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浪子小说 其它 记忆如歌 过往欢宴:诗经中的似水流年

  

  ——盛大的婚礼

  【原文】

  维鹊有巢[1],维鸠居之[2]。

  之子于归,百两御之[3]。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4]。

  之子于归,百两将之[5]。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6]。

  之子于归,百两成之[7]。

  【赏析】

  我们可以从诗句的描述中,想象出一场壮观的嫁女场面:载满彩礼的一列列大车,盛大的迎亲队伍前呼后拥,吹吹打打,异常喜庆。过去的礼仪档次,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人们以彩礼的多少来判断结亲者身份地位的高低贵贱。从这一意义上来看,财物、规格就变成了一种符号,财物本身的价值如同主人的名片一般。如此大的规模,论身份地位,决不是寻常人家嫁女儿。《毛诗序》说:“《鹊巢》,夫人之德也。国君积行累功以致爵位,夫人起家而居有之,德如鸤鸠乃可以配焉。”认为此诗写的是国君的婚礼。而朱熹《诗集传》中说:“南国诸侯被文王之化,其女子亦被后妃之化,故嫁于诸侯,而其家人美之。”认为此诗写的是诸侯的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的规模可以看出,应该是贵族的婚礼。

  诗歌共分三章,每一章开篇都以鸠占鹊巢起兴。喜鹊造好了巢,布谷住了进去,这是现实中此两种鸟间自然的现象。《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鸤鸠因成事,天性然也。”从中可知,女子出嫁,住进夫家,此种男娶女嫁在当时被认为是人的天性,就如同布谷居鹊巢一般。方玉润说:“鹊巢自喻他人成室耳,鸠乃取譬新昏人也;鸠则性慈而多子。”

  《曹》之诗曰:“‘ 鸠在桑,其子七兮’。凡娶妇者,未有不祝其多男,而又冀其肯堂肯构也。当时之人,必有依人大厦以成昏者,故诗人咏之,后竟以为典要耳。”(《诗经原始》)诗中也非常明确地点明了成婚的时节。郑笺说:“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陈奂说:“古人嫁娶在霜降后,冰泮前,故诗人以鹊巢设喻。”(《诗毛氏传疏》)诗的每一章的前两句写布谷占据鹊巢分别使用了“居”、“方”、“盈”三个字,这也就是一种数量上的递进关系。“方”是指比并而住;“盈”是指住满为止。因此全诗三章并不是简单地重复。

  第一章中的“百两御之”,即是成婚的第一个环节:新郎来迎亲,用“百两御之”,可见夫家的富有,同时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身份;后面两章继续写成婚的第二个和第三个环节: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完成迎娶的任务,正在返回的途中;“百两成之”是迎娶回家之后,新人已经完婚了。“御”、“将”、“成”这简单的三个字已经涵盖了成婚仪式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一句便点出了诗中所表现的女子出嫁的主题。各章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婚礼场面,即便只用迎亲车辆的规模就已烘托出婚礼的盛大,并且非常准确生动地表现出喜庆热闹的新婚场景。

  全诗以浅显的语言描写了婚礼的过程,没有像《桃夭》中以粉嫩的桃花来烘托新娘的美丽,也没有出现直接描述新娘容貌的诗句,但读者却仿佛感受到新嫁娘充满喜悦与羞怯的笑颜。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隐约有新嫁娘的影子,让人在迎亲的队列中还知道新娘的存在,那么,男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了诗中婚礼场景的幕后。新郎是否来迎亲,读者无从知晓。静心细品诗中的喜庆场面,往返迎亲队伍那悠长、立体的画面,这一切都浓缩于短短的三章诗句之中,不禁令人回味。

  《诗经》中的婚礼习俗

  很多人都曾被《诗经》中质朴的婚恋诗歌所打动,其间所反映出的古时的婚姻制度与礼俗也成为现代学者所重视的研究对象。实际上,现代社会中的许多婚姻礼俗都继承了古时的婚俗制度,有些只是随着历史的发展、时代的变革发生了一些形式上的变化,但大多可从古礼中找到源头。

