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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三 张弛自白

  

  【我一直不相信缘分这个词,直到遇到她。

  我第一次遇见她,她撞了我满怀,还附赠了一句“好狗不挡道”。说实话,嚣张的人我见过,可这么嚣张又理直气壮的女孩,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我低头,对上一双清澈的黑眸,这双眸子的主人犹带愤怒,像一只张牙舞爪的小兽。记忆深处有什么东西蓦地涌上来,我一时之间有些愣怔,不过马上反应过来,冷静地反击她:“也不知道是谁先撞上来的,这句话我应该还给你。”

  她听了我这话,一改之前嚣张跋扈的态度,杵在原地当哑巴,反而她身边的朋友不停道歉。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

  我以为不会再见到她,可五分钟后,她却再次出现在我面前,说:“那个,我一个朋友生病了,帮帮我好吗?”

  我的第一反应便是转身就走。第一,我和她在某种意义上只是不小心撞在一起的陌生人;第二,我不喜欢麻烦。

  可我刚转身的一刹那,一只冰凉的手抓住了我。我下意识甩开,一回头却对上她诚恳的目光。

  我透过这双一眼望不到头的黑眸,似乎抓住了什么,而愣神的那一刻,我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她的要求。

  原来她的朋友就是苏南。此人我认识,物理系的天才,低调、从容、安静,偶尔几次在宿舍走廊里碰到他,总见他低头温柔地打电话,我想电话那端的人一定是他珍惜的人。

  我也有珍惜爱护的人,可惜很早很早之前,我把她弄丢了。

  医院的灯光永远刺目逼人,我想起小时候我就是坐在医院的长廊上,看着医生穿着白大褂走到我面前,告诉我最沉重的消息。

  “喂,你没事吧?今晚辛苦你了。”一只手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抬头,敛去眼里的悲伤,抬头看她。

  今晚她与我一起将一米八几的苏南扶下宿舍楼,到了医院又忙前忙后。相比较那些“塑料姐妹情”,她是真心对待她的朋友的。

  她的朋友叫什么来着?似乎叫胡乐,一个很特别也很奇怪的名字。

  “没事的话,我先走了。”我起身欲走。

  “你饿了吗?我请你吃夜宵吧。”她一笑,眉眼弯如月牙,“当成今天我对你口不择言的补偿。”

  我又控制不住地望向她的眼睛,可下一刻便拉回了思绪,礼貌地说了声“谢谢,不用了”便转身离开。

  我想,这一次应该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然而我没想到的是,我很快又见到她了,还是在我的专业课上。

  因为上一次帮忙,我认识了苏南。在某些方面,他和我很像,但又有本质的区别。他对所有人都淡淡的,唯独面对胡乐的时候,眼里的深情藏都藏不住。我也是通过他,知道了她叫徐曼曼,是生物系的学生。

  生物系的她跑来听法学系的课程,除了别有目的,我实在猜不出她想干什么。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她的目标竟然是我。

  她一直在看我,炙热的目光似乎要将我的脸戳出一个洞。这种狼一般的眼神我再熟悉不过,心里觉得好笑又好气,心想她该不会对我一见钟情吧?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只能拒绝她了。

  偏偏教授向她提问,我看她一脸强装镇定又无辜的表情,站起来拆穿她,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变相地替她解围。

  我说:“陈教授,她并不是我们系的同学。”

  结果教授的回答让我出乎意料,他笑呵呵问:“你们认识?是的话,那你就帮她回答一下吧。”

  我的回答是不认识她。可想而知,这句话触到了她的逆鳞。她口齿伶俐地反驳我,说的话有理有据,倒让我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辩驳,我甚至觉得她有这清晰的逻辑,不学法学真是太可惜了。

  这一次,我们不欢而散。

  大家听说过墨菲定律吗?你认为不会发生或者害怕发生的事情,总会不如你所愿发生。

  我在心里祈祷不会再见到徐曼曼,可她偏偏出现在我面前,就像影子一样,甩都甩不掉。

  我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她端着餐盘,袅袅婷婷地走在我对面坐下,露出她标志性的月牙眸子和酒窝,笑得比蜜糖还甜:“真巧啊,我又在食堂碰到你了。”

  我用沉默回应她。

  她也不恼,自顾自地说着话,从天南聊到地北。我听着她叽叽喳喳说话,思绪再一次抽离。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身边也有这么一个叽叽喳喳的小姑娘,她扎着双马尾,头上戴着粉红色的蝴蝶结,穿着蕾丝小裙子,咧嘴一笑,露出漏风的小牙齿。

  “你发什么呆呢?”清脆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回过神来,眼前不再是扎双马尾的小姑娘,而是明眸皓齿的少女。

  我顿了顿,十分冷静:“你以后能不能别出现在我面前?”

