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与人类学[1]04
[65] 马克思:《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载《著作》,271页。译文有改动。
[66] 参考《神圣家族》,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一部分,第3卷,295页。另见《大纲》,83页。
[67] 在历史考证版中,这一段中的“Genuss”都被“Geist”(spirit)取代。
[68] 《经济学哲学手稿》,载《著作》,306页。
[69] 《大纲》,495页、529页。
[70] 《大纲》,496页。
[71] 同上书,529页。
[72] “如果这是一个生活在不论哪种社会形式中的人,那么出发点是,应该具有社会人的一定性质,即他所生活的那个社会的一定性质,因为在这里,生产,即他获取生活资料的过程,已经具有这样或那样的社会性质。”(马克思:《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载《马克思恩格斯著作》MEW版,第19卷,362页)
[73] 参考“因而,简单生产过程的情形就是:生产的前一阶段由生产的后一阶段保存下来……”(《大纲》,361页)
[74] 《经济学哲学手稿》,米利根译本,182页。
[75] 苏联心理学家列昂耶夫(A. N.Leontjew)从个体成长和心理学的角度精妙地分析了这个获得能力的社会学习过程。参见《心理发展问题》,俄文版,莫斯科,1965。
[76] 人口作为“实在和具体……作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大纲》,100页)
[77] 《资本论》第2卷,载《马克思恩格斯著作》MEW版,第24卷,42页。
[78] 《资本论》第2卷,载《马克思恩格斯著作》MEW版,第24卷,385页。
[79] 《大纲》,96页,另见832页。比较以下文字:“分配关系(即资本和土地的分配,与消费产品的分配相对——本书作者注),却是在生产关系本身范围内,落到同直接生产者相对立的、生产关系的一定当事人身上的那些特殊社会职能的基础。这种分配关系赋予生产条件本身及其代表以特殊的社会性质。”(《资本论》第3卷,857页)
[80] “……在分配是产品的分配之前,它是(1)生产工具的分配,(2)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个人从属于一定的生产关系)——这是上述同一关系的进一步规定。”(《大纲》,96页)
[81] 《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载《马克思恩格斯档案》,第2卷之七,176页。
[82] 在分析人类历史发展的早期阶段时,马克思赋予男女之间的关系以及世代之间的关系以非常重要的地位。马克思认为,即使在人类发展的后续阶段,男女之间的关系也构成了评判人性发展程度的最直接的标准之一。“人和人之间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是男女之间的关系。在这种自然的、类的关系中,人同自然界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而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同自然界的关系,就是他自己的自然的规定(Bestimmung)。因此,这种关系通过感性的形式,作为一种显而易见的事实,表现出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对人说来成了自然界,或者自然界在何种程度上成了人具有的人的本质。因而,从这种关系就可以判断人的整个教养程度。”(《经济学哲学手稿》,载《著作》,303页)
[83] 《德意志意识形态》,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一部分,第5卷,416页。
[84] 许多有影响的当代哲学和心理学理论就是这样理解社会化的事实和过程的,这些理论之间除这一点以外在其他方面有广泛差异。例如,经典存在主义和弗洛伊德主义,布鲁勒(Bleuler)的孤独症理论,早期皮亚杰(Piaget)的儿童自我中心理论,等等。在维果茨基(L.S.Vygotsky)的《思想与语言》(莫斯科,1934)中可以发现从马克思主义出发的对上述心理学理论的深刻批评(遗憾的是,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出版的英译本大大删减了这部分讨论)。
[85]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载《著作》,250页。
[86] 《德意志意识形态》,载《著作》,461页。译文有改动。
[87] 《德意志意识形态》,载《著作》,427页。
[88] 《大纲》,84页。
[89] 同上书,474、484等页。
[90] “先是个性摆脱最初并不是专制的桎梏……而后是群体即原始共同体的给人带来满足和乐趣的纽带——从而是个性的片面发展。”(马克思:《人类学笔记》,329页,阿森,1974)
[91] 《经济学哲学手稿》,载《著作》,294页。
[92] 《德意志意识形态》,载《著作》,422页。
[93] 《资本论》第1卷,178页。关于劳动的目的论结构,参见《从社会存在到本体论:劳动》,诺依维德—达姆施塔特,1973。
[94] 同上书,508页。
[95] 《德意志意识形态》,载《著作》,414页。
[96] 另一方面必须强调,马克思经常用“意识”(Bewusstsein)这个术语表示比今天的习惯用法更广的含义。他不是在与“无意识”相反的含义上使用这个术语,而是把它等同于广义的“心理”。因此,马克思的“意识”概念不仅包括清晰明确地掌握(“知道”)的内容,也包括如下全部领域:继承于传统的无意识的假定和信念,社会性地植入的不自觉地接受的心理习惯、倾向和感情。
[97] 《德意志意识形态》,载《著作》,414页。
[98] 《德意志意识形态》,载《著作》,423页。
[99] “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前一种观察方法从意识出发,把意识看作是有生命的个人。符合实际生活的第二种观察方法则是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把意识仅仅看作是他们的意识。”(同上书,415页)
[100] 此处原文为“this-wordliness”,令人费解。疑为“this-worldliness”之笔误,译作“此世性”。——译注
