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不仅仅是往高了叫价
讨论了什么样的产品适合拍卖,下面我们再看一下如何拍卖。
一般情况下,单物品拍卖中应用最广泛的有四种拍卖形式:
我们经常看到的拍卖方式,是确定一个底价,竞拍者逐步抬价,最终价高者得,这是拍卖竞价的一种最常见的方式,叫作英格兰式拍卖(English auction),也称增价拍卖或低估价拍卖。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拍卖标的的起叫价及最低增幅,竞买人以起叫价为起点,由低至高竞相应价,最后以最高竞价者以三次报价无人应价后,响槌成交。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此外,还有荷兰式拍卖(Dutch auction),也称“降价拍卖”或“高估价拍卖”。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及降幅,并依次叫价,第一位应价人响槌成交。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普通老百姓接触不多,但是专业人士比较熟悉的还有一阶密封价格拍卖,又称招标式拍卖。由买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单(也称标书)递交拍卖人,由拍卖人选择买主。
这种拍卖方式和上述两种方式相比,有两个特点:一是除价格条件外,还可能有其他交易条件需要考虑;二是可以采取公开开标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公开开标方式。拍卖大型设施或数量较大的库存物资或政府罚没物资时,可能会采用这种方式。
此外,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拍卖形式叫维克瑞拍卖,也称为二阶密封价格拍卖。这种拍卖方式与一阶密封价格拍卖基本相同,区别仅在于胜出者需要支付的价格是第二高的报价,而不是他自己的报价。
大家可能觉得比较奇怪,为什么中标之后不需要付自己的标价,而是只需要付更低的价格呢?这样不是让购买者更省钱了吗?拍卖不是要榨干购买者的消费者剩余吗?
实际上,这还真不是拍卖者脑子坏了,而是一个更大的“陷阱”。看起来竞拍者一旦中标,只需要用比自己预期更低的价格来支付,是占了便宜。实际上,正是由于不需要以自己的竞价来支付,那么对于竞标者来说,竞价只是为了争得中标资格,而不是用来实际支付,所以会倾向于提出超过自己预期的价格,反正自己就算中标也不用真的按照这个价格来支付,但如果这个价格写低了,就失去了中标资格。
一个人这么想是没错,但是如果每个竞标者都这么想,会发生什么事呢?那就是所有人都会以远超自己心理价位的价格来竞标,最终中标的那个人会发现,哪怕只是用第二高价格来支付,也已经远超自己的心理价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