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明治二十六年式手枪,又称“二六式”手枪,1893年出厂于东京炮兵工厂,九毫米口径,弹容六发,有效射程五十米。
灯下,眼窝深陷,眼白满是血丝的吴晋中,正在擦拭着手里的“二六式”左轮手枪。
吴晋中已经好久没有睡过觉了,只要他一闭上眼睛,就会梦到那个怪物,那个瞪着一双明黄色瞳孔的怪物。他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撑不住了,他的大脑昏昏沉沉,心脏打鼓一般剧烈战抖,手脚发凉,情绪烦躁。他知道,自己再不睡觉,就会死!
“呼——”吴晋中长吐了一口气,将手枪攥在手里,侧身躺在了枕头上,轻轻地闭上了眼睛。
很快,吴晋中便沉沉地睡了过去。在梦里,吴晋中又梦到了那个怪物,它来到了自己的窗边,从黑暗之中伸出了它的爪子。
“嘶——嘶——”那怪物伸出了细长的红舌头,贪婪地吮吸着空气中若有若无的血腥气。
“啊——”吴晋中猛地一声大喊,拔出了手枪,从**坐起。
“砰——”一声枪响,吴晋中大口地喘着粗气,窗外月光穿堂而入,混着暖黄色的灯影,将整间卧房照得一片明亮。
卧房里空空****,哪里有半个人影。
“原来是做梦……”
吴晋中咽了一口唾沫,伸手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冷风吹来,吴晋中打了一个哆嗦,披衣而起,正要去关窗,突然,墙边的镜子里照出了吴晋中的背影,在他的睡袍肩头,赫然印着一只分成五指的爪印!
“扑通——”吴晋中大腿一软,整个人瘫在了地上……
壹
天津老城的地势,东北高,西南低。东边的建筑成型较早,多为政府衙门聚集之所;西南角则商铺林立,多是外来客商云集于此,多金阔绰的大商人在此置办下大片宅地,然后以姓氏冠名。这其中最为豪奢的便数大茶商吴晋中的宅子——吴家大院!
这吴家大院内有院落十五进、房屋二百六十八间,正偏布局,院中有院,院中跨院,窗棂门屏全是南洋红木打造,精雕细刻,极为华贵。
这吴晋中不但是天津城里的商界大佬,更是出了名的慈善大家。在吴家大院后宅有六间大瓦房,名曰“救生堂”,乃是为贫苦病患赠医施药,为横死孤苦收拾埋骨的慈善药房,在天津城里素有声名。除此之外,这吴晋中还是天津市市长宋时林的幼时同窗,宋时林到天津履新时,吴晋中号召商界众人鼎力支持,宋时林这几年里倒也受了吴晋中颇多助力。故而,吴晋中过寿,宋时林都会走上一遭。这次吴晋中过寿,宋时林带上了女儿宋翊,备好了几样礼物,于寿辰前一天登门,来到了吴家大院。
自从骆悲死在泰安客栈之后,白九变得越发神秘,宋翊去了好几趟龙王庙都找不到他的踪影。宋翊甚至还让魏虾米去白九常出没的青楼、酒肆、茶馆找人,结果还是没有找到,这白九就好似人间蒸发了一般,全无踪影。
宋翊不由得开始着急。平日里一见白九就烦他厌他,但是白九突然这么一失踪,宋翊这心里反而空落落的。
许是看到宋翊心烦,宋时林好说歹说,总算劝动了女儿随他去吴家大院赴宴,一来是散散心,这二来嘛……据说吴家的独子吴煜从上海回来了,吴煜未娶,宋翊未嫁;一个郎才,一个女貌,宋时林也是着实有心撮合这段姻缘。
当晚,吴府夜宴,办了一场西式的酒会。
席间,众宾客觥筹交错,宋时林忙于和商界、政界人士交谈,宋翊一个人端了一杯酒,坐在角落里,脑子里想的全是白九失踪的事。
“宋小姐,您好!”一个低沉的男声将宋翊从沉思中唤醒。宋翊回过头去,只见一个瘦长脸的青年男子正端着一杯红酒看着自己。
这个人宋翊是认识的,他就是吴煜,吴晋中的独子。
“宋小姐,我可以请您喝一杯红酒吗?”吴煜又上前走了一步。
宋翊一向不喜欢吴煜这样的花花公子,瞧见吴煜前来搭话,一皱眉头,沉着脸说道:“吴煜,我爸对你有好感,不意味着我对你有好感,你要是想过来搭讪,趁早边儿上凉快去!”
宋翊在警察局混得久了,再加上跟着白九在市井里打混儿,多多少少沾染了些江湖气,看着外表柔柔弱弱,实则性子刚直倔强得很。
吴煜刚起了个话头,就吃了个闭门羹,虽然有些尴尬,但吴煜这种油滑老手,脸皮厚得好似城墙,宋翊夹枪带棒的两句嘲讽还臊不走他。只见吴煜呷了一口酒,坐到了宋翊的对面。
此时,两人相距不到一米远,在灯光下,宋翊把吴煜看了个仔细。他瘦得很厉害,两颊蜡黄,眼窝深陷,整个人形销骨立。
“你这是……”宋翊看了一眼吴煜的气色,不禁有些诧异。
“气色很差对不对?我已经很久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了。”吴煜摇了摇头,将手里的酒杯放在了桌子上。
“没有去看大夫吗?”
