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这么开始的。
“季儿卡静静坐在阳光下,摇着她的婴孩。”
那阳光应是十分柔和、微暖,才能匹配一个母亲与甫出世的婴儿。我情不自禁想象,季儿卡母女憩坐的树林里应有悦耳之鸟鸣,跳**于枝丫间。
如果故事在此结束,实能留下美好印象供人流连、回味。然而我说过,故事是从这里开始的。即使万分不愿意,我也必须继续转述仿若亲见的季儿卡母女的遭遇。
《大地的窗口》(珍·古德著,杨淑智译,麦田出版)书中,珍·古德女士记录了一只残废雌黑猩猩的悲惨一生,她叫季儿卡。
孤单的季儿卡在失去儿子一年之后,又生了女儿欧妲。就在她心满意足享受做母亲的快乐时,突然,另一只以凶狠著称的雌黑猩猩派逊及其女儿波出现。她们充满敌意,毛发竖直地冲向阳光下的季儿卡母女。
珍·古德写着:“季儿卡尖叫逃走,但是她手脚不方便——一手抱婴孩,一手残废,当然不是派逊的对手。派逊闪电似的撞倒季儿卡,然后抱走她的小欧妲。”
让我们想象季儿卡的挣扎——或者,假想自己就是季儿卡。亲生骨肉被高大强壮的派逊母女夺走,毫不迟疑,必定发疯似的冲向派逊想要夺回自己的婴儿。然,孱弱且残废的身躯根本无力迎战强敌,为了躲避派逊母女的联手攻击,季儿卡只好转身逃跑。
阳光依旧静好,微风吹过树林,吹翻更清脉的鸟鸣。故事必须继续:“派逊自信已经胜利了之后,便坐在地上,从怀中拉出受惊的小欧妲,猛力撞击她的小脑袋,欧妲当场死亡。”
这时,原本逃跑的季儿卡基于母亲职志又踅回来企图救出她的婴儿。当她看到自己的小欧妲倒卧血泊时,厉声尖叫,惊慌地来回奔跑。然而,最终她也只能伤心地离去,小欧妲的尸体是派逊的禁脔。
“接下来的五个小时,派逊便吃着小欧妲的尸体,并且把她分给其他家人。她们就这样,将小欧妲吃得一点也不剩。”
发生在阳光下的故事并未随着夕阳西沉而消失。翌年,季儿卡又生下一只小雄黑猩猩欧里翁。三周后,同样的抢婴遭遇又重演了。派逊母女再度攻击弱小的季儿卡,抢走欧里翁。任凭伤痕累累的季儿卡再怎么抵抗,欧里翁仍被她们分尸了。
在非洲刚果研究黑猩猩达三十多年,以建立黑猩猩生命史为职志的珍·古德提及,黑猩猩比任何一种动物更像人类,两者的基因DNA结构只有百分之一不一样。
我无法遏止自己的想象:若逆溯以杀婴为乐的“派逊基因”,当可窥见其远祖兵分两路,一支传至黑猩猩派逊家族,另一支则繁衍成为人类。若是如此,则如今活跃在地球上的人类中,应有为数不少的“派逊”族裔,他们埋伏在各个社会的隐晦角落,伺机虐婴、夺婴、贩婴、杀婴。
他们有男有女,四肢健全、反应机伶,善于营造陷阱,长于窥伺侦测。他们把快乐建筑在手无寸铁的婴儿、幼童身上。
如果连婴儿都能夺,还有什么不能夺?连婴儿都能杀,还有什么不能杀?
