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学
我被学校退学了。
虽然学校坚持认为他们只是劝退,退学主要取决于我个人的决定。可从头到尾我什么决定也没做,就卷着铺盖被赶出了寝室。
我平日里也算个性情温和、乐于助人的人,同学吵架劝劝架,同学打架拉拉架……后来有同学告诫我,不要老是去把劝架的同学拉开,这样容易引起公愤。
关于退学,校方给出的理由是:上课时间,教唆其他同学破坏公共财物。
事实上,那是在一节我们完全不知所云的外语课堂上,我的同桌汪克稍稍发挥了一下想象力,从英语老师的皮肤颜色和嘴唇厚度联想到了NBA球星乔丹,突发奇想地提出让我教他打篮球。
我这个人向来讲究效率,立马起身带着他到操场上,教他怎样用篮球“砸”篮框。汪克不知着了什么魔,一口气连丢带抛,连着扔了二十个球,无一入篮。
篮球架被砸得发出阵阵“哐啷哐啷”的声音,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在这里打铁。
汪克一气愤,用力把篮球一扔。
这一次,他的精准度让我想到了王义夫——篮球正中操场角落里停着的一辆本田轿车的引擎盖。
“咣——”引擎盖立刻凹下去一块。汪克不慌不忙地分析道:“听这声音,明显这车用的钢材还不如没篮球架的。”
我说:“你不去当铁匠真是浪费了。”
我俩公然旷课的行为让英语老师有点挂不住面子,他向校长施压要求处分违纪份子。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汪克砸的那辆车,车主就是他。
一位肤色怎么看也像教体育而不是教英文的教师,能长期占着这个职位,想必上头有人。
迫于压力,校长在几天后的早操前公布了处分结果。我被劝退,校长当着全校师生的面狠狠地“劝”了我一通,让我成为了炮灰。汪克虽然砸了老师的车,但校长认为老师将操场作为停车场也是不对的。双方都有责任,所以只对汪克记过处分。
在这件事上我的确犯了错,错在没有事先弄清楚校长和汪克的父子关系。
我成为了校长丢卒保帅这步妙棋的牺牲品。
离校当日,我受到了热烈的欢送,不明真相的一小撮同学都以为是我自己毅然决定退学的。
自动退学这样的事情,就好比在马路上见义勇为,大家都想做却没胆做,一旦有人做了,大伙都觉得你是个人物。
自认为了解我的几个同学私下议论着:这小子的办事效率真不是吹的。
更让我吃惊的是,我竟收到了进入该校以来的第一份礼物。
一个眼中充满着无限崇敬神色的男同学,将一件红色的外套塞给了我。回家一看,这衣服的尺码压根儿就是童装级的,没法穿。
若干年后,我逛街时发现这件衣服的牌子原来叫美特斯邦威,海报上的广告语这样写道:不走寻常路。
好友汪克心怀愧疚,过来拍拍我的肩膀,递给我一物,说:“这是我十岁的生日礼物,据说还值几个钱。反正我对它也没兴趣,既然他们不让你拍球,那你就回去拍拍照吧!”
从此,我有了一件可以打发无聊时光的单反相机。
一定程度上来讲,这架价格不菲的相机,让我挽回了些许退学的难过和失落。
2.偷窥
从寝室搬出来以后,我才体会到群居的好处和独居的艰难——光房租就是很大一笔开销,大到我都没钱吃饭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独行的野生老虎会那么少了。
不得已,我只能变卖手头仅有的值钱物品。我平时兴趣爱好不多,收集古董旧币算一个,好不容易找到一套廉价的一居室,我用几枚和这房子一样年纪的钱币代替了房租,顺利入住。
赋闲家中的我,除了逛逛网上的论坛之外,弄清楚这台单反相机的功能就成为这段时间里我的唯一消遣了。
论坛里总会有些奇奇怪怪的新闻,我也喜欢研究稀奇古怪的事情,在找相机使用教程的时候总会被一些新闻所吸引。
有两则与照相机有关的新闻非常劲爆,分别是香港艳照门事件和陕西假虎照事件。有意思的是,两个事件的主角都在竭力否认,拍了艳照的死活不承认照片里是自己,没拍到老虎的一口咬定照片是亲手拍摄。
到头来事实胜于雄辩,两个爱吹牛的主角最终丑事败露,一个丢了工作,一个丢了自由。
由此看来,社会已经变了,变得就像现在女人的胸部,只要当事人抱着“打死我也不说”的大无畏革命精神,旁人是无法分辨真假的——除非硅胶自己掉出来。
另外,我还比较关注另一个叫做“探寻上海滩价值千万宝藏”的帖子。
