美学的信条。被人们称之为摩天大楼的就是这些中间有长方形洞的巨型盒子,它们的高耸巨大是美国人所崇敬的,一个有二十层的盒子看起来远远没有十层的盒子漂亮,是这样的吧?看,对面的那幢建筑物,只有五层楼高,它要比这个城市中任何一栋摩天大楼都要漂亮、令人印象深刻。”
在去往俱乐部的途中,万斯只间接提到一次对于谋杀案的看法。
“马克汉,我应该得到嘉奖,因为今天我做了一件好事,我觉得仁慈的心肠比冠冕还要来得宝贵。普理丝太太害怕秘密被揭穿而担心了很长时间,今晚她可以睡个好觉了。她是一位勇敢坚强的女人,根本无法想像她的女儿未来的贵夫人被别人怀疑……奇怪的是她为什么要这么担忧?”他非常狡猾地看了马克汉一眼。
当晚饭结束后,我们将椅子拉开,望着麦迪逊广场的树梢,重新才回到这话题中。
“马克汉,如同你们律师一向特别强调的,现在我们抛开所有成见,公平地、认真地看这个案件。我们现在想知道当你提到武器时候,普理丝太太为什么那么紧张,以及当我认为她对班森喝下午茶的年轻小姐有私人感情时,她为什么坐立不安。如果这两个问题解开了,那真相就大白了。”万斯说。
“那女孩和她的关系,”马克汉插话,“你是怎么知道的?”
“眼睛。”万斯责难地看了他一眼,“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与那位年轻小姐见面时,我就频频向她暗送秋波——算了,我原谅你……你记得我们讨论过关于头盖骨的问题吗?一见到赫林蔓小姐,我就觉得她的头型、颧骨、下巴和鼻子都非常像班森的管家……之后我开始注意她的耳朵,有一种耳型,耳朵上端极尖,没有耳垂,它会遗传,普理丝太太的耳朵就是这种的,所以当我看见赫林蔓小姐与普理丝太太有相似的耳朵之后,便立刻猜测出她们之间的关系。当然,还有其他相似之处,比如说肤色、高度……她们两人身形都算高大,肩膀很窄,手脚也很细小,臀部也……我猜赫林蔓是普理丝娘家的姓氏,但这些对于本案来说已经并不重要了。”
万斯在椅子上挪动着身子,这样会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些:“那么,现在用你的法律的思维方式认真思考一下,假设在十三日午夜十二点半,凶手悄悄来到班森家中,看见客厅的灯光,于是轻轻地敲窗户,之后班森先生允许他进房间里来……你觉得登门拜访者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
马克汉回答:“当然是与班森特别熟的人,但这个问题对我们来说已经没有一点帮助了,我们根本不可能把他的所有的熟人都逮捕起来。”
“伙计,范围要比这个还要缩小一些,”万斯挑起一个眉说,“至少凶手肯定是班森的好朋友。班森在他面前根本不会重视自己摘掉假发、取下一排假牙后的模样。大家都知道假发对于每个秃头的风流中年人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东西,普理丝太太也说过,在一个送杂贷的男孩面前班森都要刻意隐藏秃头,你想他会以秃头的丑态出现在陌生人面前吗?另外还有,他穿了一件很旧的外套和一双拖鞋,想像一下他衣衫不整的这些情景……伙计,你想想肯定没有多少人能让班森根本毫不在意自己的形象?”
“或许有三四个,”马克汉随口回答,“可我总不能将他们一个个都逮捕吧。”
“这是不必要的,但是如果是那样,你肯定会这么做的。”万斯慢悠悠地从烟盒中取了一支烟,一边点烟,一边说道,“还有许多很有利的启示,比如,凶手一定很熟悉班森家里的格局,他明白管家的卧房和客厅之间有很大的一段距离,如果开枪,关上房门之后是不可能听见枪声的;他肯定也知道在那段时间内屋子里根本没有其他人。还有,班森非常熟悉他的声音,因为如果要是窃贼者或者是上尉的威胁的话,那么他是绝对不会让这类人进到屋子里。”
“这个推论比较可靠……还有呢?”
“珠宝啊。你有没有想过,那天晚上班森回到家时珠宝还在桌子上,为什么第二天早上就不见踪迹了呢?所以,显然是凶手把它拿走了……或许凶手是为了它而来的,要真是这样的话,有谁会知道珠宝在班森家中?而又有谁特别想得到它们呢?”
“对,没错,”马克汉轻轻地点头表示同意,“你说的很对,切中要点了。我对凡菲一直有一种强烈的不安,幸好希兹带来里奥•库克投案自首的消息,要不然今天下午我就要下令逮捕他了。证实那是谎报后,我又开始重新怀疑他了,我想听听你的看法,所以今天下午没提到原因,我的想法和你刚才所说的一席话完全相吻合,凡菲肯定是我们要逮捕的人。”忽然他把翘的很高的腿放下来,“哦,天啊,你竟然让他从我们眼皮底下大摇大摆地跑掉了。”
“老伙计,莫生气,”万斯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说,“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他一定和凡菲夫人在一起,这样的话他会很安全。你放心好了,他跑不掉的,再说班•哈里先生也是出了名的追捕逃犯的高手……凡菲,先放过他,今晚咱们不需要他。明天,你更不会需要他。”
马克汉糊涂了:“什么意思?——为什么,我不会需要他?”
万斯伸着懒腰解释:“虽然他没有罪,不过他个性乖僻又不可爱,也不帅,如果不是需要的话,我不希望他出现在我旁边。哦,还有附带说一句:无罪,他。”
马克汉忘记了他还在发火,呆呆地看着万斯有一分钟之久:“我听不懂你的意思;如果凡菲无罪,那么你认为到底是谁有罪?”
万斯看了看表:“明天你把希兹搜集来的不在场证据都带着来我家吃早餐,到时候我会告诉你是谁杀了班森。”
马克汉被万斯的语气震惊了,他不能轻视或忽略万斯的语句,他太了解万斯了,他知道如果万斯没有百分之百的信心,他是不会说出这样的话的。
他问:“现在能告诉我么?”。
“现在不可以,”万斯很不好意思,“我今晚要去听音乐会,你一起来吧,是管弦乐演奏,这样可以缓解一下你紧张的情绪。”
“我不去,”马克汉没好气的说,“一杯苏打白兰地,这是我需要的。”
之后他和我们下楼打了一辆计程车。
“明天早上九点钟,怎么样?”我们刚把腿迈进车里,万斯说,“晚点再去办公室,别忘了打电话给希兹,要他准备好那些不在场的证据。”
当计程车要开动时,他又把头伸出车外问道:“喂,马克汉,你觉得普理丝太太……她有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