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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乐记

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 马伯庸 22652 2024-10-20 02:40

  

  一、李世民

  “唱完这支歌,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

  玄奘握住话筒,对台下平静地说道,唇边勾出一丝阴谋得逞的微笑。不出他的所料,整个长安体育场在一瞬间变得鸦雀无声,像被一只无形的巨手瞬间拔掉了所有音响的电源。

  无论是挥舞着荧光棒的狂热粉丝,还是玄奘身后那几个正忙着调弦的乐手,都僵硬在原地,目瞪口呆。唯一还保持清醒的是现场的灯光师,他及时打给玄奘一束聚光,强烈的白光笼罩在这位主唱修长的身躯之上,贴满亮片的佛珠与袈裟熠熠生辉,既刺眼又圣洁。

  光柱里的玄奘伸出中指,高高比向天空:“我要去——西天!”

  在最靠近舞台的一处华丽包厢里,雪茄从李世民的指缝之间无声地滑落,在他的龙袍上折了几个跟斗,燃烧的一头朝下,跌落在名贵的大食地毯上。他没俯身去捡,而是抬起脚,狠狠地碾了几脚,微微的焦糊味道从皮鞋底部飘出来。

  站在一旁的秘书似乎看到李总嘴唇蠕动了一下,她连忙拉开门打算叫个清洁工进来,却被李总的手势阻止,因为玄奘开唱了。

  玄奘的声线豪放通透,轻而易举响彻整个体育场。他如同一颗切入大气层的流星,肆无忌惮地摩擦着空气,火光四射,滚烫的声音表面熊熊燃烧起来。这一首《神佛在上》被他演绎得无比壮丽,听者的耳膜与心脏随着每一个高音激颤,随着每一个低音沉吟,跌宕起伏的感觉有如吸毒一样上瘾。

  如梦初醒的乐手们慌忙拿起乐器,手忙脚乱,试图跟上他的节拍。可玄奘在前头汪洋恣意地跑着唱着,根本不给这些伴奏者任何配合机会。观众们已经忘记了玄奘刚才的那番话,他们以为这都是演唱会故意安排的噱头,群情无比激动,无论男女都跟着玄奘摇摆着身体,如痴如醉。

  五光十色的烟火不失时机地在体育场四周绽放开来,玄奘熟稔地引导着这一大群情绪共同体,唱着跳着,逐渐把气氛推向**。忽然间,他用右手抓起表演用的长柄锡杖,身子微偏,左腿半弯,摆出一个标枪运动员的姿势,然后朝着VIP包厢方向把锡杖投了过去。

  锡杖在半空划出一道弧线,象一只被猎人射中翅膀的大鸟,在飞出大约二十米左右以后沉闷地落在了地上,把附近的保安吓了一跳。

  观众们为玄奘这个即兴的发挥发了狂,学着他的姿势纷纷丢出手里的纸杯、彩带、饮料瓶和手机,欢呼声震耳欲聋,整个体育场的气氛达到了燃点。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场成功的水陆道场演唱会。

  玄奘得意的眼神不经意地扫过包厢,让李世民的脸色愈加阴沉起来……

  “你到底在想些什么!”

  李世民严厉地瞪着玄奘,后者此时正懒洋洋地靠在休息室的沙发上,脖子上搭着一条蓝边的粉红色毛巾,手里拿着一罐冰镇可乐。

  “去西天啊。”玄奘轻松地回答。

  此时演唱会已经结束,狂热的粉丝们也已经散去。工作人员正忙前忙后地收拾着音响器材。乐队里的其他人远远地坐着,不太敢靠近这一对老搭档。

  李世民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现在你的白马寺乐队正处在关键时期!以后不许未经策划随便发言——你现在是著名歌手,别让一句话毁了你的事业。”

  玄奘眯起眼睛,看了看这位肚子有点发福的同龄人:“是你的事业吧?”他特意加重了“你”这个字。

  “是咱们的事业!”

  李世民有些恼火地纠正,把桌子上的一叠乐谱抓起来,一古脑丢到玄奘面前。这么多年来,即使两个人幕前幕后的合作已经走到了这个地步,李世民仍时常会感觉自己像是面对一匹烈马的年轻骑士。

  玄奘的任性是白马寺乐队的招牌,也是枚定时炸弹。成立五年来,玄奘屡屡出格的行动让无数粉丝着迷,同时也让经纪人头疼不已。娱乐杂志称赞玄奘的体内拥有一个不安分、渴望自由的灵魂,可只有李世民知道,这个混蛋只是单纯的恶习不改罢了——从十几年前两个人第一次见面,李世民便领教过他的天马行空和随心所欲。

  休息室里的空气微微沉滞,残余的焰火硝烟和披萨的味道在屋子里悄然流转。玄奘沉在沙发里,手指飞快地把乐谱**成一团团古怪的形状,语气微微有点认真:

  “喂喂,我是认真的。我打算离开这里。”

  “你要休假吗?没问题。一个月够不够?”李世民背着手在休息室里走来走去,像一头在笼子里的彷徨雄狮。

  “不,是彻底退出,已经五年,我已经唱够了。”玄奘摇摇头,把手里的乐谱一页一页折成飞机,朝窗外扔去。飞机还没飞到窗口,便一头栽到地上,“这些东西只是些精巧、花哨的小玩意儿。这可不是我们当初想带给长安城的音乐。”

  “怎么不是?今天的演唱会你也看到了,他们有多喜欢你。”

  玄奘露出李世民最厌恶的那种嘲讽式微笑:“喜欢我?只要把配乐声音开大些,装饰音掺得再多些,就算把一头驴子牵到麦克风前叫唤,他们一样会兴奋得睡不着。歌手如何,其实不重要。这叫什么来着……嗯嗯,商业包装?”

  “你不要任性了!成熟点好不好!”李世民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

  “这句应该是我对你说!”

  两个成年人的声音越来越大,互相瞪视着对方,谁也不肯退让,构成一副静态的对峙画面。

  玄奘以为李世民会像从前一样挥拳打过来,正中自己的下颚,然后按照右脸、鼻子、腹部和脊背的顺序依次砸过去。这家伙别看现在大腹便便,从前可是个拳击好手,玄奘跟他打架从来没赢过。

  可这一次玄奘失算了。后者没有动,只是拼命咬住两侧的腮肉,似乎这样便可以把愤怒活活咬死。时间过去了一分钟,李世民忽然叹了口气,放下拳头,整了整自己的龙袍前襟,转身离开休息室。门“砰”的一声被重重关上,让整个房间都微微一颤,一张没贴牢的演唱会海报飘然跌落,背面朝上。

  这让玄奘有些失望,又有些愧疚,他迷惑地喃喃道:“这家伙,难道真生气了?”

