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翰和华雪凝走进了阿坡的小黑屋。
“这里面的小说们还真不是一般的多……”斯翰看着书架上那些堆积的杂乱无章,此起彼伏的书籍,“阿坡你这里可真够乱的!”
“哎!”阿坡一声叹息,“做梦都想有一间大书房!”
“加油!”斯翰拍了拍他的肩膀,“总有一天你会拥有的!”
“真的吗……”阿坡的眼神里充满了憧憬。
“会的,只要你永不放弃就可以了,”耿斯翰笑眯眯的看着他,接着说,“刚来你这里的时候听诺诺说你又在写稿子了,方便透露一下你又在创作什么惊世之作吗?”
“没有啦……”阿坡习惯性的抓了抓脑袋,“我在看小说啦!”
“哦……”耿斯翰点了点头,他缓缓地向前走去,从书架上抽出了一叠厚厚的稿子,随手翻看了一下,喃喃道,“这稿子……是阿坡你写的吧?”
“是啊……”阿坡发自肺腑的一声叹息,“可惜全都被出版很社毙掉了……”
“这文笔不错嘛!”耿斯翰一边点了点头,一边继续翻看着那些在昏暗的灯光下模糊不清的密密麻麻的文字,“其实我也是个小说迷呢,方便我做你的第一个忠实无比又无比忠实的读者吗?”
“可以啊!当然求之不得!”阿坡兴奋了起来,但随即眼神又暗淡了下来,“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我一连写了七本小说结果都被出版社拒之门外这件事吗?”
“当然记得,”耿斯翰问,“怎么了?”
阿坡叹道:“那七本小说如今都在你的手中,现在偶尔翻看一下,也只能当做我曾经没有死去的一种证据,蹉跎了这么多年……到头来也只不过是一沓纸而已……”
“说不定哪天你真的东山再起了,那么你这些文字就会重新计算它的价值哦。”耿斯翰安慰道。
“但愿如此吧!”阿坡的眼睛亮了一下……
……
……
这天晚上耿斯翰和华雪凝因为外面总在下雨的缘故,留在了阿坡的家中,阿坡把老母亲生前居住过的房间重新收拾了一番,但屋子里仍然存在着让华雪凝这位年轻的女士难以忍受的发霉腐朽的怪味。
墙角的土窟窿里边缘还有老鼠留下的粪便,偶尔一只大拇指指甲盖大小的蟑螂会肆无忌惮的在阴潮的地面上快速爬过。
**的被子潮潮的,油油的,一摸很扎手,有着与一般的棉被要沉重好多倍的重量。一看就知道指不定多少年没有洗过了。
黑暗中的两个人没有盖被子,都是和衣而睡。然而谁也睡不着,窗外的风雨声照旧不绝于耳,屋檐下的黑塑料布时而猎猎作响,发出撕裂的狰狞之声。
耿斯翰终于淡定不住了,他站起身来,点燃了床头的蜡烛,拿起了桌子上的那叠厚厚的“小说”,回到床前躺在了上面,借助着蜡烛的光芒一张一张的翻看起来。
同样没有睡着的华雪凝钻进了他的怀里,“我也睡不着啊,念给我听好吗?”
“好吧,念给你听,”耿斯翰动了动身子,调整了一个很舒服的姿势,开始装腔作势的朗读起来:“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遥远的小村外,住着一个平凡的男人,男人每天半亩山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故事讲着讲着,华雪凝的呼吸便越来越均匀,她睡着了。然而耿斯翰却越看越精神,越看越心生胆寒,恐惧不已,因为,在阿坡的故事中,他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阿坡……
让我们简而化之,来谈一谈阿坡的这七本小说。
阿坡的第一本小说《狐仙》,讲述的是古代有一个样貌俊美的男人,生活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山村。
他身边的那些村民,包括他的父母,以及兄弟姐妹,模样都没有他长得好看。
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媒婆介绍了邻村的一个丑女给他认识,他很不喜欢,但在父母的威逼下,他还是选择了和丑女结婚。
可婚后,他却对丑女不理不睬,不与同房,甚至半夜独自外出,天明之后才会回来。
一日,丑女半夜醒来,瞧见男人又独自出了院门,于是悄悄尾随,却发现男人原来一直在和一个狐仙幻化的美女约会……
这件诡事很快传遍了整个山村,男人的家人把男人捆绑起来,有人提议要把他浸猪笼,还有人主张要用火把他烧死。不过后来被深爱着他的狐仙救走了,从此两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几年后,男人中了状元,带着和狐仙生的孩子衣锦还乡,乡亲们看到了这样的他,谁也不敢在去招惹他了……
阿坡的第二本小说,书名是《韩信外传》。
韩信还是个少年的时候,有一天去山林中游玩,拾到了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喜欢的不得了,从此剑不离身,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带上这把宝剑。
某日,他碰到了一个比他要高出两个脑袋的壮汉,壮汉嘲讽道,你得到这样的宝剑,却百无一用,你知道不知道宝剑是用来杀人的?如果你敢用这把宝剑杀了我,你就可以走,如果你不敢,就从我的**钻过去吧!
