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周鹤轩篇
我最讨厌的星座是处女座和白羊座。我是摩羯座,何佳说我最不像摩羯。摩羯的人严肃古板,做什么事情都认真到底,可我恰恰相反。太多太多的原因塑造了一个人的性格,星座这个因素其实并没那么重要。
我姐叫陆挽霜,跟她爸的姓。我叫周鹤轩,跟我妈的姓。她爸是我爸,我妈不是她妈。这句话听起来很拗口,事实上我就是个私生子而已,是冲动的产物,而不是爱情的产物。后来陆挽霜的亲妈一命呜呼以后,我妈这才见得光,被抬上正房,从此过上阔太太生活。
陆挽霜看我和我妈都不太顺眼,我和我妈看陆挽霜也不太顺眼。我爸看我更不太顺眼,看陆挽霜非常顺眼。大概是我整天不思进取,不为陆家争光,而那个姐姐成绩优秀,拿了不少奖状,长得漂亮,长大以后还可以进行商业联姻,反正她的作用比我大,理所应当有着比我更优厚的待遇。比如在零花钱上,如果她是一千,我就是一百。她过生日要大办,我过生日就是和我妈在房间里吃了巴掌大的小蛋糕。
而我妈和我爸之间所有的矛盾都围绕着我与陆挽霜不同的待遇。其实有时候,我觉得很奇怪,毕竟我爸有错在先,为什么在我认祖归宗后不好好补偿我,反而让我有着不公平的待遇。
我十三岁那年进的陆家。陆伟,也就是我的亲爸,非要改变我身上十三年来沾染的属于平民阶层的坏毛病。站一定要有站相,坐一定要有坐相。那天,我斜靠着门,抖着腿,双手合十,嘴角勾起,一本正经地说道:“佛还有众生相,我这叫佛相。”
陆伟嘴都被气歪了,拿起鸡毛掸子开始追着要打我。我和他在客厅里玩起转圈圈的游戏。
陆挽霜就在旁边笑得花枝乱颤。那天她穿着一条碎花裙子,站在一片光中,笑花了我的眼。
我跟陆挽霜的亲情开始于她的援助。
说实话,一开始我挺讨厌她的,觉得这个人作得慌,看谁都不顺眼。趁着家里没人的时候,我没少给她使绊子,看着她气急败坏的样子,非常得意。有一次实在气她太狠了,被陆伟发现后,我又是被一顿好揍,还被关了禁闭,不给水喝、不给饭吃。
我在黑黢黢的房间里饿得头晕眼花。想不到最后居然是陆挽霜偷偷给我送的面包和水。当然,自此以后,陆挽霜看我还是不顺眼,我看她倒是顺眼了许多,后来我们严格执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井水不犯河水。
我读高一,她读高二。两个人在同一所学校。她是正规考上去的,我是交钱去读的。她对我的亲情开始于一场斗殴。漂亮的学生通常有小混混惦记着,我那手下收的小弟都爱对着漂亮美女流口水,所以小混混惦记她也不是没有道理。每天放学的时候,我都会慢悠悠地跟在她后面。有一天跳出来几个高年级的小混混要劫色,英雄救美的时刻来临。
四打一的时候,我就是那个“一”,所以那次被揍得很惨,手腕骨折,打了一个月的石膏。陆挽霜问我为什么明明没胜算还要冲出去。我龇牙咧嘴地冲她说道:“因为有血缘关系。”
活了十三年,知道有个人身上有一半的血和我一样,这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毕竟这么多年,我只有小弟、只有女朋友,而没有过姐姐。
所以,陆挽霜是特别的存在。
跟人打架之后,我通常会面临陆伟的暴打,陆挽霜不再冷眼旁观,反而还要为我求情。连陆伟都奇怪,为什么明明针尖对麦芒的两个人会变得如此要好。
陆挽霜真的很作,但是在我眼里,她作得比较可爱。
因为我看她是对的,所以她做得对是对,错也是对。她做得最错的一件事情就是去喜欢黎昕,爱得没有任何自我,连大学做个交换生都要去那个什么鬼大学。她明明想当个理财师,大学毕业后却去当个没前途的小助理。
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她要玩一次卧底计划。当然,也是为了黎昕,所以时时关注徐瑞天公司的动态。
黎昕回来成立新公司,她的卧底计划也进行得很顺利,真的剽窃了重要资料过去,还和黎昕订了婚。为了黎昕,她可以放弃一切。那么多年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