  就像李世民很了解玄奘一样,玄奘也很了解李世民。这个男人做事一板一眼,理性到乏味,跟玄奘其实完全不是一路人,奇妙的是两个人的友情却保持了很久。玄奘的白马寺乐队能达到今天的声势,都是李世民在幕后推动的结果。

  所以当玄奘提出退出的时候,他认为李世民一定会勃然大怒,把自己狠狠揍上一顿。可李世民的反应出乎意料,这让玄奘百思不得其解。

  玄奘认真地思考了五分钟,还是想不明白,索性放弃不去想——人际关系一向不是他的强项。他抬腕看了看时间,现在是晚上十二点差五分,正是出逃的好时机。

  他把那套演出用的华丽袈裟脱下来,随手扔在衣筐里。这套战袍陪他走过了几十场水陆道场,和主人一样声名煊赫,可玄奘从来没喜欢过。

  有一次,玄奘接受电台采访,主持人问起袈裟的事,玄奘直截了当地回答:“为什么我整天要穿那套小丑装?不,不,跟艺术追求没关系,那是合同要求嘛。”为此李世民冲他咆哮了好久。

  玄奘从大旅行包里拿上早就准备好的浅蓝色运动服和一双跑鞋,戴上墨镜,甚至还准备了一顶难看的栗色假发,正好可以把他的光头盖住。他穿戴好以后,俯身从旅行包的侧袋里取出一个信封,从里面小心翼翼地倒出一把小钥匙,系到脖子上的一串佛珠里。

  准备停当以后,这位大明星离开休息室,冲不知所措的工作人员打了最后一个招呼,双手插在裤袋里,悠闲地朝体育馆的停车场走去。

  此时人群早已散去,偌大的停车场里孤零零的只停放着一辆雪白色的四轮驱动SUV。

  玄奘在佛珠上捏了一下钥匙,远处的SUV车灯闪亮,鸣叫了一下,像一只认出了主人的忠犬。如果它有自主意识的话,一定会拼命晃动着车后的废气管冲玄奘跑过来。

  玄奘已经把所有行李都打成了一个包裹,搁在车后面。现在他只需要拉开车门,发动引擎,把油门轻轻踩下去,便可以离开长安。

  这个出逃计划已经在他心里盘桓很久了。他当了五年歌手,在李世民的一手策划下,已经成为长安城内最受欢迎的偶像。可玄奘每次唱出来的歌,都让自己觉得像喝下一瓶碳酸饮料,五颜六色,无比刺激,却毫无营养,还容易导致胃疼。

  这些歌大多是出自李世民旗下的专业团队,完全工业化流程操作。他们编起曲子来精密得象一部光谱分析仪,会严格按照听众的神经反射弧与肾上腺素分泌速率来填写音符。玄奘自己也写歌,可惜总是会被这些家伙搞得面目全非。

  自尊心强烈的玄奘,不能想象这些“生了肺病的狗吹出的口哨”冠上自己的名字,在大唐国境内广为流行。他隔三差五便会闹出点事来,藉此向李世民提出抗议,可每次胡闹,都会被推广团队当成白马寺乐队的个性品牌来宣传,反而进一步推动了玄奘的人气……

  真正促使玄奘作出决定的,是在上一周。

  那一天的深夜,他从录音棚出来,心情抑郁,推掉了所有的邀请,独自踏上午夜班次的环线地铁。地铁车厢里灯光昏黄,空****的一个人都没有,玄奘就这么孤独地靠在椅背上,望着窗外飞速后退的黑色墙壁,漫无目的地围着长安城一圈一圈地转着。

  然后他看到了两个流浪艺人从隔壁车厢走过来。老的那个叫做观音,已经瞎了;小的年纪才十几岁,自称叫木吒。

  观音穿着一身破旧的军大衣,怀里抱着一个破旧的吉他,便宜货,琴板斑驳不堪像只得了皮肤病的野猫;木吒用黑胶带在自己腰间缠了一圈乳白色的小塑料桶,一手搀扶着观音,一手在塑料桶上敲打,发出空洞的咚咚声,希望能吸引到听众的注意。

  这一老一小明显选错了时间,午夜地铁里乘客寥寥。他们沿着一节节空****的车厢穿行,一直到玄奘坐的这节车厢,才发现了第一位听众。

  木吒看到玄奘,拽了拽观音的袖子。观音停在玄奘面前,没有任何开场白,径直抱起吉他弹唱起来,嗓音沙哑苍凉;木吒稚嫩的双手有节奏地拍打塑料桶,努力敲起鼓点。

  观音的歌曲并不好听,唱功也很烂,可旋律中那种朴拙的味道,却是玄奘久未品尝到的。玄奘闭上眼睛,把脑袋靠在车窗玻璃上,觉得自己心中有一个开关忽然被拨动了。

  唱完以后,木吒怯生生地把一个空罐头盒递到玄奘面前。玄奘摸摸口袋,发现除了香烟和打火机以外没有任何东西。他平时出门,自有助理打理一切,自己从来不带钱。刚才进地铁时,他还是用签名从年轻的女售票员那里换的地铁票。

  木吒微微露出失望表情,观音却拍了拍他的肩膀,冲玄奘鞠了一躬:“先生肯安静地听完,没赶我们走,我已经很欣慰了——可以让您再听一首吗?”

  玄奘木然地点了点头,于是他们又唱了一首。观音的歌曲大概是自己写的吧,旋律粗糙,歌词潦草,许多细节根本没经过推敲,全是即兴发挥。玄奘甚至怀疑,即使是同一首歌,观音唱第二遍都会有许多不同。

  “这样的音乐,在李世民眼里大概属于野生乱来的吧,太胡闹了。”玄奘暗自感叹。

  一曲终了,玄奘忍不住问道:“你们为何选择这个时间卖唱呢?地铁里明明什么人都没有。”

  观音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我已经瞎了,有没有人听,对我来说没什么不同。”他又指了指木吒:“他还年轻,有没有人听,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两个人向玄奘告别,玄奘问他们去哪里,观音回答说回西边,然后蹒跚着朝下一节晃动的车厢走去。木吒忽然回头,端详了一下玄奘的脸,然后把眼神挪到车厢上方的巨大海报,海报上有一个秃头和尚,拿起禅杖穿着袈裟,摆出一个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姿势。

  木吒眼神一亮,咧嘴笑了起来。玄奘突然非常羞愧,他感觉自己才是被施舍的人。

  ……玄奘收回蔓延的思绪,打开车门,坐进司机的位置。从那一天夜里开始,他决定放弃这一切所谓的“事业”,像这一老一少的流浪艺人一样,去西边。至于具体是西边的哪里,玄奘没有问,这其实不重要。

  他发动车子,前方的雨刷摆动了几下,发出古怪的沙沙声。玄奘皱了皱眉头,把头探出车窗,发现雨刷上夹着一页纸。这页纸是油墨印的,边缘已经被磨出毛来,很有些年头了。纸上是一张黑白失调的照片,歌手的脸被蹭得模糊不堪,旁边配着一行艺术字体:水陆表演,歌手玄奘。下面有演出的时间与地点,地点的错字还被一只红笔涂改过。

  “这个混蛋。”

  玄奘笑起来。这是他第一次单独登台表演时的宣传单,还是李世民亲手印的。玄奘记得那时候李世民还是个精瘦的大学生,在借来的印坊里熬了一个通宵,弄出几百份海报,全身都是油墨气味,持续了一个多星期。他们两个捧着这叠宣传单跑到街上散发,差点被衙役抓起来。

  玄奘摘下墨镜,把车子开出停车场,顺便点起了一支烟。

  深夜的长安城格外静谧,喧嚣了一天的都市陷入沉睡,只有远处高层还有几处稀疏的灯光。白色的SUV在宽阔无人的街道上驰骋,排气量4.0的排气管发出威武的呜呜声,宛如一匹雪白的龙驹在星空下的草原驰骋。

  玄奘把车子开到长安城西北方的一间工厂门前,这里是当年他第一次演唱会的地点,如今已经被企业废弃,只剩下一些巨大机械残骸悄无声息地躺在杂草丛里,好似一个收藏巨兽遗骸的坟墓。

  一辆黑色宽阔的轿车早已停在门口,那是李世民的座驾,长安城无人不识。

  李世民换了一身便装,靠着车子吞云吐雾。他看到玄奘来了,把手里的雪茄丢在地上,习惯性地踩灭,冷着脸道:“我还以为你不会来。”

  “喂喂,明明是你把那张宣传单夹到我车前的。”玄奘叫道。李世民没理睬他,径直走到工厂前,打开大门走了进去。玄奘下了车,紧随其后。

  当年的表演台早被拆走,现在这里是一个圆锥形的废钢渣堆,巨大的黑色颗粒在夜里闪着深沉的光芒。两个人沉默着爬上钢渣顶端,俯瞰下面,一如当年。

  “坐。”李世民命令道。

  玄奘一屁股躺倒在渣堆上,双手枕在脑后,左腿搭在右腿上晃动。这个赌气的动作让李世民有些好笑,但他控制住了面部肌肉,表情保持在冷淡和愤怒两种状态。

  “还记得这里吗?”李世民保持着站姿。

  “当然。”玄奘回答。

  当时那一场演出,来的观众只有三、四个人,让玄奘无比失望,几乎想任性地放弃演出。李世民在后台把他死死拽住,哪怕只有一个观众,也要演到底。可巧那三、四个人中有一名星探,看中了玄奘的潜质,他的演艺生涯就此打开了局面。

  “记得那时候你对我说,既然大话满满地要做真正的音乐,就别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玄奘仰望天空。

  “你觉得我们这么多年来,是不是在白费功夫?”李世民问。

  玄奘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反问道:“还记得当初咱们的约定么?”