[101] “古代的摩洛赫不是曾经主宰一切吗?德尔斐的阿波罗不曾经是希腊人生活中的一种现实的力量吗?在这里康德的批判也毫无意义。如果有人想象自己有一百个塔勒,如果这个表象对他来说不是任意的、主观的,如果他相信这个表象,那么对他来说这一百个想象出来的塔勒就与一百个现实的塔勒具有同等价值。譬如,他就会根据他的想象去借债,这个想象就会起这样的作用,正像整个人类曾经欠他们的神的债一样。”(马克思:《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璧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附录注释,载《著作》,65页)
[102] 《大纲》,225页。
[103] 参见《经济学哲学手稿》,载《著作》,293页。
[104] 同上书,307页。译文有改动。
[105]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载《著作》,401页。霍克海默(M. Horkheimer)在他的一篇早期论文中如此评论马克思的这个观点:“感官呈现给我们的事实通过两种方式成为社会的东西:通过被知觉对象的社会特性和通过知觉器官的社会特性。这两者都不仅仅是自然的东西;它们是由人类活动塑造的东西,但个人却认为自己在知觉活动中是接受的、被动的。然而,在知识理论中以感—知觉和理智的二元论形式出现的被动和活动的对立,却不像适用于个人那样适用于社会。个人认为自己是被动的、依附的,但社会(虽然它由个人构成)却是主动的主体,尽管是一个无意识的、因而是不太恰当的主体。这种人的存在和社会存在的区别,表达了那种至今还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历史形式的分裂。”(霍克海默:《传统理论与批判理论》,22页,法兰克福,1968)
[106] 《经济学哲学手稿》,载《著作》,312页。马克思在此处采用的术语是典型的费尔巴哈式的。尤其见费尔巴哈的《未来哲学原理》第41章。
[107] 马克思认为,语言不是额外附加在已经存在的意识内容之上并从而使之进入交流的外在形式,而是个人为了发展和获得具体的人类意识能力和心灵能力(首先是利用观念和概念进行思考的能力)必须占有的对象化的社会系统。掌握语言意味着重建使人成为有意识的人的全部心灵能力。“语言和意识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Verkehr)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因而,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德意志意识形态》,载《著作》,421页。译文有改动)而且,“把货币比作语言同样不正确。观念不是这样转化为语言:观念的特性消失了,而观念的社会性同观念并存于语言中,就像价格同商品并存一样。观念不能离开语言而存在”(《大纲》,162页)。
[108] 《经济学哲学手稿》,载《著作》,309页。另参考“但钢琴演奏者生产了音乐,满足了我们的音乐感,不是也在某种意义上生产了音乐感吗?事实上他是这样做了……钢琴演奏者刺激生产;部分地是由于他使我们的个性更加精力充沛,更加生气勃勃,或者在通常的意义上说,他唤起了新的需要,而为了满足这种需要,就要用更大的努力来从事直接的物质生产”(《大纲》,305页)。
[109] 《德意志意识形态》,载《著作》,414页。译文有改动。
[110] 见马克思关于理论思想家对世界的掌握与“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根本差异的论述(《大纲》,101页。不幸的是,英译本在此处出现错误)。关于这些相对独立的精神生产形式从日常生活和日常意识的起源(用马克思的术语来说即:从对现实的“实践—心理”的掌握中的起源)以及它们与后者的关系的详细分析,见卢卡奇《审美的特性》的头三章(《卢卡奇全集》第11卷,诺依维德,1963)。
[111] 见《大纲》,705、712页等。
[112] 尤其见马克思在《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对日常思维的基本抽象的实践—实用特性所作的认识论方面的精彩评论(《马克思恩格斯著作》MEW版,第19卷,362页)。
[113] 《经济学哲学手稿》,载《著作》,310页。
[114] 同上书,308页。
[115] 《大纲》,101页。当然,这种观点是黑格尔主义的。尤其见黑格尔的罕被提及的重要论文《谁思考抽象?》(在《哲学全书》第82章有几乎相同的论述)。
[116] 就前文提到的“感觉的理论化”而言(也是为了更好地理解从马克思在1844年手稿中摘出的认识论方面的论述),我们必须考虑这个事实:在《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的出发点是一个在晚期著作中不再出现的前提。也就是说,他假定在一个非异化的社会中个人有可能在他的经验意识和“感性”中完全地占有和实现社会意识的全部丰富性以及历史地展开和获得的知识的全部丰富性(这与他当时的一个非常浪漫的观点——在克服异化以后人与自然可以实现直接“同一”——相一致)。因而他也认为,在这一时期科学以及(更一般地说)抽象的理论思维将失去相对对立性,不再作为一个孤立的人类活动形式存在,而作为感性直觉和思维的统一体成为真实的人类感性中的一个直接和短暂易逝(但不断重现)的环节。“感性(Sinnlichkeit)(见费尔巴哈)必须是一切科学的基础。科学只有从感性意识(sinnliches Bewusstsein)和感性需要这两种形式的感性出发,因而,只有从自然界出发,才是现实的科学。全部历史是为了使‘人’成为感性意识的对象和使‘人作为人’的需要成为[自然的、感性的]需要而做准备的发展史。”(《著作》,311页。另见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抽象思维辩证法的批判,马克思把它归结为对异化的异化理解。同上书,318页)但是马克思在晚期著作中显然重新思考了先前的观点和预设。如前文所述,他在晚期著作中认为,即使在未来的非异化的社会中,科学和所有其他的精神“生产”的高级形式将作为人类活动的不同领域继续存在,不会被吸收到个人经验意识整体中(但是马克思似乎并不认为它们必然作为只能由少数人从事的孤立的职业存在,而是作为单独的排他性的消遣)。关于早期马克思的“认识论乌托邦”思想,详见我在导言中提到的我的论文。
[117] 卡尔韦:《卡尔·马克思的思想》,380页,巴黎,1956。
[118] 见前文引用的他的论文《卡尔·马克思与真理的经典定义》。
[119] 《经济学哲学手稿》,载《著作》,335页。
