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当赵铁柱与李毅然分别将调查结果向子明老师汇报后,陈子明进行了许久的沉思,他力图理清思绪,为下一步的行动寻找突破口。
周志远死亡后,已经一个多星期过去了。案件调查虽然已经有所进展,然而目前已知的各种信息必须全部串联起来,才能够构成令人信服的逻辑链条。可是,至今为止,各种信息之间尚有明显的相互矛盾之处。
至于在周志远保险箱中发现的那份遗嘱,基本上已经可以确定为伪。而作伪者,理应是周慧兰夫妇。这一点,大体上已经不容置疑。
然而,这一点只能构成周慧兰夫妇的杀人动机。对于大多数的杀人案而言,最后查明的犯罪嫌疑人往往都是一开始就认定为具有杀人动机的人。但是,由于周志远的死亡时间是6月13日晚7点至8点,死亡第一现场是距离城市65公里的碧水溪,而当时周慧兰夫妇却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病房里看望保姆林桂英,因此他们就具有了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那么,倘若周志远果然是他们夫妇二人杀害的,他们又是如何实施杀人行为的呢?
周慧兰夫妇既然能够利用假遗嘱将自己的杀人动机巧妙地转移出去,就说明他们绝非等闲之辈。因此,他们肯定能够为自己提供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根据以往的经验,在看起来不自然或者是别扭的现象中,往往暗含着突破性的玄机。现在,关于周慧兰夫妇,有哪些地方是不自然的呢?
据警方调查,他们夫妇二人近来几乎每日都要到公共浴场去洗澡,这是为什么呢?近几天天气炎热,一连几天都是35度以上,每天洗澡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但是,既然他们自己有太阳能热水器,本可以在自己家的浴室里洗澡,为什么舍近求远呢?这儿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可能是他们自家的浴缸下水道堵了。但是,如果是下水道堵了,只要打个电话,立刻就会有工人上门疏通,为什么近一个礼拜都不能使用呢?第二个可能的原因便是:由于某种原因,那浴缸已经不能再使用了。然而,有哪些原因可以使浴缸不能再使用呢?会不会是什么心理上的因素呢?
猛然间,陈子明恍然大悟了!一切全都明白了!
周慧兰夫妇是在他们自己的家里、也就是在杏花小区24号楼205室的浴缸里将其养父淹死的!由于那浴缸曾经被他们用来杀人,所以他们再也不想在那儿洗澡了。可是,在短时期内也不能将其换掉,否则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原来,在周慧兰夫妇生活习惯改变的背后暗藏着重要的玄机!
陈子明将所有的信息碎片连接起来,可以得到如下的推理链条:
首先,周慧兰夫妇从很久以前,或许是几个月前,甚至于是一、两年前,就有了杀死养父的打算。而理由则是夺取其财产。为了转移杀人动机,他们必须制作一份假遗嘱。由于吴纪平对于书法比较有把握,因此,他也许进行了几个月的刻苦练习,基本上已能惟妙惟肖地模仿周慧兰养父的笔迹。
然后,他们就打算下手了。当然,此事不能让年幼的女儿知道,因此,他们就提前找个理由将女儿送到省城的奶奶那儿去了。
虽然他们已经能够成功地将杀人动机转移出去,但是为了小心起见,还必须为自己提供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这一点又如何才能够办到呢?
倘若法医认定死亡第一现场在碧水溪,而他们夫妇二人当时又远在别处,那么他们岂不是有了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
吴纪平在大学里是学生物学的,他理应知道,法医对于溺水第一现场的判断主要是依据对死者肝、肾以及心肌中硅藻的鉴定,并与现场的水样进行比对。因此,如果他们用自来水将老爷子溺死,而后再抛入碧水溪,则碧水溪中的硅藻只能进入死者的胃与肺中,而不能进入肝、肾以及心肌。所以,他在采取杀人行动前必须预先到碧水溪去取水,要用碧水溪的水将老爷子淹死。在被附近的农户看见时,便假称是为了养金鱼,这样就不至于被人怀疑。他将那两大桶碧水溪的水运回城内的公寓,倒在浴缸之中。这样,一切准备就绪,便可以动手了。
首先,他们必须将老爷子骗进城。6月13日下午1点钟左右,他们可能捏造了一个理由,然后开车请老爷子进城。因为是白天,为了防止被什么人看到他们的车辆,所以他们没有用自己的桑塔纳,而是向什么熟人借了一辆黑色雪弗莱。他们将老爷子带进自己的公寓后,一起吃了晚饭,同时让老爷子喝了一些绍兴酒。让他喝酒的目的就是诱导警方怀疑他是酒后不小心落水而亡。
饭后,在晚上7点钟左右,他们夫妇二人合力将老爷子淹溺在自家的浴缸之中。由于那浴缸中的水就是从碧水溪取来的,所以其中所含的硅藻当然与碧水溪中一模一样。
在将老爷子溺死之后,他们夫妇二人立即前往市第一人民医院看望保姆林桂英。这样,就为自己提供了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林桂英当时还对那夫妇二人心怀感激,又岂能知晓那人面兽心的鬼蜮伎俩呢?
从医院回来之后,等到夜深人静之时,那夫妇二人将老爷子的尸体搬上黑色雪弗莱,朝着碧水溪方向疾驶而去。当然,在靠近碧水溪时,他们肯定减慢了速度,以免引起附近居民的注意。在将尸体抛入溪流之后,他们又悄悄地潜入周志远的别墅,将那张假遗嘱放在保险箱之中。
至此,他们自认为百密而无一疏的计谋宣告完成。而接下来的,在静候一段时间之后,就可以安安全全地接收死者的遗产了。
然而,陈子明清楚地明白,以上这一切还仅仅是自己的推理分析,还需要一系列确切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推理的合理性。
作为警方,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首先,应该从吴纪平借来的或是租来的黑色雪弗莱入手。现在基本上已经可以肯定,6月13日下午碧水溪畔那家姓刘的农户所看见的黑色轿车理应是吴纪平驾驶的。他当时也许是捏造了一个借口将老爷子接到城内,以便下手。可以猜测,他当日夜里将老爷子的尸体送回碧水溪时也同样是驾驶着那辆雪弗莱,因为他自己的桑塔纳是米白色的,过于显眼,况且说不定附近的农户能认出他的车辆。既然老爷子的尸体是用那辆黑色雪弗莱运回碧水溪的,而那尸体又是刚刚从浴缸中取出,则尸体上必然有许多水会流到那车内。只要检查那车内是否存在碧水溪水中所特有的硅藻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