  “嗯,我要作长安最成功的商人,而你要写出最棒的音乐。那个时代可真好哇。”

  “现在你已经做到了,我却还没有。”玄奘说,“我总要去完成这个约定,不然怎么对得起你。”

  “我知道你在想些什么——愤世嫉俗,特立独行,不甘心被资本家摆布,不可救药的理想主义。”李世民喜欢把所有的事情——无论是市场调研报告还是冲他老朋友发的脾气——都一条一条列出来,清清楚楚。

  “你从来不考虑现实,每次胡闹完都扬长而去,都是我给你擦屁股!当年是,现在也是!整个长安都要听我的话,惟独你这个该死的家伙,依旧我行我素!”

  “这算是抱怨还是表扬?”玄奘插嘴问道。李世民狠狠瞪了他一眼,却不肯说出正确答案。他这个招牌式的瞪视让所有的下属与合作伙伴都噤若寒蝉,却丝毫奈何不了玄奘这个油盐不进的怪胎。

  李世民也不管玄奘听得懂听不懂,一个人絮絮叨叨,说了半个多小时,把玄奘离开所导致的全部损失都来列出来。玄奘听得几乎要睡着了,他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人的脑子里怎么能同时塞进这么多数字。

  “你是想要赔偿吗?”玄奘问。

  “是的,站起来!”李世民对玄奘吼道。玄奘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下一个瞬间,李世民的拳头重重砸到了他的下巴,把他一拳打倒在地。

  “这一拳,是因为你差点毁了老子的事业!”

  玄奘晃悠着爬起来,很快第二拳又重重打到他的右脸。

  “这一拳……是因为我早就想揍你的脸,只不过考虑到你要出镜,我一直不敢打。”李世民气势如虹,这一刻他从一个职业经纪人变回了当年那个用拳头解决一切的不良少年。

  第三拳狠狠地捣中了玄奘的腹部,他疼得弯下腰去,李世民趁机双手握在一起,朝他的脊背砸去——不良少年李世民的标志性打法。

  玄奘被砸得眼冒金星,他下意识地想要反抗,但他从来没有赢过一场与李世民的斗殴。

  “最后一拳,是因为你没完成我们的约定!”

  李世民的声音传进耳内,玄奘不知从哪里冒出的力气,大吼着弓起腰冲过去,一把抱住李世民,两个人从钢渣堆顶滚落下来。钢渣颗粒在人体翻滚碰撞下发出哗哗的摩擦声,颇有金属质感,有如摇滚乐队的前奏。

  两个人一直轱辘到钢渣堆底才停下来,气喘吁吁地分开。李世民脸上黑一道白一道,名贵的衣装被豁了许多口子,狼狈不堪;玄奘比李世民更惨,那张风靡长安的俊秀脸庞,此时无比凄惨,嘴唇和眼角都被打裂,脸颊一片青紫,鼻子还流淌出一道鲜血,像条蚯蚓盘在白皙的面孔上。

  两个人对视片刻,努力摆出仇视的表情,可最终还是没绷住,同时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在空旷的工厂内回**。

  以前玄奘经常和李世民这么打架,是他们特有的交流方式。可自从白马寺乐队走上正轨之后,两个人都拘束起来,再没打过这么**气回肠的架了。两个人相互搀扶着离开工厂,跌跌撞撞走到车子旁边。

  李世民从车里拿出几副OK绷和棉球,扔给玄奘。他显然是有备而来,憋着一肚子气要揍玄奘一顿。

  “对不起,我会带着真正的音乐回来的。”玄奘忽然低声道。

  李世民扔给他一支烟,不屑道:“得了吧,每个刚毕业的愣头青都爱这么说……西天真那么好么?”

  “不知道,但我必须得去,我的灵魂听到了召……”

  “闭嘴,少来文学青年那套说辞。我问你,你都带了什么?”

  玄奘指了指那辆雪白色的SUV:“你送我的那把吉他,动圈麦、一套音响和六盘CD,还有几刀乐谱纸。”

  李世民像是看一个外星生物一样审视玄奘:“这就是你的旅行装备?你就打算靠这些东西支撑到西天?”

  “是啊。”玄奘有些不明就里。

  “你除了唱歌,根本就是个废物。”

  李世民骂骂咧咧地把身体伸进轿车,拽出一个硕大的登山包,商标都还没来得及扯掉。李世民把登山包推到玄奘怀里,玄奘差点没抱住,包里鼓鼓囊囊,十分沉重。

  “睡袋、小型帐篷、打火机、手电筒、压缩饼干、指南针……还有一大堆保证你这个混蛋不会在半路死掉的东西。自己慢慢看。”

  “谢谢。”玄奘咧开嘴笑了。

  “滚吧,完不成约定,不要回来见我。”

  李世民钻回到车里,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今天晚上,他打算把所有的管理人员都从被窝里叫出来,通宵讨论后玄奘时代的白马寺乐队宣传策略。

  玄奘看着李世民的座驾消失在黑夜里,揉了揉脸上的伤口,暗自嘟囔道:“这个家伙打起人来,还是一样的疼啊。”他嘟囔着,拖起登山包回到自己的SUV里,重新发动车子。

  “晚安,长安。”

  玄奘把后视镜调整了一下,最后从镜子里看了一眼都市。白色的SUV发出低沉的轰鸣,在长安城的梦呓中缓缓离开。

  二、孙悟空

  玄奘开着白色的SUV一路西行,沿途路过许多城市,也遇见过许多人。困了他便趴在车里睡一会儿,饿了就在路边小便利店买些速食食品,有时候还会在野地里撅着屁股点酒精灯,煮泡面吃。

  没有紧迫的日程,没有如影随形的粉丝,想唱什么唱什么,唱得再荒腔走板,也没有制作人在录音棚里大吼大叫。作为一名前著名歌手,他已经好几年没有享受过这种流浪的待遇。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忽然发觉自己有点寂寞。

  虽然自弹自唱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但玄奘希望还是能有一个搭档——不是李世民那种事务型的搭档,而是能在音乐上志同道合的伙伴。

  以前的白马寺乐队里,有好几个出色的乐手,都是李世民从各地重金挖过来的。他们在音乐方面都有天赋,表现无可挑剔。可玄奘始终不大喜欢,他们每天按部就班,朝九晚五,按照合同的要求歌唱、跳舞、演奏,连开玩笑都有预先策划的脚本。

