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次 三段式
“我们今天要谈谈另一种推论方式。这种推论方式,我们在上一次已经提到过了,就是三段式(syllogism)。”吴先生开始他的谈话。
“逻辑里常常讲到三段式,是不是?”王蕴理问。
“是的。”吴先生说,“其实三段式不止是逻辑书里有,在日常言谈之间也用到。比如说,上次学校贴出陷区学生请领救济金的布告,有一位同学对另一位同学说:‘我们赶快去请领救济金吧!’这种想法和说法的根据是一个三段式,不过所根据的三段式隐伏起来,没有明显说出来罢了。我现在明白地陈示出来,各位就可以明了。”
吴先生的室内新挂起一块小黑板。黑板挂得低低的,坐在椅子上就可以写字。吴先生顺手在黑板上写道:
“这就是三段式之一例。我们可就这个例子来分析三段式。首先,我们必须弄清楚,所谓三段式,就广义而言,种类是很多的。例如,我们在从前所讨论的选取推论,在形式上也是三段式的。复次,如果a包含b而且b包含c,那么a包含c。像这种有传达性的关系之推论,也是三段式的推论。不过,我们在这里所说的三段式,它的成素限于A、E、I、O四种主宾词式的语句。这四种语句又叫作定言语句(categorical sentence)。因此,以定言语句作为成素的三段式叫作定言三段式(categorical syllogism)。不过,为了简省起见,我们在以后一概将定言三段式简称三段式,这是我们在这里所说的三段式的性质。其次,我们在此所说的三段式有而且只有三个语句。这里所谓的语句,当然是A、E、I、O四种定言语句之中之一。以后同此。还有,三段式包含而且只包含三个名词。以上所说的三段式,就包含着三个语句以及三个名词。这二者可以视作三段式的界说。
“各位可以一眼看出,黑板上写的那个三段式的构成语句无一不是主宾词式的语句,而且那个三段式中的语句只有三个,语句中的名词也只有三个。”
“吴先生,您在黑板上写的那个三段式的确只有三个语句,可是,三个语句各有两个名词,那么应该一共是六个名词,数一数也是六个名词,而您说只有三个名词,这是什么道理呢?”周文璞问。
“王蕴理!周文璞不懂这个道理,请你想想看。”
“……这……这……这个道理实在想不出来。”
“哦!大家对于这个道理很感困惑?……”老教授说着又顺手在黑板上写五个“人”字:
人人人人人
“请问二位,黑板上有几个‘人’字?”
王蕴理和周文璞给这一问,半晌答不出话来。
“我再请问:王蕴理在学校注册证上写上‘王蕴理’三个字,在自己的书上写‘王蕴理’三个字,在学期考试卷上写‘王蕴理’三个字。那么,究竟有几个王蕴理?”
他们二人给这个奇怪问题弄呆了。
“哈!哈!”老教授笑道,“‘人’字可以说是一个,也可以说是五个。就人字的记号设计(sign design)来看,人字只有一个。因为‘人’字这个记号的设计只有一个。就人字的记号事件(sign event)来看,人字有五个。因为人字出现(occur)了五次。现在的问题是,在我们平常的语言用法之中,所注重的是记号设计,还是记号事件。在实际上,我们运用语言时,很少因为是一记号而运用之,即很少为记号而用记号,除非作语法研究,或为好玩。我们平常运用语言,是为了引起语言之所指或意谓。假定一个语言记号只有一个所指或意谓,那么一个语言记号用了n次,还只涉及一个所指或意谓。因此,在注重意义的场合,我们所注意到的,是记号设计,而不是记号事件。于是,我们所计算的,是有好多个记号设计,而不管有好多个记号事件。例如,人口调查局所注意的,只是王蕴理’这个记号设计所指的一个人,它不管‘王蕴理’这个记号出现了多少次。依此,一个记号设计即使出现无穷次,我们还是算它只有一个。如果一个记号设计所表出的名词只有一个所指,那么我们说只有一个名词。这种解析对于我们有重要作用。‘王蕴理’这个名字无论出现多少次,世界上只有一个王蕴理。正犹之乎世界上只有一个恺撒、一个莎士比亚、一个康德。我们不能因‘王蕴理’这个名字出现了多次而说世界上有多个王蕴理其人。否则,”老教授笑道,“现在应有好几个王蕴理其人在我面前了。依同理,在上述三段式的三个语句中,只有‘陷区学生’‘可请领救济金的人’和‘我们’三个名词。不过这三个名词的记号事件各出现二次罢了。我们在寻常的场合所着重的通常是以一个记号设计表出的名词。所以,在上述三段式中,有而且只有三个名词。这三个名词虽然各出现二次,但在二次出现中每个名词的记号设计全同,而且二次用法之所指也全同,所以,还只算三个。……这个道理,二位明白没有?”
