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狗巫利的故事
欧内斯特·西顿·汤普森
小巫利出生于遥远的切维厄特。一窝小狗除了他和另外一只留了下来,其余的都送人了。他们之所以能留下来,是因为那位兄弟长得酷似附近一只最优秀的狗,而巫利则是一只黄毛靓狗。
巫利从小就过着牧羊犬的生活,跟着一只有丰富经验的牧羊犬学本领,任何一位老牧羊人或许都远不及他俩聪明。两岁的巫利已经完全长大,并接受了看管羊群的系统训练。从羊角到羊蹄,他都了如指掌。他的主人老罗宾对巫利的聪明才智极为信赖,所以他自己就整夜在酒馆里泡着,而让巫利对山坡上那群毛茸茸的傻瓜全权负责。他受过良好的教育,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称得上是只聪明的小狗,有着远大的前程。可是,他却无论如何也学不会鄙视那个老糊涂罗宾。这老羊倌虽然一无是处,却仍坚持不懈地追求他的理想境界——沉醉于酒的世界中,枯燥乏味地生活着,却很少虐待巫利,而巫利则回报他以极端的崇拜,那虔诚劲儿就连世界上最伟大、最精明的人也很难办到。
巫利无法想象还有谁会比罗宾更伟大。其实,罗宾全部的体力和脑力都以每周5先令的价格抵押给一个贩卖牛羊的商人了,这个商人才是巫利所看管的羊群的真正主人,而他又远不及附近的乡绅那样财大气粗。一天,这位商人命令罗宾分段分站地将羊群赶往约克郡的荒野,然后再赶到市场去。这所有的376个脑袋瓜儿中,巫利最有趣,也是对整个行动最感兴趣的。
路经诺森伯兰时,一切都还顺利。羊群在泰恩河畔被赶进了渡船,不久后在南希尔兹港安全上岸了。工厂高耸的烟囱裹着浓浓的烟雾开始了一天的运转。铅灰色的浓烟伴随着隆隆的巨响,将天空涂黑,低低地悬浮于街道上方,似酝酿着暴风雨的乌云。羊儿们以为遭遇了冒着烟火的讨债鬼——切维厄特一种罕见的暴风雨,他们惊慌失措,完全不顾牧羊犬和老羊倌,纷纷地向城里374个不同方向逃窜开来。
罗宾渺小的灵魂不禁焦虑万分,他目瞪口呆了许久才缓过神来命令道:“巫利,快去把他们都赶回来!”动了这么一回脑筋后,他便坐了下来,把烟斗点着,然后取出织了一半的毛袜子开始织起来。
对于巫利来说,罗宾的声音就是上帝的声音,他撒腿分别朝374个不同的方向跑去,拦住那374只错乱的羊,把他们赶到一起,带到罗宾面前。罗宾在渡口呆呆地关注着整个过程,这时他刚刚织完袜尖儿。
最后是巫利——而不是罗宾——示意羊们全都赶回来了。老羊倌开始数了起来——370,371,372,373。
“巫利,”他责骂道,“不够,还少一只,”巫利羞愧难当,立刻蹦了起来,跑开去整座城市搜寻那只走失的羊。他刚跑不久,一个小男孩又数了数羊,对罗宾说,羊都在这儿,374只,一只不少。现在罗宾开始犯难了。把羊儿们尽快赶到约克郡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他知道,巫利骄傲的个性,如果找不到那只羊,他是不会好意思回来的,哪怕是偷一只充数,他也干得出来。类似的事情以前也有过,而且还导致过尴尬的纠纷。他该如何是好呢?每周5先令的工钱啊,可不能掉以轻心。巫利是只很棒的狗,失去他怪可惜的。但是我们也该遵从主人的吩咐啊。可话又说回来了,要是巫利另偷一只羊来充数的话,恐怕——也是在人生地疏的异地,一时半会儿也回不来。于是他下定决心放弃巫利,独自赶着羊群上路。至于他会如何折腾,无人知晓,也无人在意。