我坚信,每一个来到这世界的生命都有权利获得祝福与照护。父母有机会选择孩子(堕胎或保留),而孩子没有机会选择父母。因这初始的不公平,每个孩子一旦被生出,就有权利要求受到合理的照顾。然而,可悲的是,数不尽的小生命来到世上,仅是为了提供大人**、遗弃、凌虐、**、扑杀他们的机会而已。他们的一生只有一种表情:哭,他们的身体只有一种颜色:血,他们的头颅、脸庞、手、脚、背脊、私处时时连接着球棒、皮带、石头、衣架、铁丝及丑陋的**。
这是隔壁佑佑小哥哥的螃蟹车,传给你当交通工具。夏日清晨,我们带你到深坑小学操场,让你痛痛快快地飙车。
在闪烁的万家灯火里,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一个母亲,把十个月大的小男婴打成颅内出血。她一定视之为皮球,一把抓起,猛力掷向墙壁。(她是派逊!)
一个四个月大的小女婴,全身黑紫,被弃尸于闹区百货公司附近。(四个月大,五六公斤重,六十厘米高。你会这样对待养了四个月的一只猫、一条狗或一尾蚕宝宝?)
一个十个月大的小女婴,被爸爸丢进新店溪溺毙,原因仅是向妻子求欢被拒,因而怪罪女儿碍事。被寻获的小尸体像青紫洋娃娃摊在岩石上,小脸蛋塞着泥沙。(她的生命是什么?是愚蠢男女的性器官分泌物,因而可以被清洗、抹净、消灭吗?)
四五岁的小男孩,被爸爸用球棒活活打死,他的妈妈只能在一旁哭喊,无力援救。(被扁的小男孩一定大声求饶:“不要打了,爸爸!不要打了求求你爸爸!”但做爸爸的愈是认真尽责地挥舞球棒,以一个粗壮男人的所有力量,将小孩打至昏厥至肝胆破裂直至死亡。)
两岁男童,正是调皮捣蛋、似懂非懂的年纪。却被妈妈的男友逐一拔除眼睫毛,重击阴囊,又以对付仇敌的手段狠踢他的右肾,导致必须手术摘除。
我好奇的是,殴打一个孩子至其内脏破裂需要多少时间?五分钟或十分钟?殴打一个孩子至死又需要多少时间?十分钟或二十分钟?
在这一段时间里,孩子的家人在哪里?邻居在哪里?难道从来没发现孩子身上的伤痕,没听到孩子哭喊、尖叫的声音?
让我们承认吧,如同施暴者于痛殴孩童时渴望见到童血,嗅其腥膻、见其鲜红以喂哺每一根饥渴的神经般,我们的骨子里也流淌着食婴的欲望。是以,在地狭人稠、鸡犬相闻的岛屿上,我们听闻隔屋传来的童哭犹能安然入睡,于楼梯间与浑身伤痕的小孩擦肩而过,却视若无睹。
在这岛上,婴儿也是物件。如出清存货时买得的一件衣、一只背包,用过几次后嫌它低俗难看,装入塑料袋,也就扔了。
根据“内政部”资料,一九九七年台湾地区共有一百零二位弃儿,几乎三天就有一个孩子被弃。然而,儿福联盟推估,若加上遭到贩卖或是拾获人留养的黑数,每年至少有上千名弃儿。换言之,不是三天一个,是一天三个。三个什么?破鞋?雨伞?保险套?不,都不是,是三个小孩。
怎么丢呢?
寒流吹袭的冬夜,三个月大的小女婴仅着短衫,被丢在河边垃圾堆内。
一个小男婴,有耳有鼻有眼睛,被扔在草丛中,全身遭蚂蚁蚊虫咬得血迹斑斑。
荒郊野外的果园里,一个小女婴不知何时被扔在那儿,经人发现时,身上已长着白蛆。
另一个刚出生的小女婴被丢入垃圾桶,她的妈妈是个初中生,在厕所产下她。
同样是初中女生生了男婴,她将这名刚出世的小生命用塑料袋装好,丢入垃圾车。
什么时候开始,生命变得这么狼狈不堪,存在等同于耻辱,是以需不择手段地扑杀、消灭一个个粉嫩雪白的婴儿。谁在丢弃婴儿?“妈妈”吗?谁让不想或无力当母亲的“妈妈”丢婴儿?那个提供**制造生命的男人哪里去了?有没有人告诉他们,一个婴儿跟一根没吃完的热狗、馊臭的排骨、走味的啤酒是不同的。有没有人提醒他们,什么叫“罪恶”!