“这不是大夫能解决的事。”
“什么?”宋翊被吴煜的话搞糊涂了。
吴煜向四周望了望,探身向前,凑到了宋翊的身边,轻声说道:“怪物,就在这座吴家大院里,它来了……这是吴家的诅咒,逃不掉的……”
“你说什么?”宋翊被吴煜的话吓了一跳,抬眼看了一眼吴煜,只见吴煜双眼圆瞪,瞳孔紧缩,整个人满面凝重,不似撒谎。
“宋小姐,我没有骗你。真的,真的有一只怪物!”吴煜一咬牙,好像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情,只见他深吸一口气,缓缓拉开了左手的袖子,露出了他小臂上的一片抓痕。
那抓痕共分五道,又细又深,将吴煜整只小臂抓得血肉模糊,宋翊伸出手,张开五指,在抓痕上测量了一下,发现那留下抓痕的手比自己的手小很多,但是指尖凸起如钩,只是轻轻一抓,便能让人皮肉翻卷!
“这是……”宋翊问。
“九命妖猫!”吴煜答道。
“九命妖猫?”宋翊有些不明白。
“它就在这里,不杀尽吴家人,它是不会走的。”吴煜打了一个哆嗦,嘴唇不住地战抖。
“我从不信怪力乱神。”宋翊摇了摇头,对吴煜的话表示怀疑。
吴煜叹了一口气,笑着说道:“时间还早,不知道宋小姐有没有兴趣听我讲个故事?”
“什么故事?”
“一个关于吴家发迹的故事。”
九河下梢天津卫,三道浮桥两道关。所谓“九河”,出自乾隆时期的《天津县志》,这里面有一篇康熙皇帝的御笔文章,唤作《御制九河故道说》,列出了九条古河名,为:徒骇、太史、马颊、覆釜、胡苏、简、絜、钩盘、鬲津!而这三道浮桥,指的是北大关浮桥、东浮桥和北运河上的“窑洼浮桥”;两道关,指的是旧时南运河上征收货物税银的“钞关浮桥”和东门外海河上的“盐关浮桥”。
之所以叫盐关浮桥,是因为自盐关浮桥到大直沽,都是存盐的场地,也称为“盐坨地”。天津地处长芦盐区,煮海晒盐,元朝已始,迄今有三千多年了,长芦盐盐度极高,也称“芦台玉砂”。在这“盐坨地”附近,聚集着大量来自河北、山东等地的贫苦百姓,从事着“盐丁”的行当。
何为盐丁?操盐役之丁壮尔。
清朝年间,众盐丁于酷暑之中,在海岸边支起两行煮盐大灶,顶着暑热,在滚烫的煮盐大灶之间奔走穿梭,熬煮潮水。长期煮盐,使得盐丁周身肌肤在烈日之下脱水暴皮,皮肤由白转红再转黑。灶下的大火烘烤心肺,透心的燥热。
对于盐丁来说,能远离火灶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哪怕站在太阳底下都比煮盐凉爽。每年死于酷暑之下的盐丁不计其数。然而,如此高强度的劳动,换来的报酬却少得可怜,每月所得,不过百枚铜钱。食无米,居无所,老无终,幼无养。此外,清朝的官府对于盐丁管理极其严苛,必须造册登记,一旦被朝廷编为盐丁,就永远不能离开产盐区,不能务煮盐之外的行业。不但这一代人如此,一旦入了盐籍,世世代代都是盐丁,永无出头之日。
光绪十六年,天津盐场一个名叫吴晋中的盐丁在黑夜里翻身而起,机警地支起耳朵,听周围的动静,直到确定看守盐丁的士卒已经睡熟了,才蹑手蹑脚地爬出了草屋,在大雨中一阵狂奔,消失在夜幕之中。
吴晋中一直认为自己和别的盐丁不一样,因为自己的父亲是京官。吴晋中小的时候也是读过书的,要不是父亲在官场的倾轧中遭了灾,自己也不会成为一名盐丁。
吴晋中和所有的盐丁都不同,在他来到盐场的第一天,他就下定决心,一定要离开这里,为了寻找这个机会,他已经隐忍了三年。
当晚,暴雨如注,天地一片昏暗。吴晋中一路跌跌撞撞,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荒郊里奔行。空空****的胃肠饿得吴晋中两腿发抖。没跑两个时辰,吴晋中便额头滚烫,浑身打摆子,“扑通”一声栽进了泥坑之中。
不知过了多久,吴晋中渐渐恢复了意识,嗓子里火烧一般的痛,让他忍不住想咳嗽。
吴晋中晃了晃昏沉沉的脑袋,硬撑着潮水一般的困倦,睁开了眼睛,只见自己此刻正躺在一张木**,旁边立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小姑娘正眨着一双好奇的眼睛看着自己。
“这是哪儿?”吴晋中无力地张了一下嘴巴,哑着嗓子问了一声。
“这是我家啊!”
“你家?你是?”
