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韦伯和宇野弘藏的政治经济学
纯粹资本主义社会有一些乌托邦(或敌托邦)的影子,这是因为纯粹资本主义社会在思想中有达到完满的架势,而在历史中只是部分地变成了现实。由于这一点,我们必须想象“理想化的”或“类型化的”使用价值(物质性),这种使用价值是价值能够在其自身自我增殖的活动中控制的。资本的辩证法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纯粹资本主义在历史上从来都没有存在过。如何把这个“乌托邦”和边际效用理论区别开呢?后一种理论“把人类行为视为好像从一开始到结束都是在商业计算的控制之下进行的”①。按照韦伯所说的,“如果我们能够在理论中设想一群相对较多的人……他们每一个都为了唯一一个目的,即和平地、‘最佳’地满足他的各种相互抵触的需要……而处理手头上的‘商品供应’和‘劳动力’,我们就有了非常充分的条件来建构经济学理论了”②。可以说,边际效用理论只是让一个历史趋势在理论中达到完满。
把资本主义理论化为个体理性的一种投射,这种方法没有把握住资本主义的物化力量,这种独特的力量是资本主义独特性的规定性特征。这种方法没有把资本主义理论化为商品—经济的逻辑,而是个体的理性计算在自由市场上的投射。它不能理解资本的逻辑何以能够无情地碾压人类的其他价值,也不能理解资本的非理性特征和它的危机趋势。
在一定意义上,韦伯确实理解了资本的物化力量,但是因为缺少资本的内在逻辑理论,他主要借助于文化来理解这种物化力量,把它视为像“精神”一样渗透了整体的那种合理性的进展(动力)。①韦伯有一部分工作是在用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间的差异来分析这种合理性。形式合理性之所以是存在的,是因为做决定是用“数量的、可计算的术语”②表达的。实质合理性则相反,只有当决定是“依照某种终极价值标准(过去的、当下的或潜在的终极价值标准)”③做出的,它才会出现。韦伯断定,在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间存在着不可解决的矛盾,这是因为,形式合理性与正义问题完全无关,实质合理性则或许会牺牲经济效率,而经济效率与形式合理性又是匹配的。④例如,“盈利状况在形式上确实是一个理性范畴,但是正是由于那个理由,它和实质的假设是无关的,除非在有充足购买力的市场中可以感受到这些假设”⑤。韦伯在别的地方写道:“下面这个事实,在资本会计中形式合理性的最大值只有在工人被企业家支配的地方才是可能的,在现代经济秩序中,这是实质不合理性的一个更加明确的要素。”⑥
虽然这些启示很是引人深思,但韦伯并没有深刻、系统地研究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间的矛盾,这就很令人失望。毫无疑问,有很多理由导致他相对忽视了这一矛盾。其中一个理由是,一旦他深刻地研究这个问题,他就会非常接近马克思,他认为这是危险的。
另一个理由是,他主要关注的是现代理性化中最引人注意的形式合理性,实质合理性不仅没有多少趣味,而且对于韦伯来说,它多少还有点儿类似于潘多拉魔盒。最后,还有一些证据表明,韦伯相信在现代资本主义的语境中实质合理性与形式合理性的一致多于不一致(尽管它们从来都不是完全一致的)。事实上,有清楚的迹象表明,任何关于实质合理性高于形式合理性的论断——就像在计划经济中那样——都会破坏现代社会的经济合理性。按照韦伯①的观点,在计划经济中,实质合理性会严重颠覆形式合理性,同时颠覆随同形式合理性出现的经济增长。在一定意义上,这是正确的。由于实质合理性重新确认了使用价值高于价值,因此计划经济的一个巨大魅力或许在于:颠覆不惜一切代价推动经济增长的魔鬼力量。
