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声夺人,从气势上压倒对方
气势,是说话时相当重要的一个加分关键,若你有所坚持,但畏畏缩缩、矮人一截、不敢与人针锋相对,那你的坚持毫无用处。因此,当对方言辞犀利时,你的言辞就要更犀利,从气势上压倒对方。
骄横的秦王想吞并安陵,便无理地表示欲以五百里土地交换安陵。安陵君不同意,便派唐雎出使秦国。当秦王听说安陵君不愿交换土地时,顿时脸色大变,怒气冲冲地对唐雎说:“你听说过天子发怒吗?”
唐雎回答说:“我没有听说过。”
秦王说:“天子发怒,能让百万人尸骨成山,血流成河!”
唐雎反问:“大王听说过百姓发怒吗?”
秦王说:“平民百姓发怒,不过是摘下帽子,赤着双脚,拿脑袋撞墙罢了。”
唐雎说:“那是庸人的发怒,不是勇武者的发怒……如果勇武的人真的发了怒,倒下的虽不过两人、血水淌过的地面也只有五六步,但是普天下都得披麻戴孝。现在勇士发怒了!”说完,他拔出宝剑,挺身而起。秦王一见顿时慌了,忙对唐雎说:“先生息怒,先生请坐下来谈,何必生这么大的气。现在我明白了,韩国、魏国都灭亡了,独有安陵这个仅有五十里地的小国还存留下来,就是因为有先生这样的勇士啊!”
在这一过程中,唐雎针对秦王的贪得无厌,临危不惧、据理力争,甚至以死相搏,终于使秦王心虚胆战而作罢。
凭借勇气,领先气势,步步逼近,是针锋相对法的基本要点,掌握了此法,在论辩中才能体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真正含义。
冯玉祥任陕西督军时,得知有两个外国人私自到终南山打猎,并打死了两头珍贵的野牛,于是把他们召到西安,责问道:“你们到终南山行猎,和谁打过招呼?领到许可证没有?”
对方答:“我们打的是无主野牛,用不着通报任何人。”
冯玉祥听了,带着怒气说:“终南山是陕西的辖地,野牛是中国领土内的东西,怎么会是无主呢?你们不经批准私自行猎,就是违法。”
两个外国人狡辩说:“这次到陕西,在贵国发给的护照上,不是准许带枪吗?可见我们打猎已经获得了贵国政府的许可,怎么是私自打猎呢?”
冯将军反驳说:“准许你们携带猎枪,就是准许你们打猎吗?若准许你们携带手枪,难道就表示你们可以在中国境内随意杀人吗?”
其中一个外国人不服气,继续说:“我在中国十五年,所到的地方没有不准打猎的,再说,中国的法律也没有规定外国人不准在境内打猎。”
冯将军冷笑着说:“的确是没有规定外国人不准打猎的条文,但是,难道就有准许外国人打猎的条文吗?你十五年没遇到官府的禁止,那是他们昏庸。现在我身为陕西的地方官,我负有国家人民交托的保家卫国之责,就非禁止不可。”
至此,这两个外国人也只能承认错误。
冯玉祥没有像多数官员那样卑躬屈膝,而是用昂扬的气势捍卫了一个中国将军的尊严,也捍卫了自己国家的领土主权。
在面对强敌时不应一味地妥协退让,而是应该据理力争,首先在气势上压倒对方,优势自然就落到了你这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