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董仲舒天人合一的神学思想体系
一、以神学目的论为核心的宇宙观
董仲舒的思想体系比较完整系统,宇宙观在其中起着主导作用,是社会政治思想、伦理观、历史观的出发点与总归宿。
董仲舒吸收前辈思想成果,引入阴阳五行学说,建立起恢弘庞大,包罗万象的宇宙系统。
他把这个总系统称之为“天”,是这样构成的:“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天为一端,地为一端,阴为一端,阳为一端,火为一端,金为一端,木为一端,水为一端,土为一端,人为一端,凡十端而毕,天之数也。”[26]这十端的生成顺序和运行规律是:“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27]在作为宇宙总相的“天”之中,又有构成宇宙要素之一的“天”。这个天与地之气汇合起来,分为阴、阳两种不同的气,由于阴阳之气的作用,世界上发生四季的变化。阴阳之气在四季的运行中又产生出五行,人就置身于这样的世界之中。五行也有自己的运行规则。他们在阴阳两气的作用下有相生相胜的关系。
这个宇宙模式似乎具有物质属性,其实不然。因为这天地之气并不是世界的本原,它归根结底产生于天,是天道施地道化的结果。在董仲舒看来“无天而生,未之有也。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28],天才是万物的创造者。而且,作为世界本原的天是具有道德属性的人格神,对于世界的一切都有生杀予夺之权。他所施的气,以及阴阳、四时、五行、万物都是体现他意志的外化物。阳体现了天的恩德,阴体现了天的刑威;五行的相生相胜要由天欲施德还是施刑来决定;四时的更迭则表现了天的喜怒哀乐。
董仲舒像
在这个宇宙体系中,董仲舒重点论述的是天人关系。他根据当时的社会需要,把先秦以来的神意史观进一步系统化,建立起天人感应的政治哲学。
他论述在宇宙中,天地居于较高层次。他说:“何谓本?曰天地人,万物之本也。”[29]这其中,“为人者天也”[30],人是天造出来的。地也从属于天:“天高其位而下其施……地卑其位而上其气……卑其位所以事天也。”[31]这样,在他的系统中,天作为最高范畴被突出出来。天既是整个宇宙,又是宇宙的创造者与最高主宰。天具有人格力量,是“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32]。他“有和有德,有平有威,有相受之意,有为政之理”[33],统辖着人们的行为,规定着人间的事理。人间的君主只有顺从了天意,“予夺生杀,各当其义,若四时;列官置吏,必以其能,若五行;好仁恶戾,任德远刑,若阴阳”[34],才会得到天的福佑,世间才表现出阴阳得序,风调雨顺,物阜年丰,甚至还会出现祥瑞表示天对人间事务的赞许。
天对人间事务的管理职能主要有两点:
一是任命人间的君主作为代理人,所谓“德侔天地者,皇天佑而子之,号称天子”[35]。这就是君权神授说。天的这个意思往往通过符瑞显示出来,即“天之所大奉使之王者,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致者,此受命之符也。天下之人同心归之,若归父母,故天瑞应诚而至。《书》曰:‘白鱼入于王舟,有火复于王屋,流为乌。’此盖受命之符也”[36]。这就是符命说。君权神授说为封建统治者服务的意图是明显的。长期以来它作为神化皇权的工具,起着瓦解民众反抗意志的消极作用。在国家衰败,政府反动之时,这种消极作用尤为显著。当然,它在为封建社会初期统治者服务时,也不只具有反动的作用。而且,对于君权神授,董仲舒还提出了一个前提,即“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民者,天夺之”[37]。说明董仲舒以民作为国家政治的根本,君主所以成为人世最高权威,只是因为他在代行天管理民众的职能,一旦对此不能胜任,他的皇权也就被剥夺了。这对皇权是个有力的限制。
二是谴告说。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的《必仁且知》篇中对此有系统的论述:“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谴告说主要针对统治者而发,在皇权至高无上的情况下,请出上帝对之加以约束,用自然的灾异儆戒人君,这是神道设教。尽管方法很不科学,但在当时,对于改善政治,调整政策,促使皇帝恭俭爱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都是相当大的,应该适当承认。