帖子里说,在十年动乱时期的上海,有人在市区某处藏下了一件价值千万的宝藏,之后的半个世纪里,藏宝之人不知所踪,而最近却不知从何处流出了一张藏宝图。发贴之人自称掌握了这张藏宝图,但无力独自破解此图,所以发贴希望有人能够帮忙解开藏宝图上的秘密。发贴人承诺,提供线索者定会有不菲的报酬。
帖子最下面是那张发帖人所说的藏宝图,和那些传说中的藏宝图不同,这张图上仅仅是一局杀到中盘的围棋。
帖子发了一个月,人气依然不减,因为涉及到了群众喜闻乐见的东西——钱,所以论坛上有不少人就像买彩票一样,胡诌几句权当为发帖人出谋划策,万一瞎猫碰到死耗子,也能小富一笔。但这群投机分子里始终未能有人解开玄机。
尽管我对宝藏也颇有兴趣,可比起这盘我一窍不通的围棋,单反相机的使用方法还是浅显易懂些。
在论坛里查了点基本的操作技巧,什么光圈啊、快门啊、焦距啊……统统有所了解后,我决定拍拍外景。
我把镜头对准了窗外,那里是一幢新建成的高档酒店式公寓,公寓楼楼层不高,可自从它建成以来,我就再也没在这个窗前见过太阳公公了。
公寓楼造得很欧式,灰色的外墙上开着一扇扇大幅的落地窗,窗的周围还有漂亮的浮雕。
虽然我家住得不算高,但在长焦镜头之下,仍有不少房间一览无遗。
那些没拉窗帘的房间都成了我的摄影对象,浑然不觉的房主们更是绝佳的素材。
肥胖的中年妇女在跑步机上挥汗如雨;一对恩爱的小夫妻在家招待着来访的朋友们……尽管都是些再平常不过的事,但从镜头里看见这些,还是觉得很新奇。
我热衷于记录他们的日常生活,从每个人所做的事中分析他们的性格特点。
例如:小夫妻在客人走后,彼此之间形同陌路,一个睡床,一个睡沙发,大有老死不相往来之势。有时邻居跑步机的噪音,会不可思议地引起他俩的内战,原因是他们总是让对方去和邻居交涉。但当朋友的敲门声响起,两人立马勾肩搂腰,亲昵无比。
我不由为他们的演技所折服,要不是手里端着相机,一定会起身热烈鼓掌。
为了配合这样精彩的节目,我有时也会收听自己楼上邻居主播的中年夫妻档吵架电台。在视听混合效果的震撼下,我对现代婚姻的看法有所改变,我认为结婚其实是对人的口才、智力、体力以及意志力的综合考验,难怪人们总说结了婚的人会更成熟。
我在不断窥探他人的生活中无法自拔,就像一周等一集的美剧追随者们。
直到有一天,她进入了我的世界。准确地说,是视界。
她是对面楼里最神秘的住户。第一眼看见她,我的眼睛就被她的美艳所灼伤,脑海中深深地烙下了她的影像,久久难以忘怀。
发掘出这样一个绝世美女,令我彻底失去了对其他窗户的兴趣。
我花在她身上的时间占到了每天的三分之二,除了睡觉和如厕,连饭都是在照相机的镜头前吃的。
没日没夜的监视,不仅是出于我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同时也是因为我发现了她与我的共同点。
我们同样无所事事,一整天都不会迈出家门一步。
她不上班,至少不用出门上班。每天按时睡觉,按时吃饭,偶尔会在电脑前坐上一两个小时。每当阳光明媚的下午,她就会在阳台的躺椅上惬意地看书,生活得就像上班一样有规律。
起初我以为她一定是位传说中的二奶,年轻、漂亮,在高档的房子里等着不知什么时候出现的出资人。
但这些天来,我幻想中血脉贲张的**场面一次也没出现过。
更奇怪的是,她竟然连一个访客也没有。她虽偶有外出,也从没超过两个小时。
这些天来,只有一个晚上出现了反常情况。
那晚,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去找她,男人染了一脑袋金黄色的头发,走路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奇怪。
敲开门后,女人离开了,男人独自一人走进了房间。
房间里没有开灯,但我知道她在里面。除了那天早晨她外出买过一大袋药物之类的东西外,我就再也没有看见她离开过房间。
我只恨自己没有配备邪恶的夜视仪,错过了一场**好戏。
这个晚上,楼上夫妻的争吵**四溢,大有盖过对面艳情戏之势。我的眼睛几次离开了照相机,因为楼上的骂辞实在太过震撼了。
对面房间的灯一整晚没亮过,我也没有亲眼看见那个黄毛男人离开。
除去这个小小的插曲,她和外界唯一的联系,除了每日都会响起的手机之外,就只有遥望她的我了。
她每天都会接到电话,她通话时严肃的表情,就像是在谈论很严肃的问题。每当挂完电话,她都会抚头沉思片刻好一会儿,才恢复原状。
每每入夜时分,她曼妙的身材在窗帘后化为诱人的阴影,我最原始的冲动被点燃,用镜头记录着一张张勾人欲火的照片。