韩信哆哆嗦嗦的举着剑,想要把壮汉杀掉,但最后还是没有鼓起勇气去杀一个人,最后他从那人的**钻了过去。
这件事对韩信造成了很大的刺激,因为周围的人都笑他没种,不是个男人。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韩信偷偷的来到了壮汉的家里,用那把剑把壮汉暗杀掉了。之后他害怕吃官司,就跑了。
但每天晚上,韩信总会梦到壮汉的鬼魂,来向他索命,恐怖的不得了,搞得韩信每天萎靡不振,日渐憔悴,茶饭不思。后来韩信在一位云游四方的高人的指点下,在梦中用心爱的宝剑把壮汉的鬼魂也杀死了,后来韩信再也没有受到鬼魂的骚扰。
不过此后,在韩信未参加起义军之前,他再也不敢佩戴宝剑招摇过市,以免在碰到一个像壮汉那样的莽夫。因为连鬼都敢杀,所以韩信最终在战场上威震四方,成为受万人敬仰的大枭雄。
阿坡的第三本小说《逃亡》,主人公是一个叫玉瓶的大美女。
玉瓶从一出生就被魔界的妖怪们掳走,成为了魔宫里的一名侍奉魔王的丫鬟。
随着玉瓶一天天的长大,逐渐出落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皓齿明眸的美人胚子。魔王准备在玉瓶年满十八岁那年正式纳为他的第十八位小妾。
但玉瓶不愿意,因为她有一次随着魔王的军队浩浩****的去民间游玩,邂逅了人类的王子。
王子和魔王相遇,自然免不了一场恶战,在那场正义与邪恶的战乱中,玉瓶暂时的和魔王走散了,结果因缘巧合的救了被魔王打败受了伤的王子。
王子玉树临风,英气逼人,玉瓶一见倾心。王子也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美丽善良的女孩儿。
后来魔王找到了玉瓶,抓走了王子,把王子关在了魔山上的黑龙宫内,由一头凶猛的黑龙看押。
有一次,玉瓶趁着黑龙睡觉的时候去看望王子,并说出了自己想要搭救他的想法。王子告诉她,救她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偷了魔王手指上的可以幻化成猩红之剑的玉扳指,杀死黑龙。
玉瓶决定在她和魔王的新婚大喜之夜动手。
结果她失去了贞洁,杀死了黑龙,也救出了王子。
魔王一觉醒来发现手指上的玉扳指不见了,暴怒之下,电闪雷鸣,倾盆大雨从天而降。
玉瓶和王子逃亡的路上,因为接连几日的连降大雨,变成了寸步难行的沼泽地。
魔王的追兵很快追上了逃亡中的两个人,王子抛下玉瓶独自逃走了。
被抓回魔宫的玉瓶万念俱灰,就在她被魔王押上断头台的时候,王子带着人类的大军从天而降,杀死了魔王,救出了玉瓶……从此两人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阿坡的第四本小说――《鬼契约》,故事说的是一名叫信生的剑客,为了练成盖世绝学,不惜和一只魔鬼达成契约,从此孤独一生的故事。
年幼时的信生,误入自家先人的古墓,意外得到了一本剑谱。因为作为家族族长的父亲定下了不许族人涉足江湖之事,更不许舞刀弄枪这样奇怪的族规,所以信生只能偷偷瞒着父亲修炼族谱上的剑法。
然而,信生在将剑谱上的剑法学的一半以后,每当他舞剑之时总会有一团黑色的雾气伴他左右,起初他以为这是剑气。
直到有一天,他碰到了一群无赖欺负一个少女,一时侠义之心陡然而生,竟忘记了父亲定下的族规,施展剑法和对方大打出手,少女被信生救走以后,信生也被父亲关押了起来。
信生的父亲质问信生从哪里学到的剑法,信生告诉了父亲剑谱的事情。
父亲又追问剑谱从何而来,信生说明了自己的剑谱来自家族古墓,父亲逼着信生交出剑谱,却不说明为什么,信生只好连夜带着剑谱逃出了家门。
从这天开始,信生到处和人比剑,名气也越来越大,有很多江湖人把信生的名字排进了江湖十大高手的名单中。
信生也有了自己的女人,就是他从无赖们的手中救走的那个少女。
不过后来有一次在和另一名剑客决战的时候,信生还是败了。信生很难过,失败其实并没有什么可怕,可怕的是信生已经把剑谱中所有的剑法都学完了。
这意味着信生的武功只能到此为止了,再也不会登峰造极。
让信生更加难过的是,此后,他接二连三的失败,被对手嘲笑,他的剑法也好像在一天天的退步。
但每当他舞剑时,剑气幻化的那团黑雾却越来越如影随形的明显。
一日,他因为伤心难过,后半夜失眠了,便闻鸡起舞。苦练剑法。这时候剑气幻化的那团黑雾竟脱离了信生的人和剑,幻作人形,向大惊失色的信生说明了自己就是剑魔,经过一番密谈,信生明白了自己的剑法为何退步,也和剑魔达成了一个协议。
剑魔可以让信生的剑法登峰造极,天下无双,但信生必须用自己女人的生命作为交换。
而这个时候,信生的女人已经怀了他的孩子,剑魔却告诉信生如果想要天下第一,就不能有自己的女人和孩子,否则将视为违约,接受最严厉的惩罚。
信生只好杀了女人和她腹中的孩子。
这个时候他也明白了父亲为何不说明剑谱中存在着一只可怕的剑魔,因为父亲当然会害怕他做出魔鬼最想看到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