董仲舒认为人是天创造出来的:“为人者天也。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人生有喜怒哀乐之答,春秋冬夏之类也。……天之副在乎人,人之情性有由天者矣。”[38]“天地之符,阴阳之副,常设于身。身犹天也,数与之相参,故命与之相连也。天以终岁之数成人之身,故小节三百六十六,副日数也;大节十二分,副月数也;内有五脏,副五行数也;外有四肢,副四时数也;乍视乍暝,副昼夜也;乍刚乍柔,副冬夏也;乍哀乍乐,副阴阳也;心有计虑,副度数也;行有伦理,副天地也。”[39]天完全以他自己为模型塑造人类,把人作为实现他意志的代理人,这是联结天人的通道。人既然有如此特性,自然“超万物之上而最为天下贵”,也就被赋予了“下长万物,上参天地”[40]的特殊本领。
董仲舒以人副天数为基础,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篇》用同类相应的道理论证了他的天人感应说。他说:“百物去其所与异,而从其所与同,故气同则会,声比则应,其验皎然也。……美事召美类,恶事召恶类,类之相应而起也,如马鸣则马应之,牛鸣则牛应之。”从直观的物之相应,引申一步便进入了他的神学领域:“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天地之阴气起,而人之阴气应之而起;人之阴气起,而天地阴气,亦应之而起。其道一也。”“非独阴阳之气可以类进退也,虽不祥祸福所从生亦由是也。无非己先起之,而物以类应之而动者也。”
他认为在人对天的影响中,王是关键:“王正则天气和顺,风雨时,景星见,黄龙下。王不正则上变天,贼气并见。”[41]王的貌、言、视、听、思,都与五行相配合,而影响万物与天象,如“王者与臣无礼貌,不肃敬,则木不曲直,而夏多暴风。……王者言不从,则金不从革而秋多霹雳。……王者视不明,则火不炎上,而秋多电。……王者听不聪,则水不润下,而春夏多暴雨。……王者心不能容,则稼穑不成,而秋多雷。”[42]这就是说:“唯人道为可以参天”[43],而王担负着通合天地人的特殊职责。
天人之间感应的媒介是阴阳五行之气。天把阴阳四季五行都赋予了道德属性,比如“春气爱,秋气严,夏气乐,冬气哀。爱气以生物,严气以成功,乐气以养生,哀气以丧终,天之志也。是故春气暖者,天之所以爱而生之;秋气清者,天之所以严而成之;夏气温者,天之所以乐而养之;冬气寒者,天之所以哀而藏之。”[44]将之与人事相联,则“治乱之故,阴阳顺逆之气,乃损益阴阳之化而摇**四海之内”。人如果顺应了天意,阴阳四季五行之气就会正常运行,“故人气调和而天地之化美”[45]。“世治而民和,志平而气正,则天地之化精而万物之美起。”如果世事乖戾,那么阴阳及五行的正常状态就会随之而错乱,即“世乱而民乖,志僻而气逆,则天地之化伤,□气生灾害起”[46]。这种灾异出现既是天意的表露,也是人们行为的直接后果,二者是一致的。
由于作为媒介的阴阳五行均被天赋予一定的道德特性,它们的运行和人们的行为对它们的感应又有固定的表现形式,就产生了通过阴阳变异来揣摩天意和探求人事失误的阴阳灾异学说。“天意难见也,其道难理。是故明阴阳入出实虚之处,所以观天之志,辨五行之本末顺逆,小大广狭,所以观天道也。”[47]是这一学说的理论根据。“五行变至,当救之以德,施之于天下,则咎除。”是这一学说的纲领。“木有变,春凋秋荣,秋木冰,春多雨,此繇役众,赋敛重,百姓贫穷叛去,道多饥人。救之者省繇役,薄赋敛,出仓谷,振困穷矣。”[48]则是这一学说的具体运用。这一学说并非董仲舒首创,但把它发扬光大,完成汉代儒学神学化、方术化的“功劳”,却非董仲舒莫属。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有一个优点,就是强调了人在自然与社会中的一定主观能动作用。“天德施,地德化,人德义。天气上,地气下,人气在中间。……天地之精所以生万物者,莫贵于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物疢疾莫能为仁义,唯人独能为仁义,物疢疾莫能偶天地,唯人独能偶天地。”[49]在天施地化的宇宙体系中,只有人能以仁义之行,顺乎天地而成就事功。在人世上,人不但修德可以得到天佑,就是犯有过失,也可以通过修正行为而免除灾祸,求得正常发展。这种乐观向上的精神,体现了新生封建地主阶级对自我力量的充分认识,是对前途充满信心的表现。
二、大一统的社会政治思想
董仲舒以中央集权制度为现实基础,进一步发挥《春秋公羊传》中的大一统思想,把以天为中心的宇宙模式搬到现实社会,创立了他的大一统的社会学说。
董仲舒以尊天为尊君的逻辑起点,用神意史观论证了以君主为中心的封建统治的合法性。他说:“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一国则受命于君,君命顺则民有顺命,君命逆则民有逆命。”[50]所以“《春秋》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故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也。”[51]君主必须具有绝对崇高的权威,只有“立于生杀之位”,才能“与天共持变化之势”[52]。如果不把君主作为国家的根本,不尊敬君主,社会秩序就会混乱:“君人者国之本也,夫为国,其化莫大于崇本。崇本则君化若神,不崇本则君无以兼人。无以兼人,虽上峻刑重诛而民不从,是所谓驱国而弃之者也,患孰甚焉?”[53]
