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永馨代表性文章选编03
在国家三级师范改革为二级师范、逐步取消中等师范的过程中,原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也采取适合当地情况的多种方式升格为高等师范院校。北京第一师范学校的特殊教育师范部在2000年独立成为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集培养特殊教育师资和招收盲、聋等残疾青年的双重功能于一身。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于2002年经江苏省政府批准升格为应用型高等专科学校。有的学校的特殊教育师范部与师专或其他职业学院合并,培养大专层次的特殊教育大学生,例如1997年福建泉州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与泉州师专合并,成立了培养特殊教育师资和普通小学师资的专门院系。
北京师范大学早在1984年就以比较教育专业的名义招收过特殊教育方面的硕士研究生。1993年,北京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建立了特殊教育硕士点,开始招收特殊教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2004年,华东师范大学3位由方俊明教授任导师的我国大陆第一批特殊教育专业博士生通过了答辩。2007年起,北京师范大学开始由王雁教授招收特殊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
此外,特殊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康复有关的特殊教育语言训练、听力康复学等相关学科的专业人员培养机构和系统也逐步建立和形成。
随着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发展,特殊教育的科研机构也相应建立。1988年,在原特殊教育研究室的基础上,北京师范大学成立了特殊教育研究中心。该中心由国家教委设立,并由国家教委和北京师范大学双重领导。同年,中央教科所建立了特殊教育研究室,一些大学建立了特殊教育研究所(室)。特殊教育的群众性科研机构(研究会)在全国和各省纷纷建立,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内部的和公开的特殊教育杂志创办和发行,大量特殊教育文集、专著、译著等得到出版。
在短短的30年中,中国特殊教育的师资培养从无到有,从仅有中等师范学校到建立高等师范院校、学院(系),从培养中等师范生、大学本科生到特殊教育硕士生、博士生,从地方自办到国家有计划地举办,走过了发达国家用近百年时间所走的路。我国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走上了有中国特色的正轨和多元化的道路。有了中国自己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和科研体系,落实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就有了保障。
六、特殊教育逐渐融合为社会系统工程的一部分
改革开放后,第一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由国家教委、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主持,会议文件由国务院转发各地政府。文件特别提出特殊儿童教育要与当地实施义务教育工作逐步实现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检查,使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工作与教育部门主管的整个教育工作融为一体。以后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政府、教育、卫生、民政以及残疾人组织在特殊教育中的责任,规定了国务院有关部委既分工又合作的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对特殊教育进行宏观指导和具体管理;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儿童福利机构和社区服务机构,对残疾儿童进行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劳动部门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推动残疾青年的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和介绍就业等工作;卫生部门负责残疾儿童少年的分类分等和检查诊断以及招生鉴定工作,对康复医疗进行指导、宣传等;计划和财政部门负责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综合平衡,积极支持特殊教育工作;残疾人联合会把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之一,协助政府,动员社会,完成政府委托的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各界也结合各自实际,支持和帮助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为协调残疾人工作包括特殊教育工作,国务院于1993年5月成立了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由一位国务委员任主任,由有关部委的一位副部长任副主任,由国家财政、人事、劳动、教育、卫生、民政、体育等33个相关部委和社会团体的负责人任委员,具体工作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承担,秘书处设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该委员会的职责是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联合国在中国有关残疾人事务的重要活动,每年召开一次会议,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改革开放后,教育部在初等教育司(后改名为基础教育司)内设特殊教育处,主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但随着特殊教育在小学层次的基础上不断延伸,特殊教育已涉及基础教育之外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师范教育等司局的工作。1994年4月,国家教委为协调有关司局涉及特殊教育的工作,成立了教育部特殊教育办公室的非常设机构,由一位副部长主持召集有关司局负责人开会,研究解决特殊教育中的重要问题。该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司,并承担日常工作,既管理残疾人基础教育,也协调残疾人成人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和地方均由一位领导成员分管特殊教育工作,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管理特殊教育工作。
教育行政领导机构和协调机构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推动特殊教育逐渐成为社会系统工程的一部分,保障了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和教育公平的实施。
中国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取得了巨大成绩,得到了全社会和世界的认同。但中国是目前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残疾人总量最多的国家,中国的特殊教育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特殊教育。全社会需要不断提高对特殊教育的认识,以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各地区的特殊教育发展不平衡,需要加强中西部地区的特殊教育发展;各级各类特殊教育的发展不平衡,盲、聋、智力落后之外的其他类型残疾人的教育,义务教育之外的学前、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还很薄弱;残疾人特殊教育的融合教育方式,即在各级各类普通教育机构中的随班就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要加强在基础教育之外其他教育阶段的融合教育;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和相应的政策需要完善;特殊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健全和不断丰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特殊教育的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需要大力加强;特殊教育的经费政策要切实落实;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对特殊教育的领导与支持要进一步落实;民办特殊教育的政策也要进一步落实。
中国的残疾人特殊教育要进一步体现人权、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和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有了不断发展的科学残疾人观和现代社会的特殊教育观,有了正确的方向和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我国的特殊教育将取得更大的成就,将对世界的特殊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本文原载于顾明远主编的《改革开放30年中国教育纪实》,人民出版社,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