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体论
黑格尔写道:“我们时代的弊病已经到了绝望的边缘,它假定我们的认知是完全主观的,我们所有的认识都是这样的。”①这话好像是为了我们这个历史时刻而写的。与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截然不同,黑格尔相信,思想的很多对象都或多或少是由概念规定的,而概念既不是纯粹心灵的,也不全是物理的,在概念和概念所把握的对象之间并不存在着鲜明的差异。②这意味着哲学思想必须考察概念彼此之间复杂的内在联系,因为它们反过来和“主体与对象”也是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
黑格尔相信,把我们自身沉浸在思想的对象以及对对象的思维之中辩证地思考问题,我们就能够获得对那个对象的客观知识,因为客观知识所把握的是那个对象的核心范畴之间的必然的内在联系。③所谓沉浸在对象之中说的是我们要完全熟悉用来理解那个对象的所有范畴和理论,我变成一个被动地思维着的抽象自我,这个自我能够让对象说它自己的话,能够倾听对象所言说的内容。更重要的是,辩证地思考就意味着理性地思考所有核心范畴的运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既肯定又否定地思考问题,这包括在否定的东西中间思考肯定的东西,如此一来,我们就能看到:否定也是向着新的肯定进展的。①
在谈到我们关于资本的思想时,关根友彦做出的论断与此非常相似。在资本为自己“说话”的时候,我们需要尽可能多地聆听资本,而为了保障这一点,我们必须假定一个纯粹资本主义社会存在,在这个社会中,商品经济的逻辑是自我增殖的。我们的目的不应该把具有我们个人特性的理论强加于资本之上,而是要让资本深层结构的经济范畴之间必然的内在联系在没有我们干预的情况下以理论的形态出场。正如我们假定了在纯粹资本主义社会中经济是在没有人的反抗的情况下生产出来的一样,在我们的理论中,我们需要让范畴找到没有我们干预时它们之间的必然的内在联系。
这并没有暗示:我们在理论中什么也不能做。对于黑格尔而言,对日常生活的自发的、意象式的思维主要发生在他叫作“表象”的东西中。但是哲学不能“预设它的对象是由表象直接给定的”②。哲学的任务是,“用思想和范畴,更精确地说是概念,来代替表象。表象一般[或‘观念’]可以视为思想或概念的隐喻”③。思考隐喻的一般方法是把抽象概念视为过时的隐喻,但是在这里,黑格尔似乎在说相反的东西:具体的意象或表象是抽象概念的隐喻。①这是说优先性被赋予了概念,而非和它联系并不紧密的“表象”,这表象只是稳定的隐喻。类似地,在资本的辩证法中,商业世界粗糙的、混乱的、意象式的语言并没有让我们看到自己的对象,而倒是纯粹的、相互联系的经济学基本概念才让我们看到了自己的对象。
黑格尔敏感地觉察到:哲学总是需要把自己的纯粹概念和表象思维联系在一起,但是他却强迫我们不要这样做。“为了坚持纯粹思维,并活动于其中”,我们需要不停地抽象思考问题。②我们需要抗拒“作家、牧师、演说家”的**,“这些人告诉他们的读者或听众的东西是他们已经心知肚明的”③,相反,我们要约束自己使用纯粹概念,只有它们才有能力给我们真正的知识。因而,为了让概念“讲述它们自己的故事”,为了让我们自己进入一个能够让我们聆听这个故事的心灵构造(这个构造和我们早已熟悉的表象思维的叙事没有任何共同点),这并不简单。
黑格尔在《逻辑科学》的“导言”中写道:
没有一门科学比逻辑学更强烈地感受到需要从课题本身开始,而无须先进行反思。在任何别的科学中,课题和科学的方法都是彼此分开的;而且,内容也并不是绝对的起点,而是要依赖于其他概念,并且从各个方面来说,都是和其他材料联系在一起的。因而,可以允许这些其他的科学来谈论它们的基础、语境以及方法,不过只是把它们当作一些前提……④
从这段引文中似乎可以得出:政治经济学离开先行的反思就不能开始。如果这是真的,我们就需要在物理学之类的经验科学和政治经济学这类潜在的辩证科学之间做出严格的区分。纯粹资本主义社会理论的最简单范畴是“商品”,恰恰是这个范畴才能够成功地产生出资本辩证法。因而,就算“商品”不是一个没有前提的"绝对开端",如果我们想要发展资本的内在逻辑理论,它也是一个必然的开端。
