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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凶手心思

鬼马神探 茶又清 2521 2024-10-19 10:01

  

  天虹村离意德大饭店起码半个小时的路程,他抵达时,南颂雪也刚到不久。

  现场已有很多警察,重重拦住围观的村民。池秋河来到棺材前,看到尸体的那一刻,心中有些骇然,躺在棺材里的并非受害者一人。听南颂雪所说的情况得知,这口棺材本属于那具只剩一架白骨的主人,而趴在村民身上的尸体,才是报道过天虹村墓地奇闻的记者。

  记者死得太突然,白天才刊登自己报道的消息,晚上就被杀了。他死在自己所写的地点,还躺在棺材里。这些细节,证明凶手有可能是杀人灭口。

  为了第一时间获取最有用的线索,南颂雪没有派人抬出受害者,而是先照了很多受害者的照片和棺材每一面的花纹。然后,她用指纹扫描仪,扫描棺材的每一寸。

  扫着扫着,突然看见一张红色的脸,像被人掐死还生的死尸,吓了她一大跳,喊着“鬼啊”,跑到池秋河身旁,紧紧抓住他的衣襟。

  过了几分钟,她才反应过来,连忙松开他的衣服,有点不好意思地看他。她有点不敢相信,自己心生恐惧的那一刻,竟会第一时间跑到他身边,好像……有他在就会安心点。

  就在这时,他们的背后发出了一阵大笑:“我的女神探,你好歹也见过大世面,历经无数凶案现场,见过无数尸体,居然这么胆小!”

  池秋河没有注意到纪时祤是何时到来的,能如此轻易靠近自己却不被发现的人,太极门也没几个。他从未彻查过纪时祤的身份,头一次,对其家族产生了好奇。

  “及时雨,你什么时候来的?”南颂雪惊魂甫定,想到刚才丢脸的举动,道,“好啊,敢这样对待你的上司,这个月的薪水扣一半!”

  “不是吧,我的小祖宗,我刚才在帮你扫描指纹啊。而且,你都称呼我的绰号了,想想小时候,我被你整得……”纪时祤打起了友情牌,没敢把“那叫一个惨”说出来。毕竟,他还等着领了薪水,约上三两好友,去酒馆喝一顿呢。

  见南颂雪不作答,他冲池秋河使了使眼色。

  谁知池秋河当作没看见,像尊佛一样淡然站在两人之间。直到他看见人群中闪过一个可疑的身影,方开口道:“南法医,你打算将尸体运回安魂所,还是直接在这里尸检?”

  “嗯……”南颂雪看了一眼周围的环境,“我觉得还是运回安魂所比较好,这里人多眼杂,但要稍等一下,我再检查一下棺材。”

  她朝纪时祤轻哼一声,继续扫描棺材外表。只可惜,凶手太聪明,没有遗留指纹。她便派人抬出受害者的尸体,之后又在那堆白骨中耐心检查了好几遍。

  回安魂庄的路上,池秋河担心有人来破坏尸体,一直紧紧跟随大部队,十分警惕。

  前方的南颂雪故意放慢脚步,和他并肩而行。她用只有他才能听到的声音,打趣地问:“听说你接待军阀的时候,差点丢了乌纱帽。那军阀,有没有异常的举动?”

  “我们吃饭时,他下属来汇报过几次,不知说了什么,他突然很生气,然后回房了。”

  “根据我的经验,很有可能是他的属下办事不力,破坏了他的计划,才急忙离开。”

  “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不知道,假设而已。毕竟报纸刚登出,他就来到这儿,还杀人的话,那不是自投罗网吗?除非这位军阀背后势力极大,能掩盖这件事。”

  南颂雪顿了顿,用极低的声音,神秘兮兮地说:“不过,我知道一件你不知道的事。你没来之前,棺材四周遗留了几个脚印,还有一根没抽完的雪茄。”

  池秋河眼中闪过一丝惊喜,但碍于人多眼杂,没让她拿出物证来鉴定。

  回到安魂所后,池秋河派纪时祤守在停尸房外。南颂雪戴好医用手套,从自己的口袋中取出物证。在灯光下,她第一眼就看到了烟头上的短枪图案。

  池秋河仔细地瞧了又瞧,用酒精灯点燃雪茄,闻了闻烟味:“就是这个气味,虽然雪茄比我在饭桌上看到的要细长一点,但烟头上的短枪标志绝不会错……”

  “你太绝对了。”南颂雪熄灭烟头,将雪茄装回物证袋,然后调出照相机中的鞋印,又拿出量尺,将上面的尺寸笔记给他看。但池秋河一时不明白其中有何关联。

  “你们看到雪茄,会第一时间想到男人,对吧?”见池秋河默认,她笑道,“但在遥远的西方,雪茄不仅属于男人,还属于某些女人。”

  “家境富裕但性格叛逆的Girl,收入较高买得起且内心有伤的重情女子,或者她男人买得起但不爱惜她身体的妩媚女郎,大多是这三种。包括在香港,也能见到。”她的确已经司空见惯,像在叙述很平常的现象,语气中既没有轻蔑,也没有欣赏。

  而在这个传统小镇,大多数人谈及这类女性,无论其善恶,言语间都带着偏见和厌恶。

  但池秋河不会,哪怕他没有她见识广,但他是个内心清明的君子,懂得击退本身的劣性。不与小人为伍,不在背后议论别人,也不爱与人比较,他更像个活在自己世界中的人。若是没有玲珑图之事,他可以在古籍堆中怡然自得地度过漫长余生。

  他坚信,一个人若想修身养性,在哪都可以,当下就是最好的开始。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但从相机中的鞋印来看,鞋底的纹路很像当今流行的英式皮鞋,而且鞋码不小,怎么都不像女人穿的。”

  虽已不再是裹小脚的时代,但长久的陋习,不可能凭几年的时光就彻底改掉。只是,南颂雪这个留洋女学生,从打心底不认可的那一刻起,她的潜意识中就已经删除那些陋习,下意识说出的全是新的见识。

  “拜托,当今女人不是只会穿旗袍和高跟鞋的,你见过黑道的女大佬吗?留着一头超短发,抽定制的女士烟或雪茄。她们穿西装的时候,比你们男人还帅……”

  她突然冷笑一声:“当然,这个鞋印也很有可能是凶手故意留下来误导我们的信息。”

  “你怎么知道凶手的心思?”

  “经验所致。首先,根据雪茄和鞋子款式、码数来推测,凶手很有可能是个男人,但也有可能是个穿大码鞋的女人。因为前脚掌的泥土凹陷得深一点,很有可能是长期穿高跟鞋的习惯所致。”南颂雪在报纸上画出高跟鞋的设计图,让池秋河一下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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