  白马寺的乐手们表现没有破绽,也没有**。音乐对他们来说,只是谋生的手段,不是爱好。与其说这些是音乐人,倒不如是一群音乐上班族。

  玄奘从来没跟他们合练过,他们从不会提出任何音乐上的建议,只是机械地重复着手里的乐谱,把每一个音都找得很准,准得令人发指,令人索然无味。玄奘非常厌恶这种循规蹈矩,他在各种场合经常即兴发挥,不是突然把调子拔高几度,就是砸毁乐队的吉他或其他乐器,让那些上班族被计划外的袭击搞得手忙脚乱,找不着调儿。每次阴谋得逞,玄奘都会高兴那么一两分钟,旋即变得更加失落。

  玄奘出走的一个原因,正是他实在不想和这些忘记放盐的面包继续呆在一个烤箱。

  “不过一个人去西天,未免太寂寞了。”玄奘对着后视镜自言自语。白色SUV的引擎发出一阵呼噜呼噜的声音,像是在赞同主人的话。

  组成一个像样子的摇滚乐队,至少要四个人:主唱、吉他手、贝斯手和鼓手,同时这也是在漫长旅途中凑一桌麻将的最低数目。

  “哎呀哎呀,不过这东西勉强不来的。”玄奘抓了抓头,这才想起来自己是个秃头,“像我这样的傻子毕竟不多。”

  如果李世民在副驾驶的位子上坐着,一定会非常赞同这个评价。

  这时候,仪表盘上的红灯亮了起来,车子该加油了。

  此时他正置身于一座忙碌的城市里。这里大部分建筑都是方方正正的,外表是未经修饰的水泥原色,放眼望去,视野里全是蒙蒙的一片灰白。街道上的每一个人都行色匆匆,几乎没人驻足停留,也没人朝这辆SUV多看上一眼。

  玄奘握着方向盘慢慢在街上移动,发现马路两侧都是各种各样的基金、证券公司与银行,几乎没有其他任何招牌,甚至连家书店或服装店都没有。

  玄奘在街上转了很久,终于在城市的边缘找到一家加油站。他把车子开进去,按了按喇叭,一个疲惫的中年男子拿着油枪慢吞吞地走过来,眼袋大得吓人。

  “老板,加油。”

  “嗯。”老板熟练地拨开SUV的油盖,把油枪放进去,“出远门啊?”

  “对,去西天。”

  “好远,做投资项目去?”

  这句话让玄奘有点噎着了,他抓了抓头,才回答道:“算是吧,我想去寻找真正的音乐。”

  “真正的音乐……那一定很值钱吧?”

  玄奘明智地闭上了嘴,把老板扔在车旁加油,自己钻进加油站的小超市里转来转去。一会儿功夫,他买了几袋面包、一打啤酒、一罐口香糖和两盒铅笔——最后一样不是用来写字,而是用来给玄奘咬的。他从小有思考时咬铅笔头的习惯,而开车时的思考时间很漫长。

  他抱着这一大堆东西来到柜台,老板也已经加好了油,回到收银机前开始结账。玄奘无聊地左顾右盼,无意中看到柜台旁边扔着一个大纸箱,纸箱里堆着许多磁带和CD。他眼睛一亮,自从进入这个城市以来,他总算看到关于音乐的东西了。

  “老板,我能看看那些东西吗?”

  “哦,那是不卖的。”老板看了一眼,淡漠地回答,“那是别人丢这儿的,你想要尽管拿走就是。”

  玄奘好奇地蹲在箱子前,一一审视。这些磁带相当古老,带面上贴着浅色条纹的不干胶,上面写着一些难以辨识的文字和数字,一看就知道不是正式出版物,应该是个人买来空白磁带自行录制并标记分类。可惜玄奘这次出行没有带录音机,所以他只是略带感伤地翻检了一遍,很快便把注意力转向CD。

  这些CD全部都是刻录盘,没有套封,好多盘面都被划得不成样子。玄奘挑了半天,才从中间找出一张保存相对完好的光盘。在盘的正面,不知是谁用马克笔潦草地写着几个字:《大闹天宫》Unplugged Live-#3。

  玄奘绕有兴趣地用两只指头拈起这张CD,放到那一堆等待结账的食品中去。老板看都没看,直接丢进购物袋里。

  从加油站出来,玄奘发动汽车,把这张CD推进车载音响里,缓缓开上公路。

  一阵急促的旋律从SUV的环绕立体声喇叭里流泻出来,如暴风骤雨,又似霹雳弦惊。玄奘如触电一般一下子跳起来,光头重重撞到了驾驶室顶棚。

  “我靠,这他妈太硬了吧!?”

  玄奘忍不住爆了句粗口,他从来没有听过如此狂暴的吉他Solo,里面充满了无比彪悍的生命力,旋律与技巧已经退居次要地位,演奏者完全是靠着**澎湃来控制节奏——不,节奏也已经不存在了,这已经不是音乐,而是一片无边无际、弱肉强食的原始丛林,每一个音符都化身为栖息其中的野生动物,从此而起,从此而终,生生不息,莽撞而响亮地活着。

  玄奘猜测那个吉他一定是用的超高张力碳纤琴弦与厚质琴板,只有这种配置才能承受演奏者野性四溢的疯狂。玄奘忍不住想象,得是多么粗壮坚韧的手指,才能拨动如此张力的琴弦,演绎出这等睥睨天下的霸气。

  Live的时间并不长,只有二十多分钟,后面没有了。可这差不多是玄奘有生以来最惊心动魄的二十多分钟。当演奏结束以后,他的双臂仍旧呆呆地压住方向盘喇叭,让SUV在公路上发出呜哇呜哇的叫声。路过的汽车与路人都无比惊诧,纷纷绕行这个怪胎。

  玄奘双手搓了搓脸,让自己赶紧恢复神智。他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是猛踩油门一路冲回加油站,不顾老板诧异的目光,拽着他胳膊大声嚷道:“喂,这张CD是你从哪里弄来的?”

  老板被这个年轻和尚给吓到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这,这是附近一个小男孩送来的,他想换口香糖吃。”玄奘又追问那个小男孩子的下落,老板犹豫了一下,还是写给他一个地址。

  玄奘如获至宝,买了一份城市地图,按图索骥,很快便找到一处楼盘。这个楼盘叫做五指山,里面一共有五栋公寓楼,每一栋都高耸入云,像是人的五根指头直插天空。和这座城市的主流建筑差不多,五指山楼盘用的是暗灰色的外护墙与红褐色砖块,比例精准,色调低沉,犹如五个脸色阴沉的银行家在开董事会。

  小男孩恰好在其中一栋楼下玩耍,他的特征和加油站老板说的一样:脑袋很大,眼镜很大,眼睛却很小,而且穿着一身火烧云颜色的衣服。

  玄奘走到小男孩面前,从怀里掏出一把糖果:“小朋友,听说你曾经卖过一个杂物箱到加油站?”

  小男孩觉得这个光头大哥哥有些凶,嘴巴紧紧绷住,也不否认,也不承认。玄奘没什么对付小孩子的经验,他连问了几句,小男孩恍若未闻,还把手背到背后,根本不去看他手里的糖果,反而对他背后背的吉他充满了好奇。

  玄奘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他把吉他解下来,随意拨弄几下,递到小男孩面前。小男孩眼神里有了几丝兴趣,胆怯地伸过手去在琴弦上碰了一下,发出悦耳的声音。小男孩终于露出笑意,玄奘索性把吉他平放在地面上,教他用指肚子在琴弦上摩擦。

  这时候,身后传来一个冷冷的声音:“休息时间已经过了,你怎么不去屋里复习奥数?”