[120] 《经济学哲学手稿》,29页。活动把对象的“内在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这一观点在《资本论》中有进一步的具体阐述。马克思在分析机器和大规模生产时指出,在机器生产中所有过程分解为自然的、“内在”的、与人类操作的拟人性特点完全无关的元素,而后通过对自然科学的应用重新形成了新的客观的联系。马克思在手稿中写道:“如果说工人会适应这个过程,那么这个过程也就事先适应了工人。在机器生产中,这个主观的分工原则消失了。在这里,整个过程是客观地按其本身的性质分解为各个组成阶段,每个局部过程如何完成和各个局部过程如何结合的问题,由力学、化学等等在技术上的应用来解决。”(《资本论》第1卷,380页。译文有改动)
[121] 《经济学哲学手稿》,米利根译本,165页。译文有改动。
[122] 克拉德(Lawrence Krader)就本书英文稿与我进行了友好讨论,使我受益良多。克拉德反对把劳动、社会性和意识这三者并列作为人的本质的三个要素这种表述。为了反驳我,他引证了一些马克思的广为人知的论述来强调劳动和社会交往对于意识的第一性。马克思这样写道:“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以及“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德意志意识形态》,载《马克思恩格斯著作》MEW版,第3卷,21页及30~31页)。这种反驳无疑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我应当明确回答这个问题。本书提出的观点以这个事实为基础:马克思把劳动(物质生产)视为人类起源和随后的人类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见第一章)。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承认,物质生产相对于“精神”生产——所谓的“意识的社会形式”——具有第一性。但是我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在时间顺序或者逻辑秩序上可以把劳动界定为“第一性”而把意识界定为“第二性”;在本体论的实在方面也不能作出这种界定。我们确实强烈赞同柯尔施(K.Korsch)对马克思的诠释,柯尔施强调:“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主义方法(不是抽象的自然主义方法,而是辩证方法,因而是唯一科学的方法),前科学意识、超科学意识以及科学意识对自然世界以及对(尤其是)社会历史世界的认识不再自动地站在世界反面,而是作为自然世界和社会历史世界的一个真实、实际(即使是‘精神性的理念’)的组成部分居于其中……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资本主义社会物质生产关系的阐释与所阐释的现实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前者与后者的关系是一个整体中的一个具体的特殊的部分与同一个整体中的其他部分的关系,只不过表面看来二者的关系是一幅图像与它所描绘的对象的关系。”(柯尔施:《马克思主义与哲学》,131、135页,法兰克福—科隆,1976)人通过生产活动所形成的类,如果脱离了同时出现的最早的社会生活形式、组织和意识,是不可想象的;任何形式的物质生产活动,如果脱离了有意识地、有目的地行动的主体,也是不可能的。在我看来,这是马克思特别强调的。《资本论》第1卷中关于劳动的著名定义尤其强调劳动的有意识、有目的的特性,以此作为区分人类物质活动与任何动物活动的特征(关于“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比较)。马克思在另一处甚至更明确地写道:“我们已经看到,价值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即人们互相把他们的劳动(Arbeiten)看作是相同的、一般的劳动,在这个形式上就是社会的劳动(Arbeit)。如同所有的人的思维(Denken)一样,这是一种抽象,而只有在人们思维着,并且对可感觉的细节和偶然性具有这种抽象能力的情况下,才可能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2版,第二部分,第3卷,第1册,210页)因此,劳动、社会性和意识是社会生活的所有历史形式中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元素和特性,在这种意义上三者是“人的本质”的相互平等的要素,虽然就在理论解释中的“重要性”以及在历史变化中的实践导向作用而言它们并不平等。这是因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首先是一种实践的唯物主义:它不是立足于关于一般性的“物质”与“精神”关系的某种本体论考虑,而是立足于一个历史实践前提——根据这个前提,人无法根本性地改变现存的社会现实,除非通过改变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进而通过改变这种个人物质生产活动的特性。
[123] 弗里茨汉德:《马克思思想中的“人的本质”》(波兰语,载他的论文集《人、人道主义与道德》,102页,华沙,KIW.,1961)。在弗洛姆(E.Fromm)的研究中有类似观点(《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确实,弗洛姆强调人的本质的历史性特征,但是他所理解的历史仅仅是前存在的潜能(以及历史的心理学潜能)的修正和展开,而历史是由人的存在本身决定和给定的(这种方法是不同寻常的。类似观点可以在大多数的至少希望从理论上解释人类历史的人类学意义的资产阶级哲学人类学中发现。在狄尔泰(Diltey)和杜威(Dewey)的哲学中可以发现关于人的本质这个问题的基本相同的解答,虽然他们的思想有很大差异)。弗洛姆这样写道:“马克思认为,人的潜能是一种给定的潜能;人仿佛是人的原材料,因此是不能改变的,正如人脑的结构有史以来就一直保持不变一样。”(弗洛姆:《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26页,纽约,昂加尔,1961)弗洛姆的某些结论比这种观点走得更远。例如,他——很大程度上在启蒙精神的启发下——把马克思关于不变的需要与历史地变化的需要的对比引申为真正的需要与虚假的需要的区分,“真正的人的需要是根植于人的本性的”,区别于“人为创造的人的需要”。由此他把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界定为识别和实现人的真正需要。
[124] 弗里茨汉德:《马克思思想中的“人的本质”》,103页。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他在这篇论文的一开始作出了以下有趣的论述:“我不认为马克思会捍卫这种立场:每一个人类个体无一例外地具有这些特性的总和——他通常称为‘人的本质’。相反,这些特性的总和属于‘人类物种’,标志着与动物的‘物种的存在’相对立的人的‘物种的存在’。它是只出现于人类社会中并且无一例外地出现在某一种社会形式中的特性的总和。”然而,这段论述是含混不清的,没有深入阐述。实际上,下文的分析不仅没有承续这段论述,而且与之矛盾。
