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有汜
江有汜①,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②。江有沱③,之子归,不我过④。不我过,其啸也歌。
注 释
①汜:由干流分出而后又汇合的江水。②处:忧愁。③沱:长江的支流,一说与“汜”同义。④过:至也。
译 诗
江流浩**潆且洄,夫君欲回归。
弃我江干上,不予相厮守。将来莫后悔。
江心水落出石头,夫君将欲走。
弃我江头上,不予相厮守。将来莫怨愁。
江水回旋有支流,夫君买归舟。
弃我江之畔,不予相厮守。其后哭且歌,却罢休。
延 伸
这是一首“弃妇诗”,可能是一位经商的丈夫,也可能是做官的丈夫,在离开就食之地的时候,将在当地娶的妻子抛弃在了江边。诗的节奏感很强,富有感染力,把弃妇的愤懑内心展露无遗。古代学者多认为这是媵妾所作之诗,周代女子出嫁,往往把地位较低的女性充作“陪嫁”,称之为“媵”。正妻为了独占丈夫的宠爱,往往会采取不同办法打击媵妾,逼迫丈夫将媵妾抛弃。唐人孔颖达就认为,这首诗是正妻不容媵妾,导致被弃。
且不论儒家学者的观点,纯粹从文学角度而言,这是一首很有洞穿力的作品。反复写江水的各条支流,实则是一种追忆方式。反过来,再写“不我以”“不我与”“不我过”,再多的河流,也没有属于我自己的船与怀抱,都是没有意义的,从而加深了控诉的力量。然而,诗中的控诉不是歇斯底里的,而是婉转的,迂回的,充满了艺术的感染力。
明·尤求《人物山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