我承认这样做是不道德的行为,我的动机也不够单纯。我希望能找到与她结识的机会,发展出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毕竟美女当前,能自称是心如止水的人,如果不是修行多年的高僧,那就是伪君子。
由于诸如校长之类的伪君子令我十分讨厌,所以不惜弃明投暗自毁清誉,加入小人的阵营。
很快,一次意外,让小人和美人有了面对面的机会。
我家门前的那条路叫做光荣路,这个路名起得恰如其分,它就好比解放年代光荣妈妈的肚子,几年来挖水管的、排电缆的,让它“光荣”了好几次。
在施工期间,总会碰巧挖断电缆,而每次碰巧又都是挖断连通到我家的那根。好像“施工期间如有带来不便,请居民谅解”这句安民通告就是为我一个人写的。
当电缆再度被工人们准确无误地挖断的时候,我也懒得理了。因为我现在的兴趣爱好不怎么需要照明,置身漆黑的环境中有助于我集中注意力。
对面房间里的她身着轻薄的睡衣,在柔和的灯光下,半隐半现的身体令我想入非非。我第一次对挖断电缆的工人表示感激。
今天的她有点心神不宁,在厨房和浴室之间来来回回了好几次,连窗帘都忘记拉上。
我尝试调整焦距,想看清她究竟在忙些什么,于是把相机支架往窗口挪了挪。
她居然满手是血,正从浴室捧出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丢进厨房的黑色塑胶袋中。
突然,来电了。
她猛然抬头,在镜头中与我四目相对。
完了,被发现了。
停电时,我忘记关上灯。现在已经是深夜十二点,这幢楼只有我一家在通电后亮起了灯。
我慌忙蹲下身子,爬到开关旁,赶紧熄了灯。
四周一片寂静,我只听见自己的心在怦怦直跳。
偷窥这种事情要是被发现,不但要吃官司,名声还会比偷看女厕所的更臭。其实我想看的根本就没看到,看到的却是不该看的。这绝对属于出去剪羊毛,结果自己给推成了秃瓢的亏本买卖。
我纠结了五分钟,做贼似地探出头去,再度望向对面的公寓楼。
面对面的两幢楼都已经熄了灯,楼房之间的小路又没安装路灯,窗外一片深不见底的黑暗。她已经拉起了窗帘,也关了灯。
我不知此时她是否躲在窗后面,也在查看我这边的动静。
她可能报了警,一阵警笛声由远至近地响了起来。
我悔恨交加,我辜负了国家和学校对我的培养,虽然培养到一半没培养下去,但我现在希望能够有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警笛渐渐远去去,原来不过是虚惊一场。
她没有报警。莫非她没有看到我?虽然她没有望远镜,但我架在窗前那么大个照相机不可能看不见啊。
难不成她有意把这事捂着?是她那双血手更见不得光?还是为了日后勒索我?
想到这,我不免有些担心,得赶紧想个办法,把照片好好地藏起来。这些偷拍的照片不管被谁看到,我都会吃不了兜着走。可我还是舍不得丢掉它们。我充分认识到了自己心理上变态的一面。因为有些连环杀手也喜欢保留被害人的物品,这些物品最终都成为了他们定罪的铁证。
我想到了一个藏照片的绝佳地点,心怀满足地合上了眼皮。
3.警告
第二天,对面的窗帘依然拉得严严实实,我莫名地失落起来,把生活寄托在偷看一些不认识的人身上,确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更可悲的是,我对她产生了一种微妙的好感,竟有些离不开被窥视的那个女人了。
我想到公园去散散心,好在悠闲的环境中为自己的将来做一番打算。总不见得这辈子就这么和照相机过了,天天偷拍人家的行为是不对的,顶多——也只能把这当成兴趣爱好。
突然间,我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很龌龊,从单反相机的初学者发展成为偷窥狂,仅仅用了二、三周的时间,是不是我天生就拥有比别人更强烈的好奇心和偷窥癖呢?
楼下的公汽站上已排起了一小队人,我站到了队伍的最后。
一个卖苹果的小贩推着平板车,大声喊着宣传语:“又大又甜的红富士苹果,不甜不要钱呐——”
听见这么自信的广告,等车队伍中的中年妇女们**起来,让身后的人帮自己占着位置,围上小贩七嘴八舌地还起价来。
我对这样的广告词深恶痛绝,就像方便面盒上的“绝不含防腐剂”,建材上的环保标贴,简直就是睁眼说瞎话。
这就好比一个穷人和一个富人同时得到了一笔钱,穷人会说:我有钱啦!富人则一定不会说这句话。“此地有银三百两”和“此地无银三百两”的道理是一样的。
一位大妈拿起一只红得发紫的苹果掂了掂,问小贩:“这苹果保证甜吗?”
