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零存整取,是指储户在把钱存入银行时就约定存期,并且每月固定地存入一定的金额,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储蓄方式。
零存整取的起存额为5元,每月存入一次,存期有1年、3年和5年,续存时不能改变储蓄金额。它的利息是根据实际储蓄金额和实际储蓄期限来计算的,利率标准一般相当于同期定期储蓄利率的60%。
零存整取的开户手续和活期储蓄一样,只不过每个月都要按照开户时确定的金额进行续存。如果需要提前支取,办理手续与整存整取定期储蓄相同。
一定会有读者问,万一我在此期间漏存了怎么办?按照规定,出现这种情形可以在次月补齐,否则就算你违约。也就是说,如果你一旦漏存了某个月,一定要在第二个月补齐,否则在你将来到期支取储蓄本息时,银行会对你违约之前的本金按实际储蓄金额和实际储蓄期限来计息,而对违约之后存入的本金部分只计算活期利息。如果是这样,也就无法看到零存整取储蓄本身的优越性了。
另外就是,这种漏存次数最多只能有1次,如果累计达到2次或以上,存入的金额就会全部按照活期储蓄来计息(但之前存入的部分是允许提前支取的)。
又有读者会说,每个月都要这样存,太麻烦,有没有比较简单的办法呢?回答是有的。这主要有三种:一是委托单位代扣代缴,也就是在单位财务发工资时,从你的工资中直接扣除转入储蓄账户,这样你就不必每个月跑银行了;二是你可以预存,但这样一来零存整取的价值就不大了;三是约定账户自动供款,也就是储户指定从自己的某个活期储蓄账户上,每月自动划转相应金额到你的零存整取账户上去。储户可以随时更换这个供款账户,增加或取消该约定,方便得很。
从上容易看出,零存整取储蓄具有一定的强迫性,它强迫着你“坚持到底”、“坚持就是胜利”,否则就会“前功尽弃”。
零存整取储蓄的计息公式是:
利息=月存金额×累计月积数×月利率
其中,
累计月积数=(存入次数+1)÷2×存入次数
例如,一年期零存整取存入次数为12,累计月积数就是(12+1)÷2×12=78;照此计算,三年期为666,五年期为1830。
举例说,如果你现在存的是三年期零存整取储蓄,每月固定存入600元,现在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为3.3%,那么,三年后你能得到的利息总和就是600元×666×(3.3%÷12)=1098.9元,而这时候你的本金是600元×36月=21600元,合计是22698.9元。
总体看,零存整取储蓄具有“集零为整”的作用,它的利率虽然低于整存整取储蓄,却又要高于活期储蓄。所以,特别适合于有固定收入的“月光族”用于压缩生活开支、强行积累资金的需要。
它的主要缺点是,如果储户不是采取单位代扣代缴或约定账户自动供款的话,很少有人会坚持到底,不是嫌麻烦,就是总会给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