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大约生于公元前280年,为战国时期韩国贵族的后代。青年时期曾与李斯在一起,在儒学大师荀子门下求学。两位学生向荀子学了帝王之道后,却都背离了老师所持的儒家基本立场,而成为法家的代表人物。
后来李斯先入了秦,而韩非回到了韩国。
韩非由于有严重的口吃,不善于说话,于是没有选择游说之路,而专心于著书立说。他希望用自己的文字去打动当政者。当时韩国已十分衰弱,韩非多次向韩王建议,采用富国强兵的法家方法振兴韩国,但韩王不予理睬。有个贵族名叫堂谿公,他对韩非说:“讲法、术等学说是很危险的,你应该放弃这些非人道的主张。”
韩非则认为法、术等学说对国家有利,表示不怕国君昏聩而加罪于他,要继续宣传法家的学说。然而,韩非的学说始终没有被韩王采用。
韩非就一直在家发愤著书。他的书传到秦国,被秦王政看到了。当时,秦王政已在准备完成统一的大业,迫切需要一套适合统治需要的理论。
嬴政读了韩非的《孤愤》《五蠹》,深表赞同,大为赏识。特别是读到下面一段:
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駻马,此不知之患也。今儒、墨皆称先王兼爱天下,则视民如父母。何以明其然也?曰:“司寇行刑,君为之不举;闻死刑之报,君为流涕。”
此所举先王也。夫以君臣如父子则必治,推是言之,是无乱父子也。人之情性,莫先于父母,皆见爱而未必治也,虽厚爱矣,奚遽不乱?今先王之爱民,不过父母之爱子,子未必不乱也,则民奚遽治哉?且夫以法行刑,而君为之流涕,此以效仁,非以为治也。夫垂泣不欲刑者,仁也;然而不可不刑者,法也。先王胜其法,不听其泣,则仁之不可以为治亦明矣。且民者固服于势,寡能怀于义。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故父母之爱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严刑者,民固骄于爱、听于咸矣。
秦王政感叹说:“如果能见到文章的作者,和他相处在一起,死而无憾矣!”
韩非的这段论说,把先秦除法家以外的诸子百家的先进性都打压下去了,因此,深为嬴政赏识。李斯见此,告诉秦王说:“这篇文章的作者叫韩非,现在住在韩国。”
秦王政于是下令攻打韩国,要求韩非归顺秦国。韩王向来不重视韩非,见秦国兴师动众而来竟是为了一介书生,便立即将韩非遣往了秦国。
公元前234年,韩非来到秦国,秦王政十分高兴。但秦王政生性多疑,且喜怒哀乐变化多端,所以韩非入秦后并没有立即得到信任和重用。
李斯对韩非的到来十分不安。老同学互知底细,更何况,早在荀子门下一起做学生的时候,韩非已表现出高于李斯的天资和才气。李斯生怕秦王政将对自己的赏识与恩宠转移到韩非身上。如果韩非一旦被重用,自己的地位就会受到威胁。
不久,韩非上书秦王政,劝秦王先伐赵而缓击韩。李斯和另一些大臣就趁机加以谗害。他们对秦王说:“韩非是韩国的宗室,他的心终究是向着韩而不向着秦的,这也是人之常情。今天大王不用韩非,等以后时间长了,再让他回去,那就给秦国留下一个后患,所以不如趁早找一个罪名将他杀了。”
秦王于是同意了,将韩非交刑吏
治罪。李斯派人给已经下狱的韩非送去毒药,让他自杀。韩非想向秦王表白,但遭拒绝,只好饮鸩而死。
这时是韩非入秦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33年。
过了一段时间,秦王政又想到
了韩非,后悔将韩非下狱问罪,就派人赦免韩非,但此时韩非早已不在人世。韩非深知游说天下的难处,曾写了一篇《说难》的文章,其中说:大凡游说的困难,不是难在我是 秦陵一号俑坑军阵前锋否了解情况有理由说服对方,不是难在我的口才难以阐明我的思想,也不是难在我是否敢纵横驰骋、畅所欲言。大凡游说的困难,在于了解游说对象的心理,能否用话打动他。
游说的对象如果追求高尚名望的,而游说者用重利去说服他,那么就会表现出气节低下而且遭到鄙视,必定被抛弃和疏远。游说的对象如果追求重利的,而游说者用名望高尚去说服他,那么就会显得没有诚意而且脱离实际,必定不被接受。游说的对象如果实际上是追求重利,但表面上装作追求高尚名望的,而游说者用名望高尚去说服他,那么他就会表面上接受了你,实际上却疏远你;如果游说者用重利去说服他,那么他就会私下采纳你的意见,而公开地抛弃你。这些都是不能不知道的。