小贩仰着脖子,自豪地答道:“保证你甜,不甜不要钱。”
大妈放下手中的苹果,犹豫片刻后,对小贩说:“那么你给我称两斤不甜的吧。”
众人哗然。
趁乱之际,一位男青年挤了我一下,我一个踉跄,他顺势钻入前方的空档,试图插进候车队伍。
正在此时,只听见“哐当”一声巨响,血光四溅,挑着苹果的大妈们尖叫起来。排着队的人纷纷四散开来,汽车发出刺耳的刹车声,一时间乱作一团。
当我反应过来,低头一看,不由倒抽一口凉气,往后退了一步。方才插队的青年躺在血泊之中,脑袋上一个大窟窿正汩汩地冒着血泡,不知名的盆栽植物被压在了他身下。地上一大摊烂泥中,夹杂着几片破碎的瓦砾。
我急忙抬头望向路边的大楼,办公大楼的玻璃外墙明晃晃的有些刺眼,所有的蓝色玻璃窗都紧闭着,唯独三楼一扇窗户在微风中摇曳。一个长发的黑影一闪而过,像有个人刚从那里离开。而我所站的位置,恰巧在这扇窗户的正下方。
众人都以为发生了高空坠物的意外,大妈们扯开嗓子朝高楼大声嚷嚷着。
但直觉告诉我,这并非意外这么简单。据我所知,那一层的办公室没有租出去,长期闲置着,不该有人在那里碰落盆栽。
我不忍再多看一眼倒在血泊中的人。因为躺在那的应该是我,插队的青年在不恰当的时候出现在不恰当的地点,他抢占了我的位置,成为了我的替死鬼。事实上,他也是我的救命恩人。
这一切,可能源自于昨晚的那起事件,她没有向警方告发我偷窥的事情,可能是因为想要隐瞒什么事,想必这次事故是让我闭嘴的一次警告。
我突然想到了那个进入她家再也没有出来过的男人。
4.冰箱
规划人生的计划被破坏后,我继续着无趣的生活,对自己的前途也觉茫然不知所措。
我每天仍用镜头窥视着对面房间里的女人。就像有人喜欢吸烟,有人喜欢**一样,我也很难戒掉这种明知是不好的习惯。
取牛奶的时候,我翻看了邻居家的报纸,发现车站的那个青年死了。对于高处坠落盆栽的原因,警方仍在进一步追查之中。不过老实说,这位被砸中的青年要是没死,那才是天大的新闻。
看到这个消息,我后背一阵发凉,手一抖,牛奶瓶跌得粉碎。远处两只野猫扭过脑袋,贪婪地看着地上乳白色的**。
我跑回家中,把自己一个人锁在房间里,避免再有第二次意外事故发生在我的身上。
对面的女人远比我想的要狠毒。车站的事故是一次针对我的谋杀,我侥幸逃过一劫。我想去报案,可要是警察问起事情的起因,我偷拍邻居的事情恐怕也要暴露了。
我只好放弃了求助于警察的想法。
自此之后,不论白天黑夜,我都把窗帘拉起来,镜头从窗帘的缝隙中伸出去,自己躲在这个昏暗的密室中,静静地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
我偶然看到楼下的野猫凄厉地叫着,嘴角的毛被鲜血黏成一整块,最终,它痛苦地倒在了绿化丛中。
它曾经喝过我那瓶打翻的牛奶——牛奶里被人投了毒!
如果说车站的事情纯粹是意外的话,那么我的牛奶里有毒,进一步证明了我的猜测是完全正确的。
一定是她,我在车站看见的那个身影与她是多么像。
我近阶段的人际关系也仅限于她,根本不会有其他人想要杀我。而这一切又都发生在我的偷拍被她发现之后,这未免太巧合了一点吧?
如此美丽的女人竟会有这样歹毒的心,让我对她的好感灰飞烟灭。
除了购买日需品和饮用水以外,我尽量减少了出门的次数。买水主要是因为我家的自来水喝起来味道有点怪,我怕水被下了毒,所以用瓶装水解渴。
我的窥探依旧如昔,只是不再抱有爱慕的幻想。这样的一个女人能如此漠然地杀人,我想要弄明白她究竟是在隐藏什么秘密。
一日,她忽然变得焦躁不安,光着脚蓬起着长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四处打量着自己的房间,像是在寻找某件东西。
她突然想到了什么,猛然抬头看向我的窗户。顿时,她那张略显惊慌的脸,在镜头中慢慢舒展开来。
躲在窗帘后的我,明知她无法看见,可她诡异的表情还是让我冷汗直冒,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随后,她翻开黄页打起了电话。
大约下午两点左右,两个身穿蓝色制服的搬运工将一台冰箱搬进了她的屋子。
这件事本身并没有奇怪的地方,奇怪的是她将冰箱放在了卧室之中,正对着我的窗户,仿佛在向我炫耀她新买的家电。
难道这就是她的交流方式吗?
那台冰箱此后再也没有离开过我的视线,因为她卧室的窗帘再没有拉拢过。
那天晚上开始,我终于等到了日思夜想的那种景象。
她穿着性感的蕾丝内衣,在**摆着撩人的姿势,她高耸的双峰一起一伏,像在向我发出召唤。那纤细的小腰妖娆地扭动着,眼看她的翘臀就要从那条紧绷的小裤衩里挣脱出来一样。她的皮肤像雪一样白,在昏柔的灯光下,迷人的胴体就像被烤脆的鸭酥皮一样泛着光。
这个比喻可能是因为我肚子饿了的缘故,不过秀色可餐应该说的就是这个景象吧!
