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薛兴华站在一块白色展示板前,认真地看着板面上用磁性钢条压着的一张蓝色设计图纸,心里默默地审核着新型号挖掘机的一个个数据和图形。
一个身材惹火、穿着短袖衬衣的年轻女孩轻轻地走到薛兴华前面,微微弯下腰,轻启朱唇:“谢总,参加设计会审的人都到齐,你现在就去吗?”
薛兴华问道:“王厂长,马总他们都到了?”
她声音甜甜的说道:“嗯,都到了。等下董事长也要过来哦。”
“我爸也要来?他今天不是……”薛兴华从展示板取下图纸,飞快地叠好交给女秘书,吩咐道,“把这图纸和桌上的文件送到会议室去,告诉他们,我马上就到。”
几分钟后豪华的办公室旁边的洗手间里响起烘干机的声音,接着发出一声惨叫:“啊——!漏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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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薛兴华醒来的时候,发现一切都变了样:自己躺在杂草丛里,看到的都是半尺多深的草和凌乱的石头,闻到的是地下散发的一股树叶杂草腐烂的气味。
他不相信地揉了揉眼睛。接着一阵阵呐喊声从不远处传来,喊声里夹杂着一声声惨叫,还有偶尔的枪声和金属撞击声……
他手脚并用地站了起来,惊慌地打量着眼前的一切:眼前明显是两拨人在战斗。一方是衣服褴褛的农民,他们举着大刀、长矛、木棍。一方是穿着电影里常见的清兵服装的人,他们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拿步枪,有的拿鸟枪,也有拿大刀长矛的。
农民为首的是一个魁梧汉子,手里提着一把明晃晃的大刀,他大吼一声:“杀!”然后舞起了大刀,亮丽的刀光很快就将他裹了起来,犹如一个光球一般滚进清兵中,搅起无数的残肢和鲜血,带出一阵阵惨叫。真可谓所向披靡,势不可挡。
围在他旁边的农民一波又一波地喊着:“杀清狗!杀清狗!”几个农民也举刀猛砍,但气势与那个为首的却不可同日而语。
清兵为首的也是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他站在官兵中间,右手举着一支左轮手枪,左手举着一把宝剑,嘴里大喊道:“杀土匪一名,奖白银十两!杀——!”
他身边几个士兵手忙脚乱地装着子弹,然后匆忙地朝土匪们射击,当硝烟冒起的时候,土匪们发出了几声惨叫,几个人仆倒在地。
那几个清兵放完枪,马上又低头装子弹,准备下一轮的射击。
薛兴华脑袋变得一片空白,嘴里喃喃地说道:“我穿越了?我回到了清朝?”他看到了自己身上长袍,也感觉到了脑袋后面的长辫,而且他发现现在这具身体比前世的身体还要年轻,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
突然,前面人群中传出一声单调的枪声,随之一声惨叫。薛兴华看到那个明晃晃的光球消失了,为首的土匪捂着胸口一步步地后退着。
众土匪惊慌地大喊:“大当家!……,大当家!……”
一个声音高喊:“谁杀了那个狗官为大当家报仇,谁就是我们的大当家!”
刚才苦战的官兵则大喜过望,不少官兵大叫:“打中匪首了,守备大人打中匪首了!”
此时的薛兴华还在浑浑噩噩,搞不清自己是哪一边的。但看到士气崩溃了的土匪如潮水般退向自己所在的方向,他不由自主地移动了脚步,随着土匪往后撤。
但他发现自己如喝醉了酒似的,思维和动作总是不太协调,没有迈几步就被地上一块石头绊倒了。一个拿刀的土匪躲闪不及一脚踩在他的背上,打了一个滚,爬起来就跑了。手里的刀掉在地上也顾不上捡。
薛兴华很自然地将大刀捡在手里,将它当拐杖似地将自己撑起。不知为什么,他感到自己与这大刀有一种很默契地感觉,手只是随便动一下,手里的刀就“舞”了起来,发出呼呼的声音。
薛兴华心里自问道:“难道我这身子之前就是使刀的高手?看来我真是土匪一伙的了。”他不知道的是,当他拿起刀的时候,土匪们都不安地绕开他朝旁边逃去。
虽然感觉自己对大刀有一种天生的亲近,但他却没有独自抗击清军的觉悟,而是跟着土匪一起朝山里逃跑。
作为一个现代人,他知道使刀最厉害也没有挡不住一颗步枪子弹,就如刚才那个土匪头子,刀舞得那么好,杀了不少官兵,但子弹打中了他,他还是和其他人一样受伤。
没有跑几步,他就感到自己的后衣领被人抓住了,一个声音在后面狂笑道:“哈哈哈哈,你小子还想逃,想为你家省银子?做梦吧!”
那家伙的力气很大,竟然将他提了起来。薛兴华的脖子一下就被衣领勒得喘不过气来,他双脚乱踢着,嘴里啊哦啊地叫着。
身后的家伙又大笑了几声,接着大喊:“兄弟们,这小子被老子抓到了!哈哈,老子发财了,兄弟们,给老子杀土匪,老子给你们十两、百两银子的奖励!”