凶残的派逊们具有多重面目。相较于丢弃、扑灭婴儿,窃婴集团的手法算是温和的。他们四处埋伏,趁机拐骗、偷窃他人的婴幼儿,视之为商品,转手赚取巨额利润,让漫长且沉重的痛苦一寸寸腐蚀受害父母及孩子。
他们打扮得人模人样,可能也是孩子老师眼中的好父母或被邻人视作热心公益的好厝边。他们出没于医院、百货公司、餐厅、公园、电影院、游乐场、地摊、菜市场,甚至登堂入室到别人家里,一眨眼,掳走孩子。
孩子的父母可能正在付账、提款、如厕、打电话……他们原先以为绑架、窃婴是发生在他人身上的事,压根儿没想到派逊家族无所不在,竟轮到自己要在每家7-11附近张贴协寻爱儿启事。
做父母的流干眼泪,无心工作,求神卜筮。神说:在东方找,他们往东。神说:在西边,他们往西。神说:孩子还活着,他们散尽家产也要找到心肝宝贝。
窃婴、贩婴的派逊们曾为自己的作为感到一丝愧疚、不安?我相信没有。他们甚至合理化自己的行为,那位以三十万至五十万元贩卖两百多名婴儿,数年来获利超过亿元的妇人理直气壮地声称自己在做善事。这样的论调着实点燃做父母的怒火,亟欲卷袖勒那妇人的颈子,也算“善事”一桩。
砍掉一条手臂,是痛,但这痛会过去,手臂的功能也可由其他器官代替。走失孩子的痛,却是无日无夜的折磨,那痛无法解脱,反倒愈陷愈深。若孩子因病而死,父母伤痛之余可以“美化”死亡,想象孩子去到繁花似锦的天堂,慈爱的神代他们看顾孩子成长。然,父母无法“美化”罪恶、丑陋及孩子失踪的事实,反而朝引发巨大痛苦的方向想象孩子的处境。试着进入失踪儿父母的心思体会吧!当一个母亲想象失踪的小女儿被卖入烟花巷当雏妓时,她的心有多痛!当一个父亲想象爱儿被歹徒砍断手脚正趴伏于夜市行乞时,他会不会捶胸顿足恨自己无力保护爱子几近疯狂?
为什么拿别人的爱开玩笑!为什么践踏父母的心竟无一丝怜悯!如果抛却法律,将盗婴窃孩者交由失踪儿父母处置,他们会选择给恶徒一个自新的机会,还是一个不再犯错的机会?他们会不会说:杀,无赦!
在这个以丰饶与优美著称的岛屿,派逊族裔快乐地繁殖着,行走于世纪末道德崩圮、冷血无情的人世废墟上,派逊们自由自在地猎杀婴儿,饮其血、噬其肉、啃其骨,就这样,把他吃得一点也不剩。
生命有何意义?在这个我们视之为温暖家园的岛屿上,生命有何意义。
我想起自己年轻时曾写过:所有不被珍爱的生命,都应高傲地绝版。十多年过去了,心境改变,但看待生命的那只怒眼尚未闭上。读毕一个个被凌虐、遗弃、**致死的婴幼儿故事,发生在他们身上的痛苦一寸寸移转至我身,遂禁不住泪。泪过之后,我对自己说,似乎也对飘浮于空中的小灵魂说:死了也好。
我如此相信,在几乎被政客唾液淹没的小岛上,在永远无法开锁的冷酷境地、永远照不到阳光的阴暗角隅,死亡比存活更接近恩宠。
死亡之后,季儿卡又可以静静地摇着她的婴儿,在温暖的阳光下。
【密语之十四】
通常有一两张蜘蛛网,在那条小小的凹壁槽内。雾灰色的水泥墙吸纳四季渗雨,涎出它自己的图案。有时看起来像辽阔平野上一起举出炊烟,有时湿答答,好像人哭。
