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穿着被汗水浸透了的雪白色囚衣,满脸胡渣,篷头乱发的人正一根手指挂在横梁上,做着死士队内部用来训练的那种体操。
“咦?你不是说我们的死士队成员全是白痴吗?怎么还向人家学习啊?”
“我说那帮人的脑子白痴……不灵光,可不认为他们的技艺不行,切,连我这个超级高手都被逮着了,足以证明他们练习的方式很有用……不学习的话,我就真成了白痴了……三百九十九,四百……呼!”房梁上那人蹭地跳下来,落地无声,随手用已经湿透了的袖子擦了擦脸,才对楼清清道,“说吧,你这个一年半载不肯露面的,找我干嘛?”
“还能干什么?给你一个将功补过,重获自由的机会。”
柳小迁呵呵一笑,手一扬,一方淡紫色的,绣了梨花的手帕就出现在他的掌心里,细细地擦了擦汗,很惬意地对着手帕轻嗅:“还行,没狐臭。”
楼清清一摸腰身,脸色变了一变,随即露出一个非常非常温和的笑容,甜腻腻地道:“你喜欢手帕?行啊,等帮我办完了事儿,我让绣房的人帮你做一堆,让你一天能用一百块儿……”
看着楼清清的笑脸,柳小迁打了个冷颤,苦笑道:“呵呵,开个玩笑而已,这牢房的日子也太无聊了,别生气呀……”
漂亮的房子里代表着喜气的红色装饰已经没有了,所以显得有些清冷寂寞。
楼清清手里拎着水管儿,狠狠地冲刷着柳小迁肮脏的身体,黑色的洪流沿着米黄色的木地板奔腾,冲洗后的柳小迁,露出他虽然削瘦,却很结实的躯体。
楼清清的手很稳定,锋利的剃刀很轻巧地划过柳小迁的下巴,去除了凌乱的胡须,却不曾划伤他半点肌肤,事实上,整个楼家庄小一辈儿里没有一个孱弱的人,哪怕是一个不曾习武的女人。充沛合理的营养,适当的体育锻炼,使得楼家庄的女人健康又有力量。
柳小迁一边享受着楼清清体贴的服务,一边笑眯眯地道:“其实,我觉得那个郭乐荣为了自己的未婚妻,跑到危机四伏的大海上来算计你,也挺不容易的,怎么也能称得上是个好男人了,可惜啊,这是对名叫殷梦萍的姑娘而言,至于你嘛……就是咱们家王娘娘常常拿来调侃的故事里的女配角,唯一的价值只是体现男主角的一往情深罢了……”
“你不用挑衅我,我承认,自己是做了件傻事儿,不过,这是第一次,也一定是最后一次……还有,你也跟了我王蒙阿姨好几年,怎么好的东西没有学会,竟看她写得那些乱七八糟的言情话本,你要是真有很多闲工夫,当初还不如到我们老爷子的死士队去打打杂儿,说不定,就不那么容易被逮住了!”
“你以为我不想,只是人家不肯要而已。”柳小迁苦笑,说实话,当他被那帮人逮住,不,是他第一次见到楼家死士队的时候,心里就忽然那么一热,虽然他柳小迁并不算见过大世面,可是离岛的日子里,也算遇见过一些很特别的人物,其中不乏硬汉,但是,和楼家的那些死士比起来,那些人能算得上男人就不错了,“你们那个死士队之歌儿是怎么唱得来着?”