我只觉得喉咙被什么东西堵着,我狠狠地咽了口唾沫,就像在看成人电影一样,期待着她还能再精简一下身上的衣服。
她来到冰箱旁,十指像抚摸爱人般在光滑的皮肤上游走。她的双手移到内衣前面的搭扣上,我感觉身体的某个部位快要涨破了。
镜头中的她,如小猫般舔着嘴唇,似在刻意挑逗我。
她并没有如我所愿地解下内衣,而是从内衣里取出了许多记事贴的磁铁薄片,她将磁铁薄片一块块地摆到冰箱上,放上去之前,她时不时会舔上几下。
我的眼球充血得厉害,一股热血涌上了我的脑门,鼻孔里差点流下两道血线来。
当她把磁铁薄片全部放完之后,她晃动腰肢围着冰箱转起了圈,时不时抬起一条腿摩挲着冰箱,又或是弯腰用臀部贴近冰箱。她的一只手慢慢去打开冰箱上部冷冻室的门,当她慢慢扭头望向那里面时,一瞬间,她的表情怔住了,就像见了鬼似的颤抖起来。
这个表情,我曾经在车站的大妈们脸上看见过,那时,她们看到的是死人。
我调整焦距,想看清楚冰箱里究竟是什么东西令她这般恐惧。
但她没有完全打开冰箱的门,我无论怎么调整镜头的角度,也无法看见门里面究竟有什么。
过了片刻,她像是花了很大的力气和勇气,才关上了冰箱的门。**像是被这个冰箱封藏了,可这个冰箱并没有插上电源。
直到她去睡觉,我依然没有想出冰箱里的东西是什么。
她每晚都会进行一次这样的舞蹈表演,将我的欲火点燃到顶点的时候戛然而止,最后以注视冰箱里的东西这一举动作为特定的收尾,再给我几分恶心。这恶心程度就好比你在夜店和一个美女调情,小便时,突然发现隔壁位置站的正是你的女伴,之前的欲望一扫而空。
整整六天,她就像被定了时的人偶,一天一遍地跳着舞,无规则地摆放着那些磁铁薄片,一天一次地看着冰箱里的东西。
照相机记录下了一切,反复看了几遍后我的好奇心越发膨胀起来。我的欲望渐渐被好奇所替代,我想看冰箱里的东西胜过了想看她的**,或者说,我想两者一起看了。
一天,我在看之前拍的照片时,记起了那个曾经进过她房间的男人。我没有看见男人出来,会不会他还在她的房间里呢?要是有个活人住在她的房间,是没法躲过我的镜头的,除非他生活在卫生间这个死角里,或者就是他已经成为了一具尸体。
一个美女在浴室中肢解了一个男人的尸体,将尸体分批装进每天都要丢弃的垃圾袋中,而把他的脑袋放进冰箱里。那位杀人的美女也许精神上出了问题,每晚看到男人的脑袋后,她才能安心地去睡觉,因为她知道自己的丈夫天天陪在自己的身边,再也不会出去鬼混了。
听过这个俗套的故事吗?之所以我会想到它,是因为我曾有过怀疑,莫非冰箱里是那个男人的尸体?
反正这样一个行为怪异的女人,碰上一个我这样的摄影师,发生什么怪事都不足为奇。
第七天,她没有再跳那惹火的艳舞。起床后,她穿了一身火红色的长裙,挎上一只同样火红的皮包,出门去了。
之后三日,我在照相机前苦苦等候,等来的竟是一个震惊的消息。
5.凶案
天边传来隆隆雷声,一场大雨即将席卷上海。
对面公寓楼里,那对演技一流的小夫妻熄灯入睡,我估摸着应该已经是凌晨时分了,但她已是第三个晚上没有回家了。
突然,门外的走廊里响起了清脆而又急促的皮鞋声,脚步到我的门口戛然而止,紧接着是三记有力的敲门声。
我心头一紧,是谁会在深夜来敲我的门呢?
我赶忙把照相机连同架子搬到角落,又蒙上了一块布,打开床头柜上的台灯,大声问着门外的人:“谁啊?”
这些天来我第一次开口和人说话,嗓子没有放开,听起来反倒像刚被吵醒的嘶哑嗓音。
“不好意思,打扰你睡觉了。我们是警察,今天晚上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有些相关事情需要向你核实一下。”门外的男人说道。
我打开了门,看见外边站着一胖一瘦两位身着制服的警察。莫非我偷拍的行为被发现了?我最多算游走在道德和律法的边缘……虽然违纪过,违规过,可从来没违法啊!
瘦警察向我出示了证件,继续说:“麻烦你穿好衣服,立刻跟我们走一趟,有些东西正等着你去看。”
“什么东西?”我不禁感到奇怪。
瘦警察有点不耐烦,催促道:“到了你就知道了,现在赶快去穿好衣服。”
我刚要转身去穿外套,那名胖警察探头朝暗淡的房里扫了一眼,我取过门旁的外套有意无意地挡住他的目光,生怕被他看到桌上来不及收起来的照片。
“你的眼睛怎么了?”胖警察直起身板,点点自己的右眼眶问我。
“怎么了?”我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右眼,没什么感觉。
胖警察笑着说:“照照镜子,你都快成海盗了。”
我关上门,满不在乎地说:“我眼睛没事,你们不是赶时间吗?快走吧!”
胖警察摸摸自己的圆脸,露出一个奇怪的笑容。
实际上,我也不知道自己脸上的什么东西,引起了这位资深警察的注意,连身旁的瘦警察也没有搞明白胖警察为什么会笑。
上车后,瘦警察不停地摆弄着挂在后视镜上的平安符,老是想让平安符正对着前方。
第一次坐警车,我就见识了我听说过的所有交通违章,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强行超车等等,我觉得警车鸣笛和警察鸣枪的效果差不多,听到这两种声音的人和车都不敢乱动了。
我虽然猜不到他们要带我去看什么东西,但如此玩命的车速让我知道,一定发生了十万火急的事情。
在车上,我琢磨着刚才胖警察的怪异笑容。可是用手机屏幕照了半天脸,除了黑眼圈可以和《加勒比海盗》里的杰克船长相提并论之外,实在找不到其他的海盗特征了。可是,看到别人有黑眼圈需要表现得这样高兴吗?