董仲舒认为人世是宇宙的缩影,他把贵贱有等、衣服有别、朝廷有位、乡党有序的封建等级秩序绝对化、宗教化,阐述:“吾闻圣王所取仪金(法)天之大经,三起而成,四转而终。官制亦然者,此其仪与?……尽人之变合之天,唯圣人者能之,所以立王事也。……先王因人之气而分其变,以为四选;是故三公之位,圣人之选也;三卿之位,君子之选也;三大夫之位,善人之选也;三士之位,正直之选也。分人之变,以为四选,选立三臣,如天之分岁之变,以为四时,时有三节也。天以四时之选,与十二节相合而成就岁;王以四位之选与十二臣相砥砺而致极。道必极其所致,然后能得天地之美也。”[54]封建社会的绝对皇朝与天上的神国取得一致,封建等级制度的万世一系也就不言而喻了。
董仲舒把大一统作为“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55],论证了一统政权的合法性,适应了武帝时期强化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要求,也为中华民族的长久统一奠定了牢固的理论基础。这是他在政治上建树的最大功绩。以君主作为国家政治核心是当时最现实的选择,无可厚非。使用荒谬的宗教化哲学进行理论论证和把封建秩序绝对化,则是他的致命之伤。
在《天人三策》的最后,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他说:“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僻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董仲舒对思想统一意义的论证是相当有力的。西汉政权建立后,皇权不断受到挑战。统一思想以保证政治上的统一,已成为社会的迫切需要。这时西汉统治者在寻求巩固中央集权的思想工具方面,经过70余年的探索,已逐步认识到儒家思想的重要。因此,以儒家思想作为一统政权的主导思想,虽由董仲舒创议,实际却是社会与历史的选择。
董仲舒为大一统政权的建立提出了一套治国方略。
他论述:“夫为国,其化莫大于崇本。……何谓本?曰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何谓崇本?他的回答是:“郊祀致敬,共事祖祢,举显孝悌,表异孝行,所以奉天本也;秉耒躬耕,采桑亲蚕,垦草殖谷,开辟以足衣食,所以奉地本也;立辟雍庠序,修孝悌敬让,明以教化,感以礼乐,所以奉人本也。”[56]在《天人三策》里他也有类似的论述:“天令之谓命,命非圣人不行;质朴之谓性,性非教化不成;人欲之谓情,情非度制不节。是故王者上谨于承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修此三者,而大本举矣。”这是他的治国总纲。其中包括敬天尊祖。这里敬天是尊祖的逻辑前提,尊祖是敬天的现实基础。根本意义在于推亲亲及尊尊,用扩大血亲联系的办法巩固封建秩序;又以尊尊统领亲亲,通过逐层扩展天的权威,维护天人一系的中央集权制度。包括发展生产,通过满足人们衣食住行的需要,而安定社会秩序。也包括以礼仪制度节制人们的欲望,维持等级关系和用思想教化方法从根本上保证社会的稳定。这些都是封建政治的根本问题。在诸多主张中,董仲舒尤其重视教化的功能。他用神意史观论证了先德而后刑的主张:“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所以“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为政而任刑,不顺于天,故先王莫之肯为也。”他也用历史的方法为这一主张张目:“……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道者,所由适于治之路也,仁义礼乐皆其具也,故圣王已没,而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岁,此皆礼乐教化之功也。”[57]