可是我发现,黎昕不是个好东西,居然跟沈寻表白。当然,这是我无意中遇见的。我去找他单独理论。他却回答,一切的深情都是他伪装的。
我不信。
他解释到,在高中的时候可能对沈寻有好感,可是记忆是稀薄的。他为了报复徐瑞天,好几次跟沈寻说着那些深情的话,可能有不甘心的成分在里面,可是更多的时候他想的是不让徐瑞天跟沈寻在一起。这样,徐瑞天就是孤独的。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不过有一样东西我明白:爱情不是好东西,沾不得。
何佳不能算作我的爱情,只能算作一次失败的人生尝试。
当初陆挽霜为了拿下何佳的项目,利用我,我又利用何佳。我心甘情愿被她利用,何佳心甘情愿被我利用,互惠共利,很公平。陆挽霜完成任务,我也没必要再跟何佳演戏下去。那些装出来的柔情蜜意我自己都挺恶心的。那场分手,是我故意设计好的,为了彻底粉碎何佳的希望。
何佳怀了孩子,的确在意料之外,我也没动过要娶她的心思。人生,一个人过,足够了。不是所有的男人都会被一个孩子困住。也不是所有的感情能够用威胁的手段就能得到。因为何佳,我变成了瘸子。因为我,她丢了命。这很不公平,我也没办法,毕竟我也不是女娲,可以再造个何佳出来,把她也打残。
陆挽霜跟我妈才是我生命的最重要的女人。她们能幸福比什么都重要。婚礼那天,我看到陆挽霜那样被糟践,想杀了那个光头的心都有。那个光头我认识,叫赖三,好色好吃好赌好喝。明明一刀就能解决陆挽霜所有的痛苦,偏偏她拦着不让。她死死拉着我的手,哭着说道:“你不要为我做傻事。”
我很想对她说,把她当成姐姐的时候,就已经变得很傻。我周鹤轩知道什么叫感恩。我问她,被赖三糟蹋的事从什么开始的。
她哭得满脸都是泪,说在高三。那天她向黎昕做最后的表白,可是黎昕还是没答应。她悲伤地在外面游**,便发生了那件事事,被拍下视频,一直被威胁、被纠缠。
“你为什么一开始就不告诉我呢?”
陆挽霜捂着脸,哭着说道:“我的尊严不允许。”
受了如此大的委屈,她说有尊严。后来她说她要去流浪。我问她不要黎昕了吗,她摇摇头,说要不起。
换作我,也不会要他。听说那个人受了刺激,变成了疯子,住进了精神病院。这是一个好结局
尽管以后很多年我都在这片高墙里度过,但是依旧不后悔。
只是每次想起何佳的时候,那颗心会有一根刺,动一下,刺一下,拔不出来,一直有细细的疼。
不过没关系,一切都会变好,所有的伤痛都会被忘掉。
沈寻篇
阿拉斯加的Fairbanks一年有两百多天能看到极光,是个看极光的好去处。这个城市因为淘金而兴起,有永夜,有永昼,还有最美丽的极光。沈寻没出过远门,第一次出远门就是与徐瑞天来到这里。去看极光的决定下得很仓促,仿佛什么准备都没做好。可是沈寻心中是愉悦的,哪怕条件再恶劣,哪怕天气再冷,她都愿意再来一次。
一路向北,两旁都是雪片,一条公路蜿蜒向前,仿佛尽头就是一座座大山。山上同样覆盖着厚厚的雪,夕阳西下,温暖的橙黄色覆盖在白色的雪上,有一种惊艳的美。
徐瑞天就坐在右边,脸上微笑着,却感觉身体越来越沉重。
沈寻贪婪地看着美景,回头冲着他感叹道:“这里真美。”
徐瑞天的脸色很不好,胃也很不舒服,他依旧笑着回答:“你也很美。”
“你胃疼不疼,有没有不舒服?”
徐瑞天强撑着摇头。“我很好,你不用担心我。”
晚上的时候,两个人终于来到目的地,找了一家偏僻的民宿入住。徐瑞天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同女主人交谈。她是个四十岁的外国人,长得很高、很壮,又穿着厚厚的冬衣,像一头巨熊。她的爱人长着一嘴的大胡子,大概一米九,看上去像是摔跤手。
晚上的时候,沈寻和徐瑞天穿得厚厚的,坐在房间外的阳台上,看着星空。星星密密麻麻地布满星空,像钻石一般闪耀。
沈寻抬头,想努力去找到金牛座和天蝎座在什么地方。可是在那片浩瀚星空中,她寻不到两个星座间的距离。
金牛座最亮星为毕宿五,天蝎座的最亮星为心宿二,处于同一黄道,却隔了好多光年。那些散落的星宿也不能让两个星座碰触。
徐瑞天指着天上,问道:“你认识星座吗?”