“我叫小狸,狸猫的狸,你是我救回来的。你总算醒了,我还以为你会死呢!”小姑娘许是很久没见到外人了,蹦蹦跳跳地绕着他转。
吴晋中喝了几口水,渐渐有了些精神。小狸给他盛了碗米粥。饥肠辘辘的吴晋中把粥直接给吞了下去,烫得他直吐舌头。
吴晋中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烫得厉害;又摸了摸自己的脉搏,跳得杂乱无章。他是读过书的,略懂些医术,知道自己这病拖不得,必须得开些清热的药,否则稍有不慎,就容易转成肺疾。
“小狸,你家有药没有?”吴晋中硬撑着身子,虚弱地问道。
“药?什么药?”小狸满面不解。
“那有纸笔吗?”吴晋中也不废话,拣要紧的说。
“有!”小狸转身从一旁的柜子里拿出一套纸笔放到床边。吴晋中给自己把了把脉,提笔写了一个药方,折好了递给小狸,说道:“有劳你帮我抓一服药,抓药的钱我愿写下字据,来日定当报偿。”
小狸接过药方,微微笑道:“不过是点儿金银的事,何足挂齿。”
小狸说完这话,也没避着吴晋中,一弯腰,从床底下拿出了一个檀木匣子,打开来,里面明晃晃的全是金条,足有三十几根!
小狸从金条堆里挑了几枚银圆,放在袖子里,随后将匣子盖上,放回了原处,然后去门边拿伞好去抓药。
此时,吴晋中的眼已经被那盒金条晃得晕住了。
“好多钱,我便是干上十辈子盐丁,都赚不了那么多钱。此处只有她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我若是……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我就……”
有道是:美酒红人面,财帛动人心。吴晋中此刻见财起意,血贯瞳仁,当下立了谋财害命的狠心。
“哎哟——”吴晋中发出了一声惨号,顺着床铺滚了下来。
小狸不疑有诈,赶紧扔了雨伞,回身跑来,扶起了吴晋中,张口问道:“你没事吧?”
吴晋中垂着的脑袋,猛地一抬,瞪圆了一双恶毒的眼睛。
“对不住了!”吴晋中一声狞笑。
“你说什……”小狸的话还没说完,吴晋中一咬牙,两只大手一下子掐住了小狸的脖子。那小狸不过是个十岁出头的孩子,哪里挣脱得开吴晋中的大手,别看吴晋中此刻发着烧,可是他毕竟干了多年的盐丁,力气大得很。
“啊——咳——咳——”小狸憋红了脸,伸出手指狠命地挠着吴晋中,在他的手臂上留下了一大片血痕。吴晋中忍着痛,额上青筋根根暴起,弓着背将小狸牢牢按在身下,扼住她喉咙的虎口不断收紧。小狸很快就停止了呼吸,被活活掐死在了床边。
吴晋中战抖着双手瘫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然后他将那只装满金条的匣子裹好,揣在怀里,扶着墙走到门边,拎起雨伞就要出门。
突然,一阵脚步声从门外传来,吴晋中一口气吹灭了屋里的灯,伸出手指,蘸着唾沫在门上的麻纸上轻轻一戳,向外看去。只见院子门口的青石板上,一个三十出头的妇人正背着一袋米,推开了柴扉!
“不好!这小狸的娘回来了!”吴晋中向前后左右一看,这屋子并无其他出路,吴晋中咽了一口唾沫,强打精神,从桌子上抓起了刚才喝粥的碗,裹在袖子里,往墙上一砸。
一声细微的闷响,粥碗碎成了五块断茬,吴晋中将地上的小狸尸体扶起,架着小狸坐在床边,随后放下了**的幔帐,自己蹲身一缩,藏在了小狸身后。
门开了,那妇人走进了屋里。
“小狸,娘回来了!小狸?”那妇人一边呼唤着小狸的名字,一边点着油灯。
油灯一亮,那妇人一回头,看到了幔帐后头坐着的小狸。
“你这倒霉孩子,坐那儿干嘛?吓娘一跳!”那妇人扔下了米袋子,伸手就拉开了幔帐,手不经意地往小狸脑袋上一搭。
“扑通——”小狸的尸体直挺挺地歪到了一边。
“小狸——”那妇人发出了一声惨叫,眼神全在小狸身上,全然没提防在小狸背后蹿出的吴晋中。
“噗——”吴晋中一下子就把碎碗茬插进了那妇人的脖子里。
“你……”那妇人捂着脖子,鲜血横流,吴晋中捏着碎碗茬,一直往那妇人的脖子里按。
那妇人拼尽全力,狠命推了吴晋中一个趔趄,吴晋中脚下不稳,斜刺里一倒,怀中的匣子落地,里面的金条散落了一地。
“去死吧!”吴晋中顾不上捡金条,一咬牙扑上去按倒了那妇人,扯下幔帐,从后面勒住了她的脖子。
“好贼子,谋财害命……我死后必化作九命妖猫,杀尽你家满门……”那妇人失血过多,本就命悬一线,此刻又被勒住喉咙,没挣扎几下,就一命归了西。
吴晋中见那妇人死透了,将那妇人的尸首扔到一边,然后跪在地上将散落的金条一一收好。他刚想要起身离开,突然觉得一阵头晕眼花、四肢酸软,晕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浓云散尽,天空放晴,晨光照在吴晋中脸上,将他弄醒。
吴晋中揉了揉眼睛,向四周一望,发现自己此刻正靠在一座坟头上,旁边的半块石碑,斑驳老旧,已然看不清字。
“我这是在哪儿?”吴晋中傻了眼,回想起昨晚的事……难道都是梦吗?
吴晋中一边冥思苦想,拼命地回忆,一边伸手往怀里一伸,手碰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吴晋中脑袋上冒了一层冷汗。他抽出那硬邦邦的东西一看,正是那只檀木匣子,打开盖子,里面明晃晃的铺着金条!
