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浪子小说 其它 政治经济学中的辩证法与解构

一、本体论及其含义

  

  按照韦伯的观点,现实是无休止的洪流,人所看重的只是它的某一部分,这一部分由此变成他们关注的焦点,或者换句话说,变得有意义。从根本上说,“我们是文化的存在,具有慎重对待世界并赋予它意义的能力和意愿”②。韦伯由此得出,社会科学研究的现象总是文化,因为它们对于我们来说是充满意义的,而这又是因为我们关心它、珍视它。我们愿意从“毫无意义的、无限的世界进程”中切割、划分出诸多现象,创造出概念,把它们用作分析工具来说明这些现象以及和这些现象有关的同时我们又愿意解决的问题。按照查雷特(Zaret)的观点,“韦伯所属的新康德学派有一个基本信条”,即“价值让我们有所选择,从而从无休止的历史之流中创造出离散的事件”③。

  对于韦伯来说,我们是无法认识现实的本性的,我们所能认识的只是特定的显现,这是我们用人为创造的心灵建构(我们称为“概念”)暂时地、片面地把握住的。在自然科学中,由于例如重力这样的现象不断重复出现,表现为相对普遍的现象,我们能够确立起一般的因果法则,相反,社会科学关心的是理解某一种文化一历史形态及其原因。要想理解它,抽象的因果法则的作用非常有限,为了获知其中的原因,我们需要理想一类型。因为,只有理想—类型才会把原因孤立出来加以考察,只有它才能获得与韦伯主张的社会科学有点联系的原因。因而“新教伦理”这个理想—类型是被假定为“资本主义精神”这个理想—类型的一个重要原因。换句话说,在资本主义起源时,一个社会中的新教伦理越强势,它就越可能发展出资本主义精神。

  考虑到我在第2章中已经论证过的内容,读者或许会认识到:不论一个人认为坚持或发展一般的本体论是否值得,在我看来,清醒地认识到社会科学的不同部门和领域可能会有不同的本体很重要,因为在资本这个知识对象这里,我们已经很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当然,韦伯并没有考虑到这种可能性,因此,相对于我所主张的方法而言,他倾向于把社会的本体论风景抹平。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韦伯采用了一种普遍的“唯意志主义行为理论”①,这种理论强调人的意愿塑造了历史,他由此无法清楚地思考结构是怎样规定行动能力的。

  毫无疑问,我们确实有“慎重对待世界并赋予它意义的能力和意愿”②。但是,有些时候对立的情形也会发生,而且正是由于世界赋予我们以意义。在一定意义上,我同意只有人类才能够创造意义,但他们创造意义时往往得到了世界结构的支持。意义一旦被创造出来,它就变成世界的一部分了。这样一来,历史中的真实机制就有可能会限制某些意义的有效性,并增强另一些有效性,同时不论我们接受哪种意义,这些机制或许都会限制行为。事实上,在纯粹资本主义社会中,人被还原为经济范畴的单纯承担者,不论单个的个人接受的是哪种意义,说到底正是这些范畴和它们的机制在发号施令。①在很多情况下,甚至使用“赋予意义”这样的概念都可能是误导的,因为在许多人长时期的现实生活中,意义就是他们面对各种各样的协作问题时无意识的对策,而问题和对策本身又受到价值法则的限制,意义有可能是在不知不觉中演化的。

  资本、语言、人类心灵——人类生活的不同领域可能有不同的本体,把握这些本体需要有不同的认识论。这样看来,韦伯把所有的社会现象都视为文化,这种做法甚至可以被视为本质主义的做法。因为,他的这种观点至少会让我们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在本体论上的独特性视而不见。这些思考会产生令人吃惊的结论:尽管韦伯的学说建立在反本质主义的立场上,他依旧带有一种独特的本质主义假设,这种本质主义会把社会风景抹平,因为它认为社会在本体论上是平的。

  按照布尔格(Burger)的观点,“韦伯解释了达尔文主义在西方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他关注的是宗教这个特定领域特有的关怀和内在的逻辑对其他生活领域的渗透,他按照前一领域的需要和要求,重新组织了后一领域中的行为”②。这是否意味着,韦伯的方法和宇野弘藏—关根友彦的方法之间的差别就是:他们关注的是资本的内在逻辑,而不是达尔文主义的内在逻辑。按照布尔格的看法,韦伯认为:不论我们对哪个社会领域感兴趣,我们都能首先研究它,像他对达尔文主义那样对待它们。当然,韦伯假定宗教在资本主义的起源中扮演着核心角色,但是他也许过度强调了宗教的作用。他没有考虑到下面这种可能性,即不同社会领域的内在逻辑在本体论(地位)上可以是不同的,而且由于本体论(地位)上的不同,一些领域可能比其他领域有更大的长期因果效应。①他的理论指出宗教和资本主义之间有一些思辨关系,这是引人深思的,但是他没有真正确立起宗教和资本主义之间的因果关系。事实上,在达尔文主义崛起的时候,经济学的作用尤其突出,这是可能的,而且我将会证明:一般说来,宗教并没有资本那样的内在逻辑。

  卡尔伯格(Kalberg)断定,“韦伯感知到:基本的社会现实是永不止息的洪流,是具体发生着的事,它们彼此互不相干、断断续续地发生着,在这种迷宫中,摆在人们面前的是混沌的、无边无际的现实,这些现实把他们淹没在洪流之中,这洪流是碎片化的、混杂在一起的显现”②。为了证明存在着“基本的社会现实”,我们为什么可以假定它是由“断断续续的事件”构成的?事实上,社会现实是关系性的,因此事件是相互联系的,而且只有相对的独立性。典型的情况或许是,摆在人们面前的只是少数几个压迫人的现实(而不是“一条永无休止的洪流”),人们只有非常少的生存选择。最后,“社会”也许是由在本体论(地位)上不同的现实构成的。

  在接下来的部分,我将试着说明:韦伯的本体论如何实实在在地葬送了他把资本主义理解为一个独特历史形态的思想,以及资本的内在逻辑理论对于这项工作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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