车在一条小巷口停了下来,小巷里停着好几辆警车,蓝色和红色的警灯交替闪烁着,有不少穿黑外套的人在一根黄线围成的圈子里走动着。
外面已经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震耳欲聋的雷声呼唤着更狂烈的风雨。
“赶紧!要下暴雨了。”瘦警察望了望闪电交错的夜空,快步跑向小巷的深处。
胖警察似乎职位很高,一路不断有警察向他敬礼,大家都称呼他为诸葛警官。
我跟着他俩来到黄线旁,终于知道了他们要让我看的是什么东西。
已经开始积水的地上,一个女人背靠墙壁斜坐着,舌头含在红唇之间,腰部扭曲成不可思议的角度,涂着红色指甲油的指甲在挣扎时都磨裂了。长发盖住了她的脸,但盖不住脖颈处青紫色的伤痕,那是被人扼颈杀害时留下的印记。她白皙的皮肤此时看来像冷冻过的死尸,格外恐怖。
我认出了她,女尸身上那条红色长裙是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的装扮,那火一般的艳丽色彩此时却在被雨水打湿后变成了黑色。
她永远失去了令我面红耳赤、心跳加速的魅力了。
“你认识她吗?”瘦警察在一旁问我。
我眼角的余光扫到胖警察在一旁仍旧死死地盯着我的脸看。
“不认识。”我不由自主地撒谎。
因为我要是说认识她,那么我偷窥他人隐私的罪行就会败露。
瘦警察有点不相信我,重复问了一遍:“你看仔细了,你怎么会不认识她呢?”
“我真的不认识她,你们怎么会以为我认识她呢?”我嘴硬道。不过话说回来,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算作不认识也并不为过。
两个警察相对一视,改由胖警察问我:“你既然不认识她,为什么我们在她随身携带的皮包里找到了你的名字和地址?”
“我的名字和地址?”我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回答,只能胡诌起来,“没准她是个保险推销员吧?”
“你有见过这样打扮的保险推销员吗?”瘦警察没好气地说。
“先别讨论这些了,”胖警察伸手制止了我们的谈话,对我说,“我们请你来主要是让你看一看这个。”
说着,他指指死尸倚靠的那堵石灰墙。他稍稍移动了一下死者的头部,在尸体右耳的位置,墙上刻有两个古怪的字符。
胖警察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接着说:“因为马上就要下大雨了,这个证据很快就会遭到破坏,所以我们才心急火燎地找你前来,希望你能在第一时间看一下,给我们提供一些有价值的资料,毕竟在案发四十八小时内的追查是最有成效的。”
“这是什么?”我问道。
胖警察说:“这是‘冰箱’两个字,看起来像是死者临死前,被人摁在墙上的时候,用指甲在墙上写下来的。”
我听罢,扭过头一看,石灰墙上写的果然是“冰箱”两个字,只是刚才没有发现,应该倒过来看而已。
冰箱指的应该就是她新近购买的那台。自从有了那冰箱,她的行为开始一反常态,冰箱里一定隐藏着重大的秘密。我这样想道。
她在口袋里放着我的资料,又拼死在墙上留下“冰箱”两个字,想必这些都是为了让我能第一时间发现她的提示,可她究竟为什么要偷偷暗示我这些事情呢?
“想到什么了吗?”胖警察虽然是笑眯眯地问,但他敏锐的目光让我很不自在。
“没什么。可能杀她的人名字或者绰号叫‘冰箱’吧!死者被杀前一般不都是留下凶手的名字吗?”
我扯远了话题,打算先不提起冰箱一事,凡是危及我偷窥曝光的事情都必须禁止。况且我前面已经撒谎说不认识她了,现在如果坦白冰箱的事情,反而会在警察心里加深对我的嫌疑,那个胖警察看起来早就对我心存怀疑了。
雨慢慢下大了。
一名法医已经开始处理尸体,墙上的字迹也已经被雨点破坏。
雨淋在身上很冷,无人交谈的凶杀现场更冷。
瘦警察咂咂嘴,打破了沉寂:“那你还有什么情况要反映给我们吗?”
我摇摇头表示没有。
胖警察突然问我:“你是做摄影师的吗?”
我打了个寒战。幸亏恰巧响起一个惊雷,掩饰了我的惊慌。
“不,我不是摄影师,我只是个刚退学的学生。”我忙摆手解释,好让胖警察别再继续联想下去。
瘦警察打断了我,挥挥手打发我道:“这里没你什么事了,你先回去吧!”说完,和几位蹲在地上的勘查人员交谈起来。
我最后看了一眼她瘫软的尸体,问胖警察:“你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吗?”
胖警察说不知道。
瘦警察在一旁再次催促:“你怎么还不走啊?”
