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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子明探案(全5册) 蜀山湛然 4880 2024-10-19 10:08

  

  在柳叶巷43号303室梅艳租住的公寓里,李玉蓉向梅艳详细诉说了关于解剖教研室那具127号尸体标本的恐怖故事。

  梅艳大惊失色,她简直被吓得瞠目结舌,久久说不出话来。根据李玉蓉所说的种种情况,再加以合理的推测,解剖教研室的那具127号女尸标本很可能就是她已经失踪半年之久的亲密朋友梅香,而其背后的策划者和执行者理应就是梅香的昔日男友范雨田!梅艳连做梦也不会想到,范雨田竟会残忍到如此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竟然将与他同居四年之久的亲密恋人变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标本!他的良心安在?他还能算是个人吗?是可忍,孰不可忍!难怪自己至今一直得不到梅香的任何信息!若非玉蓉妹妹考取了医学院,若非她在上解剖实验课时碰巧遇见了127号尸体标本,梅香的冤魂势必将永无昭雪之日!

  如此看来,梅艳在去年秋天收到的来自梅香手机的最后一封短信必定是出自于范雨田之手,而那时梅香早已经遇害了!既然范雨田残忍地杀死了梅香,梅香的手机就肯定已经落入他的手中,他用梅香的手机向梅艳发短信理应是轻而易举之事,而其目的就是企图让梅艳相信,梅香已经成为南方某富商的小妾,从而停止进一步追寻梅香!

  梅艳心中无比悔恨,自己当初竟然如此愚蠢,居然相信了那短信的内容,至今还一直认为梅香正在南方某地,作为某富商的小妾而过着安安稳稳的日子呢!谁又能够想象得到,她竟然一直躺在医学院解剖教研室那冷冰冰而异常可怖的福尔马林池子中呢?

  呜呜咽咽地痛哭了一阵子之后,梅艳擦干了泪水,将梅香与雨田之间相识相恋的经过一一向李玉蓉做了详细介绍。她继而重又垂泪道:

  “我曾多次告诫过她,凡是我们这个行业里的女人,在彻底离开这个城市、彻底告别这个行业之前是不可能获得真爱的,可是她偏偏不听,她为人过于率直,用情太深,以至于完全迷失在自己的情感之中,最后终于葬送了自己的性命!”说毕,她又抽抽嗒嗒地哭泣起来。

  “那位范雨田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呢?”李玉蓉问道。

  “从表面上看来还比较老实,模样长得也还算清秀。梅香曾屡次告诉我,他的相貌举止很像是她那已经亡故的弟弟,而梅香那几年经常在思念她的亡弟,或许正是由于这一点,那范雨田才迅速赢得了她的芳心吧?我也和范雨田接触了几次,那人比较内向,很少说话,但我总觉得他的眼睛里似乎有一种不透明的感觉,看上去总是令人感到有些儿不踏实。”

  梅艳一边抽泣着,一边从写字台的抽屉里取出一本相册,从中抽出一张照片,递到李玉蓉手中。那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的合照,其中的女人就是梅香,而另一个身材高挑、模样俊俏的年轻男子便是那范雨田了,他看样子比梅香略年轻一些。李玉蓉看了看,梅香的样子与5年前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略微胖了点,她笑得很纯真、也很自然;而那年轻男子的笑容看上去却似乎有些儿僵硬。至于眼神,从照片上也看不出什么。于是她接着问道:

  “是什么样的不透明感觉呢?”

  “我自己也说不清楚,只是觉得他的眸子里似乎隐藏着什么不太明朗的东西,让人放不下心来。我也曾将这种感觉告诉过梅香,但梅香总是说我神经兮兮的,有一次她甚至于还说我是出自于一种‘潜在的同性恋情结’而对范雨田吃醋呢!我听了感到有些儿莫名其妙,梅香怎么会说出像‘潜在的同性恋情结’这样的专业性名词呢?于是就问她,‘潜在的同性恋情结’究竟是什么意思。梅香告诉我说,在关系密切的两个女性密友之间,倘若其中的一个女人有了男友,另一个女人就会由于‘潜在的同性恋情结’而显示出某种嫉妒倾向。我又问她这道理是从哪儿看来的,她说是范雨田告诉她的。我这才明白,那范雨田原来是一个心机很深的人,他略施小计就轻易地打消了梅香对他的疑虑,所以后来我就不再说三道四了。”

  李玉蓉沉吟了一会儿,继而又问道:

  “你是否知道,是什么原因使得范雨田动了杀机呢?是不是他又有了另外的什么女人?”