  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有一瞬间的愣神,眼里也有一闪而逝的尴尬和难过,不过这种情绪只出现了几秒,很快她又恢复大大咧咧的本性,故意眨了眨眼说道:“如果我偏不呢?”

  也是这时候,我明白了一件事,我似乎惹上了一个大麻烦。

  是的,徐曼曼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麻烦,而且这种麻烦还是不可预知的。我的所有计划被她打乱,她突然出现,扰乱我排好的人生围棋。她横冲直撞不说,下棋也毫无章法,我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她。

  是的,她出现在我面前的次数越多,我就越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也因为她的出现,我越发烦躁和不安。

  舍友出于好意问我:“哎,生物系的徐曼曼那么热情地追求你,我看你并不是很排斥她,要不你索性和她在一起好了。”

  我默默地白了他一眼。

  舍友举双手做投降状:“好好,我错了,我知道你一直对你的‘青梅’念念不忘,可是那时候你们还小,而且你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你能肯定你这辈子可以找到她?”

  我沉默了。

  舍友说的“她”便是我的第一个朋友,那个永远扎着双马尾、穿粉色小裙子的小姑娘。

  七岁那年,我们相遇了,她帮我赶跑欺负我的坏孩子,因此额头缝了好几针。我只要一想到那嫩白光滑的额头上突兀地横着一条小青虫一样的伤疤,便心乱如麻。

  她是我的第一个朋友,而我弄丢了她,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只依稀记得有人唤她芬芬。我找遍了所有叫芬芬的人,可她们都不是她,直到我遇到徐曼曼。

  看到她的时候,我甚至有种荒唐的错觉,以为她就是芬芬,可是理智驱使我冷静下来。

  我想,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呢……

  可是,这种可怕的念头一旦出现,便再也停不下来。我鬼使神差地去查有关徐曼曼的资料,因此我找到了她的一张露额头的证件照。

  在蓝色的背景下,照片上的女孩将刘海全部梳了上去,星眸大而亮,所谓明眸皓齿不过如此。在这张漂亮的面孔上,唯一突兀的是她左边额头上的伤疤,像一条小青虫一样横在上面。

  我看到疤痕的那一刻,心跳几乎停止,许久之后才回过神,狂喜随之涌上心头。

  原来我一直找寻的小女孩就在我身边,而我居然没发现!

  小时候,她是一个小胖墩,短胳膊、短腿儿,圆圆的脸蛋儿,黑白分明的眸子,扎着双马尾,虽然个子小小的,但拦在我面前时,有着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我看着屏幕上的照片,小时候的她和现在的徐曼曼渐渐重合在一起,那双黑眸一弯,弯出了最美的弧度。

  我去找了她,可是迎接我的却是兜头一盆冷水。

  我想都没想过,不久前像小尾巴一样跟着我的徐曼曼,现在像是变了一个人,看我的眼神仿佛在看一个毫无干系的陌生人。

  我不明白这其中发生了什么事,或许她已经对这场追逐腻了。我想到这一层原因,心里的慌张不亚于看着爷爷在我眼前闭上眼睛。

  我甚至连一句话都来不及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走远。我还来不及告诉她,其实我一直有句话想告诉她——我喜欢你。

  当我重整旗鼓,决定重新去找她认真谈一谈的时候,朋友却告诉我在烧烤摊看到她了,我几乎是风驰电掣地赶到了那里。

  我看到她喝得烂醉如泥,还被流里流气的痞子欺负,当即怒从心起。我也不知道是生她的气,还是看不惯那些口不择言的家伙,最后我带着她和她的朋友到了我平时住的公寓。

  不知道为什么,连她的朋友胡乐看我的眼神都十分怪异,仿佛在看一个负心汉。不过我无心顾及这些,看她醉得难受,我的心脏仿佛被一只大手揉碎了。

  我冲了蜂蜜水,礼貌交代胡乐照顾她,其实我更想自己照顾她。

  那一晚,我彻夜难眠。

  我躺在**,满脑子都是和她相处的点点滴滴,从她第一次撞到我,骂我“好狗不挡道”,到她谄媚地一次又一次出现在我面前,食堂、图书馆、池塘边……她仿佛在我身上装了GPS,无论我在哪里,她都能第一时间出现在我面前,朝我露出标志性的笑容。