我看看胖警察,他冲我耸耸肩,手一摊说:“我也没办法,我不会开车。”
看起来不会有极速专车送我回家了,我拉紧了衣领,客气地道别:“没关系,我自己走回去就行了,幸好雨还不算大。”
刚说完,中雨瞬间变为倾盆大雨。
反正也淋湿了,只要别再来响雷就行了,否则心脏受不了。
刚这么想着,雷声大作。
我估计一定是自己的行为触怒了天上的那位,于是不敢再去想什么,快步跑回了家。
而那个她,在我脑海中留下的最后记忆,是裹在尸袋中,被毫无怜香惜玉之心的法医丢上了车。而她留下的那两个字,也在大雨的洗刷之下,连同她死亡的痕迹一起被冲得干干净净。
这居然就是我同她的第一次邂逅。
6.探秘
“冰箱”两个字对我而言,是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的暗语。但要知道它的含义,还有一道难题摆在我的面前——我要怎么才能进她的房间打开冰箱呢?
我猜没有我的帮助,警察要查到她的住址还需要一段时间。毕竟对他们来说,发现的是一具无名女尸。
在此之前,我先要搞清楚冰箱里的秘密,顺便找找她的房间里有没有留下我偷窥的证据。
要进房间必须能打开房门,如果无法打开房门,除了小偷,一般人有两种方法,一是报火警找来消防队,二是找马路上的开锁匠。
权衡之下,报火警的方法被我否决了。因为消防队的排场实在太大,真让他们开门,整条街都会知道我所干的事情了。
于是我选择了光荣路转角处的锁具店。
锁具店名叫“泉开”,音同“全开”,老板的潜台词就是没有他打不开的锁。有了这样的信誉保证,我大步迈进了店里。
老板正唾沫横飞地给人介绍着自己研制的新型锁具:“我这把锁,防撬、抗砸、耐腐蚀、上至400度高温,下至零下40度,都没办法破坏它。这么和你说吧,你要是丢了这把锁的钥匙,就直接考虑拆门,别想着开锁了。”说完,他还很用力地拉了拉手里的环形锁。
顾客听得一愣一愣的,迟疑地问:“要是锁了,那你打得开它吗?”
老板摇头答道:“我也没办法。”
顾客转身往门外走,说道:“你这锁太好了,我还是不要了。”
我突然觉得在哪里见过老板,但又一时想不起来。
老板无奈地问起呆立一旁的我来:“你买锁吗?”
“我开锁。”我说。
生意上门,老板又找回了方才的热乎劲,说:“小兄弟,你等我一会儿,我准备好工具就跟你走。”
他把手里那把坚固无比的锁搁在桌角上,不料一不小心,锁掉到了地上,自动开了。
我和老板同时吃惊地张大了嘴。
老板连忙提起工具箱拉着我往外走,边走边奉承道:“小兄弟,我看咱俩很投缘,这次开锁给你个特价吧。”
和老板走在路上,我总感觉背后有双眼睛在盯着我,回头一看,只有几个行色匆匆的路人和几辆空空****的轿车。
老板问我怎么了?
我故意扭扭脖子说:“昨天落枕了,没事!”心里只当是精神紧张造成的错觉。
来到她的家门外,老板放下工具箱,研究了一下门锁的类型,从工具箱里挑出工具,刚要开始施展本领,他突然停下问我:“小兄弟,你有房产证之类的证明吗?”
“要房产证干吗?”
“你得向我证明这是你的家,我才能帮你开门啊!”
“不是我家我敢让你开门,真是的!”我故作生气状,但心里有点虚。
“不能拿出证明,我可不敢开,否则你要是盗窃犯,我不成你同伙啦?”
我只得硬着头皮威胁他:“你是不是怕大家不知道,你卖的锁都是伪劣产品?”
老板一扔工具,倔强地撇撇嘴:“我虽然卖伪劣锁,但我不做伪劣人。你要是拿不出证明,今天还别想走了。”
果然俗话说得没错,无商不奸呐!奸商一般脑子都好使。没想到他来这么一手,只怪我行事太欠考虑,使自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所幸我向来做事讲究高效率,很快就想到了办法,便对他说:“你想想,谁会没事揣本房产证在身上?我出门忘记带钥匙才让你来开门的,不信我可以找邻居替我作证。”
老板突然一惊,犹豫了半天,最后认为我说得没错,而他又有把柄被我握着,就点头答应了。
我从镜头中熟悉了公寓的这层楼,我领着老板准确无误地敲开了那对小夫妻的房门。
门打开后,小夫妻俩挂着招牌式的虚伪笑容,问道:“请问,两位找谁?”
我装出很热情的样子,对他们说道:“你们不认识我啦?我妈的跑步机给你们添麻烦了。”
男主人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说:“原来你是那个……”
“没错!”我不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然后贴近他们低声地说,“我知道这噪音影响到了你们夫妻的和睦,所以特地来向你们道歉,希望今后别再为此起争执了。”
他们竭力掩饰的秘密被人知道了,小夫妻只能尴尬地笑着。
老板在一旁听得很困惑,不满地插话道:“我只想知道你们到底是不是邻居,扯这些家长里短的干吗!小夫妻吵架有啥大不了的。”
老板嗓门很大,我看到年轻的女主人惊慌地缩了缩脖子,她显然不想让太多人知道自己的家丑。
我借机向小夫妻求助道:“只需证明我是这里的住户,我们就告辞了。”
男主人立刻说:“你本来就是我的邻居,这还需要证明吗?”
