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强者的力量!
昨夜面对强大的肯特时,伊凡只是懵懵懂懂地感觉到了拥有力量的好处,而现在,他终于直观地感知到了——
他渴望拥有不同于普通人的强大力量!他不甘于平庸,他身体里的每一寸鲜血都在叫嚣着对力量的向往。
原本美味的馄饨都变得味同嚼蜡起来,他机械性地将整碗食物吃完,这才迫不及待地跑到门边,伊凡一把拉开大门,他看到铁匠带着丹向他道谢,话语里全是真挚,至于肯特,失去了声音的他再没有了从前的嚣张跋扈,他甚至看上去十分像一个小丑。
伊凡第一次这么直观地感知到了力量带来的好处。
“我接受你们的谢意,但我不愿意原谅你们曾经对我做过的事。”伊凡是个固执的小孩,从小他就是这样,哪怕是艾丽莎,也无法改变他的心意。
艾丽莎此时此刻,就站在人群的最前面,她心里五味杂陈,有喜悦,当然也有遗憾,但总的来说,如果伊凡能过得好,她也对得起那个可怜的女人了。
闹剧很快落下帷幕,毕竟谭昭的存在已经昭示了他是一位强悍的大人物,就连卡特的骗局都被无情戳穿,作为普通人,他们所能做的事情,只能是聆听并且平静接受。
当然,哪怕他们平静地接受了,也不妨碍他们向伊凡投去嫉妒的眼神。
谁能想到呢,七年前那个可怜的艾莲娜居然还有这般强悍的朋友,她甚至还是一个贵族,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毕竟七年之前,大家都见过那个瘦弱的女子,她虽然谈吐风雅,礼仪也很出众,也非常愿意对镇上的女人伸出援手,但……大家都以为她是被贵族抛弃的情妇。
这实在是个非常合理的猜测,不是吗?
谁知道她竟然是贵族人家的尊贵小姐,现在好了,大家只能眼睁睁看着艾丽莎被那位强者大人请进小木屋。
要早知道伊凡有这等身世,他们绝对比艾丽莎做得更多。
可惜,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艾丽莎对于木屋,绝对比谭昭更熟悉,但或许是因为这位大人物的到来让木屋都尊贵了三分,她走进去见到伊凡,居然有种手足无措的感觉。
原本她该有许多话要说的,但张了张嘴,也没说出什么得体的话来。
“小伊凡,你还好吗?”
伊凡非常确信地点了点头:“我很好,前所未有的好,艾丽莎大婶,我要离开格玛镇了。”
这其实是可以预想到的,小伊凡并不喜欢这里,艾丽莎作为他明面上的监护人可太清楚了:“去吧,如你所愿,小伊凡,我得收回我从前的话,你或许,真的该是个魔法师。”
伊凡从未从艾丽莎嘴里听到过这样的话,他瞪大了眼睛:“真的吗?”
“真的,好好努力吧。”艾丽莎从袖子里拿出了一个钱袋,“这是你妈妈临终前,托付给我的钱袋,我每个月会取出一部分用于你的吃穿,但现在你要走了,它们应该属于你。”
伊凡看着钱袋,却摇了摇头:“艾丽莎大婶,你拿着吧,我以后或许都不会回来了,但等我以后挣了钱,我会寄钱回来的,您做的萝卜布丁塔真的好好吃。”
伊凡其实知道,艾丽莎让他认命是为了他好,但他天生倔强,不喜欢这种甘于平淡的生活,他很讨厌格玛镇,但并不讨厌淳朴的艾丽莎大婶和贝克叔叔。
“我去向贝克叔叔辞行,您别哭了。”
谭昭给足了小朋友辞行的时间,当然这段时间他也没闲着,有道是穷家富路,他初来乍到两袖空空,不得劫富济贫一下嘛。
系统:这就是你掏空了卡特四人行钱包的原因吗?
[当然,不行吗?]