  小孩子浑身一颤,连忙低着头转身跑进公寓楼。玄奘抬起头,眯起眼睛,看到在公寓入口处站着一位穿着办公套装的少妇,大约三十多岁,身材还算窈窕,眼角却已经有了深刻的鱼尾纹。

  “先生,你认识我家小红?”少妇注意到玄奘穿了一身破牛仔装,地上搁着一把吉他,一脸的不信任。

  “哦,不是,我只是想问问他关于这张CD的事情。”玄奘从怀里掏出CD,递给少妇。少妇没有接,只是略微扫了一眼,淡淡回答:“这是我家的东西。”

  “我可以把它还给您。”

  “你喜欢的话拿走好了。我们家里没有那么大地方,每年都要清理一批用不着的杂物。”

  少妇想要转身离开,玄奘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有些急切粗鲁地问道:“我,我能问问这张CD的演奏者是谁吗?”

  对于这个问题,少妇显得有些不耐烦:“你问这个干嘛?”

  “喜欢啊!你不觉得这段演奏的太牛逼了么?”

  “不要说脏话,先生。”少妇厌恶地皱了皱眉头,玄奘却置若罔闻,拽住她的胳膊,坚定地注视着她的双眼。住户们进出这栋公寓楼,多少都会侧过头来看上他们一眼。两个人对峙了半天,少妇终于投降,垂下双肩,微微吐出一口气:“好吧,我告诉你,但你先松手。”

  玄奘松开了手。

  “这个演奏者,叫孙悟空,是我先生的一个好朋友,以前是个业余乐队的吉他手,好像叫什么……嗯,花果山乐队吧,我先生也在其中……他们经常搞一些小规模演唱会什么的。那都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说到这里,少妇露出愤愤不平的表情:“现在想想,如果那时候我先生把玩的时间拿来提高自己,多考几张证书,多背几个单词,说不定现在工资会更高一些。所以我不能让小红重蹈覆辙,一定要从孩子抓起。那些磁带和光盘,早就该处理掉了,我家里还有别的,你喜欢可以全拿走……”

  少妇眼看要进入唠叨模式,玄奘及时打断了她。

  “您说……呃,这位孙先生,现在还在搞乐队吗?”

  “当然不是了!一个成年人,怎能一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少妇仿佛受到了很大侮辱,瞪大了眼睛,“你知不知道为了让我先生走上正规,我花了多少心思!我和我先生结婚以后,乐队就解散了。后来孙悟空去了家证券公司作股票操作员,赚了点钱,在这个五指山公寓里买了一处房子。不过我们已经没什么来往了。啧啧,股票操作员,不知能赚多少钱。这里的房子,可是很贵的。”

  玄奘放过了这位少妇,他怕自己在找到孙悟空之前就会被她烦死。少妇一获得自由,连忙匆匆走进公寓,认真地考虑了一下是否需要报警。

  玄奘找到了五指山物业公司,这次他学会如何跟这里的人打交道了,直接丢过去一张面值不低的钞票,很快物业公司的人便给了他一个满意的答案:五指山B栋2804。

  二十八楼在这里小区里算是个不错的位置,风景开阔,远离浮尘层。玄奘按照这个门牌地址找到2804的门口,按动门铃。

  十秒钟以后,门打开了。出现在玄奘面前的,是一个衰老的人。这个人大约有四十多岁,很瘦,眼窝深陷,周围一圈黯黑,一副神经衰弱的样子,甚至还有些秃顶的征兆。整个人像是刚从石头里剖出来的,枯槁而冷漠。

  玄奘注意到了他的手,那是一双弹吉他的手,手指修长,指节粗大,指尖还有老茧的痕迹。

  “孙悟空?”

  孙悟空点点头。玄奘很高兴,拿出那张CD:“这张CD,是你在花果山乐队时候刻录的吧?”孙悟空看了一眼,毫不动容。他的眼球在转动的时候,面部松弛的肌肉几乎完全不会动,显得很漠然。

  “这是我听过最棒的吉他演奏!”玄奘真心实意地称赞。跟孙悟空相比,白马寺的那群乐手简直是群被棒球棍砸断了指头的白痴。

  “都是年轻时候的事情了。”孙悟空说,“我现在哪里有什么心思去搞那劳什子。”他看了一眼玄奘背后的吉他,又补充了一句:“年轻人,我看你也老大不小了,也得考虑考虑自己,不要不务正业了。”

  说完以后,孙悟空要把门关上,却被玄奘眼疾手快,用琴枕挡住了门框。

  “不务正业的是你吧!”玄奘怒气冲冲地嚷道。孙悟空怔怔地看着他,忽然想起自己在花果山乐队里的样子,跟他差不多。他涌起一种莫名的怀念,对玄奘说:“既然你不肯走,那么进来坐坐吧。在股市开盘前,我还有那么几个小时。”

  玄奘发现悟空的家很整洁,只有一张床、一个简易衣橱、一张写字桌和电脑,还有一台饮水机,素净得简直不象个家。别说音响和照片,就连个书架都没有,只有几本厚厚的经济类书籍摆在电脑旁。

  “那些东西我都已经清理掉了,现在什么都没剩下。”孙悟空给玄奘解释道,他略带得意和伤感地指了指窗外:“能在这个城市里拥有这么一套房子,是很难得的。可惜五指山的房子很贵,每个月都得要还很高的房贷。”

  “有多高?”玄奘对这些东西没概念,所以他总被李世民骂是条不知柴米贵的废柴。

  “就象整座五指山楼盘都压在自己身上。”孙悟空苦涩地开了一个玩笑。不知为什么他对这个比自己小那么十来岁的年轻人很有好感,大概是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

  玄奘很快把话题转到了那张CD上:“你到底是怎么弹出这首《大闹天宫》的?”孙悟空接过光盘,用右手轻轻摩挲着光盘光滑的表面,眼神泛起异样的光芒。

  “那首《大闹天宫》啊……大概是我们在最好的状态下最好的一次发挥吧,完全是即兴发挥,那以后再也没找到这种感觉。那也是我们花果山乐队最后一次的合作,唱到最High的时候,我们点着了一个大仓库,然后与听众们带着十几辆车在城市里游**,把全城的警察都招来了,差点酿成了暴动。”

  孙悟空说这些的时候,一脸的自豪,显然那是一次即使是房贷也无法磨灭的青春记忆。

  “打那以后,乐队很快就解散了。老牛去了一家保险公司,老蛟转做进出口贸易,我也给证券所投了简历——得为花果山的那群小猴崽子的前程着想呐。”

  孙悟空说到这里,有些腼腆地给玄奘倒了一杯纯净水。玄奘咂了咂嘴,一脸痛惜的表情。

  “你不后悔吗?”

  “没什么好后悔的,到了什么年纪,做什么事。”

  玄奘很不喜欢这个淡然的答案,他脱口而出:“跟我去西天吧!”

  “西天?”孙悟空有些诧异。

  “对!西天!我是从东土大唐而来,去西天寻求真正的音乐!”

  孙悟空嘲讽地笑了:“跟你走了,房贷谁还?谁来养活花果山的猴崽子们?”