按照黑格尔的观点,(牛顿)物理学之类的科学压根不是辩证的。物理学中的普遍范畴只是形式的:“它的规定不是内在于它自身的,而且它不具有个别性。确定性的内容因为这个原因也没有普遍性;并因此分裂成了碎片……没有了必然的联系。”①黑格尔在这里并未考虑到政治经济学也有可能成为一门科学,它的规定是内在于自身之中的,但只是部分地进入个别性中,因为在个别性这个层次上,资本的逻辑由于尚未完全控制的人类制度而被部分地扭曲了,它受外部力量的人为支持,受到外在性的困扰,受到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力量的反抗与支持。尽管存在所有这些困扰,只要资本主义继续存在,我们在历史这个层次上就可以预期它的逻辑有某种客观的“迹象”。因而政治经济学的规定是内在的,但是它们只是部分地“进入了个别性”中。
由于其本体论地位,自然向辩证法提出了真实的挑战。只有基于自然确实是异化的精神这个假设,自然辩证法才是可能的。但对于黑格尔来说,自然像“一个酒神巴克斯式的上帝,放纵自己并且漫不经心”②。“各种形式的表现不仅是无拘无束的偶然性,而且每一个分离的存在对自身也都没有概念。”③更重要的是,“正是外在性才是自然的特征……差异可以分化,并且可以以彼此漠不相关的样子出现”①。黑格尔在这里设定:自然粗糙的、杂乱的偶然性和精神的必然性之间有明显的差异。如果自然的特征是这种杂乱的极端偶然性,那么精神的任务就是成为大一统的东西。
因而尽管可以预期的是,物理学之类的经验科学能够达到形式的普遍性,但对于黑格尔来说,自然辩证法还是可能存在的,这是因为自然具有生命,由此可以认为自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目的是发展自身的生命。黑格尔的神圣理性和精神再一次战胜了物质上的分裂,战胜了它们的“无拘无束的偶然性”。有时,黑格尔似乎是在放长线,钓大鱼,他让偶然性充分表现,只是为了给必然性增光添彩。
必然性和偶然性之间成问题的紧张关系以一种非常尖锐的形式出现于黑格尔下面的引文中:
因为科学必须把普遍原则应用到经验的个别性和现实性中,科学本身理性的开端便陷于偶然。在这种可变性和偶然性的领域里,我们无法形成概念,最多只能对基础或缘由加以解释……规定它们有很大的空间,有时根据这一缘由,可以这样把握,根据另一缘由,又可以作另一种把握,这些都不承认有确定的、最终的缘由。同样,“自然”这个理念,在孤立的偶然性的扩散中丧失了自身;如自然史、地理学和医学等,它们都是由外在机遇和[条件]的作用而不是由理性决定的。历史学也属于这一类,虽说理念构成历史的本质,但这个理念的显现却是以偶然性的形式出现在自由选择的范围之内的。②
这段引文有许多需要仔细考虑的地方,我们从这个问题开始:面对什么样的知识对象,我们能够依赖“概念”,认为它是与各种不确定的基础相反的东西?如果理念是历史的本质,在何种意义上这个本质“由于孤立偶然性的扩散而丧失了自身”,或者说,在何种意义上历史是由“外在机遇偶然规定的”,是被和“自由选择”相关的偶然性规定的?是否只有理念最终才是历史的本质,如果是这样的话,机遇、偶然性和自由选择又有多少独立性?
对于这些问题,黑格尔并没有给出清楚明确的答复,因为他的唯灵论使他能够回避物质偶然性可能具有的相对独立性。最后,物质性的反抗总是和理念的必然性拴在一起的。尽管“自然哲学的起源和形成都预设了经验物理学并以经验物理学为基础”①,经验物理学本身还不是依据概念发展的,而只有不确定的基础和形式上的普遍性。黑格尔有时似乎认识到了,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认识到了,物质性、偶然性是倔强的,而且行动能力是相对独立的。
如果黑格尔不是一个唯灵论者,不需要在最后把任何东西都纳入神圣理性的支配之下,那么他或许会认识到分析层次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是有效的。“分析层次”或许可以使他既能够在思想这个层次上坚持他的严格的辩证法,又能够依据其他分析层次的特定的物质形式接受它们的相对独立性。与在“不受束缚的偶然性”和必然性之间徘徊相反,他或许可以把历史视为社会形式的展开,而“理念”的进化和其他相对独立的历史力量可以指引我们研究这些社会形式。如此,一方面历史不会碎片化,落入外在性和偶然性之中,或者屈服于“不受束缚的偶然性”;另一方面历史又不会仅仅是理念的外化,它是由结构和过程规定的,这些结构和过程有些更加持久,有些较不持久,有些更加偶然,有些较不偶然。在这种情况下,“理念”就并不必然是历史的本质,而仅仅是一个可以指引我们研究历史的辩证法。