“这不是梦?”吴晋中一下子跳了起来,绕着坟墓转了一圈,从那坟包底下发现了一个小洞。吴晋中大骇,折了一根树枝,掘开了那个小洞,越掏越大,渐渐露出了一具烂棺材改成的屋子,里面的摆设和昨晚自己到的地方别无二致。在那屋子里躺着两只狸猫的尸首,一大一小,大狸猫的脖子上缠着幔帐,脖子上扎着一个碎瓷碗片!
“啊——”吴晋中脚下一滑,仰面栽倒。
“难道……这就是那个名叫小狸的孩子和她的娘?我昨晚是在这野坟中……”吴晋中甩了甩脑袋,耳边回**起小狸娘临死前的诅咒。
“好贼子,谋财害命……我死后必化作九命妖猫,杀尽你家满门……”
“不——”吴晋中在泥地上打了个滚,捂着脑袋喃喃自语道:“我不是故意的……都是幻觉……幻觉……都是假的……”
吴晋中不敢在这儿多待,抱住了怀里的金条匆匆消失在了浓雾中。
此后,吴晋中凭着怀里的金条为本钱,滚雪球一般将买卖越做越大,直至成了今日雄霸南北的大茶商。
贰
吴煜讲完了他的故事,仰头喝干了杯中的最后一口酒。
“故事里的吴晋中,不就是你爸吗?”
宋翊看了看远处和宋时林交谈甚欢的吴晋中,又看了看一脸认真的吴煜。
“对!就是他!”吴煜点了点头。
宋翊皱了皱眉,轻声笑道:“你的故事很精彩,但是妖魔鬼怪之流,我是从来都不信的,我有一个姓白的朋友,就最会装神弄鬼。”
宋翊的话还没说完,宋时林和吴晋中已经并肩走了过来,宋时林指着吴煜和宋翊笑道:“比起和咱们这些老家伙聊天,年轻人还是更爱和年轻人在一起啊!”
吴晋中拊掌笑道:“是啊!年轻人总是有共同话题嘛!对了,你们刚才在聊什么?”
宋翊刚要说话,却被吴煜抢先:“我们在聊法兰西,宋小姐是留过洋的人,见闻之广博,让我受益很多。”
“走,我给你们介绍几位叔伯。”宋时林大手一挥,带上宋翊和吴煜,不断地和形形色色的人寒暄,直至酒会结束。在吴晋中的热情挽留下,宋时林父女当晚留在吴家过夜。
宋翊最讨厌的就是这种社交场合,比起今天灯红酒绿的酒会,其实宋翊更喜欢破败清净的龙王庙。
宋翊满是疲惫地叹了一口气,脱掉高跟儿鞋,仰头躺在**,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发呆,不一会儿就沉沉地睡了过去。
惊醒宋翊的是院内嘈杂的脚步声和叫嚷声。宋翊揉了揉眼睛,推窗一看,只见东边的院内,大火冲天,染红了半边夜空。
宋翊的心一沉,一种不祥的预感漫上了心头。
大火将吴晋中的书房烧成了一片白地,吴府的仆役从残垣瓦片中拖出了已经被烧成焦炭的吴晋中。所有的宾客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有的掩面而泣,有的扼腕叹息,有的交头接耳,有的满面唏嘘,唯有宋时林忙得满头大汗,一边组织人手扑灭大火,一边挖掘隔离带,防止火势蔓延。忙活了大半个时辰,大火渐渐熄灭,管家庞春摸了摸熏得透黑的脸,走到宋时林旁边,哭着说道:“宋市长,起火的原因找到了,是窗帘。老爷把烟头弹在地上,把窗帘点着了,老爷喝多了,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后来火越烧越大,老爷出不来了……我的老爷啊!”
很快,吴晋中的尸体在吴府仆人哭天喊地的哀号中被抬到了后院,暂时停放在他自己的卧房内。吴晋中的老妻十年前就死了,还有个堂弟吴远樵,三年前中了风,瘫了!故而整个吴府现在都是大公子吴煜领着老管家庞春在维持现场。
原本披红挂绿、张灯结彩的吴府,一夜间变成了满堂素缟。众宾客原本是来贺寿的,一转眼竟成了奔丧吊唁。吴府突遭大难,一时间找不到入殓的师傅,宋翊自告奋勇,把这活接了下来,反正平日里也做惯了法医,摆弄尸首本就是家常便饭。
然而,宋翊在接触到吴晋中尸体的一瞬间,就觉察出了不对。
吴晋中不是烧死的,而是被人杀害后,纵火焚尸!
原因有三:第一,若是活人遇大火烧伤身亡,皮肤遭火焰灼烧,必会出现红斑、水疱等炎症反应,而死后焚尸则不会有。宋翊仔细查看了吴晋中的每一寸肌肤,都没有发现炎症反应;第二,活人遇火,在浓烟中喘息,呼吸道内必然吸入烟灰炭末,但是如果是死后焚尸,则会因死者呼吸停滞,代谢闭塞,不可能吸入烟灰。宋翊尸检的时候发现吴晋中的呼吸道内并无烟灰,故其是在死后被人纵火焚尸;第三,活活烧死的人,死前会剧烈挣扎,筋骨收缩抽搐,尸体必然是挣扎扭曲状,而吴晋中的尸体则平静安详,说明在被焚烧前并无挣扎。综合以上三点,宋翊完全可以断定,吴晋中是被人谋杀的!