与此同时,巫利正沿着大街小巷奋力地跑着,徒劳地寻找着那只失散的羊儿,奔波了整整一天。晚上,他饥肠辘辘,精疲力竭,并且满脸愧色,偷偷回到了渡口,结果却不见主人和羊群的踪影。他悲伤的样子还真让人怜惜。他呜咽着四处奔跑,他跳上渡船来到对岸,到处寻找罗宾。他回到了南希尔兹港,用了整个晚上到处找他那个卑鄙的偶像。第二天又继续找。他乘渡船从河上渡过来渡过去,并仔细闻路过的每个人,还极为聪明地去附近的小酒馆查看一番。次日,他便开始有条不紊地细嗅每位渡河的人。
渡船每天往返50次,每船平均乘坐100人,巫利每次都在跳板上,嗅跨过去的每一双腿。那天,巫利用自己的方式检查了5000双——10000条腿。这样一天天过去了,整个星期巫利都这样尽职尽责,甚至废寝忘食。不久,饥饿和忧虑开始侵蚀他的健康,他日渐瘦削,脾气也暴躁了,没人敢碰他,任何企图干涉他每日“嗅腿”的工作都是妄想,都会令他愤怒。
时间一天天、一周周地过去了,巫利等啊盼啊,主人却始终没有出现。渡船工人渐渐地对巫利的执著与忠诚表示尊重了。最初巫利对他们提供的食物和窝棚不屑一顾,人们不知他是怎么活下来的,甚至差点被饿死。后来他接受了馈赠,并且懂得了对施恩者予以容忍。虽然他对这个世界极为痛恨,但对自己那不名一文的主人却忠贞不渝。
14个月后,我与他相识了。他仍然执拗地坚守着岗位。昔日可爱的外表已经恢复,脖子上雪白的绒毛衬托着他聪明秀气的脸,那对直直竖立的耳朵格外引人注意。他一旦发觉我的腿并非他所寻找的主人的腿时,就不再抬头看我了。接下来的10个月,无论我表示如何的友好,他仍只是专注地守望着。而我,就像一个陌生人一样,丝毫得不到他的信任。
当我与愈多的人打交道,我就愈喜欢狗
这个忠心耿耿的家伙在渡口守望了整整两年。他之所以没有返回山里的老家,并非因为路途遥远,也不是担心会迷路,而仅仅因为他始终坚信不移——正是那个罗宾,神一样的罗宾希望他留在渡口。于是他就留了下来。
他来来回回地渡河,只要觉得有达到目的的可能,他就一定会去。一只狗渡一次河的费用是一便士,照这样算来,到巫利停止寻找时为止,他已经欠摆渡公司好几百英镑了。他要嗅跨过跳板的每只裤脚,据我估算,总共是600万条腿。即使都是白费周折,他也依然忠贞不渝,从未动摇过。长期的紧张和操劳使他的脾气明显地变得乖戾了许多。
罗宾后来的情况怎样我们不得而知。一天,一位强健的赶畜人迈步走下船台,此时,巫利与往常一样检查着这个陌生人,他忽然一激灵,脖子上的毛根根直立,浑身战栗着,发出低沉的吼叫,他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到这个赶畜人的身上。
船上的一名工人误会了,冲这个陌生人喊道:“喂,伙计,你可别惹那狗。”
“谁惹他了,你这傻瓜,恐怕是他在惹我呢。”此时,一切解释都是没用的。巫利的态度有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他讨好地向赶畜人摇起了尾巴,这是他几年来头一回这样使劲地摇尾巴。
说来简单,那个赶畜人多利,是罗宾的一个老熟人,他的部分装束,手套和那条羊毛围巾都是从罗宾那儿得来的。巫利嗅到了他主人的气味,同时对能重返偶像主人身边已不抱任何希望,于是欣然放弃了守望渡口的职责,并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戴着这副手套的主人。多利很高兴地接受了,带他回到了德比郡那个群山环绕的家中。巫利重又成了一只看管羊群的牧羊犬。