沈寻反问道:“你认识吗?”
徐瑞天淡淡地笑着又反问道:“你以为呢?”
“你知道。”
“我知道北斗七星。”
沈寻嗤之以鼻,心里那点儿阴郁被徐瑞天一打岔,一扫而光。
两个人等了一会儿,天空渐渐显出淡绿色的光,很暗,映照在干净的天空,和星星相互辉映,也很美。
徐瑞天指着那道光,笑着说道:“沈寻,那就是极光,不过现在很弱。”那极光就好像他本人,此时此刻,那么稀薄。
沈寻抬头望着天空,看着那一抹淡淡的绚丽,整个人都呆了。原来,极光真的那么美。沈寻很难去形容那是怎样的一道光,像是轻柔的纱,淡淡抹了一层。在两个小时中,她看着那道光一点儿一点儿向外蔓延,颜色加深、加亮,最后占据了整个天空,散发着惊人的美丽。
那样的美妖娆夺目,让沈寻忽然想起郑青秋。那个同样美丽妖娆独特的女子现在应该有着自己的幸福了。而沈寻的幸福就在眼前。她回过头去,看着徐瑞天,目光灼灼地问道:“徐瑞天,这个时候你不做些什么吗?”
“沈寻,我爱你……我想化作天上的星辰,看着、笑着、等着……”徐瑞天看着沈寻的眼睛,后面还有好多话好多话想说。可是他已经无法说出口,只感觉到一股一股寒冷往身上扑,面前的人都开始带着重影。他无力地微笑着,企图睁开眼睛,再看一看那眼前的人。做手术后,他的身体依旧不好,日子一天天过去,身体仿佛快要到极限了。所以他才提出要来这个城市,实现当初的诺言。
这个人间多么美好,他有留恋的风景、有留恋的人,却即将再也不能看一眼。
沈寻看着面前的人越来越苍白的脸色,不断下合的眼皮,,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恐惧。她紧紧抓着徐瑞天冰冷的手,红着眼睛,唤他:“徐瑞天,徐瑞天……”
第一声,徐瑞天应了。第二声,房间里静悄悄的,只有沈寻的眼泪还在不断往下掉。原本只是压抑的哭声,最终在极光最美的瞬间,演变成号啕大哭。
夜很深、很长,山很空、很冷。沈寻的幸福轰然倒塌,碎成一片,最后消失不见。那句“我爱你”轻而易举地就被黑夜吞噬,让人寻不着。
其实她一直都知道,面前的人已经撑到极限,可是还想他再撑一撑,再撑一撑,替她撑下去。
此生活着太痛苦,却要依旧努力地活着。沈寻身上实在背负着太多的失去,只能不断往前走。以后没有徐瑞天,这条路又冷又孤单,可是那又怎样?
他化作星辰,在天上看着、笑着、等着。
从十五岁,到二十五岁,这一路走来,跌跌撞撞,青春也最终散场。
十年,噩梦,方醒。
徐瑞天篇
天蝎座是个很孤独的星座,贪婪权势,独断独行,太过自我。很久很久以前,我大约想过,这辈子会孤独终老。
大概是因为太过崇尚金钱、地位和权势,我选择了顾卿。其实这是一件毫无选择的事情。
二十几岁的我有着对工作的热情,在顾家的公司做得风生水起,顾老爷子连连夸赞。在那片夸赞声中我似乎能想象到未来是如何的光明。在那片光明里,我会有一番大作为,站到食物链的顶端。但是我没想到顾老爷子会单独找我去办公室和谈。他的女儿顾卿怀孕,也不愿意打掉孩子,唯一的办法就是结婚。
我没有立即答应,也没有拒绝。顾老爷子给了我两个选择,要么结婚,要么走人。那个时候,顾家的公司是蓝山市最大的公司,我的事业还处于上升期,如何能走人。所以,没有考虑多久,我答应了。
婚后的生活了无生趣。顾卿不爱我,我也不爱她。两个人处于同一屋檐下,却比陌生人还陌生。徐婉出生,家里这才有了些许欢笑。我没有过问她的过去,亦不想知道,对生活的妥协已经让神经麻木太久,对人情世故毫不关心。
金钱和权力太容易让人迷失。在公司待久以后,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和人脉,不愿意受制于顾老爷子,我重新开了一家公司。生意场上,钩心斗角的事情太多,我也从来不心慈手软。有人说我老练毒辣、心机深沉、不择手段,我也认。只是一味地去算计、去争抢,看着公司渐渐发展壮大,我却觉得自己活得越来越不真实。任何事情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那个时候,我想着,若是一辈子这样,也不算太坏,原本就没什么可期待的。直到后来遇见沈寻,一切都开始悄然生变。
我觉得自己的人生开始于遇见沈寻。
那一年我三十二岁,公司走上正轨,开始盈利。那一天是情人节,我开完会,已经很晚。刚出公司,就遇见一个小女孩背着个小包,拿着一个挂满耳环的架子朝我走来。她很瘦,梳着长长的马尾辫,随着走路不断晃**,晃出了一种青春的气息。她的双颊被冻得通红,眼睛在深夜的路灯下显得特别的清亮。
她走过来,甜甜地笑着喊道:“哥哥,买副耳环给女朋友吧。”
“今天是情人节,别人都是卖玫瑰,你怎么卖耳环?”