  我承认,我无可救药地沦陷了。表面上,我排斥她的接近,对她冷漠,可我知道自己心里最深处的渴望,渴望她的出现。

  这种矛盾的心情让我一度觉得自己需要去咨询心理医生。

  第二天早上,我和她、胡乐以及苏南一起吃早饭。

  她一反常态很安静,而这样安静的她让我很不适应。好在在胡乐的助攻下,我终于有机会和她独处。

  她昨晚吐了我一身,我刚好“威胁”她还我一套衣服。

  在我们去商场的路上,她那副壮士断腕赴刑场的神情让我觉得好笑又无奈,我习惯了叽叽喳喳的她,这么安静和冷漠的她让我十分不习惯。

  我明白被人逼上梁山的感觉,她显然有心事,而我并不想在她情绪低落时缠着她,这样只会适得其反。

  晚上我回到宿舍的时候,两个舍友正在拌嘴。其中一个舍友埋怨另一个舍友:“你怎么扔垃圾也不认真看一下,那是徐曼曼亲手给老大织的围巾,就这么被你随手丢到垃圾桶里,要是老大知道了,非拧掉你的狗头不可。”

  另一个舍友不以为然:“我看不会吧,老大不是老躲着她吗?”

  “围巾在哪里?”我铁青着脸问。

  他们被我的脸色吓了一跳,误扔围巾的舍友战战兢兢道:“现在应该……应该在宿舍外面的垃圾桶里面。”

  夜深露重,我就着路灯一个垃圾桶一个垃圾桶地翻过去,其中不乏有人从我身边经过,但我并不在乎。

  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找到那条围巾。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找到了那条围巾,即便它和一堆烂菜叶待在一起,即便它被扭曲得不成形状,可拿到手的那一刻,我却如释重负。

  我把围巾洗干净,再小心翼翼地晒干。这条围巾真是长得过分,针线也歪七扭八,一看就是新手的产物。

  舍友啧啧感叹:“你可是有洁癖的人,这也是你第一次翻垃圾桶找一条围巾。其实我记得颜色,你再买一条不就行了?”

  “不一样。”我喃喃道,“不一样。”

  即便我找到了围巾,明白了徐曼曼对我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的原因,她还是不理会我。

  我总算明白了一件事,一个平时乐乐呵呵没脾气的人,往往也是最有立场最固执的人,而我想打破她设立的屏障,只能从根本入手。

  我打算从她的朋友胡乐那里打开缺口,因此我邀请他们一行人去我父亲公司旗下的温泉公馆。

  我终于有机会和她单独相处,可在温泉池,她一个过肩摔将我甩进池子里。我呛了不少水,等浮出水面,她已经落荒而逃了。

  这一次轮到我追在她身后,做她的影子,只期望她一回头便能看到我。

  她面对我的攻势,终于败下阵来,无可奈何地问我:“你为什么突然改变态度?”

  我实话实说。

  她听了我的叙述后,许久没有出声,最终幽幽道:“你突然对我改变态度,是因为我就是小时候帮助你的小女孩?”

  还没等我开口,她继续幽幽道:“那你喜欢的究竟是小时候帮助你的小女孩,还是现在的我?毕竟在这之前,你还十分讨厌我,甚至不屑地扔了我亲手给你织的围巾。”

  “围巾不是我扔的,那只是一个误会。”我解释。

  她做了一个暂停的手势:“OK,就当围巾的事情是一个误会,但你之前讨厌我是事实吧?接着你莫名其妙发现我是你小时候的玩伴,因为这个,我在你心里从讨厌的臭虫变成了漂亮可爱的蝴蝶。你说你喜欢我,那你喜欢的到底是小时候的玩伴,还是现在的我?如果今天你一直寻找的小女孩不叫徐曼曼,而叫周曼曼、陈曼曼、许曼曼,你会喜欢她吗?”