不等我说上几句道谢的话,他们就关上了门。
我对老板说:“你都听见了,现在可以开锁了吧?”
老板摇摇头,自言自语道:“这幢公寓里,住的怪人还真不少呐!”
门顺利地被打开了。
第一次只身进入女人的房间,房间里飘散着令人神迷的香味。
我关上了门,在门边听见锁具店老板乘电梯下楼的声音,我才慢慢朝房间里走去。
虽然明知房间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但我还是小心翼翼地迈着步子。
可能因为偷拍这种事情做多了,我做贼时倒少了几分心虚,这也比较顺应当今的潮流。如今心虚的贼越来越少,偷不成改明抢。虚心的人倒是越来越多,拿起舶来品就说好,也不管是不是洋人的垃圾。
透过窗户,我能很清晰得看到自己所住的那幢楼,第一次从这个角度看自己住的那幢楼房,感觉很新奇。
被风化了的红色外砖墙,配上红漆早已剥落的木制窗户,与公寓楼不同,我居住的建筑是日式风格的。
估计也只有在上海才能看到,将两幢风格完全不搭调的建筑造得如此紧邻,形成强烈的视觉震撼,震到视线一片模糊,吐得一塌糊涂。这种不伦不类的整体风格,体现了城市规划者与众不同的艺术品位和对丑的不懈追求。
我轻而易举地就找到了我的房间的窗户。因为大白天还拉着窗帘的,只有我一家。
我先走近靠近卧室门口的浴室,特地留意了那只亚克力的浴缸,在边边角角以及瓷砖和下水口的缝隙里寻找着血迹。因为在我的幻想中,这个浴室是分尸的最佳场所。
不过连一滴血我都没找到,只是在垃圾桶里找到了一大把针头,针头上有干了的血迹,桶壁上沾附着几根小小的羽毛,桶底还有一只装过某种**而被染成红色的透明塑胶袋。
我不知道这些东西是派什么用场的,但觉得很恶心,退了出来。
卧室里,放在床边的冰箱,散发着让人不寒而栗的冷气。
我不止一次猜测冰箱冷藏室里所存放的东西究竟会是什么。
我始终坚信,在这个房间里有一具没有处理干净的男尸。
安静得近乎窒息的环境中,一丁点的响动都让人心惊胆跳,更别说我还要打开犹如潘多拉魔盒般的冰箱门。
看见冰箱门上那些磁铁薄片还维持着最后一夜的排列,让我回想起那六个**的夜晚,丽人的倩影又在我心中飘**。
定了定神,我用另一只手捂住自己的嘴,以防受惊失声大叫,随后便拉开了冷藏室的门。
难以置信的是,冰箱里居然空无一物。
那么她为何在深夜对着空冰箱发抖呢?难道她是个精神病患者?
我把手伸进冰箱里又仔细地摸索了一番,在冷藏室的上壁我碰到了某件东西,用力把它扯了下来。
一把钥匙和一片磁铁薄片。
她用胶带把它粘在了冰箱里,胶带是她用牙咬断的,上头还留着她的唇印。
她临死前留下“冰箱”两字,就是要我来拿这把钥匙吗?磁铁薄片到底又有何用?钥匙到底能带我找到什么东西?我想那件东西一定非比寻常,竟值得她用生命来换取。
我又转悠了一会儿。在这个房间里,我没有找到一张照片,也没有找到有关她名字的任何物品,她就像没有存在过一样,要不是我拍了那些照片,肯定会以为自己脑子出问题了。
桌子上的手机显得尤为显眼,我想可能是房间女主人故意留给我的,我毫不犹豫地揣入了口袋,因为手机里会藏有私人信息。
我还在抽屉里找到了望远镜,这使我意识到自己躲在窗帘后的行为,和鸵鸟把头插进沙子的道理是一样的。
她的身世就像一团迷雾,迷雾之后便是她被杀的真相。
总之,在我揣着钥匙和诸多疑问走出她的房间时,还是不知道她的名字。
在塞满问号的脑袋中,唯独有一个问题是我无法理解的——什么原因促使她的态度发生托马斯回旋般的转变,愿意将秘密通过暗示的方法,告诉我这个她千方百计想要杀掉的人的呢?
我低头研究着手中的两样东西——钥匙和磁铁,心想她费劲心机留下繁琐的谜语,到底是要表达什么意思?我应该是唯一懂得“冰箱”两个字意思的人,莫非……
就在我全神贯注,快要想出些什么的时候,脑后一阵疾风刮起。我来不及回头,就感觉到后脑勺一阵冰凉,转瞬化为剧烈的疼痛。紧接着脑海中一片空白,双腿不由自主地跪倒下来。
接下来,更重的第二击又落在后脑勺上,我似乎听到了自己头骨碎裂的声音,随后低频的耳鸣就快震破耳膜。
转瞬之间,我失去了所有知觉,耷拉上沉重的眼皮,静静地昏死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