“卖玫瑰的人太多。”
“可是你的耳环也没有卖多少出去。”
“嗯。大约廉价的东西代表不了感情。”她愣愣着看着耳环,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么廉价的东西我自然也不会买。我看了看手表,道:“我没有女朋友。”在情人节的时候,我从来不会给顾卿买什么东西。
面前的小姑娘也没有过多的纠缠。
我正准备走,肚子却传来“咕咕”的叫声。
那个小姑娘叫住我,从她的小包里掏出裹着的塑料袋,里面似乎包着什么,然后递到我面前:“哥哥,这是我刚买的红薯,还热着,送给你吃。冬天里,吃红薯再好不过了。”
红薯这种廉价的东西我从来不吃,可是那天我却鬼使神差地接过来,说了一声“谢谢”。她笑着说“不用谢”,然后一溜烟地跑开。
那天的红薯被我握在手里,直到变凉,也没有吃,说不上来为什么。在生意场上,钩心斗角的人太多,如此微小的善意在今后的岁月里被无限放大,不断提醒着我,这个世界并非只有恶。仿佛也只有这样,我才能找回那么一点儿真实。
第二年,我知道她的名字。原来她叫沈寻。第二年,我热心于公益事业,为好几个学校设立助学金,沈寻的学校就是其中之一。那天校长拿着名单让我看,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她的一寸头像稚气未脱,板着脸,不苟言笑。看到这张照片,我却笑了。
校长讲了许多关于她的事情,我只是笑笑没说话,私下却对这个小姑娘暗自关注。越是关注她,越觉得有意思。她活得那么真实、努力,像是沙漠里翠绿的仙人掌,努力地汲取着水分存活。
第二次真正意义上见到她,已经过去了好几年。仙人掌开出了花朵,美丽而倔强。在玻璃窗外面看着她擦茉莉花的样子,我忽然想起多年前她拿着耳环一步一步走到自己面前。那一瞬间,就好像已经失去很久的青春扑着翅膀飞了回来。那个时候我便想,下次再见面,一定要送她一副耳环,再把她一步一步圈进来。
后来呢?
我的确做到了,可是命运太捉弄人,找到了爱情,等到了爱人,却也无法躲避命运的残酷审判。
大约,和她在一起的代价是要舍去我半辈子的生命。
我一直都不喜欢医院,更不喜欢做手术,也不喜欢吃药。医院的冷可以冷到人的骨子里。可是为了和爱的人能够在一起,我还是决定去做手术。打麻醉的时候,我还在想,等醒来的时候,人生一定会更美好。果不其然,醒来的第一眼,便看见她关切的目光,以及那浓厚的黑眼圈。
她拉着我的手,哽咽着说不出话。我好多话想跟她说的,可是张张嘴,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勉强牵扯着嘴角。
每次吃药是最痛苦的事情,也是最期待的事情。每当这个时候,她拿出哄小孩子的架势哄我把药吃掉。其实我都很奇怪,那些哄小孩子的理由她是怎么编出来的。
我游离在各种冰冷的医疗器械中,却因为她的陪伴,显得不那么排斥。医生怎么说,我就怎么做,像听话的孩子一般配合,只为活得更久。
即便如此,我也能感觉到身体就像那花朵一般,渐渐丧失水分,缓慢枯萎下去。
可是那又怎样呢?
她在我身边,我便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