  玄奘愤然把身上挎着的吉他丢在他面前,乐器落在地板上,琴弦发出轻微的嗡嗡声:“我就不信,弹出那种音乐的人,会对这个无动于衷!”孙悟空老练地观察了一下,这把吉他经过了刻意调整,虽不及他当年那把凶器豪放,但也颇得几分神韵。

  很明显,这是玄奘根据CD里的演奏,对吉他进行了调整。这份鉴识功力让孙悟空略微惊讶了一下。

  “怎么样?”玄奘满怀希望地问。

  “好吉他,不该这么摔打,要好好爱护啊。”孙悟空把吉他从地上捡起来,递还给玄奘,“对不起,我已经过了那个年纪了。”

  “扯淡!你这是在犯罪!股票操作员谁都可以干,《大闹天宫》可只有你一个而已啊!”玄奘有些生气,霍然起身。他第二痛恨的是演出合同,第一痛恨的是眼看一个有才华的天才这么没落下去。

  孙悟空抬腕看了看手表,作了个送客的手势:“我差不多要去上班了。再见。”他像是一块顽固的岩石,把玄奘所有的情绪都挡在外头,置若罔闻,丝毫不为所动。

  孙悟空离开了五指山公寓,玄奘沮丧地望着他佝偻的背影,有一种深重的挫败感。他狠狠地踢了一脚电梯门,把吉他重新背在背上,朝小区大门口走去。

  就在这时,他的肩膀忽然被一只大手按住。大手相当有力,轻轻一压,玄奘便动弹不得。他回过头去,看到一个体格魁梧的男人站在背后,西装革履,金丝眼镜,有如一个大号的李世民。

  “喂,是你刚才骚扰我老婆?”男人问。玄奘脸色一下子变得精彩起来……孙悟空上了整整十二个小时班,八小时是份内的,另外四个小时是他主动申请加的,为的是能换取不菲的加班费。这样一来,这个月的月供,便有着落了。

  好不容易捱到了回家的时候,孙悟空双眼因为盯屏幕太久而疲涩到流泪,不得不先点了几滴眼药水,才往家里走去。他身心俱疲,如同一眼水源干枯的深井,只想赶快倒在**睡上一觉,好应付明日同样繁忙的工作。那个年轻人的事情,只在他心里闪过一念,很快便被堆积如山的担忧淹没了。

  孙悟空回到公寓,打开门,简单地洗漱一下,然后和衣躺在**。此时已经是半夜十一点,他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每次入睡不借助安眠药的话,得花上一两个小时才能睡着。早上起床,经常会在枕头旁发现许多猴毛。

  他躺下没五分钟,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喧哗,隆隆的音波把玻璃都震得微微颤动。孙悟空有些恼怒,他睡眠质量本来就很差,最讨厌别人半夜还弄出噪音来。

  可再仔细一听,孙悟空发觉有些不对劲。这不是单纯的噪音,似乎带着旋律,而且他很熟悉。

  《大闹天宫》?

  很像,可细节处却有些许不同,少了几分狂野,多了些青涩。

  孙悟空从**爬起来,打开窗子,把头探出去,发现几栋公寓楼里都有灯光亮起,好多人也像他一样开窗朝外头看去,希望能找到噪音的源头。

  在五指山公寓的楼下,一辆白色的SUV大剌剌地停在花园里,从车里接出了几根蜿蜒如蛇的粗大电线,牵连起五、六个车载扬声器围在汽车周围,无比嚣张地倾吐着大当量分贝。一个年轻人站在车顶,挎着一个吉他自顾弹奏着。

  这套音响是玄奘从长安带来的,特点是个头小,功率大,足可以开一个小型演唱会。玄奘把从车里搬出来,接好扬声器和功放,音量大到足以惊动二十八楼的孙悟空和周围不幸的邻居们。

  “切音手法不对。”

  这是掠过孙悟空脑海的第一个念头,连他自己都很奇怪,下意识的第一件事,居然不先着恼他扰人清梦,反倒评价起演奏水平来。

  玄奘对二十八楼的孙悟空的想法一无所知,他完全沉醉在癫狂的曲调中,一脸痴迷地拨动琴弦。无数居民探出头来,睡眼朦胧地望着玄奘。这个场面太过超现实了,以至于他们中的好多人以为自己仍在睡梦中。

  孙悟空把整个脸都贴在玻璃上,眉头皱得越来越紧。尽管从二十八楼到地面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可他一眼就认出来了,玄奘怀里的吉他,不是早上带进家里那把,而是当年伴随着花果山乐队走完全程的重装木吉他。

  “他从哪里弄来的这东西?”孙悟空心里纳闷,他自己都不记得那把吉他最后的下落了。他又看了一眼,忽然鼻子微微发酸,意识到他没见到这个老伙计快十年了。

  久已干涸的泪腺涌出泪水,漫过有些刺痛的眼睑。孙悟空一瞬间产生了幻觉,仿佛楼下疯狂弹奏的不是玄奘,而是那把重装木吉他本身。它在呼唤着他,正像一只寻找主人的忠犬,又似是一具失去了躯壳的魂魄。

  楼下的《大闹天宫》愈演愈烈,玄奘把音响音量开到了最大,肆无忌惮地胡闹着。弹完一曲,玄奘抓起麦克风,冲着二十八楼大吼:“孙悟空,你听到了吗?!这就是你的大闹天宫!”回声在五栋公寓楼之间回**,久久不曾散去。

  二十八楼没有任何回应,窗户不知何时已经关上了,屋子里依然黑着灯。玄奘又大吼道:“孙悟空,出来听听你的大闹天宫!听听这把吉他!”

  还是没有任何回应。玄奘愤怒地在琴弦上飞快扫过几遭,看了看楼盘外头,物业的人被他用一把链锁关到了办公室里,警察大概还要五分钟才能到。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玄奘没别的选择,只能继续弹着大闹天宫。

  这把吉他的琴弦太独特了,刚才的弹奏让他的手指酸疼如刀割。楼里不情愿的听众们回过神来,开始大声叫骂。

  “孙悟……”玄奘再一次仰头大叫,刚刚喊出两个字,手里突然一轻,吉他被一双有力的手臂抢走。

  “笨蛋!这一段的指法不是这样的!”孙悟空板着脸,可双目却是炯炯有神。他把重装吉他怀抱起手里,玄奘谦卑地跳下车去,让孙悟空和重装吉他单独留在SUV车顶。

  人与吉他接触的一瞬间,那只野性的猴子复活了。

  孙悟空的手只是那么轻轻拂过,一连串豪迈的音符带着火花,通过扬声器扩散到空气中,隆隆作响,好似雷神从云端冉冉降临到人间。此时的孙悟空,不再是五指山下那卑微的上班族,而是大闹天宫Live时无所畏惧的吉他手。

  根本无需任何犹豫,磅礴的旋律自然而然从孙悟空体内流泻出来,流经重装吉他,发出巨大的声响。楼下停放的许多车辆,都爆发出警报声,如同一群跪拜在这位夜之君王面前的颤抖信徒。

  音乐在五座巨大的建筑之间激烈地流转,整个五指山公寓都被咚咚的低音炮震得一阵发颤,如同一个停止跳动的心脏被巨大的起搏器反复电击。莫名的活力便从震裂的缝隙里丝丝缕缕地蒸腾而起,缭绕在五指山公寓的四周。

  第一小节响起,大地轰鸣;

  第二小节响起,山石崩塌;

  第三小节响起,万物复苏;

  第四小节响起,一个压抑已久的灵魂高高跃起,绽放出了无比夺目的光彩。

  “怎么样?我说过他是最棒的。”魁梧的中年人对玄奘说,一脸骄傲。他穿着一件格子睡衣,身后还站着一位面露不豫的少妇和那个名叫小红的孩子。

  “真难得您把那把吉他保存了这么久。”玄奘一脸地欣慰。能听到《大闹天宫》的现场LIVE版,实在是太幸运了。

  “他是我们之中最有天分的一个。那一夜大闹天宫之后,乐队解散了,其他人都认为他不能这么埋没才华,甚至约定要赚足够的钱,合力捧红他。可惜老孙顾念兄弟,不肯这么作,他说在这个城市里,音乐没前途,钱才是最重要的。可我知道,他根本就不属于这个城市。”

  玄奘忽然想起了李世民,这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幸运。

  “这把吉他,我一直藏在家里,希望有一天能够有人拿起它来,重新唤醒老孙。”中年人拍了拍玄奘的肩膀:“幸亏有你来了。这是我十年来见到老孙最开心的一刻。”

