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雪还在下,但阁内却颇为温暖,以至于吃完饭的李笠,额头都渗出些许汗水。
味道鲜美的“鱼羊一锅鲜”,将鲫鱼和羊一起烹饪,鱼加羊无论是鱼肉还是羊肉,都很好吃,不知不觉,他添了三碗蔡。
而萧妙淽已经添了六碗“鱼羊一锅鲜”。
见李笠让人又盛了一碗来,萧妙淽有些尴尬:“妾吃不了这么多的。”
“怎么不行,你现在又不是一个人吃,可别顾面子,该吃就吃。”李笠笑道。
萧妙淽笑了笑,拿起筷子,继续吃饭。
若以平日的胃口,她是吃不了这么多的,但是,现在有了身孕,就不同了。
萧妙淽入宫已有一年多,儿子一直跟着她在宫里居住。
宫里的生活,无忧无虑,萧妙淽和儿子,不需要担心什么。
生活的重压,在她入宫之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萧妙淽入宫为妃,其实就是妾,因为并不是正室,所以儿子不需要改姓,依旧姓王。
母子俩相处的时间很多,不过到了夜里,萧妙淽很少能陪伴儿子,因为她的夜晚,是属于李笠的。
一次次的难分难舍,持续了一年才戛然而止:萧妙淽有了身孕,无法侍寝。
但李笠经常陪着萧妙淽说话,这是他一贯的作风:不能因为妻妾的肚子大了,就不闻不问。
“过阵子,我可能要外出。”李笠提了一句,“你在开封,莫要担心,吃穿用度,一切如常,皇后那里,有什么就尽管说。”
萧妙淽听出了些许话外之音,问:“三郎这是要……去多久?”
“还不确定,到时得看情况再说。”李笠口风很紧,最多含糊的提一下,萧妙淽便没有多问。
却不妨碍她猜测:李笠可能要出征了。
否则,按李笠往日经常挂在嘴边的“劳民伤财”,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频繁外出的。
现在,能让李笠大动干戈的出征,也就只有……
想到这里,萧妙淽有些失落。
一年多的共同生活,萧妙淽愈发依赖李笠,她现在有了身孕,期望时常能见到李笠,多多说说话。
而李笠一旦出征,或许会有数月乃至大半年见不到人。
或许临盆时,李笠也不在。
她有了身孕不能跟着李笠出征,留在开封,就只有思念。
李笠瞥见萧妙淽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笑道:“莫要多想,我自有分寸。”
萧妙淽忽然想起了什么:“那,这次出行,谁跟在身边侍奉呢?”
“啊……”李笠一时语噎,这阵子,有几位不知死活,用蚝干来挑战他,现在“作茧自缚”,求“人”得“人”。
“三郎不会忘了丽华吧?”萧妙淽提醒,李笠愣了一下,才回过神来。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快三年,他潜意识里,依旧把张丽华当做小丫头。
按年纪,张丽华都已经可以出嫁了,而且个子高了不少,只不过每天在他眼前转悠,不觉得而已。
不过李笠很快想到另一个问题。
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他当皇帝,已经过去了两个三年。
接下来,他还有几个三年?
萧妙淽见李笠走神,好像想的是国事,觉得惊讶:这又是怎么了?
“有一道菜,比较特别,从草原上学的。”李笠忽然开口,萧妙淽愣了一下,点点头:“那?”
“名叫羊肚包肉,我让厨房准备好了,一会端上来,你尝尝。”
这道菜的名字倒是直白,羊肚包肉,萧妙淽猜测大概是将羊肚作为容器,塞满肉,然后烹饪?
她不是很喜欢吃羊肉,因为羊肉做不好的话,会很膻。
不一会,菜端上来了,李笠亲自来处理。
萧妙淽定睛一看,确实是一个个如同布袋的羊肚,鼓囊囊的冒着热气,口被扎着,看样子里面装的东西不少。
李笠用刀将这些羊肚切开,然后细切,肉香味扑鼻而来。
随后,萧妙淽试着尝了一口,发现这道菜果然好吃,比起之前所吃常见做法烹饪出来的羊肉,别有一番风味,且不膻。
李笠见萧妙淽喜欢吃,很满意,讲解起来:“草原上,或者说大漠、大碛,想要弄到好用的炊具不容易,所以,有了这种做法。”
“把牛羊的胃作为炊具,烹饪食物,却不是架在火上烧,而是……”
“在沙地里先点起篝火,让沙子变得炙热,然后将包好肉的羊肚塞入沙中,让沙子的高温,将羊肚及其包裹的肉煮熟。”
“所以,这种烹饪方式煮出来的食物,风味独特。”
萧妙淽听了之后,好奇起来:“那草原上的牧民,是不是经常有牛羊肉吃?”
