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杀人抛尸后已经一个多月过去了,生活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一切都照常进行着。艾园的心情也正在慢慢恢复,噩梦仿佛已经过去。她对任森更加温情、更加依恋了。她现在颇为欣慰的是,任森每夜都在此与她共度。在她的心里,只要任森在,一切都不足畏惧了!
可是任森却清醒地认识到,噩梦根本没有结束,更严峻的挑战还在后头!面对着如此温婉靓丽、楚楚动人而又曾饱受创伤的爱人,他必须挺起男人的胸膛,勇敢地面对一切,即使拼却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惜!把什么都想透了之后,反而觉得得无所畏惧了。如果说,任森在以前抛尸、移尸、承受敲诈者勒索的时候还感到恐怖与胆怯,那么现在他反而是“英勇无畏,视死如归”了。
他深信,在不久之后,那敲诈者还会继续打电话敲诈。像那种宵小之辈,贪欲是没有尽头的。
他已经在悄悄构思着一个计划。
第一步,必须确证陶二宝就是敲诈者。不过,这要等他再次打电话来时才能确证。
第二步,要彻底消除后患。
他空闲时经常一边抽着烟,一边注视着由敲诈者寄来的那张底片。那底片的背景是灰蒙蒙的芦苇**,无边无际。从那照片上根本看不出任何可作为标识的东西。如果敲诈者彻底地消失,没有了敲诈者的指认,光凭这样的照片,警察在那浩瀚几十里的芦苇**中如何才能寻找出那照片中所显示的地点呢?而且,已过去了许多时日,那尸体理应腐烂得皮肉全无,要想判断出尸体的具体身份也非易事,更何况从底片上两个人的影象根本就不能确证是任森与艾园。
因此,只要敲诈者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即使还有另外几张类似的底片被警察获得,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任森渐渐地下定了决心。
但是,在设法证明陶二宝就是敲诈者之后,用什么办法使他消失呢?后果又会如何呢?
任森陷于深深的思索之中。
陶二宝有一个母亲,陶二宝会不会把这一切告诉他的母亲呢?陶二宝有没有什么狼狈为奸的酒肉朋友?他会不会在酒足饭饱之后流露出他敲诈成功之事?他有没有什么关系密切的女友?他有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呢?
由于陶二宝属于思虑周密、老谋深算之辈,因此他不大可能把详情说给其他任何人听。但他会不会以吹嘘为目的而有所暗示?这样,也不排除他周围的人对敲诈一事有所察觉。况且,他敲诈得手之后必定比以前大手大脚,他周围的人岂不会从中窥出一些端倪?
如果设法杀死陶二宝,警察自然会进行调查询问。倘若有人举报敲诈一事,则任森与艾园将难逃嫌疑,因为他们将无法提供不在杀人现场之证明。
如果杀死陶二宝后再抛尸芦苇**或其它难于发现之处,其母必然报案,说不定还会同时举报敲诈之事,任森与艾园也将难逃嫌疑。如果陶二宝还有剩余的底片,而且那些底片也落入警方之手,警方说不定会大面积地搜查芦苇**。即使三年五载之后才发现陶二宝尸体,根据现今的DNA技术也能证明其身份,到那时,任森与艾园又如何为自己辩白?况且,如果任森与艾园在杀死陶二宝的过程中稍有疏忽,他们将遭受灭顶之灾!谁又能保证完全没有疏忽呢?上次谭富贵拳头上的血迹不就是一个例子吗?
如果陶二宝不再继续敲诈,那么,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岂不是皆大欢喜?
可是,根据任森的估计,陶二宝再次敲诈几乎已成定局!
既然如此,如何才能做到既能使陶二宝死亡,而自己又能提供不在杀人现场的证据呢?
任森深深地吸进了一口烟,他闭上了眼睛,紧紧地皱起了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