董仲舒认为君主能否任用贤才,对于国家兴亡关系甚大。他指出:“任非其人,而国家不倾者,自古至今未尝闻也……任贤臣者,国家之兴也。”[58]他强调在推行国家政策法令方面,地方官吏居于承上启下的地位,作用尤其重要。“今之郡守、县令,民之师帅,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师帅不贤,则主德不宣,恩泽不流。”他举实例说明不能任用贤者的后果:“今吏既亡教训于下,或不承用主上之法,暴虐百姓,与奸为市,贫穷孤弱,冤苦失职,甚不称陛下之意,是以阴阳错缪,氛气充塞,群生寡遂,黎民未济,皆长吏不明,使至于此也。”在人才的选拔上,他认为汉代实行的任子、赀选制度有很大的弊病。他也反对“累日以取贵,积久以致官”的论资排辈办法。主张“毋以日月为功,实试贤能为上,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小材虽累日,不离于小官;贤材虽未久,不害为辅佐”。为了保证封建人才的来源不致匮乏,他建议武帝“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用“数考问以尽其材”的办法,选拔英俊。他还建议州郡举贤良茂材,以便使人才尽入朝廷,避免浪费。这些建议都对社会政治产生了很大影响。
汉武帝之世,社会两极分化已相当严重,分配的不公一方面造成社会生产力的下降,一方面激化了阶级矛盾。董仲舒对此十分不安,为了缓解社会危机,他主张限制统治阶层经济势力的扩充,反对封建官僚凭借特权与民争利。在这个最现实的问题上,他又一次借助了天意的武器。他说:“夫天亦有所分予,予之齿者去其角,傅其翼者两其足,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古之所予禄者,不食于力,不动于末,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与天同意者也。夫已受大,又取小,天不能足,而况人乎?此民之所以嚣嚣苦不足也。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哉!是故众其奴婢,多其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畜其委积,务此而亡已,以迫蹵民,民日削月朘,浸以大穷。富贵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穷急愁苦而上不救,则民不乐生,民不乐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此刑罚之所以蕃而奸邪不可胜者也。故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此上天之理,而亦太古之道,天子之所宜法以为制,大夫之所当循以为行也。”[59]针对当时土地兼并等严重的社会问题,他提出“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繇役,以宽民力”[60]等主张。这对于缓解民众疾苦,缓和阶级矛盾,发展生产,安定社会,是有积极意义的。
三、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观
董仲舒的伦理道德学说立足于社会现实,却发端于神学目的论的宇宙观。他把自己构建的天国秩序移到人间,确定了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尊卑与隶属关系。他论证“王道之三纲,可求之于天”,是这样的:“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是故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于天;天为君而复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61]人世的君臣父子夫妻之间的伦理关系都有天的道德属性为依据,夫权、父权、君权与神权取得了和谐的统一,具有不可违抗的权威力量。这个王道之三纲,在西汉末年成书的《礼纬》中被明确表述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成为封建伦理制度的最高法则,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的最有力武器和中世纪束缚人性的最大枷锁。
董仲舒赞成孔子“天地之性人为贵”的观点,他进一步发挥说:“人受命于天,固超然异于群生,入有父子兄弟之亲,出有君臣上下之谊,会聚相遇,则有耆老长幼之施;粲然有文以相接,欢然有恩以相爱,此人之所以贵也。”因此,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建立伦理秩序,应以人的自我修养为根本。充分认识自我,自觉完善自我,就是王道政治的起点。在他看来,只要人们“明于天性,知自责于物;知自责于物,然后知仁谊;知仁谊,然后重礼节;重礼节,然后安处善;安处善,然后乐循理”[62],天下大化就可逐步实现了。