即使韦伯的很多著述非常接近承认资本有一个可以理论化的内在逻辑,他的新康德主义本体论和认识论承诺还是使得他不可能承认这一点。在他的中层经济社会学这个层次上,市场并不只是规定价格的领域,它是“现实生活中人们能够进入的最非人的关系”,而“市场之所以是非人的,是因为它注重事实(matter-of-factness),只以商品为念”②。事实上,按照韦伯的观点,“在市场中通过交换而联合”是“一切关系性社会行为的原型”③。更重要的是“市场持续的扩张”是“市场联合的内在趋势”④。韦伯论证道,市场的文化和政治意义在于它不断地增殖,它做到这一点的同时还滋养了一种独特类型的形式合理性,这种形式合理性除了利润最大化之外,对一切都是漠不关心的。正如他说的:“任何有完全的市场自由的地方,资本会计都会达到最高程度的形式合理性,而它对其中包括的一切实质考虑都是绝对漠不关心的。”①这非常接近于价值在资本辩证法中对使用价值是绝对漠不关心的。但是,资本辩证法发展的是资本的(合)理性理论而非我们的(合)理性理论,这个区分是韦伯到最后都没有认识到的。对于韦伯而言,资本的(合)理性就是我们的(合)理性。
表面上看起来,韦伯在经济社会学中的许多论断都深受马克思的影响,然而对于韦伯而言,资本主义与其说是特定历史阶段上的一个生产形态,还不如说是他运用到现代社会(它首先被理解为特定合理性的延续)上的许多标签中的一个。资本和资本主义没有任何特定的中心,而且并没有被理论化为一个体系;相反,资本主义是以“理性资本会计”为中心的宽松行为取向和制度类型群。
在接下来的篇章中,韦伯似乎很好地把握住了和资本主义经济有关的物化:
当今资本主义经济是一个无边际的宇宙,个人在其中出生,对他而言,它是一个个体,一个他必须生活于其中而又无法更改的事物秩序。由于个人卷入了市场关系的体系之中,它强迫个人遵循资本主义的行为规则……不能或不愿意适应这些规则的工人将被扔到大街上,找不到工作。②
韦伯没有提到,即使工人确实遵循了资本主义的行为法则,他或她最终也可能找不到工作,流落街头。但是,要点在于,韦伯从来没有从这样的论断向前再迈一步,把资本理论化为一个能够再生产自身的系统,而它在再生产自身的同时也再生产了资本主义的社会行为规则。与马克思不同,韦伯从来没有试图探究资本的内在逻辑。结果他也没有理解资本独特的本体论,由此也没有理解在考察资本和其他社会领域的关系时,需要深入地考察资本的特殊性。相反,理性化和官僚化变成了“精神”,它们会把一切都吸收进整体之中,阿尔都塞会把这个整体称作“表达的整体”,这是一个没有实质物质差别的理想整体。尽管韦伯解释历史的多重因果方法暗示存在着相对独立的社会领域,但是由于他在考察资本主义的时候坚持的是本质主义,他又牺牲了相对的自主性。因而,尽管卡尔伯格非常推崇韦伯研究比较历史社会学的多重因果(或多重思辨)方法,但这个方法并不是很注重多重因果关系,因为他如果承认资本的独特的本体论,就不仅要考察资本独特的经济机制,而且要非常谨慎地研究它和那些在本体论上与它不同的社会领域之间的勾连关系。
和韦伯的本体论假设不同,在发展资本理论的时候,存在着这样一种逻辑,它蕴含在具体现实本身之中,支撑着我们的抽象。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资本在一定程度上是自我主动物化和自我主动抽象的,在它增殖自身的时候,它扩展并深化了物化,它同时也变得更加“抽象”,因为这个经济体系变得更加独立,更容易认出它是一个自足的逻辑。这些论断和韦伯的一些说法相差并不太远。如果我们考虑到韦伯强调市场和资本的对象化特征,同时又看到他认为“市场不停扩张”是“一个内在趋势”,而这样的语言暗示了一个与他的本体论相反的逻辑,这个逻辑在一定程度上是在具体的现实本身之中运行的。随着市场的内在扩张,首先出现了物化的扩张,而“内在扩张”同时还表明存在着一个会扩大并深化物化的内在逻辑。韦伯似乎认为,承认这种观点就意味着承认具体的现实是经济内在逻辑的直接结果,而这个观点在他看来是致命的。但是上述两种观点之间的关联并非顺理成章的,因为某一个抽象逻辑或许会受到其他各种各样力量的反对,这些力量会导致它偏斜,让它转变,甚至在特定的情形中完全消除它在具体层次上的效用。简言之,一个逻辑并不会产生经验上的现实。①
