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格物致知说之异
朱、陆在当时言格物,已有异同。朱晦庵约格物以四言曰:“或考之于事为之著,或察之于念虑之微,或求之于文字之中,或索之于讲论之际。”象山初亦言“中庸、博学、审问、慎思、明辩,是格物之方”,本与晦庵不甚相远,卒乃谓“格物者,格此者也。伏羲仰象俯法,亦先于此尽力。不然,所谓格物,末而已矣。”此实开阳明之绪,要至阳明论之綦详。清全祖望《经史问答》曰:“七十二家‘格物’之说,令末学穷老绝气,不能尽举其异同。”今略举阳明论格物致知与晦庵异者,比论如下:
一、阳明“格物致知”之解,详于《<大学>问》《<大学>古本旁释》《答顾东桥书》等。其《<大学>问》曰:“致者至也,如云‘丧致乎哀之致’。《易》言:‘知至至之,知至者知也;至之者致也,致知之者。’非若后儒所谓‘充广其知识’之谓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全书》卷二十六)又曰:“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谓之物;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于正者,为善之谓也。夫是之谓‘格’,《书》言格于上下,格于文祖,格其非心。‘格物’之‘格’,实兼其义也。”(《全书》卷二十六)
晦庵“格物致知”之解释,见于《<大学>补传》及《<大学>集注》者,较为正确详密。今揭其要曰:“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大学》朱注)
二、阳明谓:“吾欲致其良知,必就每事而正其不正者以归于正。知恶、去恶,知善、为善,即可以进于知行合一也。”
晦庵谓:“欲极吾人之知识,必就天下之事,而各穷其理。”
三、阳明谓:“非良知、昭明、灵觉,则不能判断是非、善恶。”
晦庵谓:“人心之灵,凡事物微妙之旨莫不能知。”
四、阳明谓:“非良知光明发耀,即不能充为善去恶之工夫。”
晦庵谓:“非知识完备,不能格穷理之功。”
五、阳明谓:“心外无事,心外无理。”
晦庵谓:“天下之事,皆莫不有理。”
六、阳明所谓学,惟在致良知。良知昭明,则万理自具。施之日用之事,有不待讲习而自得其宜者矣。
晦庵所谓学,即在天下之事。由既知之理,而益推穷未知之理。
七、阳明以良知犹明镜照物,良知既明,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所不知。
晦庵谓:“即物穷理,用力之久,则一旦豁然贯通,物之表里、精粗,无所不到。”
阳明与晦庵言“格物致知”之异者,大率如此。阳明又曰:“‘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全书》卷二)此足以括阳明“格物致知”说之要旨矣。
然晦庵之“格物致知”说,实本于程伊川。伊川尝与人问答曰:“或问:‘格物须物物格之,还只格一物,而万理皆知?’曰:‘怎生便会该通?若只格一物,便通众理,虽颜子亦不敢如此。须是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二程全书》卷十九)
又问:“只穷一物,见此一物,还便见得诸理否?”曰:“须是遍求。虽颜子亦只能闻一知十,若到后来达理了,虽亿万亦可通。”(《二程全书》卷二十)程、朱论“格物致知”,重在事实之经验。阳明论“格物致知”,重在良心之悟彻。宋明以来论“格物”,多此二大派之绪也。
二、讲学法之异
晦庵与象山皆一时纯儒,而讲学法独相异。阳明则承象山之风者也。今略举晦庵与陆王之不同者,比而论之。
晦庵说“即物穷理”,象山说“心即理”。陆王偏重此心,故特有心学之名。而晦庵之学,则求之于知者较多也。
朱学为经验的、归纳的,故学者力量不足,或流于支离灭裂;陆、王之学,为直觉的、演绎的,其流或入于禅。然至明时,朱学为世所尚。不善学者,不能无弊。故阳明又宗象山之“简易直截”,以教学者,盖有矫正之意存焉。
象山先德行而后学问,阳明亦然。陆、王以德行之本体即学问;晦庵先求学问之方法,而后进及于德行。晦庵尝作书与学者云:“陆子静专以尊德行诲人,故游其门者多践履之士,然于道问学处欠了。某教人岂不是道问学处多了些子!故游某之门者,践履多不及之。”
晦庵主张“理气二元”论,象山以“理为宇宙之一元”,阳明则又为“理气合一”之说。
晦庵教人,既以道问学处较多,象山则反之以“简易直截”,其《与邵叔谊书》曰:“盖后世学者之病,多好事无益之言。”(《象山集》卷十)又《与陈正己书》曰:“古之学者以养心,今之学者以病心;古之学者以成事,今之学者以败事。”(《象山集》卷十二)又《与詹子南书》曰:“古人皆实学,后人未免议论辞说之累。”(《象山集》卷七)阳明承象山之风,其《拔本塞源论》言当世学者之通弊曰:“记诵之广,适以长其敖也;知识之多,适以行其恶也;闻见之博,适以肆其辩也;辞章之富,适以饬其伪也。”(《全书》卷二)晦庵言学者修身,始于洒扫、应对、进退之末,极之礼法威仪之至。凡节文形式,并有不可不重者。阳明之言礼,则贵简而不贵繁。其《礼记纂言序》曰:“经礼三百,曲礼三千,无一而非仁也,无一而非性也。天叙天秩,圣人何心焉?盖无非命也。故克己复礼则谓之仁,穷理则尽性以至于命,尽性则动容周旋中礼矣。后之言礼者吾惑矣,纷纭器数之争,而牵制刑名之末。”(《全书》卷七)又《与邹守益论礼书》曰:“今之为人上而欲导民于礼者,非详且备之为难。惟简切明白,而使人易行之为贵耳。”(《全书》卷六)
晦庵以六经为金科玉律,终身注释六经。象山反之,曰:“非我注六经,六经皆我注脚。”(《象山语录》又曰:“学苟知本,六经皆我注脚。”(同上)或问:“象山胡不注六经?”曰:“六经当我注,我何注六经?”(同上)阳明《五经臆说序》亦本此意,其言曰:“五经圣人之学具焉,然自其已闻者而言之。其于道也,亦筌与糟粕耳。窃尝怪夫世之儒者,求鱼于筌,而谓糟粕之为醪也。”(《全书》卷二十二)又《尊经阁记》曰:“六经者,吾心之记籍也。而六经之实,则具于吾心。犹之产业库藏之实,种种色色,具存于其家。其记籍者,特名状数目而已。世之学者,不知求六经之实于吾心,而徒考索于影响之间,牵制于大义之末,硁硁然以为是六经矣。”(《全书》卷七)盖陈、王之于经术,并不汲汲训诂之末也。
晦庵承二程之说,以《大学》分经、传。其言其中多有脱误,为订正而补修之。阳明则以《<大学>古本》无一字脱误,为之旁释。后之学者,多仍重《古本》矣。
以上盖综述晦庵与陆王讲学法异同之大略。要之程、朱,及陆、王二派,各有所长。学者如欲循序渐进,宁用晦庵之说为平易著突。陆王主于顿悟,资性聪敏者或好之。然其弊有流于陋,有入于禅,故亦不可不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