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负债资金而向投资人出具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发行债券是企业筹集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
债券是证券的一种形式,是直接融资的另一种工具。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为满足企业的融资要求和市场需求而产生的债券种类不断增多。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宣布,允许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债券融资。该项措施对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债券的发行时机
企业发行债券虽然具有自主、灵活的好处,但也有一定的财务风险。所以,小公司要避免财务风险,就要研究在什么时间、什么条件下发行债券,才会保证得到最大的收益。
一般地说,小公司在如下情况发行债券最好。
(1)企业负债率低
按照常规,企业负债总额不可超过企业实有资产净值的一定限度,如果超过这个限度,企业对外借债必然发生财务困难,还会引起债权人抗议。因此,企业在负债率低的情况下,才有条件发行企业债券。
(2)预测收效好
企业发行债券,要先进行经济效果预测。如果预测的结果为融资后经营利润大于债券利息,并且收益前景乐观,发行债券确为优选方案。反之,如资金使用效益评估信心不大,债券融资后生产经营取得的净利润与债券利息相比相差无几,发行债券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
(3)预测物价上升
物价上涨,会造成货币购买力下降,如果预测到物价连续上涨,发行债券对发行人有利。因为从发行债券时,物价一直上涨,货币购买力一直呈降低趋势,债券到期偿还本金的金额,实际价值比发行时已大为降低,但是企业运用发行债券资金购置的资产自身价值,却不会因为货币贬值而降低。
2.债券的发行程序
小公司在发行债券融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的有关规定和证券市场的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程度完成债券的发行工作。
(1)作出发行债券的决议
企业在具备了发行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后,如果要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必须先作出发行债券的决定。具体包括债券发行总额、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发行办法、债券利率、偿还日期及方式等内容。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可见,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和决定,是由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作出的。
(2)制定发行债券的章程
企业作出发行债券的决议后,应制订发行债券的章程。债券发行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发行企业的名称、地址及承销法人代表;发行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简介;发行企业的自有资产净值;发行债券的目的、用途;发行债券的效益预测;发行债券的总面额、票面额及发行价格;债券的票面利率、期限及还本付息的方式;债券发行的对象及地区范围;债券持有者的权利与义务;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承销机构的名称、地址及承销方式;债券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及担保者;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3)办理债券等级评定手续
企业发行债券前应向证券管理部门指定的资信评估机构申请办理债券等级评定手续。企业一般只有在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债券等级证明为A级以上时,才会被允许正式提出发行申请。
(4)提出发行债券申请
企业发行债券应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未经批准,企业不得发行债券。企业在办理申请时,应提交企业登记证明、企业章程、企业债券募集办法(包括企业名称、债券总额、债券票面金额、债券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企业净资产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企业债券总额、企业债券的承销机构等)、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和债券等级评定证明等文件。
证券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债券发行申请予以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债券批准发行;对已作出的批准,若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尚未发行的企业债券停止发行,已经发行的企业应向认购人退还所缴款项并加算银行同期利息。
(5)公告债券发行办法
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经批准后,公开向社会发行债券时,应当向社会公告债券发行办法。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债券发行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企业名称;
——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债券的利率;
——还本付息的期限与方式;
——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
——企业净资产额;
——已发行而尚未到期的企业债券总额;
——企业债券的承销机构等。
企业制定好债券发行办法后,应按当时和当地通行、合理的方法向社会公告。
(6)签订承销合同
在间接发行方式下,当发行债券的申请被批准后,发行企业要与证券承销机构正式签订承销合同。在承销合同中应主要载明以下事项: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地址及法人代表;承销债券的名称、总面额及发行价格;承销方式;债券发行及承销的起止日期;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承销商收取的费用额及支付日期与支付方式;未售出债券的处理方法;违约责任;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等。
(7)发售债券
承销机构按照合同规定,在发行期内向投资者发售债券。投资者直接向承销机构付款购买,承销机构代为收取债券款,交付债券。
企业债券应在置备的企业债券存根簿中登记有关事项。对于发行的记名企业债券,应在存根簿上载明以下事项: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编号;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及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的发行日期等。
对于发行的无记名企业债券,应在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债券的编号等。
(8)收进债券款项
待债券发售期截止,发行企业向承销机构收缴债券款项,并由承销机构扣除其应得的手续费后,债券发行即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