[125] 《经济学哲学手稿》,载《著作》,295页。译文有修改。
[126]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载《著作》,402页。译文有修改。
[127] 对马克思而言,“人的本质”(human essence)与“人的本性”(human nature)决不是同一个概念。“人的本质”概念是我们现在分析的主题。而“人的本性”这个术语在大多数情况下表示在某个给定的历史时期典型的个人所拥有的“本质力量”、特性和潜能——如同弗里茨汉德正确地强调的。因此,“人的本性”是历史地变化的,虽然它包含着某些不变的元素,因为马克思明确承认,存在着某些在历史发展中稳定不变的人的特性、需要等等(例如,参考《资本论》第1卷,609页脚注2)。正是就这个术语的这一层含义,马克思写道:“整个历史也无非是人类本性的不断改变而已。”(《哲学的贫困》,147页)
[128] 见《经济学哲学手稿》,载《著作》,303页。
[129] 同上书,304页。
[130] 《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载《著作》,281页。——参见《大纲》,693页:“一种单纯的抽象活动。”
[131] 例如,见《经济学哲学手稿》,米利根译本,71页。
[132] 参见《德意志意识形态》,49页,国际出版社。另参考:“共产主义革命则……消灭劳动”(《经济学哲学手稿》,69页)等等。马克思也说过,这种“抽象的劳动”是“有害的、造孽的”(《经济学哲学手稿》,米利根译本,71页)。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正确地指出,马克思在所有这些文本中使用“劳动”这个词“是要表明通过劳动这一在商品生产中创造剩余价值和‘生产资本’的活动的分析所理解的实际的资本主义……因为劳动表明了自由和普遍的发展,所以是否定劳动的个体的。很明显,在关系状态中,个体的自由直接表现着劳动的否定”(马尔库塞:《理性与革命》,293页,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1941。译者注:以上译文摘自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中译本及重庆出版社1993年中译本,恐有错误。译者以为这一段应译为:马克思使用“劳动”这个词表示前文分析中资本主义实际赋予这个词的含义,即在商品生产中创造剩余价值的活动,或者“生产资本”的活动……因而劳动意味着劳动者个体的自由全面发展被否定,显然,在这种状态下,个人的自由是对劳动的直接否定)。“消灭劳动”这个概念在《大纲》中重新出现——在一个修改过的基础上(见《大纲》,325、693等页)。
[133] 《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载《著作》,272页。
[134] 下文将继续讨论这个问题,不过此处必须指出,马克思把历史视为统一的发展过程的观点——“人的本质”的概念清晰地表达和阐释了这种观点——不可理解为完全描述性的、价值中立的抽象,不可理解为可以用某种方法单独地从经验确证的历史事实中“推出”的“解释”。这种历史观预设了接受这样一种确定的视角——在这种视角的方向中强调肯定那些决定性的现存的社会需要、肯定无产阶级的根本需要,而价值选择从这种视角出发,被这种视角所决定。“人的本质”的概念界定、澄清和显示了这些价值,与此同时,通过分析人的(同时也是历史的)真实条件显示了实现这些价值的根本条件:它从我们当前的冲突和选择出发,提供一种梳理历史的经验数据的方法,使得我们可以把历史理解为一个连续的发展过程,使得我们选择的历史视角是值得欲求的和可以实现的。它试图以这种方式使我们的根本性的社会实践决定“理论上合理化”。但是这种“合理化”“仅仅”意味着说出我们的实践决定的“意义”和后果,决不意味着通过从一系列独立建立起来的无可置疑的“事实”推出我们的价值选择来“证明”其合理性。我们也许最好把这种合理化视为通过详尽阐释一种哲学体系(一种历史观范式)来实现实践劝说的理性行动。当然,这种理论解释体系(对历史的重新梳理)必须是可行的,必须被经验数据所允许,因此它可以而且必须与理论思维的内在标准相一致,与科学的标准相一致。但是一般而言,这些标准会遇到不同的“观点”、解释和观念,它们也是关于历史(以及关于人、关于社会)的,生发于不同的实践历史视角,关涉不同的(甚至相反的)需要和兴趣。因此,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概念必然地、不可消除地预设和包含了实践选择的环节,即在现存的社会冲突中、在当前所给予的社会可能性之间作出决定的环节;它的理论内容本身就包含了实践的环节——即彻底地改变现存情况的革命实践的环节。
[135] 《德意志意识形态》,载《著作》,461页。
[136] 参见《经济学哲学手稿》,载《著作》,314页。另见:“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同上书,321页)对比黑格尔本人的论述:“人并不直接地就是精神,人本质上是某种回到自身的东西。这种中介运动是精神的一个本质性的环节。它的活动是这种对直接性的超越,是否定直接性并由此回到自身。因此,精神是通过它的行动使它成为它的东西。精神只是作为自身的结果而存在。”(黑格尔:《历史中的理性》,57页,柏林,科学院出版社,1966。译者注:引自黑格尔的这段引文由译者据本书提供的英文引文译出)
[137] 对马克思的“人类学”的这种阐释显然在很大程度上与安东尼奥·葛兰西(Antonio Gramsci)在对克罗齐的评论中详尽阐述的“人的本性”和“人是……”的观念相一致。随便说一句,他没有诉诸马克思的早期著作就得出一种观点,而我们的阐释是以马克思的早期著作为基础的。葛兰西认为,“人是什么”这个问题——作为“哲学的首要问题和最基本的问题”——的答案不能在“单个的人类个体”中寻求,因为这个问题不是“抽象的客观的”问题。当我们提出这个问题时,我们实际上是在追问:人可以是什么?人现在可以是什么?人是否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创造自己的生活?从“人是什么”这个问题衍生出的全部问题本身就已经说明,通过追问生物学意义上(“物质”意义上)的人的本质或者通过追问“思想”(或“精神”)都无法解决这个问题。这种统一性不是在历史之前给予的,而是在历史之中创造的,历史就是实际的积极的统一过程,是一个未完成的继续进行的过程。从这种理解出发,葛兰西揭示了全部哲学理论的实践“乌托邦”特性以及马克思关于人的理论作为“实践哲学”的革命特性。以上分析见葛兰西:《狱中札记》,351页,伦敦,劳伦斯和威沙特,1971。