李笠摇了摇头:“不,他们平日里,吃的大多是野菜,还有采集来的果实,以及偶尔打到的猎物。”
“怎么会这样,他们不是放牧牛羊的么?还要吃野菜?”
萧妙淽觉得奇怪,李笠回答:“种田的人,不一定吃得起白米,牧羊的人,不一定有羊肉吃。”
“种田的人,地可能都不是自己的,是地主家的,所以他们的劳动收获,首先要交给地主,同理,草原上各部落的部民,放的羊,很多都是酋长的,并不是他们的。”
“即便因为某种原因,牛羊死了,也轮不到他们来吃肉,所以,部民们平日里可不是大口吃肉,而是四处采集野菜、果实,打猎,以此果腹。”
“他们不可能每做一餐饭,就杀一头羊,用羊肚来做炊具。”李笠说到这里,炫耀起来:“所以,营州那边,铁锅最好卖。”
“无论是铸铁锅,还是锻铁锅,无论尺寸大小,各部落来交易的人,见了就挪不开眼,用他们手中各种有价值的玩意来换。”
“还有铁针、锥子、剪刀、钳子等日用小铁器,有多少,要多少,至于盐,更不用说。”
萧妙淽听着听着,有些不解:“不是说,边地蛮夷,都喜欢抢劫村落,如强盗一般么?他们为何做起买卖来了?”
李笠笑起来:“抢劫是无本生意,要是刀好使,谁去做正经生意?他们打不过,当然就收起刀,笑眯眯来做买卖。”
萧妙淽又问:“那么他们买了铁锅和各种铁器,回去熔了打造兵器,反过来抢劫,如何是好?”
“时代不同了,这一招,不好使,不过,生存法则倒是没变。”李笠依旧笑眯眯。
“对于他们来说,弱肉强食,墙头草两边倒,是永远不变的生存法则,之前,柔然势大,他们就给柔然当鹰犬。”
“柔然被自己的锻奴部落——突厥灭了,他们就认突厥做主人,跟着新主人抢劫。”
“现在,只要让他们意识到,除了投靠突厥,还有一个不错的选择……”
李笠夹起一块肉,晃了晃:“草原上,你抢我、我抢你,司空见惯,反正都是抢,抢谁,不是抢呢?”
萧妙淽见李笠说到边事,又问:“这草原上,天野苍茫,到处都是一个样子,那些逐水草而居的部落,怎么确定别人的位置?”
“你自己说了,逐水草而居,这就是关键。”李笠又给萧妙淽盛了一碗羊肉,然后说:
“茫茫草原,一年四季,各有草场,各部落驱赶牛羊转场,确保牛羊能吃到足够多的草,这就是有章可循的规律。”
“各河流,湖泊,都是很重要的水源,周围必定有大量长势良好的青草,必然是游牧部落聚集的地方。”
“没有人可以远离水源而生活,所以,在各水源附近,找到游牧部落的几率会很大。”
“到了冬天,各部落需要找地方过冬,以便让人和牛羊躲避风雪,这些过冬的地方和营地,也是有规律的。”
他指了指窗外:“大草原上,无遮无挡,风雪直接吹,谁受得了?他们想要平安过冬,要么筑城,以土墙抵御凛冽寒风。”
“要么寻找避风的大山,进入背风面的山林,让人畜都有避风之处。”
“所以,自古以来,中原军队在草原上击破游牧大军主力,其位置,大多和山有关。”
“汉时,汉军与匈奴决战所取得的大捷,地名就有很多山。”
“阴山、狼居胥山、稽落山、燕然山,焉支山,这都是匈奴主力驻扎的营地,要么可以避风雪,要么可以确保水源和草场。”
萧妙淽听到这里,大概能猜出来,李笠想干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