当然,当“纯粹经济学理论”具有和边际主义经济学一样的普遍性、形式化和技术化的时候,我们就会迫切需要社会经济学。如果经济因素和技术因素是有联系的,那么我们就需要在某个分析层次上引入社会因素。宇野弘藏的模型和这里的情形再一次明确地区别开了。在宇野弘藏那里,经济因素是由特定历史阶段上的物化社会关系构成的。技术因素和社会因素从来都不是分离的。从抽象、一般的资本发展机制理论进入阶段理论并不会按照一些外在的知识兴趣,如韦伯对理性化的兴趣,来重新组织经济概念。相反,它会在一个更加具体的语境中,即在一个政治因素和意识形态的因素起着重要作用的语境里,重新考察资本积累。而且这种重新考察得益于在更加抽象的层次上获得的清晰知识,这个更抽象的层次研究的是纯粹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经济因素的本性,如此一来,在阶段理论这个层次上,我们就具备了一些基础,可以清理经济和非经济之间明确的相互作用。
纯粹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经济因素表现为一个绝对独特的理论对象,它同时又是一个社会对象,这个对象具有自主性,其自主性类似于自然进程。②正是由于这个理由,关根友彦(1997)才说它是唯一能够按照严格的辩证逻辑理论化的知识对象。而且正是由于这个理由,我断定,经济在本体论上和其他社会领域是不同的。
韦伯想把现代资本主义理解为一个独特的“历史个体”,然而对于他来说,利用纯粹经济理论(它是形式化、技术化的)并不能揭示出这种独特性,因为只有在现代资本主义的文化氛围中——例如,在工作伦理、官僚制和法律—理性权威中——才能揭示出它的独特性。他并不认为资本自身有一个逻辑;他也没有看到经济因素内在就有的物化意义。相反,他从经济中抽象出特定类型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产生了一种伪物化的文化形态。事实上,就像“铁笼”这个隐喻所暗示的那样,对于韦伯来说,现代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是物化的。如果遵循韦伯的方法,我们并不能把握住经济独特的(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所不具备的)物化特征,因此也没有能力思考经济和非经济之间的明确关系。更重要的是,过度强调这种一般化的、令人窒息的物化只会产生极端唯意志论的或极端悲观的政治,前者无论如何都要推翻物化的总体(卢卡奇),后者则屈服于不可避免的物化总体,韦伯和马尔库塞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其他理论家有些时候就有这种倾向。
韦伯批判马克思主义理论,他主要批判的是其粗陋的“逻辑的一历史的方法”,这是第二国际的马克思主义的特征。这种方法或多或少地都会把资本的内在逻辑直接应用到历史上,就好像历史是资本逻辑的直接结果似的。另外,说到马克思文本中的“理想一类型”,韦伯写道:“在用这些理想类型来评估现实时,它们是卓越的,事实上其启发意义是无可比肩的,每一个使用过马克思的概念和假说的人都知道这一点。”①韦伯认为,这是本质主义经济学理论和反本质主义之间的中间道路:前者把经济因素视为在事件背后决定历史发展道路的东西;后者只是把经济因素视为社会生活的一个方面,为了分析的需要,使用理想—类型就能够把这个方面人为地孤立出来。韦伯的这种看法非常具有代表性。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选择。相反,我要发展的是资本的逻辑理论,这个理论经过一系列复杂的中介——这些中介不仅包括各个分析层次,而且包括经济与非经济之间的各种相互联系——要尽可能全面地研究资本的逻辑对历史的影响,把这个逻辑视为一种特别有力的、非常稳定的社会力量,它虽然和其他社会力量勾连在一起,但由于它具有已经物化的特征和主动物化的能力,它又和那些社会力量有区别。
