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烟的奴才学
奴才,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特定的一种职业,男性都称奴才,女性有时也称奴婢。专门为主子服务而无独立人格的人,专门听主子使唤而无自我尊严的人。民国以前,当奴才是光明正大的,有的人想当奴才还不得呢!民国以后,提倡平等,觉得奴才二字,总是太不雅了,遂没人自称奴才了。
没有了奴才,不等于奴才思想随着封建社会的推翻而绝迹,更不等于奴才哲学,也随着新兴政权的建立而消失。只要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强与弱,大与小,高与低,多与少的差别,若是茗烟还活着,一定会发现,志同道合者还不少咧!
——如果哪间大学要开一门《奴才学发凡》的课程时,贾宝玉的这个小厮,绝对可以聘来当个博导。
如果说《红楼梦》这部书里,基本上可分为主子和奴才这样两部分人物,那么,能与称得上“富贵闲人”的主子身份相匹敌、活得自在而又滋润的奴才,大概要算贾宝玉的小厮茗烟了。
这主子,这奴才,真是很匹配的一对。
做奴才,能混到这么得意的一步,不容易!而且,最让别的奴才同伴羡慕不已的,是这小子也不见太费心巴结,费力做事,就得到了这份功德圆满,优哉游哉的肥差,好事有他的,孬事摊不上,因此很让有些人眼红眼馋。我就常常羡慕我周围的,那些很讨领导欢心,很得诸多便宜,而且还不是十分下作地去拍马屁,按鬼子的话说“狡猾狡猾的”朋友。
奴才,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特定的一种职业,专门为主子服务而无独立人格和自我意识的人群。民国以前,当奴才是光明正大的,有的人想当奴才还不得呢!民国以后,提倡平等,觉得奴才二字,总是颇为不雅,遂没人自称奴才了。
但有奴才思想的人,却未必随着封建社会的推翻而绝迹。所以,“反封建”三字,断断不能说已经彻底完成了。
先贤大儒,巨匠宗师,不管多么了不起,学子对他尊崇备至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但决不搞肉麻的人身依附。西哲云:“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这就是民主社会的自由风气。但是,在学术界,在文学界,或其他什么界里,那些一定要把自己划属于哪个门头,附庸于哪个名流,甘心鞍前马后跟随,低声下气侍奉之辈,估计他们心灵中这种奴才劣根性,说不定已是基因,六根未净,残渣尚存,所以才有这种“雅好”。
茗烟,后来因为“宝二爷嫌‘烟’字不好,改了叫焙茗了。他和扫红、锄药、墨雨,以及不知是原有的还是后来扩大编制才增加的双瑞、寿儿,统统是宝玉的奴才。看样子,他如果不是头儿,至少也是个领班。就看他大闹书塾时,嚷着:“你们还不来动手!”命令这几个家伙往上冲,为主子卖命时的劲头,可见不是一般人物。
曹雪芹未曾交代过茗烟的来历,我们知道他姓叶,他老娘也在怡红院里当差,叫叶妈,其他就不很清楚了。可以肯定的,冲他下面这番话:
“他是东府里璜大奶奶的侄儿,什么硬挣仗腰子的,也来吓我们!璜大奶奶是他姑妈。——你那姑妈只会打旋磨儿,给我们琏二奶奶跪着借当头,我眼里就看不起他那样主子奶奶么!”
