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布日山在晨光中屹立,布达拉宫依山垒砌至山顶,巍峨耸峙,金碧辉煌。
洛登背着画板,站在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广场。
今天是2023年8月17日,这时间,他本该在北京的。他二哥昨天给他订好了机票,他连夜跑了。
沿着石阶向上,金灿灿的宫殿石木交错,雪白的墙壁闪着荧光。宫殿内珍珠玛瑙做饰,纯黄金铸佛像,价值连城的壁画,满目琳琅,据说上世纪一半的黄金都在这里。
松赞干布一定是很爱他的妻子,才为她筑了这座“黄金屋”。
他大哥也一定是很想让他们有个完整的家,才跪了69里。
洛登觉着他们家挺简单的,有什么事儿吃饭两句话就能说完。他二哥贷款开店,他辍学画画儿,都是在饭桌上得到其他俩人同意的。所以找共妻这事儿,也安排在饭桌儿上。谁看上哪家姑娘,领回来一起吃个饭,其他俩人觉着没问题,就娶了。就这么简单。
可这么简单的事儿,他们七年都无法达成一致。
洛登此前摸不准两个哥哥喜欢啥样的,换着花样往家里带女孩儿。他二哥在饭桌上总会挑几个话头,不让女生尴尬。他大哥向来话少,女生来了也没什么变化。一顿饭吃完,俩哥哥没什么表示,他就得送人回家。
他大哥有次出去并购回来晚了,吃完饭女孩儿不想走,洛登把人带上楼。刚进屋,那女生就脱衣服,洛登当时有点儿慌,踢翻了鱼缸。他大哥听到响声推门进来,看了眼穿吊带的女生没说话。洛登披了件衣服给那女生,把她送走了。回来后,看到他大哥在门口抽烟,那是他第一次看他大哥抽烟。再之后,洛登就不往家里带人了。
他二哥跟他说,喜欢哪个姑娘先处着,真到非常喜欢,非她不可的时候,总会有办法。
可这么些年,洛登没遇到那个“非她不可”的人。
直到一天,那唇红齿白的小扳手耷拉着脑袋下楼,他二哥笑着让他跟他们一起吃面条儿。再之后他大哥回来,他们四个一起吃饭,他们一起吃了好多顿饭。
那该死的小扳手,睡完他大哥,掰弯他二哥,小身板儿一推就倒,打不过他还不服。脑袋笨得要死,贪吃贪睡就会爬床,简直一无是处!
这漂亮蠢货总穿四角**露两条白腿勾引他,在他大哥屋里叫得放浪,在他二哥屋里叫的勾魂儿,他想知道在他屋里会叫成什么样儿。
洛登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他二哥被掰弯,难道他也要不正常?
不是的,他很正常,他家只有他正常。
小扳手走了,俩哥哥的生活又回到以前那样,他也努力地佯装正常。
但是,他为什么要跑?
为什么想都不想,就跑来这里?
是因为他们一起看了那场演出,还是因为他说过想去西藏?
洛登不是没想过,他是不敢细想。
那人,是大哥求来的,二哥喜欢的,他呢?
他不敢细想。
他为什么在日落酒店看到他时有些生气,为什么要在那狭窄的巷子里开保时捷,为什么要去想planB和planC,为什么要把画毁了送给他,又为什么不把自己腰带要回来……
只要他想,聪明的洛登总有办法把腰带要回来的,为什么要让萧暮雨带走呢?
艺术家给自己点了根烟,在广场支起画板。
我真的不想去找他吗?不是。
寥寥几笔,宫殿雏形骤起。
那我为什么不去找他,是因为不想见他吗?不是。
透明色层洒在画布上,炭笔勾勒,留下模糊痕迹。
我想见他,是什么原因?
底色色层建立,冷色打底。暖色上色,洛登顿笔。擦掉未干的颜料,留下浅浅印记。
在底色中添加镉鲜黄,暗部的颜料逐渐变得透明。
不!不能让他消失变透明!
我想见他,是什么原因?
洛登执笔,大片暖色渲染。喧嚣的黄、红用钴蓝混合,清冷的底色有了生机。最大号的长平头轻触上色,颜料层层叠加。
交织的线条被彩色晕染,金碧辉煌的布达拉宫跃然纸上。
洛登收笔。
看着眼前宫殿,和与宫殿别无二致的画,艺术家给自己点了根烟。
这不是他想要的。
我想见他,是什么原因?
是因为我想,而不是其他的什么原因!!!
永固玫红晕染画布,钛锌白点亮墙体,洛登将颜料盒里的群青全部倒在宫殿上!
宫宇叠砌,承载历史的厚重,浮光跃金,蕴藏爱情的永恒。他的布达拉宫,璀璨夺目金碧辉煌。
他二哥来电话,问他找到人了么?
艺术家给自己点了根烟说:“飞机中转晚点了,明天到。”
他抱着画板,站在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广场,这里是离天堂最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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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达拉宫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宫殿,坐落在拉萨市海拔3700多米的玛布日山上,这里是最接近天堂的地方。
艺术家给自己掰弯了(点烟)
——文盲作者写不明白这些抽象的东西,明天还是写点儿正常的吧,依然下班再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