  “范雨田后来的确是有了另外的女人,我是前不久才刚刚知道的。就在春节刚刚过后的一天晚上,我所服务的包厢里来了四个客人,其中有一个胖胖的中年人,听说是临渝医学院附属医院的总务处长。于是我就顺便向他问了一下,是不是认识一个叫范雨田的研究生呢?那胖子的回答吓了我一跳,他说道,现在在附属医院,鼎鼎大名的范雨田谁不知道呢?他运气好,不知用什么办法迷住了院长的千金小姐,马上就要成为院长大人的乘龙快婿了!我那时才明白梅香为什么会突然离开临渝了,但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她竟被范雨田残忍地杀害了呀!”

  “倘若不是因为院长的女儿,你认为范雨田最终会娶梅香为妻么?”

  “梅香一直认为范雨田终究会娶她为妻,但我认为那根本就不可能!正所谓‘当局者昏、旁观者清’呀!因为按照我的估计,即使是范雨田没有任何其他女人,他最终也不可能和梅香结婚的。他之所以和梅香维持了4年之久的情人关系,其一是为了能够获得梅香的经济支持,其二是为了满足他强烈的性欲需求。据我所知,近4年以来,范雨田的学费、学杂费、生活费、甚至于连他父亲在乡下的生活费全都是由梅香支付的。而现在,情况不同了,他很快就要拿到硕士文凭,就要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医生,又怎么愿意娶一个夜总会的小姐为妻呢?对于今日的范雨田而言,梅香的价值可谓是已经全部丧失殆尽!更何况他又已经有了另一个女人,而那女人竟然又是院长大人的千金小姐!他还有什么理由再娶梅香为妻呢?”

  “范雨田是否曾提出与梅香分手呢?如果梅香愿意以和平的方式分手,或许范雨田就不会再狠下杀手了吧?”

  “在梅香失踪前,她从来不曾告诉我范雨田企图与她分手,即使是暗示也不曾有过。我估计,范雨田根本就不敢提出与她分手,因为他非常了解梅香,也十分明白他自己在梅香心目中的地位。梅香对雨田的挚爱可以说是深入骨髓,已经达到了至死不渝的地步,对于她而言,雨田便是她的性命、她的一切,她不可以没有雨田,她是宁死也不会放弃雨田的。况且,那时梅香已经怀了身孕!她曾多次告诉我,那胎儿是她与雨田两个人的骨血,她决计要生下那个胎儿,并且决计要将那婴儿抚育成人。在这种情况之下,范雨田应能估计到,倘若他轻易地提出分手,必然会引起梅香的震怒,甚至于可能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他才一不做、二不休,毅然决然地将梅香彻底除去。”

  李玉蓉想道,根据梅艳提供的事实,几乎可以肯定梅香是死于范雨田之手,而解剖教研室的那具127号尸体标本正是梅香。但是,如何才能够让警方相信自己的判断而对此进行立案侦查呢?于是,她继而向梅艳问道:

  “在我们决定报警之前,必须做一些准备工作。我们虽然不能证明那具127号尸体标本就是梅香,但我们必须让警方相信,那具尸体标本有可能就是梅香。请你回忆一下,梅香的身体上是否有什么明显而特别的记号呢?比如说疤痕、纹身什么的?”

  梅艳思量片刻后说道:

  “梅香身后的臀部左上侧有一个纹身图样,那是一朵梅花,是8年前与我一起纹上去的。”

  梅艳立刻转过身去,将她的裤带解开并拉下,露出了自己的臀部。李玉蓉将台灯灯光对着梅艳的臀部,她清晰地看到,在其臀部的左上侧,刺有一朵精巧而美丽的梅花,其直径大约有2厘米左右。梅艳告诉李玉蓉,梅香臀部梅花刺青的位置与大小与自己的完全一样。

  李玉蓉顿时感到心中有了一丝安慰,既然在梅香的身体上存在着这朵梅花刺青,倘若在解剖教研室的127号尸体标本上也能够发现同样的纹身,便大概能够说服警方对该尸体标本进行正式立案侦查。