这便大约估计得出:一、这小子是“家生子”,属于系统内部人员,颇了解一点背景材料,是所谓的知情人士。当奴才的,对主子的隐私,特别感兴趣,是一种天生的职业习惯。二、也许,他的老爹兄嫂或其中之一是琏二奶奶门下的。主子气粗,奴才腰杆也硬,这也是这班人的爱仗势欺人的背景和后台。所以他才敢骂那个金荣是小妇养的,揭个底朝上。
至于,贾宝玉怎样选中茗烟做自己的贴身奴才,不得而知。若从凤姐向宝玉讨小红这一节看,八成是她推荐的。她既然可以把人调出来,那么也可以把人派进去,我估计凤姐的秘书彩云,就会将这人事上的工作妥善安排了。否则,茗烟不可能成为贾宝玉的某种程度上的心腹,有背景。奴才固然利用主子,但主子未尝不利用奴才,两者相互依存。像哥尔多尼的《一仆二主》中的特鲁法尔金诺那样,拥有自己见解的奴仆并不多。凡奴才,甘为奴才者,都十分甘心成为主子的得力工具,并以此为荣。
因此,在《红楼梦》一书中,除了傻大姐外,凡奴才,无不卷入主子与主子之争,主子与奴才之争,奴才与奴子之争中,这里既有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残酷,也有一山不容二虎,有你无我,有我无你的火并。说实在的,在金陵贾府里,主子不好当,奴才同样不好当,无不荷枪实弹,枕戈待旦。只有两个人例外,那就是贾宝玉和焙茗这一主一仆了。
茗烟在《红楼梦》里,虽说是个小角色,但他却是一个会当奴才的奴才。他精通奴才学,但又不是为艺术而艺术似的为奴才而奴才,所以,他才活得很开心。有的奴才当得很不如他洒脱,譬如焦大,被塞了一嘴马粪,是个傻奴才;譬如王善保家的,讨了个大没趣,是个不长眼的奴才;譬如袭人,虽然谋到手姨娘的位置,可太费心机,太费力气,其实是个绞尽脑汁的、活得挺累的奴才。只有这小子,快活得很,洒脱得很,在仪门外绮散斋书房掏小雀儿;在挂着一轴美人像的小书房里,按着万儿干那警幻仙子所训之事;敢假传圣旨,把主子哄骗出来;还敢在主子烧香祭祀的时候,开一个来世变女孩儿的玩笑。
这说明他奴学造诣之高深,可惜大学里不开这门课,不然,茗烟肯定会讲授得头头是道的。第一,必须牢牢掌握主子的志趣,必须深谙主子的习性,好其所好,恶其所恶,说一不二,说二不一。那些马屁拍到马脚上,脸上挨一记热辣辣的耳光者,多半是没吃准摸透主子的性格所致。贾宝玉是位泛爱主义者,有双性恋变态心理,有雌化倾向,再没有比变女孩子这句话,更投合他的心意了,这就是茗烟的伶俐处和聪明处了。
第二,得说主子想说而不愿自己说的话,得做主子想做而不想自己做的事。一句话,当奴才的必须为主子“卖快”。“嗔顽童茗烟闹书房”一回,传神地描写了一个小奴才仗势逞凶,为主子冲杀卖命的场面。贾宝玉被欺侮了,他“乃是宝玉第一个得用且又年轻不谙事的”,“无故就要欺压人”的人,休说别人挑拨他,即使没有贾蔷唆使,他也不会放弃这样一个为主子立功邀好的机会,除非他不知道。
不过,这小子贪玩,是个并不尽职的奴才。有一回宝玉挨打,急需个贴身人去通风报信时,他却不在,不晓得何处去了。打到半路上,整个贾府沸沸扬扬,他才出现,还把薛蟠当替罪羊给饶了进去,后也不见他多么失宠。这一回闹学堂,倘非贾蔷通风报信,他又不知道哪里去了。但他杀将进来时,“姓金的!你是什么东西!”一把揪住金荣,喷出一堆脏话,“说你是好小子,出来动一动你茗大爷!”那声势也够吓人的。
嗔顽童茗烟闹书房
由此,不禁纳闷,这个吊儿郎当的奴才,并不得力,不知何故?继续受到主子的宠信,就耐人寻味了。也许因为:一、来头比较硬,宝玉不得不给面子;二、宝玉整日在内闱厮混,小厮如何如何,他无所谓;三、也还该说,贾宝玉不是个难侍候的主子,不挑剔,比较随和。恐怕更主要的,茗烟懂得(也是所有刁滑的奴才都明白的),手里抓有主子的短(无论是主子自己出的错,还是奴才下的套,让主子钻,故意诱使出的错),把握他的隐私,这样,主子虽然可以主宰奴才,但奴才也有了反主宰的一些本钱。