  少妇蠕动嘴唇,想说些什么,可最终没有开口。她紧紧把小孩子搂在怀里,害怕他幼小的心灵被感染,被毒化。而小孩子饶有兴趣地望着车顶那个疯狂的叔叔,眼神闪亮,心中所想无人能明白。

  五指山五栋楼的所有住户都保持着出奇的沉默,没人喝彩,没人抱怨。在孙悟空漫无天际的震慑面前,所有的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他们把脸贴在玻璃上,任凭狂暴的节奏虐待着整个建筑,像一群在暴风骤雨下无助的轮船乘客。

  当最后一个音符在半空消失之后,孙悟空将手指轻轻按在琴弦上,似是给这些脱缰的野马套上笼头。四下万籁俱寂。孙悟空带着无比锋锐的气场,睥睨四周。

  十年时光,弹奏的技巧仍旧无懈可击,仿佛三千六百五十天只是转身一瞬。孙悟空的身体消磨衰老,才情却从未有一丝消退。

  “老牛。我知道一定是你。”孙悟空说。他从车上跳下来,紧紧抓着重装吉他,像握着恋人的手。现在的他,和那个唯唯诺诺、言辞谨慎的颓废中年完全不同,彻底脱胎换骨。

  老牛哈哈大笑,冲他伸出了大拇指。两个人举起胳膊,在半空响亮地来了一记击掌。这时候,尖利的警车警笛声由远及近,直到曲子结束,它们才敢战战兢兢地响起来,划破已被肆虐过的夜空。

  孙悟空侧耳听了听,只是轻松地耸了耸肩膀,对玄奘说:“现在还来得及吗?”

  “随时可以!”

  玄奘、孙悟空和老牛三个人七手八脚地把音响塞回车里,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线材顾不得绕好,只能胡乱一缠丢进后厢。玄奘用力把车后盖压回去,有几条线头从门缝挤了出来,让SUV从后头看上去好似一个塞满衣服的巨大旅行包。

  装好以后,玄奘跳进驾驶室,孙悟空拉开车门,抱着吉他坐进了副驾驶。玄奘摇下玻璃,把一张名片扔给老牛:“去长安,找这个人!”老牛冲他们作了一个放心的手势。

  小白雄赳赳地发出鸣叫,整个车身都颤抖起来。它冲出五指山小区的同时,警车恰好赶到门口。他们看到夜晚扰民的肇事者开车跑了,连忙调转车头,纷纷追赶过去。

  “被全城的警车追逐啊,和那一天可真像……”

  老牛感叹道,然后转身对自己老婆孩子说:“不早了,回去睡吧,明天还得上班呢。”

  三、猪八戒

  “装潢一般。”玄奘说。

  “喝的也一般。”孙悟空一脸嫌恶地把啤酒罐放下。

  这间酒吧的装修风格很恶俗,朋克不朋克,爵士不爵士,到处都挂着似是而非的金属骷髅头和黑胶唱片。光线很昏暗,只有“云栈酒吧”四个用霓虹灯拼起来的字高高挂在天花板上,十分醒目。一个妖艳的女歌手在咿咿呀呀地唱着,卖力地扭动臀部。

  “唱的不是一般难听。”玄奘和孙悟空同时撇了撇嘴。

  一个留着长发的青年从邻座伸脖子过来嚷道:“想听就听,不想听就滚!”

  孙悟空勃然大怒,把啤酒罐直接砸了过去。那罐啤酒他只喝了一口,所以那个长发青年被泼了一头。玄奘吓了一跳,他可没想到那个老实巴交的上班族,脾气居然这么爆烈。

  这个叫高老庄的地方,他们本没打算停留。可孙悟空自从复活以后,说以前当上班族不敢碰酒精饮料,现在要把十年份的酒补回来,他们便找了远近住著名的云栈酒吧,打算好好喝一杯。

  青年岂肯善罢甘休,和周围的几个同伴都腾地从沙发上跳起来,抄起酒瓶子和高脚椅,气势汹汹地围过来。周围的酒客没一个上来劝解,都等着看这两个外乡人的笑话。就连酒吧老板也只是咳嗽了一声,自顾擦拭着酒杯,丝毫没有制止的意思。

  “我左边你右边?或者我两边,你帮我助威。”孙悟空对玄奘说。他了解后者音乐上的实力,但不了解后者在打架这方面的天赋。

  “我右边吧。”玄奘说。他打架从来没赢过李世民,不过也从来没输给过其他任何人。

  看到两个人旁若无人地聊天,长发青年歇斯底里地喊道:“给我揍!”一群人勇猛地冲了上去。

  孙悟空和玄奘打架的风格截然不同。玄奘是野路子出身,惯于打野架,出手没有章法,也没机会,王八拳搂腰拽头发下阴脚插眼睛,尽是不太上台面的小手段;孙悟空则明显是会家子,移动距离很小,动手不多,但每出必中敌人要害。

  不到五分钟时间,七、八个人哀嚎着躺在了地上。仍旧保持站立的两个人里,玄奘打得气喘吁吁,扶着桌子直喘粗气,孙悟空却是面不改色,气定神闲,一副运动不足的模样。

  酒吧里忽然变得很安静,一个酒客忍不住开口说道:“喂,你们两个外来的,知道自己打了谁的人吗?”

  孙悟空冷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那今天就让你知道一下吧。”

  一个沙哑、低沉的声音从酒吧外头传来,酒吧里的温度瞬间降低,无论是酒客还是台上搔首弄姿的女歌手,都乖乖地缩起脖子,闭口不言。

  木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一群人缓步走进酒吧。为首的是个胖子,脸盘和肚皮都异常宽阔,浑身的肥肉颤巍巍的,仿佛随时会融化,涂着厚重紫色眼影的双目泛着凶残的光芒。他和身后的一群马仔穿的一律墨绿色改制军装,每个人的手腕上都带着刺镯,耳朵上有三枚耳钉,右侧胳膊上刺着一只狠戾的枭头。其中有一个瘦高的人,穿着很低调,亦步亦趋地跟随在胖子身后,冷峻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他们一踏进酒吧,自动站成一个半圆形,封住了玄奘和悟空的所有逃生路线。胖子扫了一眼地上横七竖八的手下,淡淡地问道:“是你们动手的?”

  “是啊。”

  孙悟空抱臂在胸,迎上他的视线。胖子眯起眼睛,打量着这两个人,油亮的肥厚嘴唇轻轻蠕动一下,露出些许笑意。被人这么坦然地直视,他倒是很少体验到。

  “动了云栈洞的人,总得给我个交代。”胖子道。

  孙悟空用脚踹了踹地上的小流氓:“他们挑事儿在先,怨不得我出手教训一下。”他这一句话火上浇油,让周围一群人登时怒火中烧。

  “老大,这两个小子太嚣张了!”手下人叫骂起来,纷纷挽起袖子要上。有人拿出来自行车链条,有人从腰间拔出警棍,甚至还有人掏出一把三棱军刺。旁边的玄奘抄起一个酒瓶子,站到孙悟空旁边,心中不免有些忐忑。

  胖子突然大喝一声:“慢!”他手下的人一下子都停住了,不解地望着老大。胖子踱着步子走过去,仔细端详了一下孙悟空,又看了看玄奘,看似漫不经心地问了一个问题:

  “你们,也玩音乐?”

  “不错,我们是从东土大唐而来,去西天寻找真正的音乐。”玄奘说。

  孙悟空在一旁的脸色阴沉下来。他们两个并没有带任何乐器进来,谁想到这胖子一眼就看穿了底细,如此犀利的观察力,绝不简单。孙悟空比玄奘的江湖经验丰富得多,立刻明白眼前这朋克打扮的胖子,不是寻常人——胖子身旁的那个瘦高个,更让孙悟空心生警惕,他嗅出一丝狠戾的血腥味道,这家伙才是最危险的。

  胖子微微一笑,手掌轻轻拍了一下:“你们打了我的人,这个场子一定得找回来。不过我若现在打回去,难免被人说以多欺少。既然是玩音乐的,那么不妨就用这个见真章儿。两位意下如何?”