[138] 例如,见马克思对鲁道夫·马太(Rudolf Matthai)的批评:“我们的作者不是把社会、‘总合的生命’看作它赖以构成的‘单个的生命’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只是把它看作还同这些‘单个的生命’发生特殊的相互作用的一种特殊的存在。如果这种论断也有一点和现实关系的联系作为基础的话,那么这只是一种关于国家对于私人生活具有独立性的幻想,只是把这种表面的独立性看作某种绝对的东西的信念。”(《德意志意识形态》,107页,国际出版社)
[139] “对于各个个人来说,出发点总是他们自己,当然是在一定历史条件和关系中的个人,而不是思想家们所理解的‘纯粹的’个人。”(《德意志意识形态》,载《著作》,458页)
[140] 《大纲》,265页。——这是阿尔都塞对马克思的“结构主义”诠释所依据的为数不多的马克思的实际文本之一。我们甚至可以同意阿尔都塞的这个观点:不能把社会关系、“生产关系”视为“单纯的人的关系”(参考《读资本论》第2卷,102页,巴黎,马斯佩罗)。——如果把人的关系理解为个人之间的短暂易逝的个人接触的话。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写道:“这不是个人和个人的关系,而是工人和资本家、农民和地主的关系。”(《哲学的贫困》,载《马克思恩格斯著作》MEW版,第4卷,123页)进一步说,社会关系变成对象化的和制度化的,构成了马克思所说的“活的统一体”,或者称之为“结构”。在这种意义上,这种关系具备客观的不可还原的存在性。个人对这些他们的对象化的客观的存在条件的控制越少,这些条件就越成为施加于个人的自主力量,越表现为社会生活和历史中的真正主体。只是在马克思看来,这是一个标志着社会发展的一个特定类型(即异化)的历史事实,一个必须在实践中否定和克服的事实;但是在阿尔都塞看来,这却成了隐藏在全部历史中的真理(作为一个“没有作者的剧场”——参考上文所引著作,177页),只能通过科学(理论的实践)建立和揭示。马克思认为,消除这些条件和关系的异化特性的可能性——至少是理论上的可能性——基于以下事实:这种异化(社会关系脱离所涉及的个体)从来不是彻底的,从来不能消除社会个体的主体性,从来不能把社会个体还原为既定的生产关系系统中的单纯的“位置”和“功能”(对比阿尔都塞在上文所引文献第156页的论述),“生产力和社会关系”归根结底只是“这二者是社会的个人发展的不同方面”(《大纲》,706页)。
[141] 这是理解马克思对希腊古典时代(“正常的儿童”)的历史角色的论述的关键。在希腊历史发展的一个短暂时期,出现了这种可能性:一个确定的规模较大的个人群体(“自由民”)在他们的社会和活动中以一种比较自由和和谐的方式拥有了他们自己的社会整体历史地创造的人类本质力量和社会文化能力(见《大纲》,110页)。恩格斯对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论述指出了类似的历史现象(见恩格斯:《自然辩证法》,1页,纽约,国际出版社,1940)。
[142] 《德意志意识形态》,24页,国际出版社。——对比后来的一段论述:“个人相互间的社会联系作为凌驾于个人之上的独立权力,不论被想象为自然的权力,偶然现象,还是其他任何形式的东西,都是下述状况的必然结果,这就是:这里的出发点不是自由的社会的个人。”(《大纲》,197页)
[143] “……只是在资产阶级生产时期,商品才成为财富的基本的原素形式,异化才成为占有的主导形式。”(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58页,莫斯科,进步出版社,1970。译者注:在中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中,这段文字出现在第13卷第48页,其中“异化”一词作“转移”)
[144] 《剩余价值理论》,载《马克思恩格斯著作》MEW版,第26卷,第3册,270、273页。
[145] 《大纲》,585页。更具体的论述:“于是,劳动的一切力量都转化为资本的力量。在固定资本中体现着劳动的生产力,这种生产力存在于劳动之外,并且(客观地)不以劳动为转移而存在着。而在流动资本中,一方面,工人本身有了重复自己劳动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工人的这种劳动的交换以其他工人的并存劳动为媒介,——这种情况表现为,资本对工人实行预付,另一方面资本又造成各个劳动部门的同时并存。……在流动资本的形式中,资本表现为不同工人之间的媒介。”(同上书,701页)以及:“活劳动被物化劳动所占有,——创造价值的力量或活动被自为存在的价值所占有,——这种包含在资本概念中的事情,在以机器为基础的生产中,也从生产的物质要素和生产的物质运动上被确立为生产过程本身的性质。从劳动作为支配生产过程的统一体而囊括生产过程这种意义来说,生产过程已不再是劳动过程了。相反,劳动现在仅仅表现为有意识的机件,它以单个的有生命的工人的形式分布在机械体系的许多点上,被包括在机器体系本身的总过程中,劳动自身仅仅是这个体系里的一个环节,这个体系的统一不是存在于活的工人中,而是存在于活的(能动的)机器体系中,这种机器体系同工人的单个的无足轻重的动作相比,在工人面前表现为一个强大的机体。在机器体系中,物化劳动在劳动过程本身中与活劳动相对立而成为支配活劳动的力量,占有活劳动的资本就其形式来说就是这样的力量。……知识和技能的积累,社会智慧的一般生产力的积累,就同劳动相对立而被吸收在资本当中,从而表现为资本的属性,更明确些说,表现为固定资本的属性,只要固定资本是作为真正的生产资料而加入生产过程。”(同上书,693页)
[146] “其次,雇佣工人的协作只是资本同时使用他们的结果。他们的职能上的联系和他们作为生产总体所形成的统一,存在于他们之外,存在于把他们集合和联结在一起的资本中。因此,他们的劳动的联系,在观念上作为资本家的计划,在实践中作为资本家的权威,作为他人意志——他们的活动必须服从这个意志的目的——的权力,而和他们相对立。”(《资本论》第1卷,331页。译文有改动)《资本论》中其他关于异化的论述见310、360、435等页。