曹雪芹对茗烟着墨不多,不过,把这小子表面上讨好巴结,迎合取巧,实质是企图控制(哪怕是些微的)贾宝玉的小伎俩,写得入木三分。这样说,也许多少有点冤枉茗烟,他未必存有歹心。可是,为人奴者的先天本性,或下意识使他不得不然。第十九回贾宝玉过宁国府看戏,他不喜欢那些神鬼妖魔的戏文,更不喜欢那些繁华热闹到如此不堪地步的人客。所以到各处闲耍,在小书房碰上了茗烟的风流韵事。以后,茗烟问:“二爷为何不看这样的好戏?”宝玉道:“看了半日,怪烦的,出来逛逛,就遇见你们了。这会子做什么呢?”茗烟微微笑道(请注意这副表情):“这会子没人知道,我悄悄地引二爷城外逛去,一会儿再回这里来。”鬼知道他的什么点子!贾宝玉提出了去看花大姐姐,茗烟笑道:“好,好。倒忘了他家。”又道(请注意这小手段):“他们知道了,说我引着二爷胡走,要打我呢。”这当然是卖乖,其实他巴不得呢!
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所以好多主子常常上了奴才的当,吃了奴才的亏,就是由于被一口一声的“喳”的表面上的顺从蒙蔽,而看不出内里的阴的一面。茗烟把宝二爷引到花大姐姐家,这在贾府是违禁的事。宝玉光看到这小子为他承担风险的一面,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将有把的烧饼,让这小子攥着了。
贾宝玉还傻不唧唧地说:“有我呢!”所有被马屁拍晕了的人,都面露如此傻相。我也看到一些所谓的文学“大师”,被那些啃招牌边的弟子捧场时,那副得意到麻木的呆相。我也看到文学界的领导,被那些趋炎附势者的口水,和一些想得到虚名的男女作家的唾沫,恭维得七荤八素的时候,都这样拍胸脯许诺过的。
一跨进袭人家,茗烟先就笑着把话递过去:“别人都不知道。”这个信号,当然不是说给宝玉听的,也不是说给花自芳听的,分明是针对袭人的。话里既有示好的意思(“咱们俩没得说!”),也有一点小小的套近乎的意思(“看!我把他引到你这儿来了!”),还有一份立此存照的意思(“咱们心照不宣,对不对?”)。因为他太了解花袭人在贾宝玉心目中的位置,这点慷慨的巴结,大概不至于白搭工夫。
袭人是何等聪明的角色,她不是不吃这一套,但她在吃这一套时,要你明白,她心里明镜似的。她先来个下马威:“你们的胆子比斗还大呢!都是茗烟调唆的,等我回去告诉嬷嬷们,一定打你个贼死!”这以后,临走的时候,袭人又抓些果子给茗烟,又把些钱给他买花炮放。
一打一拉,显出袭人的心智,又吃又拿,茗烟也不见外,表明两人都相当了得,可算是奴才中的佼佼者。否则,这两人怎么能在这最令人眼红的位置上,安如泰山呢?应该说,奴才与奴才之间,惺惺相惜者少,互相作对者多,彼此拆台你倾我轧者更众。乃至于争风吃醋、抢尖卖快、讨好邀赏,在主子面前撕破脸皮,打得不可开交者,也是屡见不鲜的。不过,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利益相关的原因,暂时的联合,一个较长期间的平安相处,也不是不可能的。所以,袭人并不愿意宝玉换一个比茗烟更刁钻的小厮,同样,这小子也不愿意他主子换一个比袭人更尖刻的姑娘,来当首席女侍。所以,那次宝玉挨他老子的打以后,关于薛蟠捣乱,环三陷害,私藏女优,金钏跳井的情报,那么快地被袭人掌握,而且作为资本,好给王夫人去打小报告,就是从这小子口中得来的。
主仆二人,由袭人之兄花自芳陪送回来。“来到宁府街,茗烟命住车,向花自芳道:‘须得我和二爷还到东府里混一混,才过去得呢,看人家疑惑。’花自芳听说有理,忙把宝玉抱下车来,送上马去。宝玉笑说:‘倒难为你了。’”从这个小镜头可见小奴才当得多么地道!多么识时知趣!多么能赢得主子的欢心了!
