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的一个改革和发展的目标,《教育规划纲要》认为,“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把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优先的战略地位。“高素质专业化教师”不仅具有优秀的师德,良好的教风和学风,而且应当拥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学科专门知识、教育心理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知识,还应当具有高超的教学能力和科学的教育能力。
(一)加强师德建设,形成良好教风学风
《教育规划纲要》把“加强师德建设”摆在了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这既是对教师专业的本质认识,又是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方向把握。从性质上说,师德是教师的灵魂,是教师的第一智慧,更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原动力。为此,《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规定了师德的具体内容,即“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然而,师德是所有各级各类教师都应当具有的专业伦理或专业理想,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学校教师的师德在个性上也存差异,因此,对于高校教师,《教育规划纲要》指出,“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其实《教育规划纲要》已经对什么是师德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重要的是,我们该如何进行师德建设。
第一,正如《教育规划纲要》指出的,要“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此,要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第二,对不同类型的师德教育主体进行培训。完成学生的道德教育,需要学校班主任、辅导员等多主体的参与,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者培训制度,对班主任、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进行师德教育专题培训。在培训中,尤其要把“关爱学生”这个师魂深入教师内心,要使教师真正做到《教育规划纲要》中说的,“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第三,建立和完善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将师德教育列为教师培养和职后培训的重要任务,在国家培训、各级培训中列入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在培训中努力体现教师承担的双重责任,既要体现自身的高尚师德,又要承担从事德育工作的重任,因此正如《教育规划纲要》中指出的,“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为此培训要提升教师在完成这个环节中的执行力。
第四,要加强师德宣传,发挥优秀教师的榜样示范作用。利用教师节组织师德主题教育活动,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表彰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德育工作者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组织师德典型重点宣传和优秀教师报告团活动,广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气。通过举办师德论坛,促进师德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
第五,强化考核管理,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具有不同类型学校特色的可操作的教师行为规范守则以及教师思想品德素质的评价制度和奖惩制度。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劝诫,必要时要立即调离教师队伍。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舆论监督的有效机制,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
对于高等学校教师,要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必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多管齐下,自律与他律相统一,内部治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高等教育发展目标背景下,要以最坚定的决心、最快速的行动、最果断的措施,尽快将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的惩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体系建立起来、有效运转起来。为此,加强教育引导,提高道德自律水平,借助道德力量,使之不愿违背学术道德;加强制度约束,规范学术管理,借助制度力量,使之不能违背学术道德;加强社会监督,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借助社会力量,使之不敢违背学术道德。
(二)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
要保障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提高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并且《教育规划纲要》指出,要“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我们可以把教师地位理解为教师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专业地位,从现代职业地位来看,只有确立了教师的专业地位,才可能保障教师的其他地位。美国新一届奥巴马政府的教育施政纲领中明确地把教师视为专业人员,并且通过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达到尊重教育工作者的目的,这意味着没有专业地位就没有尊严,就没有其他地位。当然教师的专业地位要以经济地位为保障的,因此《教育规划纲要》认为,“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在社会各行业中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高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其他知识密集型行业大体相当,居社会各行业较高水平。《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建立体现岗位职责、能力和业绩的教师收入分配薪酬体系。在实施过程中,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水平大体持平,绩效工资分配向农村学校适当倾斜。地方各级政府按照核定的编制、职务结构比例和工资标准,将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全额纳入预算,按时足额发放。
《教育规划纲要》还指出要“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以及“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政府工作报告中一再强调要加强特殊教育,加快发展幼儿教育,因此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和幼儿教师队伍的建设要成为未来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另外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提高班主任、教龄、特殊教育、杰出教师等津贴补贴标准,还要在各级财政设立职业院校专业技能课兼职教师专项补贴。
(三)健全教师管理制度,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
1.建立完善的教师资格制度
《教育规划纲要》指出,“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并且还表明要“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必须“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显然教师资格制度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对象之一。首先,《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但基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需要修订《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提高中小学教师入职标准和法定学历条件,小学教师学历由中师提升为大专以上,初中教师合格学历由大专提升为本科及以上。其次,它提出要“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为此要制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办法》,建立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制度,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分类管理和定期注册制度。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一般应具有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经历或取得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本科高校新聘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最后,从管理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流动调配等职能。
