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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代”国家形式的演变

一统秦天 姜若木 2243 2024-10-20 02:33

  

  对于秦帝国开创形成的国家形态,以及这一国家形态是如何演变发展而来,我们有必要给予应有的重视。这对我们更好地把握人类社会的演化规律将有极重要的启示。以往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角度来观察人类社会的演变规律,已经使我们不能很好地把握人类社会演化的全貌。当然,这里所谓的重视,并不是本书将要花多少笔墨来专门研究和讨论这些问题,而是准备以国家形态的演变为线索,勾画出一个较大的历史背景,从而在这个大背景中来描述、分析和评估秦国——秦王朝这一段具体的历史进程。这样做,或许能帮助我们高屋建瓴地认识和把握秦国——秦王朝的兴盛和发展。

  因此,在这里我们将对“三代”(夏、商、周)国家形态的演变,以及春秋战国时期旧的国家形态的崩解和向新的国家形态的 胡服骑射转化,做一番粗线条的勾勒。在这之前,有必要对什么是国家形态作一番说明。国家形态又叫国家形式,是现代政治学中的一个名词。一般认为,它包括国家结构形式和国家管理形式。前者是指国家政体构成的形式。诸如国家整体与各个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等。后者是指统治阶级组织国家形式的方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政体。

  中国古代史书中有所谓“三代”的说法,那是指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三个朝代:夏、商、周。夏代是否存在,以前一度是个有争议的问题。

  《史记》有《夏本纪》和《殷本记》,记述了夏、商二代的若干事实,由于《商本纪》中的商王世系已经被晚期出土的甲骨文所证实,因此《夏本纪》中的夏王世系估计也不会是司马迁的杜撰。夏代的存在目前已很少有人怀疑了。然而,对这个最早国家的详情,目前知道的仍然十分有限。

  根据甲骨文和大量考古发现的商代遗物、遗迹,再佐之以传世文献,有关商代的文明程度以及国家形态,目前已获得初步的认识。

  商代已进入青铜器时代的繁盛期,出现了规模庞大的都邑(国都),如晚期的河南安阳小屯,对这个都邑,先秦的《竹书记年》称之为“殷虞”。商王居住在都邑,并且是最高主宰者。甲骨文有“大邑商”,“大邑”指的就是这种都邑。大邑之外,在黄河、长江流域的广大地区还存在着许多方国,如有方、士方、邛方、鬼方等。商王与方国的首领之间不存在后世那种君臣关系。商王以武力称霸,但各方国并不归商王管辖,而是独立的。因此,商代实际上是军事联盟性质的方国联合体。在《诗经》《尚书》《周易》等先秦典籍中,灭商以前的周人,往往称商为“大邦”“大周”,自称“小邦”“小周”,这些概念应该是建立在这种国家形态基础之上的。

  基于这样的认识,根据现存史料,并辅以推测,夏代的国家形态也属于这种方国联合体。

  经过数代人的苦心经营,“小邦周”的势力逐渐扩大,并大约在公元前1089年,由周武王领导,许多方国共同参加,一举推翻了“大邑商”。

  灭商以后的周初统治者面临着一个难题:如何控制幅员辽阔的疆土?

  于是,武王和后来的周公,推出了分封诸侯的制度。分封诸侯,就是将周王室的兄弟叔侄和其他同姓贵族、异姓亲戚,以及元老重臣,封往各地,建立一些诸侯国,去统治新占领的地区,充当周朝统治中心的屏障,即所谓“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后人计算,周初共分封七十一国,如卫、齐、鲁、晋、燕、宋等,其中姬姓四十国,武王兄弟辈十五国,成王(武王之子)兄弟辈十国。周公死后,周王室继续分封,据说共分封了八百个诸侯。由此,形成了大小邦国位置鳞次栉比、星罗棋布的格局。

  周朝统治者所推行的分封制是同以血缘为基础的宗法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宗法制,简单地说,就是:嫡长子(正妻生养的长子)继承父位,为“大宗”,奉祀始祖;其余的嫡子和庶子分封,为“小宗”。

  以分封制和宗法制这两项制度为基石,周朝构建起了一种新的国家形态。它的建构原理可概括为:周王是“天子”,并以嫡长子继承法世世相传,称为“大宗”,奉祀始祖;周王的同母弟和庶兄弟(即父王旁妻所生之子),封为诸侯。诸侯也实行嫡长子继承法,其对周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各自封国内,又是“大宗”,奉祀始祖。以其他亲戚关系或功臣身份受封的诸侯,也一律按此方法。诸侯的同母弟与庶兄弟等,被封为卿大夫;卿大夫的同母弟或庶兄弟则为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为“小宗”;对士而言,又是“大宗”。士的嫡长子仍为士,其余诸子则为平民。

  通过这样的逐层分封,并辅以血缘关系和垄断祭祀权而建立的“大宗”对“小宗”的统摄关系,一个统一而松散的王国便取代了原先的方国联合体。这种新的国家形态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周王是天下共主。

  正如《诗经·小雅·北山》所说的:“普天之下莫不是周王的土地;普天之下的人莫不是周王的臣民。”周王通过册封、朝聘、巡狩等方式,来强调和突出自己与诸侯间的君臣关系。第二,归周王直接管辖的地方,其实只限于京畿地区,诸侯国是各自为政的,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同样,诸侯在其封疆之内也没有支配一切的权力,因为大部分土地已分封给卿大夫,由他们分别治理。第三,西周王朝的主权是逐层分化的。

  统一、松散、主权逐层分化的西周王朝延续了约三百年,其间,这一国家形态促进和维护了社会的进步、文明的发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国家形态又逐渐老化,不合时宜。最后,崩解和转化就势所必然。

  秦朝武士复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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