  我说过她适合学法学,在这种情况下,她依然能冷静地分析前因后果,甚至还能举一反三,实在让人佩服。

  我叹了一口气,承认自己的心意?:“其实一开始我便对你有意。”

  “什么?”她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你的意思是你一开始就对我有所企图,都是因为你那该死的骄傲,你才冷着我?”

  我嘴角微抽:“你想太多了,我一开始对你并没有企图……”我瞥见她眼里浮上的水汽,捏了捏眉心。作为一个法学系的学生,我竟然在她面前词穷了。

  “好吧,我一开始的确对你有所企图,但因为我那该死的骄傲才一直冷着你,你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吗?”

  这次轮到她矜持了:“你让我好好捋一捋吧。”

  结果她这一捋,直接捋到了毕业,捋到了苏南和胡乐结婚。

  婚礼那天,她是伴娘,我是伴郎,我看到她为了一束捧花跟别人争得面红耳赤。

  我趁周围没人的时候,来到她身边,问她:“你为什么执着于抢捧花?”

  她笑得一脸狡黠:“因为好玩啊。”

  我意味深长地看着她:“除了好玩呢?”

  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马上明白我话中有话。她看了我一会儿,接着踮起脚,凑近我耳边。

  她身上香甜的气息扑面而来,我的心跳瞬间失序,眼睁睁地看着她的嘴巴一张一合。

  她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说完,她便像兔子一样溜走了,独留下我站在原地,看着她离开的纤细背影。

  百花盛开,我明白我离她已经越来越近了。

  苏南和胡乐结婚后的第一个圣诞节——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圣诞节那天就是她的生日。

  那一天,我开着车到她所住的小区楼下,车后座放着一束鲜艳的红玫瑰,而我口袋中是我精心挑选的钻戒。可当她下来的时候,我只递给她一个生日蛋糕。

  她笑嘻嘻地接过蛋糕,接着探头看了一眼我的车后座。她看到那束耀眼的红玫瑰后,努了努嘴:“这么小气,就送蛋糕给我?”

  我笑:“这束花是送给我心爱的女人的。”

  “哦,那我不打扰了,谢谢你的蛋糕。”她拎着蛋糕转身就走,我一把拉住她的手。

  她回头定定地看着我,那双眼睛一如既往地璀璨如月,就如同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一样。

  我深呼吸了一下,调整了一番情绪:“你还没想明白吗?”

  她反问我:“想明白什么?”

  “我喜欢的是你,还是小时候的回忆,你得出答案了吗?”我紧紧地盯着她。

  她顿了顿,接着将蛋糕递到我手里,又从车后座拿出了那束花。她那张小脸几乎被红玫瑰淹没,又低头嗅了嗅,道:“我得出答案了。”

  我承认,这一刻我的心情是前所未有的紧张,甚至手心出汗。我怕她判我死刑,让我连追求她的机会都没有,也期待她的那句“我们在一起吧”。

  她走到我面前,踮起脚,闭上眼睛,而这无声的举动已经说明一切。我如释重负一笑,伸手用力抱住她。

  她吓了一跳,手里的花倏然落地,“哎哎”叫道:“我的花啊。”

  我紧紧抱着她,几乎想将她融入我的骨血中:“以后我天天给你买花。”

  她回抱我,一脸好笑地“嘁”了一声:“男人的嘴,骗人的鬼。你小时候还说,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出现,你一定会第一时间认出我,可你不还是没认出我。”

  “以后我不会认错了。”我说道,“永远不会。”

  “喂,张弛,我问你,你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你对我到底是什么感觉?”

  “漂亮得像一朵野玫瑰。”我实话实说。

  “可现在这一朵野玫瑰愿意为了你拔掉身上的刺,一直陪在你身边。”她轻声道。

  我的回答是给她一个迟到的深吻。

  找到失而复得的一束光需要时间,也许是五年,也许是十年,也许是一辈子,而我感谢老天爷,让我的那束光就在我身边。

  两年后,曾经挥舞着小胳膊、小腿保护我的小女孩,曾经和我撞个满怀,骂我好狗不挡道的女孩,曾经一言不合就将我甩到温泉池里的女孩,已经成了我的妻子。

  婚礼那天,在漫天飞舞的花瓣下,她仿佛还是当年意气风发的模样:“从今以后,请多多指教。”

  我揽住她:“张太太,以后请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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