那么吴晋中是怎么死的呢?
宋翊拧亮了一支手电筒,一寸一寸地观察着吴晋中的尸体。突然,宋翊在尸体颈骨以下发现了一个诡异而扭曲的痕迹,看形状,应当是抓痕,但是尸体被大火熏烤得焦黑干枯,实在无法判断那个抓痕是什么情况。
宋翊沿着抓痕,轻轻切开了吴晋中的皮肉。宋翊看了一眼皮肉下面的情形,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那一抓威猛绝伦,直接抓断了吴晋中的锁骨以及颈部的大动脉!宋翊看着这道抓痕,觉得有些眼熟,但一时间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宋翊收起手术刀,掏出针线,将吴晋中的尸体缝合妥当,给他换上一身寿衣,然后走出了卧房。
“怎么这么久?”宋时林快步迎了上来,给宝贝闺女递水。
“爸……”宋翊给了宋时林一个眼色,宋时林顿时会意,父女二人向边上一走,挪到了一个僻静的角落。
“爸!吴晋中不是被烧死的,而是有人先杀了他,而后纵火焚尸的!”宋翊看了一眼周围,小声说道。
“你确定?”宋时林失声惊道。
“我确定!”宋翊急声说道。
“好,这样,我现在就叫潘虎臣过来。”宋时林思索了一下,叫来跟班的秘书,耳语了一阵,秘书点头后,转身出了吴府。
两个小时后,潘虎臣带着几十名警察赶到了吴府,封锁了吴府所有的出入口。
“这……这是怎么了?”
“不知道啊……警察怎么来了?”
众宾客乱成了一团,叽叽喳喳来回议论,宋时林扫视了一圈,站到了台阶上:“诸位,诸位静一静!静一静!”
瞧见宋时林出了面,众人的议论声渐渐弱了下来。
“诸位,吴晋中吴先生,在咱们津门商界,可以说是领军人物,在咱们天津的工商界一直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咱们天津经济的发展和慈善事业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如今,他遭此大难,我宋某人很是痛心!我相信,在座的诸位心里也都和我一样沉重。眼下,对于吴晋中先生的死因,有了新的发现,那就是……吴先生很可能并非死于意外,可能是死于他杀!”
“什么?这……这怎么是他杀……”
“谁干的?是谁啊?!”
“不可能吧?也说不准……吴家的买卖那么大,仇家一定少不了……”
宋时林的话音一落,底下又开始闹哄哄起来。
“静一静!静一静!大家静一静!”
宋时林使劲儿挥了挥手,压下了台下的议论。
“诸位,我和你们的心情是一样的。我也想把事情的真相查清楚,所以,还希望各位鼎力配合。警察局已经封锁了吴家大院,开展排查。请大家各自回房,不要随意走动。”
宋时林和潘虎臣主持对吴家大院的清查工作。宋翊站在庭院的树下,满脑子都是吴晋中尸体上那个神秘的爪痕,全然没有注意到吴煜走到了自己身边。
“宋小姐!”吴煜轻轻喊了一声。
宋翊猛地从沉思中惊醒,一回头,正看到满面憔悴的吴煜。
“你父亲的死不是意外,而是被人谋杀。”
吴煜一声苦笑,晃了晃脑袋,幽幽说道:“你说的……是它吗?”
吴煜挽起袖子,将手臂上的抓痕送到了宋翊眼前。
“是不是和我父亲尸体上的一样?”
吴煜此话一出,宋翊下意识地倒吸了一口冷气,脑子里“嗡”的一声响,瞬间想起了在验尸时的困惑——吴晋中颈下的伤口和吴煜一模一样。
“你也看到你爸颈下的那个抓痕了?”
“看到了,我第一眼就看到了,因为我敢肯定,我父亲是死在了它的手里!”
“它?它是谁?”
“九命妖猫!”吴煜咬着牙,吐出了四个字。
“九命妖猫?”