可见奴学之深奥焉!
有些奴才经常被主子掌嘴,或屁股上挨主子一脚,不必埋怨他人,只怪自己才疏学浅罢了。焦大被塞了一嘴马粪,就由于他不知自己是老几。早过气了的明星,还倚老卖老,就没人待见了。何况他竟敢当众揭主子的疮疤,那更是犯忌的事情,这和茗烟把贾宝玉服侍得妥妥帖帖,简直是天壤之别,自然待遇也大不一样了。
所以说,奴才依靠主子,主子又何尝不依靠奴才呢?封建社会里,有些最大的主子,也就是皇帝老子,离了奴才,是寸步难行的。假如贾宝玉大摇大摆回到贾府,岂不又要惹起一场风波吗?茗烟就这样势所必然地成为宝二爷的亲信、心腹、左膀右臂。
曹雪芹笔下有些细节描写,非常形象地表现出他们主仆之间的不同一般的关系。第四十三回,“原来宝玉心里有件心事,于头一日就吩咐焙茗:‘明日一早出门,备两匹马在后门等着,不用别人跟着(可见对这小子的特别重视和信任)。说给李贵,我往北府去了。倘或要有人找我,叫他拦住不用找,只说北府里留下了,横竖就来的。’焙茗也摸不着头脑,只得依言说了。今儿一早,果然备了两匹马,在园后门等着。”这个李贵,是宝玉奶妈的儿子,和宝玉有奶兄奶弟之谊,身份要比茗烟高,而且是名正言顺的跟宝玉的人。贾政查他儿子的学习情况,不问别人,偏问李贵,看样子贾宝玉的众多奴才中的首席男仆,是李贵而不是茗烟。但贾宝玉做一些机密事,却背着李贵,并不瞒茗烟,其中不无一点蹊跷吗?
第四十七回,在赖大(奴才发迹成了主子,但对老主子仍是奴才的人)家,贾宝玉和柳湘莲交谈,言语中颇能听出茗烟的被重用程度。去给秦钟墓上供,是他的事,联络柳湘莲,贾宝玉也打发他去找过,如非心腹,怎么会委以如许重任呢?
不了情暂撮土为香
第五十一回,晴雯感冒了,来了位胡大夫,乱用虎狼药,贾宝玉不干了,要另找一位熟大夫来。可这事又张扬不得,于是,这类偷偷的事属机密的活动,通常是委派茗烟的。而外人,有什么事要想找到宝玉,当然也非正常渠道,必得茗烟方可,颇有点首长跟前的大秘书的架势,他这一关是很难通过的。所谓“阎王好见,小鬼难搪”,就是指这类人而言。秦钟病得不中用了,但尚未死,他老爹就得求茗烟向宝玉通报,这是私情。一回明贾母,便公开化了,就由李贵陪着去哭灵了。
总之,一个小奴才能混到如此得心应手的地步,不简单。可他究竟何德何能获此在奴辈中的殊荣呢?那么多奴才互相竞争的局面,像若干条狗在抢一根骨头似的,他何以能脱颖而出,实在是让人纳闷的。他若是长得十分人才,也许可以往同性恋上去怀疑,但书中一字未提过。同样,曹雪芹也未交代茗烟有多高的文学水平,会吟诗作画,令主子赏识。那他以什么方法和手段得到宝二爷的信赖和宠幸呢?