[147] 《神圣家族》,载《著作》,367页。在一部后来的手稿中——这部手稿正好在马克思完成《资本论》第1卷最后一稿以前——马克思重新研究了异化概念,总结了对资本主义社会批判性分析的结论。“实际上,资本家对工人的统治,不过是独立化的劳动条件、独立于工人的劳动条件(除生产过程的客观条件——生产资料——以外,保持劳动力和使劳动力得以发挥作用的客观条件即生活资料,也属于劳动条件)对工人本身的统治……资本家所执行的职能,不过是用意识和意志来执行的资本本身的职能(通过吸收活劳动来自行增殖的价值的职能)。资本家只是作为人格化的资本,作为表现为人的资本执行职能,正像工人只是作为人格化的劳动执行职能一样,这种劳动对于工人是一种痛苦,是一种消耗,而对于资本家则是创造财富和增大财富的实体,劳动本身事实上就是以这种实体的形式表现为在生产过程中被并入资本的要素,表现为资本的活的可变因素。因此资本家对工人的统治(Herrschaftsmittel),就是物对人的统治,死劳动对活劳动的统治,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因为变成统治工人的手段(但只是作为资本本身统治的手段)的商品,实际上只是生产过程的结果,是生产过程的产物。这是物质生产中,现实社会生活过程(因为它就是生产过程)中与意识形态领域内表现于宗教中的那种关系完全同样的关系,即把主体颠倒(Verkehrung)为客体以及反过来的情形。从历史上看,这种颠倒是靠牺牲多数来强制地创造财富本身,即创造无限的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必经之点,只有这种无限的社会劳动生产力才能构成自由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这种对立的形式是必须经过的,正像人起初必须以宗教的形式把自己的精神力量(Geisteskrafte)作为一种独立的力量来与自己相对立完全一样。这是人本身的劳动的异化过程(Entfremdungsprozess seiner eigenen Arbeit)。工人在这里所以从一开始就站得比资本家高,是因为资本家的根就扎在这个异化过程中,并且他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自己的绝对满足,但是工人作为这个过程的牺牲品却从一开始就处于反抗的关系中,并且感到它是奴役过程(Knechtungsprocess)。”(《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载《马克思恩格斯档案》,第2卷之七,32页)由于马克思是否在晚期著作中放弃了异化概念和异化理论这一问题迄今仍存在争议,我们也应当注意到,在这部很少被讨论的写于1863—1865年的手稿(当然不属于“早期”)中包含了对异化的讨论和分析,在马克思一生的著作中,这部分内容是对异化的最详尽的研究之一(这一章名为“Mystification des Kapitals etc”(资本的神秘性等等)。需要补充的是,这一章之后紧接着一大段手稿讨论资本主义生产作为特定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这个问题马克思晚期从《资本论》的第1卷直到未完成的第3卷一直在研究。
[148] 正确理解马克思关于历史和社会的理论的最重要的实际前提之一——这个要求今天肯定仍未达到——是对他关于劳动分工的理论进行多元分析和重构。马克思甚至在晚期的经济学手稿中仍然把劳动分工界定为“政治经济学的一切范畴的范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二部分,第3卷,第1册,242页),这不是偶然的。就我们的讨论主题,我们只需要指出:就最一般、最抽象的意义而言,劳动分工即社会劳动总量在给定的人口的全体成员之间的分配,这种分配必然出现在生产的所有历史形态中,因为这是劳动本身的社会特性所要求的前提。劳动的这种“分配”转变成具体的就这个词的狭义而言的劳动分工、转变成劳动的社会分工的前提是:社会劳动总量表现为“不同种类劳动的并存”的形式(《剩余价值理论》,载《马克思恩格斯著作》MEW版,第26卷,第3册,266页),即指向不同需要的活动形式转变为社会性地分化的,转变为社会性地确立的“职业”,而个人通过社会机制分配到各个职业之中;也就是说,个人在各个生产分支中的分配不是依据其自然差异(年龄、性别等等——所谓的“自然的”、“生理学的”劳动分工),而是依赖其社会特性。只有在生产力发展达到一定阶段以后,才会出现劳动的社会分工,但是从它出现的那个历史时刻开始,“分工作为一切特殊的生产活动方式的总体,是从物质方面、作为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来考察的社会劳动的总体形式(Gesamtgestalt der gesellschaftlichen Arbeit nach ihrer stofflichen Seite, als Gebrauchswerte produzierende Arbeit betrachtet)”(《〈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51页。译文有改动。黑体为作者所加)。就此而言,劳动的社会分工在共产主义社会当然也会保留,表现为从社会角度规划和控制各种生产功能的正确比例的分配的形式。马克思在批驳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时说:“如果劳动条件属于联合起来的工人,如果这些工人同劳动条件的关系,就像同自然的劳动条件的关系一样,也就是像同他们自己的产品和他们自己活动的物的要素的关系一样,那么,分工似乎就不是同样可能的(虽然分工在历史上不可能从一开始就以它只有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结果才能表现出来的那种形式出现)。”(《剩余价值理论》,载《马克思恩格斯著作》MEW版,第26卷,第3册,271页;另见《资本论》第1卷,76页)
在“前历史”时期,劳动的社会分工只是作为自然形成的(naturwuchsig)劳动分工的形式出现和存在(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经常——在早期著作中尤其如此——在“自然的”劳动分工和“自然形成的”劳动分工之间作出术语区分,如果把二者都称为naturwuchsig,容易导致误解)。自然形成的劳动分工的特性如下:
(1)个人被归入某个具体的生产分支,与他们的天赋、兴趣以及一般的个人特征无关,而是由来源不明的社会力量(他们的社会“地位”)决定的,个人无法有效地施加影响。
(2)劳动的社会分工的历史起点是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分工(见《德意志意识形态》,载《著作》,422页)。随着自然形成的劳动分工的发展,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分离越来越成为根本而尖锐的区分和对立。其结果是,劳动活动作为设定目标和实现目标的物质力量的付出的内在统一性削弱和丧失了;设定目标作为劳动的心理—智力环节现在从身体活动本身中分离出来,一部分变成某些凌驾于体力劳动者之上特定个人的特定任务,一部分转化为如自然力一样运作的非个人化的机智。于是,体力劳动的具体种类变得越来越片面和机械;它们要求个人发展狭窄的特定能力而牺牲所有其他能力;因而它们成为人的能力全面发展的阻碍。在自然形成的劳动分工的约束之下,个人的劳动丧失了作为人的发展的特性,沦为摧残人、限制人的发展的力量。