“宋小姐,如果你感兴趣的话,我可以给你讲讲我手臂上的这片抓伤是怎么来的。”
叁
十年前,吴晋中的老妻病重,躺在床榻上气若游丝,被吴晋中锁在了后宅。
彼时才十五岁的吴煜几次想去探望,都被吴晋中拦住,以恶疾会传染为借口,不让他去后宅探病。吴煜记挂母亲,心忧难耐,找了个机会,趁着天黑爬墙进了后院,跑进了母亲的卧房。
“娘。”吴煜掀开了幛子,钻了进去。
黑暗中,吴煜的母亲睁开了眼睛,伸出冰冷的双手,战抖着去推吴煜。
“走……孩子……别和任何人说你来过,听娘的话,快走……”
吴煜的母亲挣扎着爬起身,满头的冷汗,硬撑着沉重的病体将吴煜向外推。
“娘,我不走!娘,你怎么了?生了什么病?爹不让我来看你!我想你……”
吴煜号啕大哭,抱住了母亲。
吴煜的母亲红着眼眶,眼疾手快地捂住了吴煜的嘴,不让他发出声音,一边哽咽一边将他搂在怀里,在吴煜的耳边说道:“我苦命的孩子……娘以后不能再照顾你了。你要照顾好自己。听娘的话,快走……走……记住!不要相信任何人,包括你的父亲……”
吴煜的母亲狠命一推,将吴煜推到床下,“扑通”一声摔在了地板上。吴煜母亲的脸上闪过一抹痛色,吴煜整个人吓傻了,从小到大自己的母亲从来没舍得打过自己一下。
“娘?你……”吴煜的话还没说完,忽然发现窗棂上出现了一个漆黑的剪影,那轮廓像极了一个头戴麻布斗笠的老太太。但是那又不是一个老太太,因为在那身影的屁股后头竖起了一根尾巴,一根狸猫一样的尾巴。
“唰啦——”那黑影抬起了左手,轻轻张开,舒展了一下如钩的五指,轻轻地在门上一扫,发出了一阵刺耳的摩擦声。
“煜儿!煜儿!快过来!”瞧见那黑影,吴煜母亲压低了嗓子,拼命地向吴煜招手,吴煜赶紧爬到了母亲的怀里。
“快躲到床底下,捂住自己的嘴!谁叫都不要出来。你记住没?记住没啊?”吴煜母亲的嗓子里都带上了哭腔。
吴煜整个人都吓傻了,迷迷糊糊地被母亲塞到了床下,吴煜从床帘的缝隙向外看去,只见卧室的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双趿着麻草鞋的脚走了进来,黑色的影子投在了地上,一条灰白相间的尾巴在地上扫来扫去。
“我和你拼了!”缩在床板下面的吴煜听到了母亲发出的怒吼。
砰——
一声脆响,吴煜的母亲重重地砸在了床板上,吴煜紧紧地捂着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儿声响。
“嘶——咔——”五只如钩的利指摧枯拉朽地抓破了床板,在吴煜的左手小臂上扫过,吴煜咬紧了牙根,强忍剧痛,努力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儿声音。
很快,殷红的鲜血从床缝里渗了下来,那双麻鞋一步三晃地走出了卧室。
吴煜死死地捂着自己的嘴,大脑里一片空白,浑身好似浸在冷水之中,冰冷到麻木。
不知过了多久,吴煜缓过神来,从床底下爬了出来,发现自己的母亲手里攥着一把剪刀,躺在**,早已经死去多时了。在她的喉咙处,有一个巨大的抓痕,不但抓穿了她的脖颈,更挠透了被褥,贯穿了床板,在床板上留下了五道细长的指痕。
“走……孩子……别和任何人说你来过,听娘的话,快走……”吴煜的脑海里猛地回**起了他娘临死前的话,抹干了泪水,原路跑回自己的屋子,一头扎进了被窝里,蒙着脑袋瑟瑟发抖……
半个时辰后,吴煜的门外传来了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吴煜把脑袋从被子缝里探出来一看,正是自己的父亲吴晋中在黑暗中摸进了自己的卧房。
“我苦命的孩子……娘以后不能再照顾你了。你要照顾好自己。听娘的话,快走……走……记住!不要相信任何人,包括你的父亲……”
母亲的话再度在吴煜脑中响起,吴煜本有好多话想和父亲说,却一瞬间压回了喉咙里,强自镇定住心神,闭上了眼睛,装作熟睡。
吴晋中走到床前,轻轻掀开了幔帐,被子底下,吴煜的两手因为紧张,紧紧地攥在了一起,闭眼装睡的吴煜甚至闻到了吴晋中身上浓厚的血腥味。
“煜儿……”吴晋中轻轻地呼唤了一声。
吴煜挤了挤眼,装作刚刚醒来的样子,睡眼蒙眬地看向了吴晋中。黑暗中,吴晋中的脸色沉得可怕,却故意撑着一副慈爱的腔调:“煜儿乖!今晚有没有乱跑啊?”
“没有!我一直在睡觉……”
“嗯!”吴晋中点了点头,摸着吴煜的脑袋说道,“煜儿,咱家最近出了很多事,现在你还小,爹不能跟你说,等你长大了……唉!你乖乖的吧!”
吴晋中说完这话,起身刚要走,突然,吴晋中一低头,从地上捡起了吴煜的鞋,那鞋帮上有一抹血渍,吴晋中伸手一抹,那血渍尚未干涸!
“煜儿!”吴晋中大惊之下,猛地一回头,把吴煜从被子里拽了出来,吴晋中下手太急,不小心碰到了吴煜的左小臂,疼得吴煜一皱眉头。
吴晋中看到了吴煜的异样,一把抓住他的左手,把他的袖子向上一掀。
“嘶——造孽啊——”吴晋中一口气没提上来,眼前一黑,险些晕倒在地。
“爹……”
“煜儿,你说实话,你是不是去了你娘那里!”吴晋中看着吴煜说。
吴煜虽然记得母亲的嘱托,但是毕竟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再加上眼前的人乃是自己的生父,几经犹豫,还是点头承认了。
“那你见到它了?不!它看到你了吗?”吴晋中紧紧地抓着吴煜的肩膀,涩声问道。
“我……我躲在床底下,什么都没看见……”
吴煜吓得都不会哭了,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
“那就好!那就好!家里是不能待了,爹明天就送你去上海……对!去上海!”吴晋中神经兮兮地一通自言自语,随后拎着纱布药酒过来,小心翼翼地给吴煜包扎伤口。
“爹,那是什么东西?它……它害死了我娘!”吴煜两眼通红地说。
吴晋中摸了摸儿子的脑袋,知道这孩子已经十几岁了,什么都记得住,无论如何是瞒不住的。沉默良久,吴晋中长叹了一口气,幽幽说道:“这是孽,是债!是你爹我的报应啊!这事,还得从光绪十六年说起,那个时候,爹还是个盐丁,有一天趁着晚上大雨,从盐场跑了出来,在荒野中害了病,濒死之际,被一个叫小狸的女孩救起……”就这样,吴晋中给儿子讲了一个故事,唤作:津门大雨,苦盐丁夜逃古岭荒山;金银露白,善母女救人反遭杀害。
天光渐亮,吴晋中讲完了九命妖猫的故事,草草吃过早饭,叫来了管家庞春,让他带着吴煜去了上海。从那天起,吴煜就一直在上海读书,十年间,从未回过天津,直到七天前,吴煜收到电报,说吴晋中病重,吴煜买了车票回到天津家中,发现吴晋中安康得很,并未生病。吴晋中瞧见吴煜回家,大惊失色,疾声呼道:“不好!它又来了……又来了!”