  告别了梅艳,李玉蓉回到了自己的宿舍,她躺在**辗转反侧,彻夜难眠,梅艳所说的关于梅香的一切始终在她的脑际回旋。

  李玉蓉现在总算明白了,梅香的痴情以及她的怀孕便成为了范雨田的杀人动机!她现在几乎不再怀疑,解剖教研室里那具127号尸体就是梅香!但是,范雨田究竟是采取怎样的手段杀死梅香,又是怎样将她的尸体变成解剖教研室的尸体标本的呢?如果警方同意立案侦查,相信不久之后这一切都会水落石出的。

  但是,如何才能够让警方相信自己的怀疑、并正式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呢?李玉蓉思量道,在决定报警之前,还有一些准备工作要做。自己首先要对127号尸体标本进行进一步的表观检查,倘若在该尸体的臀部左上侧部位能够发现与梅艳身体上完全相同的梅花刺青图案,则能够说明,该尸体可能就是《莺歌燕舞》夜总会的小姐梅香。

  但是,李玉蓉立刻又开始担心起来,倘若那范雨田狡猾异常,倘若他为了清除任何可能的残留证据而预先将那纹身图案割除,那将如何是好呢?

  思索良久之后,李玉蓉终于想到了另一方面的可能证据。既然梅香是死于他杀,倘若自己近几日内设法对127号尸体标本进行进一步的表观检查,并有幸能够在该尸体上找到某些他杀的痕迹,则可以证明该尸体并非死于正常死亡。在这种情况之下,警方肯定会介入调查。

  李玉蓉继而想道,倘若自己能够估计到范雨田当时的具体杀人方式,就可以设法对127号尸体标本的某些体表部位进行相应的详细检查,继而向警方提供该尸体死于他杀的具体证据!而如果能够证明该尸体确实是死于他杀,则无论该尸体的身份是不是梅香,警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定会一查到底!

  那么,范雨田究竟是如何杀死梅香的呢?

  范雨田可能会采用掐死或勒死的办法,也可能会以重物猛烈击打头部或是采用刀具刺杀胸部等要害部位的办法杀死梅香,这些方法都是最简单、最直接的杀人方式。无论他采用了上述的哪种方式,尸体上都会留下明显的痕迹。

  而如果范雨田采用了电击致死的方法杀死了梅香,在死者体表也会留下明显的电流斑。因此,自己在再次检查127号尸体标本时也应该重点注意寻找有关电流斑的痕迹证据。

  当然,他也可能使用了毒药,但死者体内也应该存在着某些毒药残留物,而那些残留物是很容易用气相色谱、高效液相色谱或其他设备检测出来的;因此,在下次检查127号尸体标本时,应该设法提取某些肝脏组织以备进行进一步的化学检测。虽然该尸体标本已经被福尔马林浸泡了半年之久,但大多数毒药理应不至于发生分解变性。

  但是,李玉蓉又产生了某些忧虑,范雨田既然是一名医科研究生,理应具有较丰富的医学知识,因此,估计他不会采用上述这些简单的方法而在尸体上留下明显的证据,否则他岂不是作茧自缚吗?

  既然如此,他会不会采用某些不留痕迹的杀人方法呢?比如说,首先以乙醚突然捂住梅香口鼻,使被害人昏迷,继而向其血管里注射空气而堵塞脑血管的办法令人致死?乙醚的挥发性很大,可以在较短时间里挥发而消失,完全不留痕迹。而向血管里注射空气令人至死则更加无迹可寻了。倘若果然如此,在尸体上就根本找不出任何明显的他杀痕迹,又怎么能让警方相信该尸体是死于他杀呢?当然,范雨田也可能构思出其他更为高明的杀人方法。

  看来,企图在127号尸体标本上寻找出他杀证据来说服警方立案调查,可能是比较困难的。

  李玉蓉继而又想道,倘若在127号尸体标本的子宫里有一个三个月大的胎儿,岂不是就从侧面证明了那具尸体可能就是梅香吗?

  但是,范雨田是一个无比狡诈的奸邪之徒,为了他自身的安全考虑,在成功杀死梅香之后,他可能已经将那个胎儿从梅香腹中取走,因为那胎儿的体内具有与他范雨田相同的DNA!因此,现在的127号尸体腹中可能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胎儿。

  李玉蓉长叹了一口气,她明白,这样空想是一点儿用处也没有的,还是设法再次查看一下解剖教研室的127号尸体标本吧,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新发现也未可知呢!

  李玉蓉打定主意,明日下午就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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