或许,对奴学感兴趣的诸位,希望获得一些教益吧?如果从第二十三回的一段文字看,说不定有些启发,但愿——
“那宝玉不自在,便懒在园内,只想外头鬼混,却痴痴地,又说不出什么滋味来。茗烟见他这样(好小子!),因想与他开心(来机会了!)。左思右想(出馊点子了),皆是宝玉玩烦了的,只有一件(恶主意、邪主意来了!),不曾见过。想毕,便走到书坊内,把那古今小说并那飞燕、合德、则天、玉环的外传与那传奇角本习了许多,孝敬宝玉。”
这一招不可谓不厉害也!一下子击中要害。
“宝玉一看,如得珍宝。(鱼上钩了!)茗烟又嘱咐道:‘不可拿进园里去,叫人知道了,我就吃不了兜着走了,’宝玉那里肯不拿进去?”
再吊一吊胃口,让主子咬得更紧些。
由此可见,奴学之精髓在于教唆主子往恶的一面发展,把握住主子的畸变,便也把主子紧紧攥住了;当然,看这些当时认为是精神污染的书籍,倒也无大碍。若是声色犬马,为非作歹,假设主子本质上也未必好到哪里去,那就如鱼得水,狼狈为奸。如此两恶相加,其恶更甚,那必为患一方了。所以旧戏里,恶主刁奴,勾结一起,朋比为奸,则必定坏出水来不可。
话说回来,按今日之眼光来看,《西厢记》、《牡丹亭》是算不得黄色书籍的。按当时标准来衡量,显然不是好书,属禁书。其实禁与不禁,此一时,彼一时,只能相对而言,一个时期禁,过一个时期又不禁了,也有一个时期原不禁的,不知什么缘故,过一个时期又禁得甚严起来,上面的脾胃,是很难说得清和把握得住的。反正在贾府或有贾府那个时代,这些书是被看成坏书或禁书的。所以,茗烟敢用“禁书”去毒害他的主子,居心叵测,扮演了一个教唆犯的角色。这种东西像海洛因一样,很容易上瘾,加之吸毒者本人也知道事干禁忌,于是,一种无法摆脱,甘受控制,甚至乐于依赖的局面便出现了。
这当然是比较“邪乎”的说法,第一,茗烟还不到如此老谋深算的程度,如果那样的话,怡红院早装不下他了。第二,贾宝玉也不至于“二百五”到不知好歹的地步,他把那些粗秽不堪的读物,藏于外书房里,“单把那文理雅道的拣了几套进去,放在床顶上,无人时方看。”可见贾宝玉也还是有分寸的公子哥儿。
从学堂替主子卖命冲杀,到引主子去花大姐姐家串门,到秘密提供“禁书”,宝玉对茗烟另眼相看,视为知己,成为奴才中的特殊人物,也就不奇怪了。
这快活自在的小奴才,在那个做人难、做狗也不易的环境里,似乎从不见他愁过,而且绝不耽误他充分享受人生。甚至最后,他的主子进考场丢了,满世界找寻,全家人慌乱得一塌糊涂的时候。他什么也不想,这个既精明,又不精明的小奴才,居然满怀信心,洋溢着乐观主义精神地乱嚷:“我们二爷中了举人,是丢不了的了!”别人问他何以见得?他说:“一举成名天下闻,如今二爷走到哪里,哪里就知道的,谁敢不送来!”我们可以想象他那喜形于色的样子。
他既不愁今天,也懒得去愁明天,他也许悟了,也许根本谈不上悟,反正他这个优越条件,放在别的奴才头上,早蹬着梯子往上爬了。他大概不愿意熬到李贵那样,到处弯腰打千儿,倒索性不如当一个快活神仙了。
能有这份豁达,难得难得!
一般而言,正在势头上,踩着他人脑袋往上爬的大小奴才,很难有茗烟这点悟性。
于是,小奴才茗烟也有其可爱之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