(接下页)
[149] 《德意志意识形态》,22页,国际出版社。
[150] 马克思:《摘自1.费尔巴哈》,载《马克思恩格斯著作》MEW版,第3卷,540页(译者注:这段文字出自名为“1.Feuerbach”的手稿,写于1845年。中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没有收录这段文字,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收录了这段文字,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文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3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51] 《德意志意识形态》,22页,国际出版社。
[152] 特凯伊(F.Tokei)的《论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对马克思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进行了简要概括(柏林—诺依维德,鲁赫特汉德,1969)。马克思的《人类学笔记》对于这个问题也非常重要(克拉德(L.Krader)编辑,法兰克福,苏尔坎普,1976)。另见克拉德的重要专著《亚细亚生产方式》(阿森,范·高克姆,1975)。
[153] 例如,见马克思在为《纽约每日论坛报》撰写的《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中对“田园风味的农村公社”的界定(载《马克思恩格斯著作》MEW版,第9卷,127页)。
[154] 《经济学哲学手稿》载《著作》,292页。
[155] 《资本论》第3卷,858页。
[156] 《经济学哲学手稿》,载《著作》,304页。值得一提的是,这段引文的语境涉及一个在对马克思的诠释中经常讨论的问题——前异化时期的问题。马克思在《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某些论述(异化意味着“失去”人的本质,共产主义意味着“重新获得”和“恢复”人的本质,等等)似乎暗示,马克思预设了一种历史状态:在自然形成的劳动分工和异化出现以前,人的本质和人的存在现实地统一着,社会的发展和个人的发展现实地统一着。“重新统一和回归的幻想包含着这样一种观念:人必须重新回到他的最初。在历史的开端预设了他的统一形式。”(巴特:《真理与意识形态》,115页,苏黎世,1945)然而,对于所有类似诠释——认为马克思预设了一个前历史的黄金时代(类似于卢梭的“野蛮时代”)——我们应持保留态度。确实,根据马克思的说法,在私有财产和自然形成的分工出现以前的历史时期,劳动的产品没有成为独立于人并统治人的力量,而是成为人的真实(共同)“财产”——他们的主体性的无机身体。因此,在这种意义上,劳动在真实的人类学意义上直接表现为发展人的力量和能力的活动。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很难把它称为真正的人类劳动,因为这种活动几乎没有超出对直接的生理需要的满足,它被狭窄地限定了,人依然直接地依赖于他周围的几乎没有被劳动所触及的自然环境。其次,更重要的是,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很难在严格和精确的意义上说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合一以及人的本质与人的存在合一。这是因为,个人性——就马克思赋予这个词的含义而言——在这个时期根本就不存在。在马克思看来,个人的概念并不等同于单一的单个的生物有机体;在获得必要的“独特性”之前,在从物理学—生物学方面甚至心理学方面彼此区分开以前,人还不能称为个人。一般而言,马克思的个人性概念不是一个本体论概念,而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人只有在相当于他们所属的社会整体历史性地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实践距离和相对自主性以后,才可以称为“个人”。马克思给维·伊·查苏利奇(Vera Zasulich)的信(第一稿,见《马克思恩格斯著作》MEW版,第19卷)和《大纲》中对前资产阶级的财产形式的讨论都指出,我们从异化成为普遍趋势的资本主义社会出发,越是向前追溯,个人面对他的直接社会环境所拥有的自主性越少:他的社会关系作为他自身存在的一个自明性的框架呈现给他,他所属的群体作为不容置疑并且因而不可改变的单纯的客观前提和客观现实呈现给他。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说,在真实的历史发展的开端,人仍然是“动物性的”(tierisch——《德意志意识形态》,载《著作》,422页),人本身只是“部落体”、“群居动物”、“共同体锁链上的一环”,而他的群体只是“群的存在”(Herdenwesen),等等(见《大纲》,496页)。个人性本身的出现是通过“抽象的个人”的形成实现的,也就是说,必须通过异化的历史途径。
[157] 《剩余价值理论》,载《马克思恩格斯著作》MEW版,第26卷,第2册,111页。参考“资本主义生产……是最节省物化劳动,即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但同时,资本主义生产比其他任何一种生产方式都更加浪费人和活劳动,它不仅浪费人的血和肉,而且浪费人的智慧和神经。实际上,只有通过最大地损害个人的发展,才能在作为人类社会主义结构的序幕的历史时期,取得一般人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2版,第二部分,第3卷,第1册,326页)。
[158] 《大纲》,105页。译文有改动。
[159] 《经济学哲学手稿》,载《著作》,317页。译文有改动。另对比《大纲》,162页。
[160] “……随着现存社会制度被共产主义革命所推翻……以及随着私有制遭到与这一革命有同等意义的消灭……每一个单独的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至于个人的真正的精神财富完全取决于他的现实关系的财富,这从上面的叙述中已经一目了然。仅仅因为这个缘故,各个单独的个人才能摆脱各种不同的民族局限和地域局限,而同整个世界的生产(也包括精神的生产)发生实际联系,并且可能有力量来利用全球的这种全面生产(人们所创造的一切)。各个个人的全面的依存关系、他们的这种自发形成(naturwuchsig)的世界历史性的共同活动的形式,由于共产主义革命而转化为对那些异己力量的控制和自觉的驾驭,这些力量本来是由人们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但是对他们说来却一直是一种异己的、统治着他们的力量。”(《德意志意识形态》,载《著作》,429页)