系统:恕我直言,你还抢了人家的家当。
卡特确实出身西泽西,他以前也确实是一位魔法师学徒,但他因为过于高傲,得罪了一位贵族,贵族下令废去了他的天赋,甚至驱逐了他。
没有了魔法天赋,他什么都不是,只能靠坑蒙拐骗过活。偶然有一回,他见到了有人施展“两个银元的骗局”,轻轻松松就骗到了几个健壮的孩子,要知道,健壮的奴隶可是很值钱的。
卡特没什么良心,立刻就加入了他们,后来他骗术越来越精湛,干脆买了三个奴隶单干,他也很谨慎,不仅只去格玛镇这种穷乡僻壤,而且也不会多带走孩子,每次都是挑最强壮的两三个。
只可惜,这一次他还是踢到了铁板。
谭昭翻着从卡特箱子里找到的魔法师入门指南,厚厚的一本,堪比全球简史,可惜上面写的字他一个都不认识,后面的魔法咒语更是天书一般。
很好,他现在是个彻头彻尾的文盲了。
系统:哈哈哈哈,需不需要我提供双语翻译?反正你现在有钱,应该不差这点钱吧。
谭昭啪地一声合上书:确实不差钱,但我更倾向于你提供双语学习资料,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再说了,多一门外语多一条出路嘛。
系统:……我发现,你真的还蛮爱学习的。
[谢谢夸奖。]
已经连吃两顿馄饨了,谭昭翻了翻自己的小仓库,拿出了两份自热米饭。至于系统商城售卖的食物,那是最后的退路,说起来,他只在最开始很狼狈的时候,才靠系统商城的食物求生。
系统:哈哈哈求生,其实你不吃饭也饿不死吧?
[不,那会让我丧失对人世的兴趣。]
毕竟连饭都吃不饱了,他到底图什么啊?谭昭觉得这里的人真的很懂本末倒置。
又在格玛镇呆了一日,伊凡终于收到好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他第一次锁了房门,然后头也不回地坐上了马车。
“谭叔叔,我们现在去哪里?”
谭昭将地图取出来,指着一处画圈的地方:“首先,我们得离开南部山区,卡托夫家族位于索尔福德,索尔福德是中部第二大城市,想要去往索尔福德,我们必须先穿越留波森林,留波森林居住着许多魔法种族,为了能顺利穿越,我们得先去达瓦城购置一些必须品。”
伊凡原本心里还有些小不舍,现在已经完全被这番话吸引住了:“我居然要去达瓦城了吗?”
达瓦城距离格玛镇非常远,镇上只有一小部分人去过城里,据说城里非常繁华,就连路上的乞丐都对铜币不屑一顾。
“魔法种族是什么?传说中的魔龙吗?还是精灵?”
谭昭忍不住逗小孩:“你还知道精灵族?谁跟你说的?”
“当然知道,格玛镇的小孩都听过精灵王的故事,但我三岁的时候,就知道那是假的了。”伊凡骄傲地挺了挺小胸膛。
原来如此啊,还有口口相传的故事,谭昭有些好奇精灵王的故事,小家伙就开始一板一眼地讲起来,说的是艾泽大路上有个王国叫彼尔德,彼尔德王国有一位非常美丽动人的公主,她不喜欢邻国的王子,也不喜欢朝中的贵族,于是她离开了彼尔德,去寻找居住在天之彼岸的精灵森林。
终于,这位公主找到了精灵森林,也如愿见到了精灵王,精灵王被她的真挚打动,给了公主一份灵药,这份灵药可以让人青春永驻,如同美丽的精灵一般。
“然后呢?”
“然后公主就带着灵药回到了彼尔德王国,她成为了一位女王。”
谭昭:……一位长寿的执政者,这听上去不太妙啊。
伊凡却继续说着:“但我知道,这个故事是假的,艾泽大陆上根本没有青春永驻的女王,这个故事只是吟游诗人杜撰的。”
“那可不一定。”谭昭指着外面广阔的天地开口,“你在格玛镇,能看到的只有这方寸天空,但当你去了外面,人心的复杂远比你想得更加难懂。”
伊凡却固执地摇头:“我不怕!”
“行吧,你不怕。”谭昭将那本魔法入门拿出来,“那么首先,你作为一个立志要当魔法师的孩子,得先学会文字。”
系统:边学边教,你的路子是真的野啊,你就不怕教错了吗?
[问题不大,到时候再送他去学校就行了。]
……宿主你是真的飘啊。
“您要教我认字吗?”
谭昭将书本翻开第一页:“怎么,不想学?”
伊凡把头摇成了拨浪鼓:“不不不,我想学!我做梦都想学!”
认字,他可以认字了,伊凡只觉得自己距离学习魔法又进了一步。然很快,小伊凡就发现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他第一次发现,艾泽大陆上的文字居然如此扭曲难懂,或许,哪怕贵族开放平民认字的权利,多数平民也不会有学习文字的勇气。
这实在是太难了,仅仅只有一点点的偏差,怎么就是两个读音,两个意思了呢?
原本离开格玛镇的兴奋**然无存,伊凡握着炭笔,一路上都在抓耳挠腮应付每日的认字量,一直到达瓦城,他才拥有了下车游玩的时间。
认字真的好难,但他绝不会被区区小困小难打倒的,伊凡握了握拳头,刚要往前跟上,就被一个人带倒在地。
“哪里来的乡巴佬,臭死了,还不快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