  早在周代,我国就已经有了一整套的婚礼仪式。根据《仪礼·士昏礼》上所载的媒聘婚的六道程序即为六礼。

  第一个环节“纳采”,即是男方聘媒人到女方说亲,在征得女方的同意之后,以雁为礼物,派遣使者送上,就算是向女方正式提出缔结姻缘的请求了。

  第二个环节“问名”,即男方派遣的使者问女子生母之名,以区分嫡出庶出,并问女子的名字、排行以及生辰,用来占卜。

  第三个环节“纳吉”,即男方在完成占卜后,如获吉兆,便再次派使者送雁到女家,示为报喜。行纳吉礼后,正式确定婚约;如呈凶兆则这段姻缘也就到此为止了。

  第四个环节“纳征”,也叫做“纳成”,即向女方送聘礼。

  第五个环节“请期”,即男方占卜选一个黄道吉日,并征得女方的应允。

  第六个环节“亲迎”。婚期吉日,新郎乘黑漆车亲往女方家迎娶。

  这一六礼制度在《诗经》里也有所反映。如《卫风·氓》中的“尔卜尔笙,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就表现了占卜与迎娶的环节;《郑风·将仲子》中的“父母之言,亦可畏也”,即是已经订婚,女子仍有所顾虑;《豳风·东山》中的“之子于归,皇驳其马。亲结其璃,九十其仪”,反映了新婚时的情景。《诗经》中也提及了媒人这一重要角色。如“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取妻如之何?必吉父母”。

  周代的六礼直到近代都被一些豪门望族所遵循,男女双方要缔结婚姻关系的话,必须有双方父母、媒人的参与,并完成婚俗的各项内容。

  古时人们的结婚年龄也是有所规定和限制的。据《周官》上记载:“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越语》勾践法令则规定男子二十娶,女子十七嫁。一般认为,男三十、女二十是最高的上限,最低限制的嫁娶之年则为男子十六、女子十四。战乱过后可以结婚的年龄就早些,因为需要增加人口,甚至过了年龄不嫁娶还会遭受处罚。《召南·摽有梅》有言:“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土,迫其吉矣。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土,迫其今兮。摽有梅,顷筐暨之。求我庶土,造其谓之。”少女在采梅子时的动情歌唱,吐露出珍惜青春、渴求爱情的热切心声,可见一斑。

  关于结婚的时令也非常讲究。《荀子·大略》中载:“霜降逆女,冰浮杀止。”古时的农人“冬则居邑,春则居野。田牧之世,分散尤甚。故嫁娶必始秋末。迄春初,雁来而以为礼,燕来则祀高媒,皆可见嫁娶之时节”。吕思勉在《先秦史》中论道,《媒氏》“仲春奔者不禁,盖以时过而犹不克昏,则必乏于财,故许其杀礼”。《氓》中的诗句“匪我想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女子提出的婚期正是在秋季。

  在前面介绍的六礼中,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都要以雁作为礼物,有的学者说是取雁南来北往顺乎阴阳,象征阴阳和顺;有的说象征爱情忠贞;有些研究者认为其初始来源还与季节有关,以雁为礼也点明了婚礼的季节。由古籍“奔者不禁”、“令会男女”的记载来看,当时青年男女的交往也较为自由,《诗经》中大量的情诗证实了这一点。从《王风·大车》“岂不尔思,畏子不奔”这一诗句也可略见当时青年交往的状况,子女也有一定的婚姻自主权。婚礼仪式虽然冗繁,但其意义主要是为新人作证,确保双方婚后应有的权力。

  婚,古写作昏。因为古代的婚礼大都是在黄昏时进行的。《唐风·绸缪》中有言:“三星在天。”可知其婚礼是在晚间举办。有研究者认为《陈风·东门之杨》是写在城外相会的男女,实则描绘的也应是新婚男女。“昏以为期,明星煌煌”、“昏以为期,明星哲哲”显示的正是结婚的吉时。选择黄昏结婚也是古代抢婚的遗留,虽然后来这种抢婚制消失了,但习俗却一直延续着。

  【注释】

  [1] 维:发语词,没有实义。鹊:喜鹊。

  [2] 鸠:布谷鸟。传说布谷鸟不筑巢。

  [3] 两:同“辆”。百两:很多车辆。御(yà):迎接。

  [4] 方:占有,占据。

  [5] 将:护送。

  [6] 盈:满,充满。

  [7] 成:完成了结婚的仪式。

  【译文】

  喜鹊筑巢在枝头,布谷飞来就住下。

  姑娘马上要出嫁,百辆大车来迎她。

  喜鹊筑巢在枝头,布谷飞来一起住。

  姑娘马上要出嫁,百辆大车护送她。

  喜鹊筑巢在枝头,布谷飞来占满它。

  姑娘马上要出嫁,百辆大车迎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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