  孙悟空发觉自己被那个瘦高个死死盯住了,他自忖自己施展全力,能抵得住这人,可玄奘绝对扛不住其他人。胖子早就算准了,逼着他们不得不接受提议。孙悟空还没想到解决的办法,玄奘已经把酒杯摔到了地板上:“好!就这么办!”

  孙悟空暗自“靠”了一声,骂玄奘这个年轻人太冒失,可随即想想,自己似乎也没有其他什么办法。胖子很高兴,笑得脸上的褶皱层层叠了起来:“那么我们晚上就在这里见吧。哦,对了,杀僧?”

  那个瘦高个走了出来,胖子嘱咐说:“这两位客人,可给我保护好喽,不要少一根寒毛。”杀僧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

  胖子和手下很快离开了。孙悟空和玄奘彼此对视一眼,也朝外走去。杀僧横在了路中间,伸手拦住:“两位去哪里?”孙悟空不耐烦地回答:“去车里,取乐器!”

  杀僧把手收了回去,尾随着他们离开云栈酒吧,来到附近的停车场。孙悟空注意到,杀僧走路几乎不发出声响,若不是事先知道他的存在,可能根本发觉不了他跟在后面。

  他们在杀僧的注视下打开SUV后盖。孙悟空取出了自己的重装吉他,玄奘想了想,没拿自己的吉他,取出一个天蓝漆色的动圈麦,这是经过特别改装的,拾音无衰减,没低切,一般人唱了肯定喷得一塌糊涂,却最适应玄奘浑厚嘹亮的声线。

  杀僧看到孙悟空重装吉他上那几根粗大的琴弦时,面部肌肉纹丝不动,只有瞳孔微微缩了一下。这个小动作被孙悟空发现了,他故意拿起吉他晃了晃:“看你挂着一脸的冰箱,原来也懂这些?来,弹两下听听。”

  杀僧没有接茬儿,只是悄无声息地往后退了一步,避开吉他。孙悟空最喜欢看到这些一脸拽样的家伙示弱,他向前又迈了一步,说:“你老板现在又不在,过来试试。”杀僧又退了一步。

  两个人一进一退几个回合,杀僧发现自己已经无路可退。他脸色变得更冷,右手疾闪,狠狠地劈在吉他琴板上,共鸣腔内发出一阵嗡嗡声。孙悟空把吉他猛地抽回来,用手掌抚住:“辣手催琴,你可真下得了手啊。”

  “好吉他。”杀僧只说了这么一句。

  孙悟空和玄奘不再理睬他,自顾练习起来。反复排练了几遍,他们又讨论在节奏上做一些调整。《大闹天宫》重新被玄奘填过词,许多地方要进行完善,才能让吉他伴奏与歌喉配合得更完美。在缺少贝斯手和鼓手的前提下,他们只能通过别的方式进行弥补。

  练习完以后,孙悟空对杀僧道:“喂,你会什么乐器,过来凑个热闹。”杀僧没理他,孙悟空又叫:“临时客串也好,给你发工资。”杀僧冷若冰霜。孙悟空乐此不疲地抛出各种靠谱或不靠谱的条件,也不管杀僧有没有反应。他知道杀僧的任务是看住他们,不敢走开,所以故意尽情嘲弄他,猜测他木然表情下内情的翻腾程度。这是悟空的恶趣味。

  孙悟空调戏杀僧的似乎后,玄奘正坐在车头,忙着低头摆弄自己的动圈麦。忽然,他感觉头皮有点发凉,下意识地侧头望去,看到驾驶室旁居然站着一个年轻女人,正隔着玻璃直勾勾望着自己。

  玄奘吓得差点没跳起来,手里好险没把麦克风扔出去。

  这女人穿着一条水色凉裙,一头乌黑秀发,**的肩头肌肤却白得发亮。她最醒目的,是那一道很有西域风格的高耸鼻梁,把整个脸庞都撑得光彩十足,换一个场合的话,该是相当漂亮。

  玄奘想去喊孙悟空,可全身都动弹不得,张嘴也说不出话来——这很像他第一次登台的时候,过于紧张导致了声带**——可当他再回过神来时,发现女人消失了。

  玄奘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推门走出驾驶室,发现附近没有人影,也没有任何脚步声。

  “难道自己撞鬼了?”玄奘心想。

  到了晚上,在杀僧的“护送”下,孙悟空和玄奘再度来到云栈酒吧。

  酒吧里和白天的气氛截然不同,所有暧昧不堪的东西都被撤掉了,桌椅也都搬开,空出一大片场地。大批奇装异服的听众簇拥在一起,不停地喧哗,叱骂,甚至斗殴。

  舞台背景被换上了大幅大幅的黑红色调布幔,五种不同野兽的头骨被高高悬挂起来,在它们的骨腔内点起巨大的白色蜡烛,看起来有些异类的恐怖。四处暗藏着的音响如同潜伏在黑暗中的野兽,不时爆出一些杂音,仿佛兽在扑击前的低吼。

  胖子换了一身正统黑教士服,上面的花纹都用银线织成,看上去有一种邪魅的严肃感。他此时正坐在一具银色架子鼓后跟别人说话,忽然看到玄奘与孙悟空走进酒吧,立刻拿起鼓槌,以眼花缭乱的手速敲击军鼓和铜钹。

  酒吧里所有人的注意力立刻被鼓点吸引住了,都闭上了嘴。鼓点仍在继续,胖子一边用右脚踩着脚踏钹,一边敲着大鼓,浑身的肥肉有节奏地颤动着。他在节奏中缓缓站起身来,一只手以鼓槌为剑,直直指向玄奘与悟空。

  “今夜献给恶魔的祭品,就是他们两个!”

  鼓槌所指,在场的人齐声欢呼起来,无数眼神朝他们两个人射来,口哨声和威胁声此起彼伏。胖子不失时机地敲击着,两把鼓槌在他手里飞舞,如同可以控制人类情绪的仙人法宝。

  悟空和玄奘注意到,胖子的架子鼓,居然缺少了一面中鼓,像是一个七岁小男孩的大豁牙。想不到他们穷成这样。孙悟空暗自嘀咕。

  “你们三个既然来了,那么我们可以开始了。”胖子在麦克风里喊道。

  孙悟空和玄奘一楞,三个人?

  这时候,一直站在自己身边的杀僧,从容走上台去,拿起一把贝斯。他的亮相又引发了一阵欢呼的热潮。他表情仍旧那么冷酷,似乎手里拿的不是贝斯,而是匕首。

  “原来是个贝斯手,这家伙深藏不露呀。”孙悟空摸摸下巴。

  他们很快便感觉到这支乐队站位的古怪。胖子的架子鼓被摆在了最中央,杀僧的贝斯与两把电吉他分列左右。

  可是主唱呢?

  答案很快就揭晓了。

  与孙悟空《大闹天宫》充满生命力的狂暴相比,胖子乐队的狂暴是一种歇斯底里式的黑暗疯狂,过量的噪音无处不在,充斥着绝望、混乱与死亡的狰狞,如同大地裂开一个缝隙,滴着岩浆的恶魔一一爬上人间。

  在一阵电吉他和贝斯联手营造出来的尖锐噪声中,胖子从鼓后站了起来,对着麦克风大吼起来,同时双手与双脚不停运动,用鼓声和钹声带着所有人朝着地狱坠落而去。

  我曾经善良曾经天真也曾经多愁善感如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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