从那天起,吴晋中枪不离身,再也没睡过一个好觉,苦思之下,吴晋中想出一个办法,那就是借着生辰为名,广邀天津的达官显贵来到吴家大院壮大声势,希望能保自己一命。然而,他万万没想到,对方还是下手了,在酒会结束后,直接潜入书房杀了吴晋中,并且放火焚尸。
吴煜越说越急,苍白的脸上因为激动而显现出一丝病态的潮红。
“你没事吧?”宋翊瞧见吴煜的身体状况不是很好,轻声问道。
“没事,习惯了。从那天晚上在我娘的床底下看到那个东西起,我就没睡过一个好觉。我知道自己活不长了。我不怕死,我只怕没机会弄死那个东西,给我娘报仇!”
“你觉得那东西真是什么九命妖猫吗?”
吴煜听到宋翊的问题,伸手在怀里一掏,拽出了一叠画纸,全都是吴煜画的铅笔画。吴煜一张一张地打开给宋翊看:
“你看。这些年,我在上海学画,我画的最多的就是它!我只要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那天晚上我在床下看到的那个东西。虽然那天晚上很黑,但是这几个地方我是不会看错的。它大概身高一米二三,弯腰驼背,像极了一个老太太,它虽然穿着草鞋,但是我看到了它的小腿是有毛的,灰白相间的毛。还有,这是它的胳膊,也是有毛的,它的五指如钩,抓力极强——尾巴!尾巴!它还有尾巴!当时我在床底下,它的尾巴就在我的面前扫来扫去,它的尾巴又长又软又灵活,和猫的尾巴一模一样。对了!我还记得它走路的样子……”
吴煜瞪大了眼睛,喘着粗气,将画稿塞到了宋翊的手里,一转身,弓下了腰,两腿一弯,两臂一抬,慢悠悠地踮着脚,轻抬轻落,一步一步地迈开腿。走了没多远,吴煜扭过头来,看着宋翊,哑着嗓子问道:
“像不像……像不像一只猫?”
宋翊看着吴煜惨白如纸的脸以及神经质一般抽搐的嘴角,心里泛起了一阵恶寒。
月亮门外,是吴晋中的灵堂。灵堂前面,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年纪约有五十岁上下,正在上香,那中年人生得干瘦,白面无须,甚是矍铄,戴一副黑框眼镜,十足的文化人做派。
“吴煜!这人是谁,看着面生。”宋翊打断了在学猫走路的吴煜。
“这是梁寿,梁大夫,天津城里有名的西医大夫。吴家的救生堂虽然是我爹出的钱,但是大小事务都是他在打理。梁大夫平时都在我们吴家的后院料理病人,一直深居简出。他不爱参加酒宴,更不爱热闹,所以这几天你没见到他。”吴煜答道。
吴煜正说着话,梁寿也上完了香,吊唁的人群里不少人都是认得他的,齐齐围上来和梁寿寒暄,梁寿摆了摆手,一脸悲戚地说道:“老友身亡,梁某悲痛莫名,今日只寄哀思,不想其他,诸位还请海涵!”梁寿不停地拱着手,分开人群向外走。
突然,一阵咿咿呀呀的声音从人堆里响起,众人回头一看,只见灵堂边上一个嘴眼斜、淌着口水、四肢僵直的老头儿拼命蹬着右腿,将自己从躺椅上翻下来,然后用脸支着地,拼命地拱腰,想把自己撑起来,但又因为双臂和腰背僵直,使得他次次尝试,次次失败。
“咳咳——噢——”老头儿张着大嘴,瞪着昏黄的眼珠子,拼命伸着舌头,发出一阵“呜呜”的乱吼,半张脸在地上摩擦出了伤口,连同整个额角,磕破了一片。
“哎呀!二老爷,你怎么又犯病了!”管家庞春拨开人群,冲到了那老头儿面前,手忙脚乱地把他抱上了躺椅。原来这个老头儿就是吴晋中的堂弟吴远樵,三年前中风瘫痪了。平日里这吴远樵都是在下人的伺候下,躺在屋里养病。吴晋中出事后,下人们想着带吴远樵来灵堂吊唁,这才把他抬了出来,可谁想,这吴远樵一看见堂兄的灵堂,激动得当时就犯了病。
吴远樵被庞春架到了躺椅上,仍然挣扎不休。他梗着脖子,冲着吴晋中的灵位大喊。庞春老泪纵横,抱着吴远樵哭道:“二老爷,庞春知道你心里难受!知道,我都知道……”
梁寿见了这一幕,眼角也忍不住有些湿润,只见他掏出一条手帕,擦了擦眼角,又从兜里掏出了一个小玻璃瓶,塞进庞春的手里,涩声说道:“远樵的药,是不是又停了啊?”