为了使人人都成为重礼节、安处善、乐循理的君子,董仲舒特别强**化的功能。他把人性分为三类:一类是不教而善的圣人之性,一类是虽教也不能为善的斗筲之性,一类是可善可恶的中民之性。这开了性三品说的先河。他又认为“圣人之性,不可以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63]他把少数圣人和极恶分子排除于讨论范围之外,着重强调对中民——包括统治阶层与劳动人民在内的普通人开发善质,进行教化的重要。他不同意孟子、荀子等人的性善论或性恶论,而认为像天有阴阳两种属性一样,人性中也有贪和仁两个方面。既然“天有阴阳禁”,人就应该节制贪欲,做到“身有情欲栣”。而且人性中虽然有善的品质,却并不等于已经成为善的现实。“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为善也。”“性有善质,而未能善。”[64]性好比是茧或卵,善好比是丝或雏。如同茧和卵需要加工、孵化才能成为丝和雏一样,性只有经过改造,才能臻于善:“性待渐于教训而后能为善。善教训所然也,非质朴之所能至也。”[65]可见他的人性论是德教说的理论基础,要把可善之质转化为善性,抓住了伦常的根本。
在《天人三策》中,董仲舒还提出以五常之道作为德教的根本纲领。对此,我们将在第八章第四节专门论述。
四、三统循环的历史观
“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是董仲舒理论学说的纲领。它反映了董仲舒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更道出了他对天人合一的永恒宇宙秩序的贯通理解。既然天国的秩序是永恒的,那么由天所规定的历史演化程序、统治政策、人伦准则等在本质上也都永恒不变。董仲舒认为“《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大一统就是世间的根本法则,这与当时的社会需要是一致的。把天地之常经与古今之通谊统一起来,意味着古今的推移按照天地法则进行。他提示:“道者万世亡弊,弊者,道之失也。”这种道万世无弊,永远适用。人类社会只要循道而行就会昌盛繁荣,反之则会政乱国危。如果一个朝代灭亡了,问题绝不是出在道本身,而只能是这个皇朝的统治者背离了道。这样看来,人类史也就成了一部循道与背道而导致的兴衰史。“古之天下,亦今之天下;今之天下,亦古之天下。”[66]在本质上,古今没有什么不同。
以“天不变,道亦不变”为指导思想,董仲舒表述了三统循环的历史观。他指出:“天之道,终而复始。”[67]历史是一个循环过程。它按照三统递嬗的固定形式进行。所谓三统就是黑统、白统和赤统,三者依次循环,与改朝换代相配合。在历史上夏朝是黑统,商朝是白统,周朝是赤统,他们受天命而王,按气运的演变决定统系,确立正月(即建“三正”)。比如夏朝是黑统,以寅月为正月,其时“天统气始通化物,物见萌达,其色黑”。商朝是白统,以丑月为正月,其时“天统气始蜕化物,物始芽,其色白”。周朝以子月为正月,其时“天统气始施化物,物始动,其色赤”。他们都要按天运的改变,根据自己的统系,来改正朔、易服色、定制度,以顺从天意,表示天命攸归。
董仲舒大概也觉得三统的简单循环距离丰富的历史现象相去太远,又在三统的网络里加上了“有不易者,有两而复者,有三而复者,有四而复者,有五而复者,有九而复者”等繁琐化补充。这些往复变换的中心内容是一代尚文,一代尚质的质文递变,以及质文递变与法天法地相配合构成的四法。而“四法如四时然,终而复始”[68],归根到底还是与三统互相配合的大循环而已。质文递变也好,按统系改正朔、易服色也好,都只是统治形式的改变,绝不意味着在实质内容上有什么变化。丰富复杂的社会现象,在董仲舒看来,只是论证天道万世无弊的证据。抛开历史的表象,他强调的只是三统无休止的轮回。所以他说:“今所谓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道,非变其理。……必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者,无他焉,不敢不顺天志而明自显也。若其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69]
董仲舒毕竟是个成熟的思想家,历史的治乱兴衰,政治的风云变幻,社会的繁富多彩,不会不引起他的关注与思考。“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70],既是他为帝王开的治国之方,也是他对三统循环粗疏之处的理论补充。在治世,道不需要任何改变更张,到了乱世,为了根据具体情况补弊起废,就必须在总原则不变的前提下,作局部的损益调整。这与他的道者万世无弊的思想并无二致,只是进一步丰富了它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