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节
从解剖教研室回到警院宿舍后,李毅然感到有些儿劳累,她洗了个淋浴,打算好好地睡上一觉。可是,她躺在自己的**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刚才看到的那具119号尸体标本的凄惨面容始终浮现在她的脑际。
昨夜对解剖教研室存尸房的探查基本上确立了这样一个事实:119号尸体标本应该就是3月4日李玉蓉在上解剖课时所解剖过的那具127号尸体标本,而在3月9日李玉蓉将自己关于堂姐的猜测告诉刘守元之后,刘守元竟然为了一己之私,悄悄地将127号尸体标本的号码牌与119号尸体标本进行了对调,因此,当李玉蓉于3月10号再次来到解剖教研室查看127号尸体标本时,她看到的实际上是原先的119号尸体标本。
但是,现在的119号尸体、亦即原先的127号尸体究竟是不是李玉蓉的堂姐李玉芹呢?至今为止,尚没有确凿的证据。
凭着自己的直觉,李毅然基本上倾向于认为,原先的127号尸体、亦即现在的119号尸体,应该就是李玉芹,也就是梅香,其原因如下:
首先,李玉蓉在第一次看到127号尸体时,她立即就把她当成是自己的堂姐,而第一眼的感觉理应是最为可信的。而且,在该尸体的左耳后侧也存在一小块暗记,虽然那暗记非常模糊,甚至于可以说是若隐若现,但昨晚李毅然在用放大镜进行认真观察之后已经确认那儿确实存在着一块暗记。另外,在119号尸体的臀部缺失了一小块皮肤,而且缺失皮肤的部位正好相当于梅香身体上纹身图案的相应部位,这就更加令人怀疑了。除此之外,最最令人生疑的便是,倘若原先的那具127号尸体标本不存在任何问题,刘守元为什么会将它与119号尸体进行对调呢?
李毅然虽然深信梅香是死于范雨田之手,而且继而被转变为解剖教研室的一具尸体标本,但她也十分明白,至今为止,她根本就没有掌握任何确凿而具体的证据,因此,她现在仍然无法说服那顽固而刻板的赵天成对解剖教研室进行公开搜查,从而进一步检查119号尸体标本的DNA。
李毅然想道,自己昨夜之所以与李玉蓉一起私自夜闯解剖教研室,也是无奈之举。倘若赵天成同意以合法手段对解剖教研室进行公开搜查,自己何苦要冒着那样大的风险呢?
当昨夜李毅然得悉119号尸体就是原先的127号尸体时,她曾经有过一个想法,倘若将该尸体的某一块骨头取出,然后设法与梅香亡母的尸骨进行线粒体DNA比对,就可以确定119号尸体的具体身份。但是,她几乎是立刻就打消了这样的念头,因为她知道,那是非法取证,而非法取证所得出的任何结论是不可能被法庭所采纳的。
她转而又想道,即使不被法庭所采纳,但只要能够私下里证明119号尸体就是梅香,就理应能够说服赵天成对解剖教研室进行公开搜查,然后再以合法手段检查119号尸体的DNA,岂不是就能够将范雨田绳之以法?
但是,李毅然又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倘若真的将119号尸体的一块骨头私自取出,继而与梅香亡母的尸骨进行线粒体DNA比对,那将是一件非常复杂、非常耗时的工作,也肯定会惊动当地农村的很多村民。万一这件事情被范雨田与刘守元所察知,将会促使他们将119号尸体彻底销毁,其后果将不堪设想!
既不能采取合法手段,又不能采取非法手段,那么,能不能够采取一种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迂回战术呢?李毅然苦苦思索着。
终于,她想到了一个巧妙的办法。
李毅然非常明白,当务之急是要将那具119号尸体取出来,而且必须以一种合法的手段取出来。
临渝警察学院并没有解剖教研室,因此在进行法医学的有关教学时,往往从临渝医学院解剖教研室借取一些尸体标本,供警院的学生们解剖之用。既然如此,能不能够让警院的法医教研室设法将119号尸体标本临时借来呢?
第二天一早,李毅然来到警院的法医教研室,找到自己昔日的老师胡雨梅,将有关梅香的一切以及自己至今为止的调查进展如实告诉了她。胡老师当即表示,她可以设法将那具119号尸体标本借来警院。
临渝医学院解剖教研室的存尸房有两名实验员,其中一人就是刘守元,另一人叫于文生,胡老师与他们二人都比较熟悉。胡老师打算,最好是在刘守元不当班的时候去借取尸体,这样就不至于惊动刘守元,而即使他事后得知该尸体已被借出,也将无可奈何。
李毅然估计,只要能够成功地将119号尸体以合法的理由借来,便可以说服赵天成以合法手段进行线粒体DNA检测。因为,既然已经不再涉及到对医学院解剖教研室进行搜查,他理应没有任何顾忌了。而且,到那时,119号尸体已经在警院,即使范雨田听到了任何的有关风声,也将无计可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