事情因为保密而成功,因泄密而失败。不一定是你亲自泄露它,但讲话中无意涉及那保密的事情,这样你就危险了。权贵者有过失,如果游说者直言高论来追究他的错误,那么自身就会有危险。当权贵者对游说者的恩泽尚不广泛和深厚,而游说者的言论过分真诚时,如果说法可行并且有功效,那权贵者会忘记游说者的功劳;如果说法不可行并且有过失,那么游说者就会被怀疑,就危险了。权贵者得到计谋并且想把它作为自己的功劳,如果游说者预先知道了这计谋,那么自身就会有危险。权贵者要做一件不便说出的事,却诡称要做另一件事,如果游说者知道他所作所为的真相,那么自身就会有危险。勉强权贵者去做他坚决不做的事,阻止权贵者做他不肯罢休的事,游说者自身有危险。因此说,和权贵者议论大人物,他就会以为你在挑拨离间;和权贵者议论小人物,他就会以为你是在卖弄权势。和权贵者议论他所喜爱的人,那么他就会以为你是在借用他的权势;和权贵者议论他所憎恨的人,那么他就会以为你是在试探他的态度。
如果游说者说话直截了当,简明扼要,那么权贵者就会认为你不明智而侮蔑你;如果夸夸其谈,引经据典,那么他就会认为你说话太多,时间太长。如果就事论事,那么他就会认为你胆怯懦弱而不敢进言;如果考虑事情面面俱到,那么他就会认为你琐碎而且傲慢。这些都是游说的难处,不可不知道。
由此可见韩非洞彻人性的复杂、人世的诡诈,其结局似乎是他预料中的事。他本不想游说,不想到秦国,只想写自己的书就行了。他的处世哲学是一种与世无争的黄老之道。
而秦王政只是见了韩非的治国学说、法家思想而喜爱其人的,当真实地见了这个人后,才发觉不是那么一回事,再加上多疑而多变的性格和李斯的挑拨,韩非的结局也似乎被注定了。
不过,韩非虽然并未在秦得到重用,甚至遭到了杀身之祸,但他的治政学说、法家思想还是对秦王政和秦国的政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嬴政统一中国前后许多重大的政治措施,都是按照韩非的理论来制定的。秦王政喜欢的是韩非的学说而非其人,这正是韩非悲剧下场的原因。
二、法家集大成之作——《韩非子》与其说韩非是帝王之师,还不如说是他的著作《韩非子》是帝王之学。韩非的思想和理论,集中反映在其自著文集《韩非子》中。这本书大约由汉代的刘向最后编定。今本《韩非子》共55篇,其中虽有一部分系后人误混掺入,但其中主要的如《显学》《五蠹》《宪法》《难势》《诡使》《六反》《问辩》《心政》《难一》等篇,皆可确信为韩非所作。从这些著述可以看出,韩非的学说是集法家之大成,融合了法、术、势三个方面。
韩非以前的法家理论主要分成三派:商鞅强调“法”,主张国君要明法令,用法律来加强统治;申不害强调“术”,主张国君千万要注意掌握驾驭臣下和民众的手段;慎到强调“势”,认为国君必须加强威势来统治天下。韩非对商鞅之法、申不害之术、慎到之势进行了扬弃,形成了一个新的法家学说体系。
韩非
韩非曾多次称颂商鞅,但又认为商鞅的法治存在极大的片面性。首先,商鞅谈法治而不谈术,存在缺陷。比如,如果按商鞅之法打了胜仗,大臣就更加尊贵;扩大了国土,大臣受封的土地就更多,这样只利于大臣而不利于君主,不能防止臣下发展他们个人的势力而削弱君主的权力。他指出,秦用商鞅之法从而国富民强,但因为“无术以知奸”,结果,国家富强的成果被大臣利用为扩张其私人势力的资本。如秦昭王时,穰侯魏冉攻齐胜利就取得陶邑作为私人封地,应侯范雎攻韩胜利就取得汝南作为私封,这些就导致了秦强盛数十年而不能成就帝国之业。其次,韩非认为商鞅的法律也制定得不完善。他在《宪法》中说,商君之法规定,斩敌人一个首级即得爵一级。当官的人是要有智谋的,斩敌人首级只要有勇力就可以了,怎么能让单有勇力的人去当需要智谋的官呢?但韩非没有提出具体的法律来,只是要求把商鞅之法制定得更完善。
对曾任韩国丞相的申不害,韩非也予以称赞,但他又不满申不害只谈术而不定法。他认为,申不害虽然多次使韩昭王用术,却由于不推行法论,法令经常变更,使奸臣有机可乘,犯法的人也越来越多。因此,申不害虽然执政十七年,却不能成就霸王之业。同时,韩非又认为申不害对术也未说透,并对术又做了进一步的阐述:术,就是按照才能授予官职,根据名位责求实绩,操握生杀大权,考察群臣能力的权术是君主必须掌握的东西。法,就是让法令颁布于官府,让百姓把刑罚牢记心头,奖赏那些守法的人,而惩罚那些违法的人,这是群臣必须遵循和学习的东西。君主没有术,就会在上受蒙蔽;群臣没有法,就会在下面闹乱子。这两者缺一不可,都是帝王治国的工具。法是公开的,必须公之于众,术则必须隐而不显。
除了法、术,韩非还特别强调势。他认为,君主有了威势才能统治天下。没有威势,即使是古代的圣王尧、舜,也不能定天下。他要求国君们运用法和术,建立一套统治全国的情报网,以便居于深宫而能驾驭天下,他认为这就是势。韩非又指出,善于用势来统治则国家安全,不知道用势则国家危险。这种威势就好比国君的“筋络”,有了它就能“治天下而征诸侯”,就能使百姓服帖、顺从。而且,也只有在国君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威势的前提下,才能推行法与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