“明白了。”
“知道了。”
“这个道理明白了,我们现在进而讨论三段式的结构。关于三段式的结构,”吴先生继续说,“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第一,从外部来分析;第二,从内部来分析。我们现在从外部开始。为了便于了解起见,我们再举一个三段式。”
“从外部分析起来,这个三段式有二个前提(premise)和一个结论(conclusion)。”吴先生指着黑板道,“①②是前提,③是结论。前提又分大小。①为大前提(major premise),②是小前提(minor premise)。从内部分析起来,名词有三个,即小词(minor term)、大词(major term)和共词(common term or middle term)。我们依次各别地以G、H和M表示之。小词G在小前提和结论中各出现一次。小词在小前提中有时为主位词端,有时为宾位词端,但它在结论中一定是主位词端。大词在大前提和结论中各出现一次。大词在大前提中有时为主位词端,有时为宾位词端,但它在结论中一定是宾位词端。
“我们再要讨论共词M。共词M既须在大前提中出现,又须在小前提中出现;可是,无论如何,它必须永远不在结论中出现。M在三段式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它的作用,在介系大词与小词,使大词与小词发生关联。像旧式婚姻男女双方需要媒人撮合,新式结婚则需要介绍人一样,否则不好办理!”
“哈哈!”
“的确是这样的。”老教授说道,“如果三段式中没有共词M,那么小词与大词无从发生关联。如果小词与大词无从发生关联,那么三段式的推论也就不能成立了。
“在上面所举的例子中,‘快乐的人’是大词H,‘损人利己者’是小词G,‘自私的人’是共词M。我们如果只写这三个名词的记号,那么前面所举的例子就可以写作下式。”
吴先生又拿起粉笔在小黑板上写着:
“这样的写法简单多了。我们在以后要尽可能避免用文字,而多用这样的记号法。用记号法,不独简单,而且便于运算。各位看看记号法在数学里的作用之大,就可以想见它在逻辑里的作用之大了。”
“听说用记号的逻辑是符号逻辑派,是不是这样的呢?”王蕴理问。
“这又是流传的误解之一。”老教授皱皱眉头,“严格地说,中国之研究逻辑,还刚在起始的阶段,怎么说得上‘派’呀!一门学问成派,是要在走了很长远的道路以后。并且,很少够资格的学人自己标榜居于何派的,常常是写学术史的人因着某家的研究门径或作风不同,而名之曰某派。绝没有在刚开始的时候就可自居立于何派的。果真如此,不是幼稚,便是自寻死路,弄不好学问。至少,就逻辑来说,我们只有虚心学习才对。……而流行的成见倒是这么多,这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逻辑用符号表示时便看作一派,实在是一错误,我且引一段话给二位看。”吴先生打开一本艾丽丝·安布罗斯(Alice Ambrose)与莫里斯·拉泽罗维茨(Morris Lazerowitz)二教授合著的名著,找出一段翻译道:“用特殊的记号法,结果使逻辑产生一个特点。这个特点就是逻辑穿起‘符号的’现代外衣。有些人以为,‘符号’逻辑与所谓‘古典’逻辑或亚里士多德式的逻辑,在其同为逻辑上,是彼此不相同的派别。他们以为二者的题材不是同一的,这种看法完全是错误的。无论是‘符号’逻辑也好,或‘古典’逻辑也好,都只有一个题材,即‘形式的概念’。
“的确,因逻辑应用符号而说‘符号逻辑’是不太好讲的。数学更是大规模应用符号,怎么不说‘符号数学’呢?一般所了解的‘符号逻辑’,和亚里士多德传统比较起来,不过只有精粗程度之不同和范围广狭之别而已。前者为后者之发展,后者为前者之前身,若金沙江之与长江然。在性质上二者完全一样。逻辑传统与逻辑之现代的研究之不同,亦若算术与代数学之不同。我们不能说算数与代数学各为不同的‘派’,既然如此,我们也就不能说逻辑传统与其现代的研究是不同的‘派’。现在西方逻辑家之用‘符号逻辑’这个名词,其着重点在表示逻辑一学自布尔以来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并非不同的‘派别’。
“‘派’是不可随便说的,‘派’是个很难说的东西。有些学问之有派,亦若文章之有风格。很少人敢说他初写文章便有何风格。风格是神韵。文章写久了,有了火候,有了功力,有了积蕴,有了局格,才有神韵可言。各个大作家各有不同的积蕴、局格、火候……因而我们可以说这一大家之文与那一大家之文的风格各异其趣。当然,有些学问派别不同之点,是可以实证地点指出来的。这类学问在研究上有了相当的深度,对于同一题材发现不同的看法或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法,因而产生了派别。这样的派别才是真正的派别。这样谈派,才有分量。如果我们对于某一种学问还没有看见门在何处便大谈派别,充其量不过助长浮光掠影的兴致而已。……二位觉得我这意见怎样?”老教授说完轻轻嘘一口气,似乎很感慨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