从上面可以得知,对于黑格尔而言,并非所有对象都是辩证思维同等接受的,这一点应该是很明显的。他说,“没有哪个课题像思想自身的必然发展那样能够绝对地被一种严格内在的可塑性解释”①。很显然,这是因为“思想在其自身之中是居家的,它把自己和自身关联在一起,并且就是自己的对象”②。黑格尔相信,逻辑的对象也是纯粹思想的深层结构,它能够从对象自身的本性中以严格必然性的形式展现出来。因而,关于思想的思想是自我规定的,由此一来,所有范畴在它们必然的展开过程中都是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它们把自己展开为一个包含较小圆圈的更大圆圈,由此完成自己。
黑格尔并没有考虑到,正是思想的这种可塑性让展现其根本范畴的必然展开过程中的所有努力都劳而无功。要想用严格的内在逻辑来成功解释思想太难了,思想这个对象也许太多变了。思想思考思想,这对于它自身来说也许太过头了,这会产生精神完满、全能的幻象。也许在一定程度上,为了恢复它本来的意义,思想还要借助顽固的他者才能让自己显示出某种谦卑。
除去这一点,对于黑格尔来说,似乎一个对象越是自我规定或自我实现,它就越是能够按照必然的内在逻辑加以解释。在别的地方,他也用“有机的”这个术语来表达这样的对象。③不仅有些对象比其他对象更加有机,而且“同一个”对象也可以以更加有机或更不有机的方式来理解,这依赖于我们是用知性还是用理性来处理它。知性的方法是抽象,“因而也就是分割并保持分割”①,当使用逻辑的时候,这个方法达到的结论是,逻辑是纯粹形式的。但是如果逻辑的形式“被视为固定的规定,被视为彼此分离而非作为有机的统一体而结合在一起的,那么它们就是僵死的形式、僵死的精神(精神本是它们的生命),而非具体的统一体”②。
对于黑格尔来说,对象要是有机的,它就是自我持存的实体,实体要把自己出现的条件吸收在自身之内,③实体为了滋养自身而不断生长,就要吸收它的环境中的所有对象,④就要把自身当作自己的目的。⑤也就是说,有机对象的特征就是由概念规定的内在逻辑,这个逻辑表明了对象是自我发展的。那么,我们能够真正认识的只是从自身内部规定自己的对象,同时,对象越是“成熟的”,发展越是充分,或者换句话说,它的概念一规定性越能展现自身,认识它也越是可行。按照黑格尔的观点,“思想坚持自身顽固的规定,只是为了和坚实的内容和解,在这种情况下,那个内容才能同时具备最配得上它自己的形式”⑥。由于对象在思想中完善了自身,“辩证法让物多行不义必自毙,因而它是对‘这个世界普遍的讽刺’”⑦。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资本的辩证法也是在让资本多行不义必自毙。因为资本逐渐完善自身,并把一切东西纳入它的轨道,而且它对人和自然都漠不关心,因此纯粹资本主义社会理论就向资本提出了它真正来说是什么这个问题。更重要的是,还会出现下面的情况,即以完善的形式出现的资本具有自我发展的有机对象所具有的一切属性。尽管马克思并没有使用“纯粹资本主义社会”这个明确的概念,但他用的很多表达都表明他在黑暗中摸索着这个概念,而且他确实把资本视为一个黑格尔意义上的“有机的”对象。①
马克思提到资本是“自我增殖的价值”或“自我扩张的价值”②。很显然,这里可以把资本视为一个自我,这个自我是自主的,因为它有自身的内在机制,这个机制在它的环境中是自我规范的——它能够在没有外部支持或指导的情况下保持增殖并扩展自身。甚至在历史这个层次上,资本看起来也只是准自我规范的,因为人的干预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支撑或摧毁它的再生产。而且尽管它在历史中只是准自我规范的,我们在理论中还是能够排除人的所有干预的,可以把它想象为一个严格按照价值运动而在经济上再生产自身的社会。这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做的。
“价值”这个范畴是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它把那些最初完全孤立的范畴,例如,“工资”“利润”"地租""价格"和"利息",统一为一个由相互依赖的范畴构成的有机对象,这些范畴有确定的、必然的内在联系。更重要的是,所有这些范畴都是通过市场联系起来的,在纯粹资本主义的语境中,我们至少可以把市场看作是自我规范的。由此,我们可以把资本看作一个有机的对象,因为它原则上是自我规范的。但是,说一个非人的、社会性的自我规定着人的自我,并且前者还把后者吸收到了自身之中,这难道不诡异吗?如果资本是一个“自我”,它也必定只是复杂的、团体性的东西,它把人和物结合在社会关系中,这种社会关系以某种方式规定着进入其中的人的行动。换句话说,它预设了物化的社会关系。