清兵们齐声大吼,一个个红着眼睛冲了上去,溃败的土匪在他们眼里已经成了一堆堆银子。
头昏脑胀的薛兴华一咬牙,右手将下垂的大刀提起来,将刀锋往左胳膊下猛地一cha,只听嗤嗤几声,刀声顺着他的左肋cha进了后面人的身体里。接着一声瘆人的嚎叫,然后是“你……你……你……”的喃喃声。
薛兴华噗通一声掉在地上。他大口气地喘着气并迅速转身,只见刚才那个又是举手枪又是举宝剑的军官倒在地上,双方死死地按着cha在身体上的大刀刀柄,眼睛睁得圆圆地,无神地看着远处的天空。
直到现在才有几个跑在后面的士兵发现了异常,一个个不可置信地收住脚,眼睛在军官尸体和吓呆了的薛兴华身上来回扫瞄着。过了好一会,才有一个士兵惊恐地大叫道:“守备大人死了!守备大人被他杀死了!”
这声音是如此地响亮,以至于战场上的人都听到了,不管追击的还是被追击的,都愣了。动作一下都慢了下来,相互之间都想从对方脸上寻找答案。
这喊声也惊醒了发呆的清兵,这些人相互看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地喊道:“杀死他!”
薛兴华同样也惊醒了,看着四面八方围过来的清兵,他一步扑向军官的尸体,在其他人错愕的时候,早将军官扔在地上的手枪死死地抓在手里。
他扫了一下转轮里的子弹,心里慌了一下,但还是稳稳地举起来,对准离自己最近的士兵吼道:“走开!走开!”
众士兵放缓了一下脚步,但很快就加速,他们嘴里喊道:“兔崽子,放下枪!”
“有种你打!”
“你会用吗?”
“真是不知好歹!”
“你脑子傻了?”
……
薛兴华用手枪左边指一下右边指一下,但见清兵还在过来,其中一个士兵步枪上的刺刀快要刺到自己脸上了,他右手的食指猛地一勾:“啪!”
在前世,薛兴华很熟悉这种美国柯尔特武器制造公司在1872年获得生产权制造的发射金属弹左轮手枪——“柯尔特—和事佬”型手枪。他在孩提的时候就玩过这种手枪为模型的塑料玩具,长大后和朋友在中越边境一家军事俱乐部里消耗过无数的子弹,其中就用这种古董手枪打过靶。
随着这声巨响,一股青烟从枪口冒出,那个刺刀快要刺到薛兴华脸上的士兵身子往后一仰,眼睛直直地看着薛兴华,然后软软地倒了下去,胸口上有一个小小的血洞流淌着滚热的鲜血……
薛兴华将枪口迅速掉到左边,对准还在往前冲的一个士兵:“啪!”
这个士兵的红缨锥帽一下飞了起来,子弹从鼻梁中间钻进去,xian开了整个后脑勺,红的、白的、灰的,四处飞溅。来不及哼一声,他的身体就倒在了薛兴华的前面。
薛兴华连看都没看一眼,枪口又指向了正对着自己正面冲来的清兵,重重按下扳机后,几乎在枪响的同时,那种端正的脸一下成了摔碎的西瓜,他的身子**着,手里的大刀抛在一边,手舞足蹈地转了半个圈,然后抱着身边的同伴,再如麻袋一样倒下了。
所有围过来的士兵惊惧地收住了脚步,开始慢慢地朝后退着。薛兴华的手枪指向哪个方向,哪个方向的士兵吓得或趴或退,眼睛惊恐地看着薛兴华手里的枪口,余光打量着自己的同伴。
一个士兵不知是真的胆子大还是吓傻了,只有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脑袋还左顾右盼。薛兴华对准他就是一枪。
枪响人倒,伴随一声痛苦的惨叫!
连续四个清兵死于非命,吓呆了所有人。不知是谁大喊一声:“我的妈呀,跑啊——!”
如狂风吹过湖面,还在迟疑的清兵们哄地一声四处逃散。
直到这个时候,土匪们才明白转败为胜的机会来了,一个个由逃窜的老鼠变成了英勇无畏的老虎。立即,他们大呼小叫地追了上来:“弟兄们,杀清狗!”
“清狗败了,冲啊——”
“杀啊!”
清兵更加害怕了,一个个头也不回地猛冲,他们只恨自己的爹娘少为他们生了二条腿。
这些清兵平时欺负老百姓还行,缺乏训练的他们怎么可能跑得过长年累月在山路穿行的土匪?就是抛掉了一切,也有很多清兵被土匪赶上抓获了。
偶尔有彪悍的士兵见逃跑无望,他们转身准备拼命,看到漫山遍野的土匪,他们的底气一下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得和其他士兵一样跪地求饶。
薛兴华没有兴趣看土匪们痛打落水狗,他迅速地从军官尸体上翻找自己希望的东西。很快,他从尸体的口袋里找到一个牛皮做的弹盒,里面有二十四颗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