[161] 《大纲》,162页。
[162] “由于一切都成了出卖的对象,工人就认定,一切他们都能摆脱,都能割弃;因此,他们就第一次摆脱了对一定关系的依附。”(马克思:《工资》,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一部分,第6卷,462页)
[163] 《剩余价值理论》,载《马克思恩格斯著作》MEW版,第26卷,第1册,353页。
[164] 《大纲》,325页。
[165] 《德意志意识形态》,载《著作》,428页。
[166] 马克思致巴维尔·瓦西里也维奇·安年柯夫(1846年12月28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670页,纽约,国际出版社,1968。
[167]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6页。
[168] 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246页,伦敦,默林出版社,1971。卢卡奇的引文出自《资本论》第1卷。
[169] 葛兰西:《现代王子》,157页,纽约,国际出版社。这一段引文由译者据本书提供的英文引文译出。——译注
[170] 我们在这里介绍的对历史决定论的这种诠释以卢卡奇、柯尔施和葛兰西的著名著作为基础。我们相信,这是唯一能与马克思的社会理论整体相一致的诠释。同时,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是,马克思的某些阐释(尤其在《资本论》中)与这种诠释相矛盾,至少初看起来矛盾。只有通过对《资本论》的详尽分析,只有从整体上研究这部著作,才能发现这个矛盾的深度和意义(如果确实存在矛盾的话)。在此背景下,马克思评论或解说《资本论》中的命题的段落,尤其是他的通信中的相关段落,也值得特别注意。例如,见马克思致《祖国纪事》编辑的信,载《马克思恩格斯著作》MEW版,第19卷,107页。
关于我们对历史决定论的诠释,也见下述匈牙利马克思主义研究文献:赫勒:《日常生活与历史》,鲁赫特汉德,诺依维德—柏林,1970;瓦伊达:《马克思主义、存在主义和现象学》,载《泰勒斯》,1971年第7期。
[171] “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它‘并不拥有任何无穷尽的丰富性’,它并‘没有在任何战斗中作战’!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神圣家族》,载《著作》,385页)
[172] 通常,马克思为了与唯心主义历史哲学的目的论观点保持距离,避免在不直接与个人相关的语境中使用“目的”、“目标”之类的术语。但是我们有时也能在他的著作中见到这样的论述:“但是很明显,这种颠倒的过程(Verkehrungsprocess,即物化转变为异化的过程——本书作者注)不过是历史的必然性,不过是从一定的历史出发点或基础出发的生产力发展的必然性,但决不是生产的某种绝对必然性,倒是一种暂时的必然性,而这一过程的结果和目的(内在的)(immanenter Zweck)是扬弃这个基础本身以及过程的这种形式。”(《大纲》,831页)
[173] “从这全部分析中还可以看出,费尔巴哈犯了多大的错误。他……借助于‘社会的人’这一规定宣称自己是共产主义者,他把这一规定变成‘人’的宾词,认为这样一来又可以把表达现存世界中一定革命政党的拥护者的‘共产主义者’一词变为一种空洞的范畴。”(《德意志意识形态》,载《著作》,435页)
[174] 《德意志意识形态》,载《著作》,415页。当代学者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概念问题所涉及的任务和主题的争论,见瓦伊达:《客观自然观与社会实践》,载《匈牙利哲学评论》,1967年第2期(匈牙利语);我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讨论与趋势》,载赫格居什(A.Hegedus)、瓦伊达等:《匈牙利新左派》第2卷,西柏林,迈尔沃—贝尔拉赫,1967。
[175] 《经济学哲学手稿》,载《著作》,293页。译文有改动。
[176] 同上书,294页。在原著中,此处引文脱落“或者说,正因为人是类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自己的生活对他是对象”一段。——译注
[177] 《德意志意识形态》,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一部分,第5卷,283页。
[178] 同上书,293页。
[179] “如果考察的是产生不发达的交换、交换价值和货币制度的那种社会关系,或者有这种制度的不发展程度与之相适应的那种社会关系,那么一开始就很清楚,虽然个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较明显的人的关系,但他们只是作为具有某种[社会]规定性的个人而互相交往,如封建主和臣仆、地主和农奴等等,或作为种姓成员等等,或属于某个等级等等。在货币关系中,在发达的交换制度中(而这种表面现象使民主主义受到迷惑),人的依赖纽带、血统差别、教育差别等等事实上都被打破了,被粉碎了(一切人身纽带至少都表现为人的关系);各个人看起来似乎独立地(这种独立一般只不过是幻想,确切些说,可叫做——在彼此关系冷漠的意义上——彼此漠不关心)自由地互相接触并在这种自由中互相交换;但是,只有在那些不考虑个人互相接触的条件即不考虑生存条件的人看来(而这些条件又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它们尽管由社会产生出来,却表现为自然条件(Naturbedingungen),即不受个人控制的条件),各个人才显得是这样的。在前一场合表现为人的限制(Bestimmtheit)即个人受他人限制的那种规定性,在后一场合则在发达的形态上表现为物的限制即个人受不以他为转移并独立存在的关系的限制……这些外部关系决不是‘依赖关系’的消除,它们只是使这种关系变成普遍的形式;不如说它们为人的依赖关系造成普遍的基础。”(《大纲》,163页)“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同上书,158页)
[180] 《大纲》,540页。
[181] 《德意志意识形态》,载《著作》,4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