2.建立合理的教师编制和职称制度
《教育规划纲要》指出,“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等实施标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普通中小学校要实行城乡统一的基本编制标准,并对农村学校适当倾斜。《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这是《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包含了“结构合理”重要问题,这个问题涉及不同层次的教师队伍结构、不同学科的教师队伍结构、不同学历的教师队伍结构,农村和城市二元的教师队伍结构,而建立合理的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已经成为促进地方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条件。
同时《教育规划纲要》还提出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的政策。与教师编制制度有密切关系的是,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教育规划纲要》特别指出,“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同时针对不同类型学校的特点,制订教师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同一区域内实行城乡同类学校统一的标准,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
3.推行教师公开招聘制度
《教育规划纲要》注意到招聘制度对于学校吸引优秀教师激励、激发教师创造性和积极性的重要性,它指出,无论是职业院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还是高校招聘新教师和海外高层次拔尖人才,都要“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
4.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的策略,为了“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必须要各个层面和方面提出解决的途径,其中重要的是,要“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以促进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为此要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建立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城镇教师有义务到农村学校至少任教一年,并作为晋升高级职务、参评优秀教师的必备条件。
(四)倡导教育家办学,探索教育教学实践和管理经验
“倡导教育家办学”是《教育规划纲要》在教师队伍建设中明确提出来的一个目标,它是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培养造就社会需要的大批合格人才的需要。党和国家领导人一直都重视教育家问题,1986年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我们也希望中国出现一大批三四十岁的优秀科学家、教育家、文学家和其他各种专家”,1996年江泽民同志强调,“高校的党委书记、校长应该努力使自己成为社会主义的政治家、教育家”,2006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造就一批杰出的教育家”。2007年他又提出“要倡导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自此“倡导教育家办学”成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向。《教育规划纲要》认为,应该“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问题在于如何创造有利条件,创造哪些有利条件。
首先,在实践中大胆探索。要为教师和校长营造一种自由地、自主地进行实践探索的环境和氛围。教育家一定要在实践中产生,而不是在书斋中形成。
其次,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要为教师和校长提供不断学习的机会,使他们有时间读书,同时要与高等学校合作,通过生成性培训挖掘教师和校长的实践智慧,以教师和校长能够理解的科学概念、理论去建构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
最后,形成教育特色和教学风格。探索教师和校长的专业成长规律,政府和学校要提供条件,有计划、长期地跟踪有思想、有理想、热爱教育事业的教师和校长,梳理、总结、归纳教育特色和教学风格。
教师和校长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承担的任务,面对的对象和所处的环境都不同,因此要采取各种措施造就一批教育家。在高等学校,《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教育规划纲要》还强调,要“大力表彰和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师比例。”《教育规划纲要》还提出了一个改革创新的思想,即“国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设立荣誉称号。”
倡导教育家办学,要创造有利于“教育家办学”的体制机制环境,适当延长在本校的校长任期,避免短期行为、追逐政绩的问题;要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在中小学校实行“依法办学、校长负责、教师参与、民主管理、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在高等学校实行“依法办学、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自主发展”的管理机制。
(五)实施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和薄弱学校教师待遇倾斜政策,提高农村教师素质,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
1.实施农村和薄弱学校教师待遇倾斜政策
从上述解读中,可以看出,“倾斜政策”是农村和薄弱学校教师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它首先要通过大幅度提高经济地位,确保农村、民族地区和薄弱学校教师的高待遇,才能真正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因此要采取特殊政策,设立乡镇以下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安居工程”,在县镇建设一批农村教师经济适用房,在农村学校建设一批教师周转住房,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教育规划纲要》指出,“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补贴标准”。“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在“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中提出了“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的工程。“建设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同时“国家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2.扩充农村和薄弱学校教师队伍
通过提高农村教师的经济地位和待遇,吸引优秀人才长期在农村从教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要扩充农村教师队伍,实现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同时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因此,《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第一,“创新和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第二,“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第三,“加强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和补充一批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急需紧缺教师。”“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第四,“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当教师”。
3.加强民族地区学校教师队伍
《教育规划纲要》充分考虑到广大民族地区的教师队伍建设问题,因此提出“国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基层任教。”民族地区学校教师还承担着特殊的责任,就是弘扬民族文化,实现民族团结,通过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民族地区的长治久安。“支持民族院校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在《教育规划纲要》的“发展民族教育”中将“重点扶持和培养一批边疆民族地区紧缺教师人才”“加强对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另外,在《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中设了一个“提升高等教育质量”项目,这个项目将“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强中西部地方高校优势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东部高校对口支援中西部高校计划,加大对中西部高校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