庞春接过药瓶,抬头答道:“这两天光顾着忙里外的事,忘了给二老爷吃药了,怪我!怪我!”
吴远樵瞧见了梁寿,使劲儿蹬着小腿,张着嘴往他身上吐口水,还不断“啊啊”乱叫。
梁寿也不生气,只是流着眼泪,激动得直打战,指着吴远樵的鼻子说道:“远樵!我知道你是个性子刚直的人,宁可死,也不想遭这份活罪!你不愿意让我治,你想死!我知道你想死,可是我做不到!你、我、晋中,大家几十年的朋友了。我朋友不多,死一个少一个。晋中已经没了,你也要离我而去吗?说句你不爱听的话,你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活该!活该啊!你怪不得别人,你说说你,我劝没劝过你?要节制!节制!你倒好,吃喝嫖赌抽,你哪样不沾?好好一副身板,被掏个精光,你不瘫谁瘫?你倒是想得美,两腿一蹬,一了百了。你想没想过我?想没想过晋中?你对得起我们吗?吴远樵我告诉你,你得活着,活着!你的病我管,能治的我一定治,治不了我就伺候你到死!”
梁寿冲着吴远樵一顿大骂后拂袖而去。吴远樵瞪着梁寿的背影一阵“啊啊”的大喊,瞪着眼睛,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宋翊见了这一幕,回头问吴煜道:“吴煜,你二叔他……”
吴煜叹了一口气,满是无奈地说道:“我爸本没什么亲人,当年我爷爷在前清犯了大案子,吴家满门被株连,很多人都被流放了,生死不明。我爹发迹后,特意寻访过一圈亲人,就找到我二叔一个。我二叔原来就是家里的少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被抄了家后,他一直在街头要饭。被我爹接回吴府后,虽然成了大院儿的二老爷,但是文不成武不就,一不会做生意,二不舍得吃苦,除了吃喝嫖赌,什么都不会,终日浪**街头,没个正经。我爹忙于生意,无暇顾他,管了几回,收效甚微,我爹后来索性就懒得理他了。我二叔见我爹对他彻底死心,不再耳提面命,变本加厉,嫖姑娘、捧戏子、喝大酒、赌烂钱,后来酒色掏空了身体,终于中风瘫了,一瘫就瘫到现在,不老实也得老实了。”
吴煜一边说着,一边摇着头,显然对这个堂叔他也很是头疼。
宋翊听着吴煜的讲述,心里却想着另一件蹊跷的事。宋翊虽然学的是法医,但对基础的病理学知识还是知道一些的,她和白九曾经讨论过中风这一病症。
白九说,中风,有外风和内风之分,外风因感受外邪所致,在《伤寒论》名曰中风;内风属内伤病症,又称脑卒中。卒中,多指内伤病症中的类中风,多因气血逆乱、脑脉痹阻或血溢于脑所致。以致突然昏仆、半身不遂、肢体麻木、舌蹇不语、口舌斜、偏身麻木。吴远樵这病一看就不是外风,而是实打实的内风。西医认为,中风为急性脑血管病,多为脑内动脉破裂,血液溢出到脑组织内,形成凝块,阻塞血管所致。无论中西医,对中风的用药,都以通、疏、解、散为主,中药多为镇肝熄风汤、大秦艽汤、星蒌承气汤、补阳还五汤等汤药,西药则为被称作“万灵丹”的阿司匹林。
然而,梁寿塞给管家庞春的那个小玻璃瓶的药,绝对不可能是阿司匹林,因为梁寿问了一句:“远樵的药,是不是又停了啊?”
这说明这玻璃瓶里的药,吴远樵是长期服用的。众所周知,阿司匹林不能长期服用,一旦长期服用,会导致皮疹、血肿、哮喘、皮下瘀血、牙龈出血和紫癜等反应,但是这些反应在吴远樵的身上都没有,所以那药不可能是阿司匹林。如果不是阿司匹林,那会是什么药呢?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宋翊指使吴煜去庞春手里要来了那个小玻璃瓶,然后倒出来一片药,用纸包好,随后让吴煜把那个瓶子还了回去。
宋翊拿着那片药,回屋写了一封信,叫来了魏虾米,让他把这药片和信送到马场道的一家西医诊所,找坐诊的大夫亨利先生帮忙,并将亨利大夫的回信带回来。
宋翊可是市长的千金,她亲自交代下来的差事,魏虾米怎敢不用心。
傍晚时分,魏虾米跑了回来,将回信递给了宋翊。这亨利先生是宋翊在法国留学时认识的朋友,学的是西医的内科,故而宋翊特地让他帮忙看看这片药是个什么成分。
宋翊展开亨利的回信一看,顿时验证了自己的猜想!
这药果然不是阿司匹林,而是有催眠麻醉作用的佛罗拿!
1903年,德国化学家菲舍尔和梅林发现了合成的二乙基巴比妥酸具有高效的安眠药用,于1904年将二乙基巴比妥投入市场,英文名叫Veronal,音译成中文就是“佛罗拿”。
原来梁寿一直在给吴远樵开安眠药!
他们的关系,远非表面看上去那样简单,那么在这其中,吴晋中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
“必须见见吴远樵,他肯定知道些什么!”宋翊暗自下定决心,今晚要夜探吴远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