四方形饭桌靠那面墙,中央那条凹壁与饭桌齐高,所以靠墙壁坐的人可以一边端碗一边把手肘搁在凹壁内。我们做小孩的没那种福气,那是父亲的大位,自然没人敢坐。父亲绝不会把手肘搁在凹壁槽内,我注意到了,那会使吃饭的样子不正经,他天生有一股威仪气,好似吃饭也要像个男子汉。
如果是冬天,他会斟酒佐餐。那是阿嬷酿的米酒,玻璃大坛内沉沉浮浮白玉似的软糯米,有一种度日如年后的解脱感。酒坛就搁在凹槽内,父亲托坛倒酒,难免会潲出酒液,湿了放在坛子旁边那口圈着红纸的铝罐。
湿的红纸,真是酒红色了,媚媚的。罐内装八分满白米,积一层褐灰,那是燃香掉的,香柱还插在上面,小孩插香不讲究规矩,遗下的一撮香柱像哭泣后的女人睫毛。
那只红纸铝罐一直搁在凹壁内,每天吃饭都会看见,看习惯了,也就没看见。家里禁忌很多,不能随便问,大厝内九间房,窜来窜去都会撞到谜,总觉得一屋子夜半鼾声中还有神飘鬼**的气息。小孩要是问,难免遭脸色。
说是淡忘,可是逢年过节又把谜题端出来。阿嬷喊了:你们这些囝仔呀谁!去!香三丛、四果拿去拜!家里小孩多,随便抓一个就是。抓到我那一次,是个中秋。
厨房里各组供品都分配好了。天公、神明、祖宗都是全牲大礼,不会搞错;小份的备月饼、柚子,好几份呢,怎晓得哪一份、拜哪位神?老人家怒了:枉费你是老大,拜你亲阿姑,跟她讲今日八月半中秋节,跟她讲你的名字。请她保佑你会念书,知影否?知影!知影。
柚子是正宗绿皮大柚,比我的头颅大;月饼只有掌心小,皮面上盖了朱印,还有余温。中秋是个大节,仅次于除夕,厨房里柚子、月饼、牲礼堆得跟小山似的,谁都得回家剥柚子、吃月饼,不准受半点委屈。平常可以穷苦潦倒,逢到大节日,全家撑也要撑出几两富贵来,这叫过日子的骨气。大人说的。
跨出厨房,又糊涂了。给姑姑过节,那……那姑姑在哪里呀?老人家火了:你眼睛长在脚底吗?你每天吃饭没看见你阿姑坐在那里看你吗?
这才正式拜见凹壁内那只红纸铝罐。把酒坛挪远些,清掉半张残网,擦拭干净,供上月饼、柚子。恭恭敬敬说:阿姑,今日是中秋,请你回来过节。乌沉香燃得颇快,烟雾由壁内往外漫散,有一种自家人的感应。
见过姑姑的人没几个,她出生没几天就死了,连名字都来不及取。以前的女人没地位,更何况是夭折的,自然上不了大厅神案以及墓园。阿嬷给她封了那只红罐,让她过年过节回来有位子坐,也是继续养她的意思。为了祭祀时喊她,又给她取了闺名。那条凹槽其实也像摇篮,从小,她哥哥护着,一日三餐坐在妹妹旁边吃。
姑姑是个好小好小的婴儿,姑姑生前没吃过月饼。
后来,那只红罐便丢了,姑姑不再需要它。阿嬷把姑姑许配给镇上一位男子,完成冥婚,从此由夫家祭祀。算一算,那年姑姑应有二十多岁了。可惜,她的哥哥(也就是我的父亲)没看见她的婚礼,在这之前,他竟死了。
也难说。既然同在冥府,兄妹俩自然有一番庆祝才对,说不定做哥哥的还高高兴兴陪她坐轿到夫家。
我没见过那位姑丈,这无所谓,只要他善待我的姑姑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