我们倾向于认为“自我”的典型形态是一个个体的人,这一点就使把资本视为非人格的自我变得很困难了。考虑到资本强化了很多实践规范的效用,这种困难更表明了资本的阴险。通常,日常生活的规范都来自一个像法律条文一样可以识别的权威,但是市场竞争的规范更像是自然法——我们要么腾达,要么毁灭,正如我们要么浮水,要么溺死一样。资本这个复杂自我的非人格性是其巨大威力的一部分,这个力量可以使它控制我们的生活,它实现控制的方式是引导我们相信我们是自由的。
说资本是一个有机的对象,这意味着资本有某种理性。资本主义的理性只是按照资本下达的非人格的规范命令来行为。由此不难得出,社会越是资本主义,理性一般和资本主义的理性就越是趋于一致。如果这是事实,只要我们还想成功地把人类理性发展为和资本主义的理性不同的东西,那么澄清资本主义理性的深层结构就变得更加必要。而资本的辩证法,目的就在于澄清资本主义理性的深层结构,由于它让资本多行不义必自毙,它对于和资本主义的理性保持距离潜在的是一种有效的帮助。
那么看起来,资本作为知识的对象,它的有机特征使得我们可以对它做辩证的处理,但是,相对于思想的深层结构,资本有更高的物质性,这怎么就产生出资本的辩证法和黑格尔的思想辩证法之间的联系了呢?这两种辩证法之间有一个明显的差异是,资本辩证法的对象是一个特定历史阶段上的社会机制,它不像思想的深层结构那样是一个普遍的对象。纯粹资本主义社会只是一个完全通过商品经济逻辑的运作而在经济上再生产自己的资本主义社会,或者换句话说,它就是资本主义的内在逻辑。但是,资本主义在历史上并不是一直存在的,而且在未来也不会一直存在下去。
资本辩证法的核心理论是,价值的自我增殖运动是怎样控制现实的经济生活的,因为它必须把经济生活控制在可行的经济安排之下。在一个可以为继的社会中,劳动分工和自然相互作用都是为了生产出产品,这些产品的分配又要能够支撑起社会的持续再生产。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些普遍的东西是被自我增殖的价值以特定历史阶段上的方式控制的。底线是价值必须控制自然的使用价值,如原材料和土地,以及生产性的劳动。在一个纯粹资本主义的社会中,由于这个系统是自我约束的,政府干预之类的经济之外的力量消失了,但是,它并不能摆脱特定的使用价值阻碍,因为它是任何社会得以为继的基础。
因而,纯粹资本主义社会理论并不处理历史上偶然的、易变的问题,例如,大规模经济、垄断经营、贸易共同体、工厂的政体、商业法条、经济政策等问题,这些问题是特定类型的商品生产。它只处理抽象的、一般的、根本性的经济范畴之间的内在联系,这些范畴在一个自我约束的市场社会中彼此联系在一起。在一个纯粹资本主义社会中,我们想象着温顺的、容易控制的使用价值,劳动力安全地商品化了,而且工人并没有反抗这种商品化,同时这个社会中典型的商品是衬衫和面包这样的物,而非空间站、电力生产和输送体系、复杂的武器系统和大规模的运输与交往系统,因为这些不容易被一个竞争性的商品经济逻辑本身控制。
那么,在发展纯粹资本主义社会理论的时候,明确说明特定商品的生产并不是必要的,但是它假定了这些商品能够被价值自身控制。当然,控制劳动与土地尤其困难,因为在一个纯粹资本主义社会中,当它们被商品化的时候,它们都不是按照资本主义的原则生产的商品。为了控制土地,价值产生了复杂的“地租”范畴,而为了控制劳动,价值产生了“工资”范畴以及资本主义特有的人口剩余法则和阶段性危机。为了控制资本的物质性(它带有不同的技术内容),价值必须产生生产价格和利润(它与剩余价值不同),为了使资本自身最终成为自我控制的,它必须产生出“利息”这个范畴。
资本主义生产的典型形态表现在工厂中,在历史这个层次上,工厂总是显示出某种权力政体,但是,在纯粹的资本主义社会中,我们必须假定,工厂中的工人会像资本要求他们的那样去行动,即像机器的附属物那样行动。换句话说,资本主义的工厂是一个典型的以机器为中心的劳动过程,而且它假定了工人会服从机器的节奏,就像假定他们会在一个竞争性的劳动市场中温顺地出卖他们的劳动那样。在资本的辩证法中,价值必须控制一切社会都共有的物质,例如,土地和劳动;而且它还必须控制资本主义所独有的物质,例如,以机器为中心的劳动和生产过程;而且必须通过提高劳动的生产率和劳动强度来不停地征服时间。更进一步,这还意味着:在长时期内既要在生产过程中剥削劳动,又要把劳动从生产过程中驱逐出去,这是个悖论。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