柳小迁一撸头发,咧开嘴大号:“……炎黄地,多豪杰,以一敌百人不怯。人不怯,仇必雪,看我华夏男儿血。男儿血,自壮烈,豪气贯胸心如铁。手提黄金刀,身佩白玉珏,饥啖美酋头,渴饮罗刹血。儿女情,且抛却,瀚海志,只今决。男儿仗剑行千里,千里一路斩胡羯。……”
楼清清被她震得差点儿捂住耳朵,心里却有些意外,没想到这家伙并没有记死士队的仇。“行了,别嚎了……听我家老爷子说,这歌儿好像是我娘根据一个姓刘的胖子写的一本叫《狼牙》的书改出来的,如果你喜欢的话,完成任务之后,我做主给你开放藏书阁,说不定还能找着那个刘胖子写的书的手抄本……不过你要是不能看懂的话可就不关我的事儿了,你也知道,有的时候藏书阁里的书白字儿一大堆,这还算好的,连蒙带猜也不是认不出来,就怕娘和王蒙阿姨弄的那些弯弯曲曲的所谓外国字儿,特腻歪人……”楼清清笑道。
“算了吧,你们楼家藏书阁的藏书都是用天上的文字书写的,我可没本事看懂。”柳小迁清了清嗓子,伸了个懒腰,忽然很暧昧地眨眨眼睛,笑道,“如果你肯把你们死士队的那个什么火器送我一只的话……”
“枪?你别做梦了。”楼清清惊讶地一扬眉,怪不得老爷子会把这家伙关起来两年多,他刺探到了这么多楼家的秘密,要不是这小子也算大半个楼家人,恐怕早被撕碎了沉尸大海了,“那东西连死士队离岛执行任务都不许携带,只能用来保卫家园,你小子想要,除非有本事加入死士队……算了,我还是请你搓一顿儿吧,清炒野菌子,爆炒野兔,让海婶儿整几瓶好酒,就算对得起你。”
……
楼清清做的本就是个赶时间的活儿,自然不可能拖拖拉拉的。
不过,楼家嫡亲的孙女成年后首次独自出行(没长辈跟着,应该算独自吧),也不能那么随随便便。
再次踏上隐岛本岛,众人的心情都与以前来时不一样了,柳小惠跟在她的父亲身后,一点点为楼清清整理行装。只是这位柳家姑娘,看着楼清清的眼神儿,总带着几分不服怨怼和嫉妒。她一边将一条条素雅又不失华丽的衣服装进箱子里面,一边想着她和那个女孩子,她柳小惠本以为,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主角儿是自己,想她在那个发达的社会生活了将近二十年,一直平凡渺小,家世普通,父母都是工薪阶层,学习不好,脑子不灵光,复读了两年,没考上大学,如今老天爷开眼眷顾,让她来到了这个古老而又繁华的世界,给了她这般不平凡的际遇,那么,成为众人的焦点,成为光彩夺目的人上人,拥有和以前完全不一样的人生,不是确定无疑的吗?
柳小惠看着自己父亲心神不定,忐忑不安,生怕哪里想不到做不好,委屈了楼清清的样子,心里的一团发不出的火愈加旺盛,刮向楼清清的眼刀自然而然地更是锋利非凡。
“你怎么惹着我那傻妹妹了。”
柳小迁这样生了七窍玲珑心的人物,怎会看不出其中的暗潮汹涌,只是再给他一百零八颗脑袋,他也想不出女人心中的那些弯弯道道。
楼清清挑了挑眉,没有说话,柳小迁见眼前的少女有些心不在焉,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啧啧,真够大胆儿的……”
那是个二十三四岁的女人,头发很规整地盘着,被楼家死士队独有的蓝色小帽牢牢固定,一身很利索的深蓝色紧身短袖上衣,手臂**,腕上带着黑色的护腕儿,裤子是死士队的作训服,花花绿绿的,不怎么好看,可是穿在她身上,却显得熨帖。
这种装扮,出现在隐岛副岛上绝对是伤风败俗了,至少,楼清清就不敢在这里这么穿,所以,一大堆帮着规整行李的老少爷们儿全都目瞪口呆也在意料之中。
那女人龙行虎步,两步走到楼清清面前,一甩手,将一个蓝色背包扔楼清清怀里。
背包一入手,楼清清顿时觉得手上一重,瞬间矮了一大截儿,惊讶地瞪大眼睛,哭笑不得:“岚姐姐,这个,有几十斤了吧?”
“不重,二十五公斤。”那女人显得很不以为意,忽然抬眼,那一双眼,锋利地不像女人,到像是山上的孤狼,她看着楼清清一个字,一个字地道,“我可以不管你和那个什么郭乐荣之间的破事儿,但是,我弟兄的手因为他断了,所以,我要他一只手臂,见了他,告诉他。”话音不落,女人利索地转身离去。
“哟,这姐儿够厉害的,比你强!”柳小迁惊讶地笑了,在他的印象里,楼清清的脾气已经够厉害的,根本没有她母亲的贤良淑德,温文尔雅,也没有她母亲的耐心和细心,没想到,楼家庄能人无数,还有更强的。
楼清清看着她的背影,咬牙切齿了大半天,苦笑:“我这位姐姐当初参加死士队选训,就是因为脾气太暴躁,不能绝对服从命令,才被刷下来了,后来她加入了保卫队,几次防卫演习里,都是主动出击,很少被动防护,脾气更是越来越大,这次,因为郭乐荣的原因,我的一个护卫断了条胳膊,恐怕,这事儿我就算想要善了,都没有指望了。”
楼清清摸了摸下巴,周岚的性子这么烈,不知道自家大哥压不压得住?明明自家两个哥哥都是娘亲教导出来的,为嘛楼一凡精似鬼,而二哥一尘就老实的三岁小儿都能把他骗得一愣一愣的,这一回离岛,到可以顺便去看看二哥和娘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