我所支持的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解释方法不会把“理想一类型”当作核心。按照韦伯的观点,理想—类型是“一个由我们自身创造的纯粹分析建构”①。更恰当的做法或许是,把纯粹资本主义理论的那些范畴看作“真实的类型”,因为我们让资本的自我主动异化和自我主动抽象的力量在理论中完全实现出来,最后才获得了这些范畴。阶段理论的那些范畴是从特定的历史语境中抽象出来的,这个语境以资本的逻辑理论为基础。为了强调它们并不是纯粹的心灵建构,而是从特定的物质语境(资本逻辑理论指导着对它的研究)中抽象出来的,我更喜欢把这种概念叫作“抽象类型”或“物质类型”。因而,阶段理论的核心范畴并不是平均的类型和发生学的类型,也不是目的论的类型和极端的类型。例如,棉纺手工业,它作为自由主义阶段最典型的资本类型,是一个物质类型,它是我们依据有关资本内在逻辑的知识而抽象出来的。我们得到这个物质类型的方法并不是求平均数,不是想象一个极端类型,也不是从一个起源或目的中做出抽象。尽管它是最资本主义的资本形式,而且是最成功、最典型的资本运作形式,但是只有参照一个精确地告诉了我们资本确切说来是什么的理论,我们才能确定这种资本形式。我们或许应该把阶段理论的范畴称为“辩证的类型”,因为它们是在辩证逻辑的指引下做出的抽象。
荷可曼(Hekman)拥护韦伯的方法论,因为她认为理想一类型综合了结构和行动能力。①考虑到这里运用的方法,对结构一行动能力这个问题的任何一般性的答案都必定是无效的,因为在不同的分析层次上,结构和行动能力之间的关系是不同的。在纯粹资本主义理论这个层次上,经济结构吸收或包容了人的行动能力,如此一来,人虽然在不断地行动,但是他们的行动只是在推动价值的运动,价值的运动规定了所有的结果。人的行动失去了所有意义,因为它对结果甚至不能产生任何影响。在阶段理论这个层次上,我们主要关注的是抽象结构和抽象集体行动能力的形式特征,它们都是特定阶段上资本积累类型的典型特征。在这个层次上,我们主要关心的不是去解释变化的过程,因为这种分析是更加具体的历史分析层次上的任务。在历史分析这个层次上,我们需要考察的是:如果行动能力和结构在历史变迁过程中是相互作用的,那么不同的结构在何种程度上是“有行动能力的”,以及各种行动能力在何种程度上是被结构化的。在历史分析这个层次上,那两个更加抽象的层次或许可以指引、增进我们对资本主义演化过程的考察。由此可以得出的是,由于分析层次的不同,我们的思考结构和行动能力的方式也是不同的。这个问题没有一般性的答案。
在现代社会科学中,人们已经区分开了韦伯的方法和实证主义的方法,前者强调主观的意义丰富性和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明确区分,后者强调“数据”和统一的科学方法。我正在试图做一个不同的区分,一方有一个同质的社会本体,如实证主义者和韦伯,另一方至少表明可能有不止一种社会本体,如马克思和宇野弘藏。
不幸的是,今天很多马克思主义学者采用的都是韦伯的模型,其特点是,要么完全忽视资本的内在逻辑理论,要么认为它不是一个连贯的理论,只是很多观点的堆积,每一个理论家都能够按照他们自己的兴趣自由地挪用这些观点。由此造成的结果是:尽管马克思在谈到资本主义经济时努力做到明确、清晰,但这一切现在都消失不见了,各个思想学派按照自己的兴趣把经济与政治和文化的各种变量直接混合在了一起。如此一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主要关注的东西就变成了一种中层理论,它自由地混合起经济变量和其他变量,而没有任何理论基础来澄清那些经济变量,也没有理解它们的独特本体论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