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11月22日上午,陈子明与李毅然乘坐马自达来到玉湖路327号公寓楼的案发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当他们到达公寓楼的大门前时,湖西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李大鹏已经在那儿等候多时了。因为昨天陈子明已经与他通过电话,说是希望亲自勘查一下命案现场。
李大鹏于8年前毕业于北方警察学院,因此他并非陈子明的学生。但是4年前,湖西区公安分局曾经遇到过一起非常棘手的绑票案,涉及到一位本市名人,倘若解决不好,将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然而,那起案件的侦破并不顺利,后来竟然遇到了突发性的险情,分局领导与相关警员的压力都很大,而作为刑警队长的李大鹏则更是首当其冲。正当李大鹏无计可施,感到焦头烂额之时,陈子明为他指点了迷津,很快就破了此案,解救了人质。从此以后,李大鹏对子明老师的态度几乎可以说是视若神明。
这次的玉湖路命案居然惊动了陈子明,李大鹏颇为吃惊。在他看来,虽然此案至今尚未侦破,但是自己的思路理应没错,目前正在有条不紊的调查过程之中。如果假以时日,侦破当为顺理成章之事。现在看来,最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是死者的妻子司马玉茹,她既有犯罪动机,也有犯罪时间,对她进行重点调查是完全符合逻辑的。
但他又想道,陈子明素有神探之名。前两天李毅然来湖西区分局要求查看玉湖路命案的卷宗时,自己看在陈子明的面子上,不但给她看了,而且还让她复印了一份,她拿回警院后必定让陈子明也看了。那卷宗中不但有本案至今为止的所有调查结果,而且还包括目前的调查方案。如果陈子明认可自己的调查思路,他就不会再提出要求亲自勘查命案现场。他今日既然来了,就表明他认为目前警方的调查方向可能有问题。但是,到底有什么问题呢?
李大鹏再次回顾了刘历文命案的所有细节,倘若不是流窜歹徒作案的话,那么可能的犯罪嫌疑人理应在三个女人之内。除了死者的妻子之外,另外两个女人并没有明显的杀人动机。王潇萍与刘历文的关系已经是两年前的历史,而且早就断了。至于胡玉明,则更不可能有杀人动机。作为一个青春美貌的大学毕业生,前程似锦,各方面条件远高于刘历文,即使说她与死者曾有过什么暧昧关系,也应当属于逢场作戏之类,断然不会动了真情,又怎么会冒险杀人呢?更何况,据警方调查,在11月13日晚上8点半至9点半,胡玉明与另两个女友明明在《金满屋》酒吧消磨时光,而且一直不曾单独离开,又怎么会去杀人呢?
想来想去,李大鹏越发觉得自己的调查思路没错。既然陈子明要查,就让他查吧。他虽说是在本省警界名闻遐迩,但是这一次说不定也会偶尔看走眼了呢!
他远远看到陈子明乘坐的马自达已经到了,连忙迎了上去。一行人上了四楼,李大鹏命手下警员打开门锁,大家进了403室。
陈子明来到卧室,他首先看了看那个大铁床,继而将目光投向沙发旁边的茶几周围,但是并没有任何发现。他四处张望了一下,突然,他的目光凝固不动了,他聚精会神地盯着天花板上的一样小东西。他身后的几个人随后也都将目光转向天花板。那是一个小小的挂钩,被固定在天花板上。可是那位置有点儿特殊,如果将死者原先的位置复原的话,那挂钩则正好位于死者头部的上方。陈子明向李毅然示意了一下,李毅然迅速站上床,戴上手套,轻轻地将那挂钩拧了下来。
陈子明细细观察那挂钩,那是一个很小的挂钩,从头到尾大约只有2厘米长。挂钩的另一端具有螺丝纹,就像个螺丝钉一样。在那挂钩上还有一小段白色的线头被拴在上面,那线头很短,仅仅3厘米左右,而且在线头的尾部还打了一个结。
李大鹏也过来看了看这个小小的挂钩,他想道,这是干什么用的呢?难道是用来挂蚊帐或是电风扇的吗?但是它又太小,最多只能承受半斤重吧,根本承受不了蚊帐或是电风扇的重量。那么就是用来挂某种小夜灯的吗?可是那儿又没有电线。看来看去,它只不过是个普通的挂钩,或许曾用来挂什么小饰件的吧,与本案又有什么关系呢?
陈子明命李毅然将那挂钩放进一个物证袋中,封上袋口,贴上标签之后,他郑重其事地将它交与李大鹏,让他转送到刑侦实验室。
陈子明离开卧室走进客厅,四处查看了一下,最后来到写字台旁。写字台上有一台电脑,陈子明让李毅然将电脑打开。他明白,许多案件都是从相关的电脑信息中发现了一些重要的蛛丝马迹。可是,令人感到惊异的是,那电脑根本就无法打开,李毅然打开机盖检查了一下,原来是硬盘已经不见了,因此,这台电脑里已经没有了任何信息。
陈子明沉吟了片刻,立即让大家详细搜查写字台的几个抽屉,看看能不能找到诸如闪存盘或是光碟之类的东西。可是非常遗憾,什么也不曾找到。
陈子明又走进厨房,将各个橱柜门都打开查看了一下。碗橱里的所有盘、碗全都是空空的,整整齐齐地叠成一摞,没有发现任何食物。陈子明又将目光转向垃圾桶,垃圾桶里干干净净的,没有任何垃圾。
陈子明立即想道,如果死者当天晚上是在家里吃的晚饭,碗橱里就可能有一些剩菜,垃圾桶里也可能有一些垃圾。即使是吃了方便面,垃圾桶里也应当有外面的包装纸。看来死者的最后一顿晚餐有可能是在外面饭店里或是什么朋友家里吃的,那么他究竟是在哪儿吃的呢?又是和谁一起吃的呢?
陈子明走出卧室来到客厅,他记得在案卷中曾经看到,死者死亡时上身穿了一件羊毛衫,他的外套理应还在家里。陈子明打开客厅门边的大衣橱,那里面有几件风衣和西装挂着。陈子明将手伸进那些外衣的口袋,逐一检查着。他发现了一张出租车发票,那上面打印的日期是11月13日晚上6点55分!
他将那发票交给李大鹏,微笑着说道:
“立即找到那位出租车司机,他也许能够向我们提供极其重要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